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4-19 11:24:1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ueewen (ueewen)
標題 [新聞] 房市要健康 立委率民團籲《住宅法》一次
時間 Sun Apr 18 18:48:04 2021


1.媒體來源:
蘋果日報

2.記者署名:
施智齡

3.完整新聞標題:
房市要健康 立委率民團籲《住宅法》一次完整修好

4.完整新聞內文:

健全房市不能等,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多位跨黨派立委今(1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法條4年未動,應一次補足、完整修
法」,並提出四大修法重點,呼籲內政部予以正面回應,於此次修法一併處理。


《住宅法》自2011年公布施行、2016年修法過一次,迄今已4年未更動,行政院院會於8日
通過第23條修正草案,讓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劃的房東,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從不
超過1萬元調整為1萬5千元,另新增社宅包租代管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租賃所得查核
依據,以提升房東參與包租代管的誘因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今提出民間版住宅法草案,跨黨派立委江永昌、吳玉琴、邱顯智、張其
祿4人亦與會支持。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指出,「目前各縣市政府興辦的社會住宅,均有在地區里保留戶,進
而排擠了弱勢跟未設籍就學就業者的分配權利,且各縣市社會住宅的租金計價、房屋稅賦
減免方式不同,導致一國多制、有失公平」。


民間版住宅法草案就弱勢保障名額、社宅租金定價、房屋稅賦減免、調查與輔導4大面向
提出修法建議。首先,第4條含包租代管的社會住宅應提升弱勢保障名額比例,且明訂不
因職業、設籍區理差異,給予社宅申請人入住的不同待遇;其次第25條因應當前社宅租金
呈現明顯不公,中央政府應訂定全國一致性的社宅租金定價基準


https://pse.is/3dxktx
[圖]
立委邱顯智指出,目前社宅補助標準及金額不一,不符合可負擔基準之精神,應由中央訂
定一致性的租金定價基準。范厚珉攝

另第22、23條僅授權地方政府可減免社宅前10年房產稅負,但之後的稅負成本將大幅墊高
租金定價,造成民眾難以負擔;因應下階段社宅由國家住都中心興辦為主,若延續現制恐
出現「中央興辦、地方收稅」現象,不利政策推動,建議應修法明定「社宅房產稅賦免徵
房屋稅與地價稅」。


除此,為鼓勵屋主加入包租代管計劃、優先提供弱勢租住,建議將租予弱勢戶屋主的租賃
所得稅免稅額,提高至每月2萬元,較行政院版本上修5千元。

最後針對第40條的清查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進行輔導改善,惟中央將責任丟給地方,致
《住宅法》施行至今將近10年從未辦理過,社宅推動聯盟建議應由內政部、衛福主管機關
合作調查,針對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訂定調查對象與調查方式,並結合既有住宅補貼、社
會住宅政策資源,進行輔導改善。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補充,推動社會住宅不能缺少民間力量,但目前尚無任何民間興辦案例
,政府應協助民間興辦社宅適用相同融資條件,並協助提供擔保;呼籲中央更積極彙整市
場租金價格、空餘屋情形及登錄與繳稅狀況,健全資料庫才得深化分析,與時俱進提出解
方。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pse.is/3dp6l2
房市要健康 立委率民團籲《住宅法》一次完整修好 | 蘋果新聞網 | 蘋果日報
[圖]
健全房市不能等,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住宅法》第23條修正草案,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多位跨黨派立委今(16日)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法條4年未動,應一次補足、完整修法」,並提出四大修法重點,呼籲內政部予以正面回應,於此次修法一併處理。 《住宅法》自2011年公布施行、2016年修... ...

