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1-04 19:22: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aouZ (W3ME)
標題 [新聞] 桃園連續搶奪犯 警無奈:抓得要死、一放
時間 Wed Nov  3 22:26:50 2021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連續搶奪犯 警無奈:抓得要死、一放出來繼續搶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地院日前予以搶銀樓200萬元金鍊的被告2度交保,才引起社會譁然,未料桃園地檢近
期也讓劉姓搶奪犯2度交保,造成劉「一出來就繼續搶」;有警方無奈說,警政署將搶奪
列重大刑案「抓得要死,檢察官卻放人」實在難以理解,律師也認為,劉男已構成反覆實
施,有羈押必要。


桃園劉姓男子分別在10月3日、15日及25日,接連搶奪落單婦女財物,前兩次分別得手230
元、6000元,落網移送各經桃檢無保請回、3萬元交保,直到第3犯才由檢方聲押獲准。

有派出所員警直言,每每發生搶奪案耗費大量警力抓人,力求短期內破案維護社會治安,
本案劉男移送地檢署竟然2度交保,一出來馬上繼續搶,難理解檢方「到底在想什麼」,
抓了又放豈不是浪費警力,又釀更多無辜民眾受害?


資深刑警指出,犯下搶奪者幾乎是走頭無路,和有計畫性搶銀行、ATM等型態不同,通常
是隨機找對象下手,也不管搶到手有多少錢,但一花完就會再犯,加上搶奪是5年以下輕
罪,不符合重罪羈押要件,若以預防性羈押為由,又涉及預測他將犯罪與無罪推定抵觸,
法官不一定都支持。


刑警解釋,警政署將搶奪罪列為重大刑案,一發生轄區警力會成立專案小組,日以繼夜拚
命查緝1、2天內就落網,並移送地檢署由當天值班內勤檢察官複訊,但內勤單日訊問案件
量龐雜,不一定能完整了解脈絡,僅就犯罪事實認定,才可能造成疏漏注意一犯再犯的關
鍵。


刑警說,除非搶奪個案造成鉅額損失、使用特殊手法,警方經報警特定檢察官指揮偵辦,
檢方比較能通盤掌握犯罪樣態,做出更妥適的強制處分,另警方在移送書中也會建議檢方
聲請羈押的事由。


曾任主任檢察官的律師蔡正傑表示,檢方審酌是否聲押的必要性,依職權針對個案判斷,
難單就後續結果評論適當與否,本案中從劉男首犯無保請回、第2犯命3萬元交保,第3犯
聲押,歷次強制處分已予以加重。


蔡正傑說,若已知被告剛行搶落網,隔不到2周又再犯,顯然是毫無謹惕、嚴重危害社會
治安;而搶奪罪構成要件是趁人不備,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雖不同於強盜罪利用不
法腕力,致使不能抗拒的5年以上重罪。


但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1規定「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
者,得羈押之」,不需重罪為前提就得羈押,而劉男連續搶奪已屬「反覆實施」,不單僅
是有再犯之虞,所以聲請羈押有其必要性。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862879

6.備註:

