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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freakk ()
標題 [新聞] 法律素人1人打贏「日藥本舖10律師」 事
時間 Fri Nov 19 23:04:24 2021


ETtoday新聞雲

法律素人1人打贏「日藥本舖10律師」 事後卻挨告判刑4個月


林彥臣/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從未念過法律系,也沒有律師執照,因為與日藥本舖等商家,發生外
牆招牌懸掛糾紛,提起「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7年後二審勝訴,不過事後他挨告沒有
律師執照,卻收取26萬元的酬勞,被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張男本名張國湧,因為自家外牆長期遭到日藥本舖等10幾家公司
懸掛招牌,涉及不當得利,鄰居也不知道怎麼辦,所以他站出來當訴訟代理人,最後官司
勝訴,各公司必須判賠。


但是因為沒有律師資格的張男跟鄰居說好,勝訴之後收取30%的費用當酬勞,共收取了26
萬元,法官認定這筆錢跟辦理訴訟有對價關係,涉及《律師法》「無律師證書擅自辦理訴
訟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全案仍可上訴。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6012/d6012306.jpg
[圖]

但是當事人張男喊冤表示,先前打官司相關費用都是自己先代墊,所以跟鄰居說好,打贏
之後拿回本金就好,纏訟7年官司獲勝卻挨告,「會上訴到底」。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119/2127850.htm#ixzz7Cfz9F4zY
法律素人1人打贏「日藥本舖10律師」 事後卻挨告判刑4個月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台北市一名張姓男子從未念過法律系,也沒有律師執照,因為與日藥本舖等商家,發生外牆招牌懸掛糾紛,提起「不當得利」的民事訴訟,7年後二審勝訴,不過事後他挨告沒有律師執照,卻收取26萬元的酬勞,被判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日藥本舖,律師法,法律訴人) ...

 

備註:

有youtuber在教打官司的嗎

這種也可以自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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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ice2017: 阿勇果然有辦法1F 61.61.76.74 台灣 11/19 23:05
dodo52woman: 日商的律師,不求贏吧只求少賠2F 36.229.118.162 台灣 11/19 23:05
Rhevas: 王牌大律師有一集也是3F 125.230.216.238 台灣 11/19 23:05
chunfo: 法律人輸不起4F 61.231.168.110 台灣 11/19 23:06
cosmite: 日藥本舖是台商 某樓不知還亂講5F 220.134.215.159 台灣 11/19 23:07
ThomasBuBu: 如果法律系學生一直考不上律師6F 36.226.220.195 台灣 11/19 23:08
ThomasBuBu: 也適用該法嗎?
cosmite: 要黑日本人也請做功課好嗎8F 220.134.215.159 台灣 11/19 23:08
cosmite: https://i.imgur.com/gX1BSMZ.jpg
[圖]
polo125809: 輸不起?10F 114.43.166.14 台灣 11/19 23:14
smallgigi 
smallgigi: 笑死。11F 36.226.75.155 台灣 11/19 23:14
ciplu: 36萬就可以勝訴,10個律師多少錢?都白養12F 211.23.105.151 台灣 11/19 23:15
ciplu: 了
vauent: 再次證明專技考試沒鑑測性14F 182.155.250.112 台灣 11/19 23:25
chister: 七年二十六萬 很便宜啊15F 1.200.163.26 台灣 11/19 23:28
bygamantou: 無牌律師打贏10律師叫不當得利= =16F 101.137.114.66 台灣 11/19 23:31
ImBBCALL: 十律師哪來的啊17F 125.228.136.11 台灣 11/19 23:34
ImBBCALL: 用外牆就事證明顯 公司法務也懶得爭
ApAzusa126: 你外牆那麼明顯,我策略當然少輸為贏19F 114.24.141.163 台灣 11/19 23:38
GimO: 這種案子不當得利事實明確,況且花了七年才20F 49.216.132.27 台灣 11/19 23:39
GimO: 拿到勝訴判決,而且還是主張七年前的那段時
GimO: 間的利益,這七年還要再告咧,況且這個金額
GimO: ,表面勝訴實際上店家花小錢消災才是真正的
GimO: 贏家。
swgun: 這個真的離譜 刻意用律師法搞人25F 1.161.49.37 台灣 11/19 23:55
swgun: 他如果自己是原告之一 當訴代幫別的原告省
swgun: 下時間勞務 收錢根本很正常 又不是當業務
swgun: 經營 用律師法裁罰太狠
cherrywo: 打官司本來就不用律師,上網查資料就可29F 182.155.142.152 台灣 11/20 00:24
cherrywo: 以了,省錢又方便
picasa226: 有夠離譜31F 42.73.70.251 台灣 11/20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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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bangel 說讚!
1樓 時間: 2021-11-20 14:35:45 (台灣)
  11-20 14:35 TW
佔用他人外牆打廣告,告到底只是穩輸,這公司幹嘛要故意跟一般民眾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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