 


6.備註: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7.5.12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V0vf5c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18742889.A.166.html
skyhighhh: 阿姑射彈弓今天也見不到所謂棉被烤焦1F 04/18 18:48
※ 編輯: ueewen (203.67.5.129 臺灣), 04/18/2021 18:49:16
gankgf: 扯台灣後腿2F 04/18 18:48
[圖]
win7946: 包租代管超麻煩 房東最好會想+4F 04/18 18:50
C13H16ClNO: 嗯 原來包租代管這玩意還活著5F 04/18 18:51
momowawa1981: 這些都沒有台灣價值 中共同路人6F 04/18 18:52
C13H16ClNO: 話說昨年去看了下591一對這玩意掛不知幾天都乏人問津7F 04/18 18:52
aqsss: 綠白?8F 04/18 18:53
fickleness: 等等綠蟑螂會集體出動噓你9F 04/18 18:56
heyd: 立院諸公不就是炒最大的?10F 04/18 18:56
terry1020: 支持11F 04/18 18:56
g4zoco196: 滾動式修正喇 先從下一屆選上開始12F 04/18 18:56
arbteiff: 給推13F 04/18 18:57
a31670323: 推14F 04/18 18:57
castjane: 何民進黨內比較爛的15F 04/18 18:59
ljm87: 協尋房市三箭16F 04/18 18:59
Weezer: 很簡單 誰改革房市我就投誰17F 04/18 19:02
turbomons: 推18F 04/18 19:03
zong780405: 房市三箭 夢中相見19F 04/18 19:05
kis28519: 開始了,修法逼窮人買房,打死不修囤房稅20F 04/18 19:07
[圖]
gxlin: kmt立委死去哪了?22F 04/18 19:14
s8800892000: 好啊 看下次出個3萬4萬誰敢嘴23F 04/18 19:14
jojomaan: 推24F 04/18 19:16
mucorn: 背骨垃圾黨立委會給你過?想太多了吧25F 04/18 19:22
steven24205: 中央蓋社宅只靠台北市26F 04/18 19:22
johnny9667: 推27F 04/18 19:26
xhung: 又是一群想拖垮台灣經濟火車頭的中共同路人...28F 04/18 19:28
AWPER: 囤房稅呢29F 04/18 19:35
superob: 立法院效率,呵呵30F 04/18 19:47
gibson72: 喊了六年 跨出一小步31F 04/18 19:48
ted01234567: 有民進黨跟國民黨的支持嗎?還是這兩黨只會躲起來?32F 04/18 20:07
ted01234567: 只推給時代力量來搞。然後在多數決不贊成呢。呵呵
SteveDX: 暗示建商快匯款??34F 04/18 20:08
fish10606: 推35F 04/18 20:36
aa874125: 別傻了 一定藍綠合力封殺法案36F 04/18 20:38
clecer: 推37F 04/18 21:04
asidy: 跨黨派就缺藍委欸38F 04/18 21:11
DavidGuetta 
DavidGuetta: 垃圾炒房黨39F 04/18 21:14
neowaiter: 唉..40F 04/18 21:25
tanby: 居民保留戶沒有 會被抗議 時代力量怎麼解決?41F 04/18 21:52
martinshih: 推42F 04/18 22:00
eeccms 
eeccms: https://i.imgur.com/38GzwGG.gif43F 04/18 22:01
shadowlots: 菸党:我們再研議4年之後再看看,不然你要投國民黨嗎44F 04/18 22:08
lain2002 
lain2002: 意思是中央要負責查核、地方政府只要負責收錢就好~讚45F 04/18 22:12
ntujokeking: push46F 04/19 00:31
ULSHAN 
ULSHAN: 幹你娘母豬騙票黨! 我笑笑啦47F 04/19 01:51
colenken: 推48F 04/19 01:53
vokey: 沒空啦,DPP還在睡49F 04/19 02:38
qwe04687: 朝野支持 法案繼續延宕 爽啊刺啊50F 04/19 02:40
solomonABC: 又一群中共同路人51F 04/19 06:49
aken59420: 有黨證最甘心52F 04/19 08:11
nbook: 根據慣例 會變成時力的版本在扯後腿 抵制了之後就沒下文了53F 04/19 09:08
clecer: 推54F 04/19 10:58
vicet: 請相信黨!相信呆丸價值!下去吧!55F 04/19 11:1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99 
作者 ueewen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Adee894331, a0987789369 說讚! ( ̄︿ ̄)p darkrise1980 說瞎!
1樓 時間: 2021-04-18 20:06:01 (台灣)
  04-18 20:06 TW
奇怪
支那的小區也有區管
那種好像也是公務人員
類似派出所编制
而不是像台灣的管委會或物業管理公司
台灣没有那種類似租賃的物業管理公司嗎?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