七擒七縱只為洗破案率?還是牢飯好吃,國家安心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3.217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Wfmiqu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35949612.A.D38.html
a8330028: =  = 無保請回???  厲害了桃檢1F 36.228.65.145 台灣 11/03 22:27
q347: 社會安全網喔2F 121.254.66.76 台灣 11/03 22:27
PR58: 可教化3F 219.70.237.77 台灣 11/03 22:28
hitsukix: 作功德啊4F 1.163.134.160 台灣 11/03 22:28
dai26: 可悲的台灣,塔綠斑維護這種政權,自食惡5F 42.75.96.225 台灣 11/03 22:29
dai26: 果
cvnn: 搶奪是重罪 可以隨便放人 真的蠻誇張的7F 59.115.180.46 台灣 11/03 22:29
omfg5487: 有政府8F 180.217.17.185 台灣 11/03 22:29
stvn2567: 安全網南波萬 不要認知作戰9F 123.194.161.20 台灣 11/03 22:29
tf010714: 給法官帶回家教化啦10F 219.68.16.203 台灣 11/03 22:30
alex00089: 法官表示11F 114.137.171.84 台灣 11/03 22:30
sy031653: 監獄有人權,才會有人想進去12F 1.174.244.126 台灣 11/03 22:31
vladmir: 桃園警察不也隨便攔人大外割還好意思說13F 36.227.137.141 台灣 11/03 22:31
milk7054: 放出來才能投綠的14F 220.142.253.204 台灣 11/03 22:31
niko0202: 台灣價值15F 42.72.139.35 台灣 11/03 22:32
SydLrio: 垃圾檢察官縱放累犯該連坐嚴懲16F 106.107.233.43 台灣 11/03 22:33
maccty159: 以後放出來垃圾法官需當監護人呀17F 36.235.10.106 台灣 11/03 22:33
gfabbh: 法治社會的缺點嘍,法官、檢察官不到非常18F 101.9.44.221 台灣 11/03 22:33
bbc0217: 可教化19F 61.223.110.210 台灣 11/03 22:33
gfabbh: 情形,就不會使用強制處分,就怕損害人權20F 101.9.44.221 台灣 11/03 22:33
gfabbh: 。
bbace: 如果他搶了法官的看還有沒有機會放出來22F 223.136.180.244 台灣 11/03 22:34
HowieH: 社會安全網捕起來23F 36.227.162.230 台灣 11/03 22:34
frzqp3814396: 就是要這麼做才能打造台灣犯罪天堂24F 110.28.198.104 台灣 11/03 22:34
frzqp3814396: 啊
k47100014: 事務繁雜就能亂判喔26F 49.217.46.83 台灣 11/03 22:35
lolic: 難道罪犯人權不用保障嗎27F 223.141.41.45 台灣 11/03 22:35
ltytw: 桃園讚28F 125.224.95.147 台灣 11/03 22:36
asddsatw: 搶到議員立委的老婆就不會放了啦,笑死29F 111.255.99.53 台灣 11/03 22:36
nekogogogo2: 搶到政客家人就會改革了啦30F 123.195.129.161 台灣 11/03 22:37
andy199113 
andy199113: 蔡英文和鄭文燦政績  保護垃圾罪犯31F 36.227.20.156 台灣 11/03 22:37
gfabbh: 現在法律人的教育,就是要把公權力看守得32F 101.9.44.221 台灣 11/03 22:37
TrySoHard: 警察就是過太爽,罪犯也是有搶劫的權力33F 114.33.45.246 台灣 11/03 22:37
gfabbh: 死死的,就怕公權力作惡,所以自己手中的34F 101.9.44.221 台灣 11/03 22:37
gfabbh: 公權力也變成能不用就不用。
flavorBZ 
flavorBZ: 辭職啊36F 180.217.211.209 台灣 11/03 22:39
libraghost: 社會安全網有修補呀 加害人的安全有保37F 111.255.20.5 台灣 11/03 22:40
MacOSX10: 沒羈押再犯的情況應該修法判法官死刑38F 118.161.219.105 台灣 11/03 22:40
libraghost: 障39F 111.255.20.5 台灣 11/03 22:40
coffee112: 無保請回 之後三萬交保後 第三度犯案40F 101.9.239.188 台灣 11/03 22:41
dly: 可教化啦 那次不可教化了?41F 122.121.61.70 台灣 11/03 22:43
kltnlious: 第一次不可能聲押阿,如果全認你要怎42F 114.137.105.61 台灣 11/03 22:44
