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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3-07 22:26:1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goldsingle (大俠愛吃漢堡包)
標題 Re: [爆卦] QAQ 被查水表了
時間 Sun Mar  7 21:21:19 2021


我說了 我也直接在這裡說了

我不會接受和解 更不可能向他道歉

所以閣下的建議絕不可能

別說高院 我打到釋憲言論自由範疇都跟他打

定期上來像鄉民報告 看看誰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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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7.82.108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HDDINo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5123282.A.5F2.html
bingreen: 支持你1F 03/07 21:22
winiS: 要不要直接秘錄直播? 看看綠圾現在養了多噁心的妖怪2F 03/07 21:22
我那天有跟檢察官說 就我粗淺的法律常識 偵查不公開是針對檢調人員
我做為被告當事人 願意把我被告的事實公開 是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的
不過別說直播啦 其實我相信檢察官也很無奈 不要害檢察官啦 他們也很辛苦了
不過再次提醒 當天被傳的人很多 所以下次各位鄉民想要批評吳大委員
請務必想清楚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7.82.108 臺灣), 03/07/2021 21:26:14
ghchen1978: 他應該不在乎告不告的贏,只是要你浪費生命跑法院啦3F 03/07 21:23
Merkle: 戰惹啦4F 03/07 21:23
terminator3: 你穩輸的他當過法官...5F 03/07 21:24
same60710: 其他的不說你要放棄反告誣告啦 這不可能成立的6F 03/07 21:25
不成立也爽啊 反正我要是不被起訴 我告誣告頂多不成而已
joesong: 加油7F 03/07 21:25
s0930194: 誰說當過法官就....8F 03/07 21:26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7.82.108 臺灣), 03/07/2021 21:27:05
terminator3: 跟法官想搞互告 根本像叫愛莉莎莎跟蒼藍鴿辯論9F 03/07 21:26
s0930194: 話說那個說不爽不要投民進黨的是哪位阿?10F 03/07 21:26
rustic5566: 希望你沒事 期待後續報告11F 03/07 21:27
eterbless: 不爽不要投就這位阿12F 03/07 21:27
r5e97nk63: 笑死,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你告他誣告等等反被告誣告13F 03/07 21:27
r5e97nk63: 自己都知道不成立,結果還告爽的
justice2008: 加油啦 支持你 我坐等法院認證15F 03/07 21:28
ilw4e: 法官,你說那個信任度2成多的職業嗎XD16F 03/07 21:29
vaiking0120: 我支持你 加油17F 03/07 21:29
Tattoo: 自己造謠被告是在哭三小18F 03/07 21:29
我評論聯合報的報導 這樣你說我造謠 算不算公然侮辱????
LeonardoChen: 噤若寒蟬19F 03/07 21:29
justice2008: 反正不爽不要投 希望再多一個稱號20F 03/07 21:29
handfoxx: 打到釋憲dad 好吧 加油21F 03/07 21:30
f11IJ: 笑死22F 03/07 21:30
terry1020: 加油,別輸給蟑螂黨23F 03/07 21:30
※ 編輯: goldsingle (101.137.82.108 臺灣), 03/07/2021 21:31:25
shamanlin: 其實不要太鐵齒,不可能起訴這是檢調還"正常"的時候24F 03/07 21:33
hw102050: 加油25F 03/07 21:33
shamanlin: 現在已經有跡象慢慢開始染色了....26F 03/07 21:33
romeie06: 幹 支持你啦 這到底在衝啥小27F 03/07 21:33
ak77889: 加油 別輸爐渣28F 03/07 21:34
lwdlovecwl: 還是太年輕了,交點社會學費也好29F 03/07 21:34
shangguan125: 沒人在乎30F 03/07 21:34
charliet: 當個版?31F 03/07 21:35
Tattoo: 是在討什麼拍啦,正常人都知道這是人民的權利,標題打查32F 03/07 21:36
Tattoo: 水表不是造謠是什麼
Tattoo: 有人用公權力侵犯你的權利嗎?
Tattoo: 查水表查三小,造謠就是造謠
winiS: 公然那個我覺得算 吉起來吧36F 03/07 21:37
winiS: 反正吉人是權利
vickyshan: 補血38F 03/07 21:38
kis28519: 推39F 03/07 21:38
