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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3-06 09:21:06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trellson (臺語是客家話)
標題 [新聞] 警執法過份狂熱 兩度棍打受檢民眾
時間 Sat Mar  6 00:39:24 2021



1.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警執法過份狂熱 兩度棍打受檢民眾

4.完整新聞連結: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56750
警執法過份狂熱 兩度棍打受檢民眾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基隆市警局保安隊小隊長張發仁執法滿腔熱血,被封為「取締達人」,但2018年間巡邏時,卻兩度揮棍毆打受檢民眾,被高等法院認定「過分狂熱」不顧執法公正純潔性,判刑1年4月,緩刑3年。懲戒法院考量他是為了維護治安,且已和被害人和解,日前判降一級改敘。懲戒法院判降一級改敘 ...

 

5.完整新聞內文:110-03-04

〔記者吳政峰/臺北報導〕基隆市警局保安隊小隊長張發仁執法滿腔熱血,被封為「取締達人」,但一○七年間巡邏時,卻兩度揮棍毆打受檢民眾,被高等法院認定「過分狂熱」不顧執法公正純潔性,判刑一年四月,緩刑三年。懲戒法院考量他是為了維護治安,且已和被害人和解,日前判降一級改敘。

懲戒法院判降一級改敘

判決指出,一○七年一月十七日,張發仁擔巡邏看到黃姓毒品人口駕車經過,追上去將其攔停,持手電筒照射駕駛座內進行搜索,剛好黃男手機響起,張發仁以正在搜索與執行公務為由,不准他接聽電話。黃民不滿,大罵「這樣我不要給你看了」,拒絕張發仁繼續搜索,雙方爆發口角。

張發仁不理他,繼續照射車輛內部、翻找駕駛座上包包。黃男氣得飆罵「你娘機掰,每次都這種的」。張發仁即以妨害公務現行犯,欲予逮捕,並持警棍毆打黃的頭部等部位,致其身體多處受傷。

同年三月十二日,張發仁臨檢一名楊姓毒品人口,要求搜索楊的身體及隨身攜帶物品,遭到拒絕,張發仁即呼叫支援警力前來,並向檢察官聲請強制驗尿。楊男不得已稱「鑰匙在車上,你不會去打開嗎」及「不然你摸啊」。

張發仁明知楊男並非真的自願性同意,仍強行翻找、搜索楊的機車置物箱、身體等處,查無所獲,改以楊未帶證件為由,要求他一同前往派出所,並拔走其機車鑰匙。兩人發生口角,楊男嗆聲「警察很囂張喔」,慘遭張發仁以警棍毆打及徒腳踢踹致傷。

高院認定張發仁「過分狂熱」不顧執法公正純潔性,觸犯非法搜索、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故意傷害罪,判他一年四月徒刑。惟考量已和對方和解,動機出於維護社會治安,諭知緩刑三年。

懲戒法院則指出,張發仁身為警察,雖執法不當,但動機是在維護社會治安,違失行為尚非為圖自己的不法利益,且已和黃、楊二人達成和解,審酌他所造成的干擾與侵害程度,判降一級改敘,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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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3djXRN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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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WGbx0z9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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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rqios: 狂熱?1F 03/06 00:40
minifat: 不都先對空開槍 第二發空包彈2F 03/06 00:41
gamesame7711: 臨檢毒性犯人3F 03/06 00:41
OyAlbert: 拿棍K人過份狂熱是怎樣4F 03/06 00:42
comparable: 不就教官5F 03/06 00:42
dioradio: 行政院那次打人警察被正面拍的那麼清楚還不是沒事6F 03/06 00:43
blue999: 狂熱啥?  都犯罪人口7F 03/06 00:43
daye2012: 這種事,警察的密錄器一定沒畫面8F 03/06 00:44
sorrywow: 毒品人口 不就是毒瘤9F 03/06 00:48
leptoneta: 真的狂熱應該是直接拿槍把歹徒崩掉吧10F 03/06 00:48
leoz69927: 在美國這種警察就被  到賠到脫褲了11F 03/06 00:48
magic1104: 也要看驗尿結果吧 雖然再犯機率很大12F 03/06 00:50
Julian9x9x9 
Julian9x9x9: 警察退後13F 03/06 00:52
lien: 狂熱加聖冰超強14F 03/06 00:52
Brucetk: 現在毒品不是都用郵寄?15F 03/06 00:53
leoz69927: 你沒搜索票或現行犯不能亂搜就算他有犯罪過16F 03/06 00:53
NTULioner: 都說不然你摸 自己去拿了 結果做了還要被垃圾法律人說17F 03/06 00:56
autokey: 人家更生人捏~關出來後應該都變好人了吧~18F 03/06 00:56
NTULioner: 他是非自願性說這些話 笑死 垃圾法律人19F 03/06 00:56
NTULioner: 法官就是社會毒瘤 隨他們高興
jerick: 還有人在嘴行政院打人警察?不然是要學美國直接槍斃嗎?21F 03/06 00:58
oldcrow: 這種公務員還不如汰除掉22F 03/06 01:06
silverwu: 有前科就不是人嗎?垃圾鴿?23F 03/06 01:08
Irelia56: 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還叫狂熱?已經是犯罪了好嗎24F 03/06 01:14
hlb5828: 讚讚,給我用力打25F 03/06 01:20
Surffie: 狗仗人勢就是這種26F 03/06 01:21
pppkk: 警察不意外!27F 03/06 01:46
gene51604: 要搜也懶得找理由 直接硬來拒絕就妨害公務 警察好棒棒28F 03/06 01:47
dio0204: 覺青崩潰29F 03/06 01:57
lime1207: 狂熱是三小。有這種相關法條?30F 03/06 01:58
KJC1004: 狂熱個屁啊就暴力傾向31F 03/06 02:12
spirit119: 這警察應該槍斃吧 仗著公權力做跟土匪一樣的事情32F 03/06 07:30
taied: 這警察行為有問題吧33F 03/06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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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a0987789369, tcblow2001 說讚!
1樓 時間: 2021-03-06 10:56:20 (台灣)
  03-06 10:56 TW
吸毒的人一聞就知道,
但警察被辱罵後動手打人就是犯法啊,
應該只是想找藉口搜索扣押吸毒犯。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12322/3924894
建議增購電子鼻為標準配備,
並增修法條:電子鼻檢測有毒品反應、爆裂物反應者,得當場搜身或拘留6小時檢查。
https://www.businessweekly.com.tw/business/blog/16241
2樓 時間: 2021-03-06 17:20:57 (台灣)
  03-06 17:20 TW
法官就是要保障吸毒的人權,
就是看警察不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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