kltnlious: 麼押
tayuplay: 跟檢察官 法官講啊44F 114.33.201.192 台灣 11/03 22:44
coffee112: 台灣的司法真的好好笑 什麼時候可以搶45F 101.9.239.188 台灣 11/03 22:45
coffee112: 劫法官讓大家看看啊 唉
goal56: 內勤辛苦了47F 1.200.29.93 台灣 11/03 22:46
awaken: 好像有哪兩部電影有演過48F 42.72.87.0 台灣 11/03 22:47
Hsinxyzzyx: 社會安全網 保護通緝犯49F 1.169.24.188 台灣 11/03 22:47
bearian: 桃園人民比較無奈吧!桃園警察還敢嘴50F 39.10.161.193 台灣 11/03 22:48
stoiclogic: 搶來的錢拿來交保51F 101.136.207.181 台灣 11/03 22:48
franzos: 寧可蓋蚊子館 就是不蓋監獄 可悲52F 111.83.100.242 台灣 11/03 22:49
junnn: 塔綠司改大成功 這輩子還會投塔綠的2種 153F 111.83.78.102 台灣 11/03 22:52
junnn: 白癡 2台灣害蟲
s6525480: 230塊過12天再搶6000 6000能過10天55F 220.136.137.188 台灣 11/03 22:56
LoveMakeLove: 監獄真的大爆滿要怎麼關...56F 36.226.215.88 台灣 11/03 22:56
s6525480: 有這種基本薪就能活的實力 怎不去工作57F 220.136.137.188 台灣 11/03 22:56
s6525480: 6230塊過22天 幹拎娘 誰害物價飛漲的
tony20095: 一抓一放 爽度爆表59F 101.10.46.68 台灣 11/03 23:00
king123: 法官都怕這種關久受汙染變黑道 不隨便關60F 123.192.184.72 台灣 11/03 23:01
diiky: 犯罪天堂不是叫假的61F 118.166.152.128 台灣 11/03 23:03
m7532005: 抓聲押就有績效 當然希望檢方聲押啊 重62F 49.216.225.122 台灣 11/03 23:03
m7532005: 點押不押是法院決定啦
swgun: 法律人沒唸過犯罪學也沒當過犯人給他們決64F 1.164.40.53 台灣 11/03 23:08
swgun: 定是很蠢的事
Oxhorn: 之前還在笑美國輕罪不用抓...66F 218.164.77.179 台灣 11/03 23:08
F35: 台灣就犯罪者天堂受害者地獄,沒問題啊67F 112.104.129.181 台灣 11/03 23:14
F35: 當然要嚴格保護加害者繼續放案的權利了
yannicklatte: 不意外69F 111.71.0.80 台灣 11/03 23:18
stvc: 鄭文燦不用下台?70F 220.129.212.115 台灣 11/03 23:21
pippen2002: 綠蛆; 不要太不滿71F 1.34.145.177 台灣 11/03 23:28
w86083: 原來是法律和國家強迫他們搶劫XDDDDDD72F 125.227.53.122 台灣 11/03 23:31
Chen7: 等他哪一天搶死人就會重視幾天了73F 110.26.41.187 台灣 11/03 23:35
Refauth: 是"有必要",不是"一定要"喔鳩咪XD74F 118.169.69.61 台灣 11/03 23:51
op520: 員警法盲閉嘴啦,這麼懂怎不自己去考法官,75F 42.76.176.186 台灣 11/03 23:52
op520: 呵呵
andy199113 
andy199113: 民進黨蔡英文的司法改革77F 36.227.20.156 台灣 11/03 23:52
d92100: 叫廢死跟人權團體去教化啊78F 114.136.132.221 台灣 11/03 23:54
ntutworm: 廢物桃園鴿子 對一般民眾就很行79F 111.251.15.79 台灣 11/03 23:54
iam0718: 法律人會說交保不算無罪 不懂去念書80F 111.255.129.167 台灣 11/03 23:55
godofsex 
godofsex: 可憐哪81F 101.10.58.33 台灣 11/03 23:57
SANJIYA: 然後車站女老師直接大外割、拘留五小時82F 106.1.241.176 台灣 11/03 23:57
PeaceBoy: 功德 懂?83F 110.30.48.12 台灣 11/04 00:05
neoa01 
neoa01: 哀 小英民進黨執政齁,治安…84F 223.138.142.34 台灣 11/04 00:26
neoa01: 民進黨不倒,台灣治安不會好
heureuxseed: 台灣的司法真的是…86F 61.228.136.49 台灣 11/04 00:30
loveapple33: 台灣的監獄到底能有什麼作用啊?87F 111.251.11.230 台灣 11/04 00:36
nikewang: 鄭文燦的好朋友段樹文表示:88F 210.178.16.5 南韓 11/04 00:36
