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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0-21 15:27:2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elmontc (あなたのハートに天誅♥ )
標題 Re: [新聞] 永和Uber Eats外送員擦撞機車倒地遭公車
時間 Wed Oct 20 20:25:48 2021


※ 引述《kaisite2017 (colamilktea)》之銘言:
: 肇事影像
: https://youtu.be/u403bZVA8jM
: 備註:
: 好了 違規停車可以檢舉了嗎?
這件應該跟所謂的違停應該是沒有太大關係,理由後述

1.確實影像前段該銀色車輛確實違規臨停於道路側邊,
但依肇事影像09:16:24時段,該車已經發動並往前直行
已經是行進間車輛,而非完全靜止之車輛,

就算你要完全抓他,充其量是「路邊起駛之車輛未禮讓直行車」

2.至於速限的部分
就現有資料來看,台北市交通局有規定聯營公車市區行駛速度上限為40公里
這件應該是在新北永和,
請問新北市府交通局有做一樣的規範嗎?
沒有的話可能還是回歸道路交通安全規則93條的速限規範-時速50公里

而本件各車動態我提供分析,個人淺見讓大家討論看看

內側白色貨車:
091623出現於畫面左下角,於內線車道直行,未碰撞
案發時於事故現場前方,判斷應無肇事因素

長照銀色轎車:
091600時違規臨停,於091619駕駛上車發動 於091624緩慢直行於外車道
而與後方追上之欲停車機車女屬於同車道併排行駛

欲停車的機車女:於091624出現於畫面,於外車道直行,過路口時「已打方向燈」
因其前方有銀色轎車,動向應判斷為欲超車銀色轎車,故偏左切行而後向右臨停
於091629時偏左行駛靠近兩車車道線右側

公車:於091627出現於路口,於091628於十字路口中間開始閃煞車燈,
顯示應有注意前方狀況,但因煞車距離過短,閃避不及,判斷有可能時速超過50

Uber死者:於091625出現於畫面,行駛於外側車道,過路口時有煞車減速
但隨即放掉煞車開始往內偏駛,於091628見前方兩機車無法穿越或超車時重新煞車
行駛於兩車車道線上,碰撞前車欲停車的機車女後倒地

點評:只能說一連串的交通違規...導致了這場悲劇

主因:
不用說,是Uber死者,超速,未保持車前距離及任意變換車道
行駛於於外側車道要內切完全都不用注意跟打方向燈,
另外對於前方堵塞的時候,所思所想居然不是減速慢行而是想鑽就鑽
今天他若在外側車道正常行駛跟減速 或變換車道時有注意直行車輛,
多花個幾秒鐘都不至於死


次因:公車 機車女

縱然Uber前方機車女與銀色長照專車堵塞,
進而機車女有稍微偏左的動作,已逼近甚至跨越兩車道之分線,迫使Uber改道而行
即便如此,機車女仍是「外側車道的"直行"前車」
後車在未保持安全間隔的狀況下想要超車,縱有肇責,
其主因仍為Uber駛者 非該機車女