r5e97nk63: 扣血40F 03/07 21:38
cs02045782: 笑死 這標題不意外啊 有的人評論就不會被告 有的人就41F 03/07 21:39
cs02045782: 會
lastroom: 版主出來洗地啦43F 03/07 21:40
forsakesheep: 綠畜崩潰噓,你怎麼可以反抗黨44F 03/07 21:40
gamesame7711: 當天被傳的人很多???也是這件事???45F 03/07 21:41
nodnarb1027: 支持46F 03/07 21:41
ppptttqaz: 支持47F 03/07 21:42
loadingN: 好 加油 千萬別人這種人和解48F 03/07 21:42
justice2008: 盡量把事情鬧大 他還是要選舉啦 到時候看誰求誰49F 03/07 21:44
Tattoo: 柯文哲還要選舉一樣垃圾50F 03/07 21:45
yeangigi: 看到了世界奇觀51F 03/07 21:47
xox5678: 加油52F 03/07 21:49
swgun: 就算是法律人訴訟不一定都贏 盧教授表示:53F 03/07 21:50
swgun: 其實我覺得你不用講到釋憲 畢竟只有敗訴才會去釋憲 你主張
swgun: 合理評論的可能性蠻高的 只是開偵查庭而已不要太激動
atbb: 支持原PO捍衛自己,如果有人仗著自己是立委就任意告人,那民56F 03/07 21:52
mucorn: 勇者57F 03/07 21:52
atbb: 眾就用選票下架這些人吧~~另外我覺得誣告成立機會也很大,畢58F 03/07 21:52
atbb: 竟立委有法律背景,所以說不清楚什麼是公然侮辱根本說不通,
atbb: 明明是想達到寒蟬效應,限制別人對他的批評。
swgun: 你這階段最好不要惹怒檢察官 扯什麼我被告不違反偵查不公61F 03/07 21:53
swgun: 開 你爭對的也是輸 法院現實很殘酷
swgun: 人家幾句話可以決定你命運到時候生活工作都被影響了 真的
swgun: 不好
Tattoo: 任意告人?每個人都要提告的權利65F 03/07 21:54
yannicklatte: 怕66F 03/07 21:55
sdbb: 推24樓,怕.jpg67F 03/07 21:57
atbb: 我是說"如果" ,急著上來護航了…呵呵~~68F 03/07 21:59
jimmyliu1217: 把重心轉到聯合報吧  讓聯合報跟狗娘垃圾互咬69F 03/07 22:01
mmchen: 大家小心70F 03/07 22:01
ziso: .71F 03/07 22:03
alihue: 難到用問句就不算影射造謠?72F 03/07 22:03
vickyshan: 補血73F 03/07 22:03
jnecoj: 贏不了的啦,笑死,韭菜任命好嗎74F 03/07 22:06
chentosi1217: 秘錄一下啦豪想看75F 03/07 22:06
jnecoj: *認命76F 03/07 22:06
jiayuan: 4趴再亂講話批評政府試試看77F 03/07 22:06
a710689: 鄉民都跟你說誣告不可能過了 去了檢座也是洗你的臉78F 03/07 22:07
ilanese: 幫你補血!79F 03/07 22:09
zoeapezoo: 怕80F 03/07 22:11
mimicwpe: 推,加油81F 03/07 22:14
atbb: 怎有的推文很怕原po去告的樣子,一直要原po和解道歉,還說原82F 03/07 22:14
atbb: po造謠,是多怕原po告贏啊? 然後有人公然罵柯垃圾耶?!柯文哲
atbb: 要告的話一定成立的啊~柯怎不來告呢?好想看到某人發道歉文喔
atbb: …
RandyOrlando: 推文一直有帶風向想讓原PO道歉的?86F 03/07 22:16
Firmamentee: 幫補血87F 03/07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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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arkrise1980, pttbest5566 說讚! ( ̄︿ ̄)p SKT1022 說瞎!
1樓 時間: 2021-03-07 22:24:50 (台灣)
-1 03-07 22:24 TW
笑死 沒查證就轉po新聞 不告你告誰? 告誰還要你允許?想告誰就告誰
2樓 時間: 2021-03-07 22:55:52 (台灣)
  03-07 22:55 TW
···
菸粉也一堆不查證就製圖造謠,怎沒有全家被告上法庭?喔我忘了有黨證護身啦!
3樓 時間: 2021-03-07 23:14:58 (台灣)
-1 03-07 23:14 TW
喔! 別人不告 怪我囉? 笑死!
4樓 時間: 2021-03-07 23:21:47 (台灣)
  03-07 23:21 TW
真是大開眼界,居然有人認為要親自查證後才能轉po新聞,那記者領薪水是領假的嗎?怎麼民進黨的支持者觀念如此低下
5樓 時間: 2021-03-07 23:42:27 (台灣)
-1    (編輯過) TW
是啊! 我轉述新聞或是消息 然後到處轉發 我也不用負責真好!呵呵!
6樓 時間: 2021-03-08 00:58:16 (台灣)
  03-08 00:58 TW
打到底
7樓 時間: 2021-03-08 01:02:45 (台灣)
  03-08 01:02 TW
新聞記者有被告嗎?報紙有被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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