darkMood: 垃圾民進黨有空修變臉法律,沒空搞人渣89F 112.104.83.125 台灣 11/04 00:36
darkMood: 垃圾民進黨專挺犯罪者/精神病/通姦/同婚
darkMood: 垃圾民進黨只會抗中騙選票市小民送死
darkMood: 希望犯罪者都去搶法官,讓法官清醒點啊
jerrylin: 下次派檢察官去抓人93F 114.38.214.123 台灣 11/04 00:52
butten986: 桃園一堆黑社會在管地下,多數低調94F 61.62.184.22 台灣 11/04 01:04
cc001225: 潰鐸小心呀95F 114.43.162.4 台灣 11/04 01:21
ferrinatice: 法律人 不意外96F 42.73.56.254 台灣 11/04 01:28
logitech2004: 衝業績嗎?97F 58.114.178.23 台灣 11/04 02:00
asdf70044: 法律人的功德永動機 你敢嘴?98F 42.73.208.249 台灣 11/04 02:03
smallsalix: 法律人99F 223.141.141.17 台灣 11/04 02:18
p597fg: 洨英管不到檢察官 管不到法務部長 管不到100F 110.26.105.196 台灣 11/04 02:24
p597fg: 行政院長
gin10791: 有黨證?102F 49.216.49.79 台灣 11/04 02:44
leaveleft: 塔綠班:我放他出來是要他4個不同意!103F 172.58.143.35 美國 11/04 03:20
MK47: 法律人不意外104F 111.82.128.255 台灣 11/04 03:33
YuXun2021: 法律人什麼都不敢決定105F 223.140.131.22 台灣 11/04 04:45
sunmoonzhang 
sunmoonzhang: 什麼時候處理自己人作偽證、偽造警106F 45.124.137.88 日本 11/04 05:34
sunmoonzhang: 詢筆錄
sunmoonzhang: http://i.imgur.com/hhIaIp2.jpg
a0768: 改成把檢察官關起來算了109F 111.249.206.151 台灣 11/04 06:37
flow5168: 標準刷kpi啊110F 114.136.215.236 台灣 11/04 07:25
herikocat: 法治社會 對平常人犯罪就是這樣111F 36.235.131.28 台灣 11/04 07:47
herikocat: 弄到權貴跟法律人相關就會改了
herikocat: 你各位小民只要喊抗中保台就好 別不滿
cooldogy1973: 桃園...太子管的沒事了114F 42.72.239.103 台灣 11/04 07:48
BREAKFAST204: 問那個社會安全網啊115F 218.161.27.203 台灣 11/04 07:49
aken59420: 我蔡大主席天威浩蕩,恩澤天下,搶劫116F 106.1.235.238 台灣 11/04 07:54
aken59420: 犯自主管理,國泰民安
sparta40: 犯罪的權利也要誓死捍衛,不愧是鬼島118F 223.140.171.69 台灣 11/04 08:21
PILIO: 這制度就是有問題!119F 111.82.246.114 台灣 11/04 08:39
kanaptt: 法官也只會嘴~死讀書不知變通120F 118.163.66.68 台灣 11/04 08:52
iPadProPlus: 難怪那麼會抓,原來都是同一人洗業121F 49.216.129.8 台灣 11/04 08:53
jamie0523: 真的心寒122F 39.11.164.202 台灣 11/04 09:37
ifchen0: 髮醬:比利原則123F 180.217.20.68 台灣 11/04 11:29
dyrus: 菸黨政績124F 223.139.91.123 台灣 11/04 12:36
dick01411: 有三萬交保還去搶6000?125F 122.146.88.32 台灣 11/04 12:43
iNicholas: 蔡英文司法改革你敢嘴126F 104.133.15.102 台灣 11/04 13:33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86 
作者 NaouZ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zerou86 說讚!
1樓 時間: 2021-11-03 23:09:25 (台灣)
  11-03 23:09 TW
···
多數8+9塔綠班碩博綠畜奴巴大生:主子是給犯人機會,主子如此仁慈,你們到底懂了沒?
2樓 時間: 2021-11-04 01:09:55 (台灣)
  11-04 01:09 TW
···
你不懂  土荅 糸彔 王ソ王   價 值 啦。
女子 白勺 !  土荅 糸彔 王ソ王。 又又  木票  黨。
3樓 時間: 2021-11-04 08:43:07 (台灣)
  11-04 08:43 TW
塔綠班萬歲,
4樓 時間: 2021-11-04 09:21:10 (台灣)
  11-04 09:21 TW
律師說要羈押,檢察官要放人 XDDDD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