而任意變換車道超車的舉動,在正常狀況下幾乎無一例外的全責
但這邊,以公車路過路口的秒數及路口長度推估,公車時速應有50至60
這狀況下反而讓公車陷入有超速肇責的狀況,就算公車於路口前以煞車減速
但此刻因超速追撞前方任意變換車道之車輛 應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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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以為有人樣子就是人了
是不是人,看品質,不看形貌。
人,是學做來的。希望來這裡的都是人,沒有畜生。
                                              by政大 林元輝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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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XS0hGh_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4732752.A.AFF.html
F93935: 外送仔防禦性駕駛需加強,下次記得慢點1F 49.216.177.41 台灣 10/20 20:27
ofpurity: 太多了 你跟我說誰的錯就好2F 118.150.61.105 台灣 10/20 20:28
packing33: 人肉測速器嗎?3F 122.116.141.9 台灣 10/20 20:28
syldsk: 就沒跨越啊4F 111.251.20.43 台灣 10/20 20:28
syldsk: 怎麼這麼愛幫違停脫罪
影像拜託去定格每秒看清楚,早在機車尚未穿越馬路口之前,
你們說的違停者早就已經開始移動直行,這時候「已經」不是違停狀態
而是外車道直行車輛
marktak: 柯文哲阿6F 101.136.68.62 台灣 10/20 20:29
devidevi: 轉彎15公尺內不是禁止臨時停車??7F 203.77.48.47 台灣 10/20 20:29
thelittleone: 這篇才是台灣交通判定的真相才是8F 118.160.13.39 台灣 10/20 20:29
ArSaBuLu: 以菅窺天能知宇宙 不做法官實在太可惜了9F 36.226.111.178 台灣 10/20 20:30
F93935: 違停仔雖然違停但他又不是主要原因10F 49.216.177.41 台灣 10/20 20:30
F93935: 人家違停好好的你去撞人家說人違停你看誰
vwpassat: 休旅仔沒違停在那邊,就不會從事發地起12F 111.242.224.34 台灣 10/20 20:30
他「本來就在車道上」哪還需要「行駛匯入車道」?
不要法條念一念忘記最根本的好嗎?
syldsk: 以前真的都這樣判,後來才又在罵13F 111.251.20.43 台灣 10/20 20:30
F93935: 賠錢14F 49.216.177.41 台灣 10/20 20:30
vwpassat: 步行駛匯入車道啊!15F 111.242.224.34 台灣 10/20 20:31
whiteseyes: 可是那台違停的不在的話16F 1.165.228.153 台灣 10/20 20:31
不要講那個假設的話,我也假設民國86年有買台積電
syldsk: 現在已經有在改善啦17F 111.251.20.43 台灣 10/20 20:31
whiteseyes: 外送仔就不會摔了18F 1.165.228.153 台灣 10/20 20:31
ghostdx: 愛趕愛超愛鑽 命自己的 三思19F 27.242.37.133 台灣 10/20 20:32
ghostdx: 路上都沒車 應該就不會有交通意外囉
zxcvbbb: 這裡只想噴政府,你講這麼多沒用21F 180.217.49.250 台灣 10/20 20:35
SRadiant: 肉眼測速XD22F 114.136.195.52 台灣 10/20 20:39
有秒數,上網隨便也查得到的路口寬度,推算時速很難嗎?
還是連除法公式都不會算嗎?
在那邊講肉眼測速的 是不是文組念多了 忘記基本的國中物理?
chenweichih: 有同感 不過大家還是只想噴違停 但23F 220.137.224.111 台灣 10/20 20:40
chenweichih: 平心而論 違停仔真的不是肇事主因
chenweichih: 只是有形成一種因果感覺而已
ilsr: 違停擋在那邊,後面騎士不會預先準備切車道26F 42.77.65.143 台灣 10/20 20:43
影像請重新定格再看過,勿大放厥詞
※ 編輯: belmontc (114.46.222.177 臺灣), 10/20/2021 20:49:50
jamestracy: 推理性分析27F 1.200.144.5 台灣 10/20 20:52
HTLIN77: 沒有違停的話,會有後面這些因果事件嗎?28F 114.136.249.54 台灣 10/20 20:55
HTLIN77: 就兩個車道而已,ㄧ個車道硬是被違停佔用
HTLIN77: 銀車若沒違停 會需要從外側違停起步發動
HTLIN77: 併行女機車騎士使其反應不及嗎?
arickal: 外送員每天都死人我也不會覺得意外32F 122.117.163.11 台灣 10/20 20:58
belmontc: 都已起駛直行了還再跳針違停 你飛帆??33F 114.46.222.177 台灣 10/20 20:59
aa95618: 照你推法,3台機車及公車都可能超速34F 223.136.173.138 台灣 10/20 21:00
HTLIN77: 有長照無障礙車位臨停需求怎沒由交通主管35F 114.136.249.54 台灣 10/20 21:03
HTLIN77: 機關劃設退縮於人行道的無障礙車格,任憑
aa95618: 請問一下該外送橫倒,車沒噴出的速度?37F 223.136.173.138 台灣 10/20 21:03
HTLIN77: 此處長期有佔用車道的情形 早晚出事38F 114.136.249.54 台灣 10/20 21:03
aa95618: 還是得看公車行車記錄器及車行記錄器39F 223.136.173.138 台灣 10/20 21:05
z20705: 我懂意思了,所以照法規機車應該要打燈切40F 111.71.23.97 台灣 10/20 21:05
z20705: 內車道繞過在切回外側,垃圾轎車只要停在
z20705: 那整條車道都還是算他的
aa95618: 及筆錄及現場丈量數據輔佐判定43F 223.136.173.138 台灣 10/20 21:06
aa95618: 讓外送員拿命去拼的工作模式及管理?
proletariat: 分析的不錯45F 114.45.19.240 台灣 10/20 21:16
z20705: 這樣不是變相鼓勵想停就停想走就走,我不46F 111.71.23.97 台灣 10/20 21:16
jojolau: 法律講的是因果關係,路邊那台車如沒停在47F 1.200.116.245 台灣 10/20 21:16
z20705: 能接受這樣判定,這樣違規停車真的太爽48F 111.71.23.97 台灣 10/20 21:17
jojolau: 那然後駛離,女騎士就不用煞車,造成58149F 1.200.116.245 台灣 10/20 21:17
z20705: 能接受這樣判定,這樣違規停車真的太爽50F 111.71.23.97 台灣 10/20 21:17
jojolau: 騎士來不及煞車撞上女騎士,公車也不會因51F 1.200.116.245 台灣 10/20 21:17
jojolau: 此把人撞死。所以那台車是最原始的肇事
jojolau: 原因。非常明確的是如果那台車沒在那裡一
jojolau: 切事情都不會發生。所以它就是因所造成
jojolau: 的果。
jojolau: 當然違停所造成的車禍,一定有肇事責任,
winiS: 果然被飆仔噓了,這年頭講規則的都會被罵57F 36.236.71.223 台灣 10/20 21:20
jojolau: 跟他已經駛離沒有駛離沒有任何關係58F 1.200.116.245 台灣 10/20 21:20
winiS: 沒有啥變相鼓勵,馬路上本來就是想停就停59F 36.236.71.223 台灣 10/20 21:21
winiS: 路上掉個小嬰兒你就要把他壓過去嗎?
winiS: 無最低速限的地方,就要隨時保持能剎停的狀
winiS: 態,不能接受就不要上路
winiS: 抓違停是司機跟警察之間的事 你追撞違停一
winiS: 樣要賠的,除非你死掉 台灣規則 死者為大
belmontc: 上面講因果關係的 先去念客觀歸責理論65F 114.46.222.177 台灣 10/20 21:27
wetor: 結論就是違停超爽66F 1.200.2.51 台灣 10/20 21:46
wetor: 外送別再騎那摸塊自傻惹,沒保持安全車距
wetor: 幾條命都不夠送
CraziPhone: ..69F 61.228.82.225 台灣 10/20 22:25
swommy: 違停起步 要走不走 就可以開脫是行70F 223.140.251.212 台灣 10/21 01:29
swommy: 進間車輛 世界
swommy: 奇觀啦
Kidmo: 這種看到第一行就不用看的文還可以這麼長73F 118.168.247.19 台灣 10/21 04:22
cloudyheart: 有一點我一直納悶,外送員明明在路74F 36.230.43.21 台灣 10/21 04:53
cloudyheart: 口時可超車(若往內側超),可是他
cloudyheart: 卻選擇往外側超車(跟女騎後方走,
cloudyheart: 女騎當時比外送前方機車快)。合理
cloudyheart: 推測,外送員送餐地點應該快到了,
cloudyheart: 也就是他也準備路邊停車了,所以不
cloudyheart: 選擇內側超車,因為可能會過頭。追
cloudyheart: 根究底就是,真的沒必要為了趕送餐
cloudyheart: 而忽略行車安全,現在路上一堆外送
cloudyheart: 員都這樣亂騎= =
skytowerlll: 推! 違停車就已經開了, 慢速車又怎樣84F 118.166.141.152 台灣 10/21 08:40
skytowerlll: 且事發當下是行駛中而非停車中
howerd11: 公車時速太主觀 隨便就說有50 喇叭一個86F 114.136.215.42 台灣 10/21 09:56
Thozus: 拜託  違停仔要走不走,候車當然停下等他87F 45.35.110.130 美國 10/21 12:59
Thozus: 後車*
deeeplove: 外送仔為何不加速騎走?89F 39.8.43.112 台灣 10/21 13:05
overingx: 珍惜生命 遠離三寶90F 223.138.105.186 台灣 10/21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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