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6-29 13:39:0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firetfd119 (gogogo)
標題 [新聞] 連棟透天實質出入口轉向佔用逾40年 法院
時間 Wed Jun 29 12:48:07 2022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陳彥廷

3.完整新聞標題:
連棟透天實質出入口轉向佔用逾40年 法院判拆屋還地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屏東縣東港鎮鬧區1處私有地,長期遭新勝街2巷12間連棟民宅及
巷頭巷尾的2間透天厝占用、通行,甚至不再使用建商原所規畫的通行土地,將實質出入口
「轉向」於該私有地進出,並設置水泥坡道或停放汽機車等占用行為,孫姓地主向屏東地院
提出拆屋還地告訴勝訴,連棟民宅及巷頭、尾透天屋主不服反訴並以袋地通行權上訴二審,
經高雄高分院審判,原供連棟戶通行的土地,遭其自行增建物阻擋,非屬袋地而駁回,全案
定讞。


這塊長約百公尺的長方型私有地廣達309平方公尺,位於東港鎮光復路旁的新勝街2巷,被上
述連棟宅及巷頭尾透天使用出入,因相當便利,長期下來,連棟的12戶屋主將原本理應朝向
西側的大門,「乾坤大挪移」改為坐西朝東於東側進行實質出入,甚至還興建水泥花台、坡
道、鐵皮及架設冷氣室外機等占用孫姓地主的私有地,為了方便出入,也將自家汽機車停於
孫姓地主土地上。


孫姓地主於2020年間為交易欲進行整地,要求拆除所有占用物,但14名屋主並未動作,孫男
進而提出告訴,認為私有地遭佔用,一審14名屋主皆敗訴,法院並要求要拆除占用物返還地
主,且在占用部分形成不法利得,判決14名屋主要返還自2019年11月起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
利,金額從每月0元至774元不等,14戶屋主不服上訴,並以袋地通行權反訴。


14名屋主認為,建商自1978年興建時即將大門面向該塊私有地後住戶才購入,並不知屬私有
地,後來得知為孫男所有,曾協議購地,惟孫男要求應一同購買更旁邊的計畫道路用地,兩
造協議因此破局;而整塊地至今已通行40餘年,原後門通行道路已成為與他人建物共用壁,
若法院不淮通行將無路可走,因此訴求通行權。


高雄高分院審判則認定,建商起造當時並未取得所有權人的土地使用同意書,且是連棟民宅
建築基地西側的空地向西通行再連接西北邊的既成道路出入,縱使現況無法出入,係因屋主
自行增建致無法通行,非屬袋地,至於所謂「公用地役權」僅屬反射利益,不具權利性質,
駁回屋主上訴,全案判決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975366
連棟透天實質出入口轉向佔用逾40年 法院判拆屋還地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屏東縣東港鎮鬧區1處私有地,長期遭新勝街2巷12間連棟民宅及巷頭巷尾的2間透天厝占用、通行,甚至不再使用建商原所規畫的通行土地,將實質出入口「轉向」於該私有地進出,並設置水泥坡道或停放汽機車等占用行為,孫姓地主向屏東地院提出拆屋還地告訴勝訴,連棟民宅及巷頭、尾透天屋主不服反訴並以袋地通行權上訴二審, ...

 


6.備註:
爆料公社的樓倒了
https://www.bc3ts.com/post/45624

但地方社團的樓還繼續蓋著
https://i.imgur.com/NzNLOGm.jpg
[圖]
https://i.imgur.com/CyX8iz0.jpg
[圖]

看了判決書,民國79年不甩地主,民國111年的今天不甩法官?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71.2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kzc9qL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56478089.A.D15.html
botnet: 笑死1F 42.72.65.184 台灣 06/29 12:49
coffee112: 40年 12戶 好屌喔2F 1.174.234.22 台灣 06/29 12:50
darkdogoblin: 不是什麼都是袋地好嗎?3F 49.217.196.64 台灣 06/29 12:50
chadmu: 刁民整天占便宜還懷疑是別人的錯4F 61.231.199.209 台灣 06/29 12:51
p72910: 連棟就是假透天5F 1.164.11.253 台灣 06/29 12:51
yannicklatte: 不意外6F 223.136.122.242 台灣 06/29 12:52
neoa01 
neoa01: 笑死 貪得無厭,這些屏東人用別人的財產7F 114.136.231.114 台灣 06/29 12:52
neoa01: 還能叫的那麼大聲
YESGOTO: 自己爽增建,把自己堵死了9F 122.117.54.102 台灣 06/29 12:55
MoDerF: 智障刁民 侵佔還想就地合法10F 1.161.126.7 台灣 06/29 12:56
wei121: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11F 223.141.121.194 台灣 06/29 12:57
solsol: 刁民很兇12F 36.22.6.102 中國 06/29 12:57
sean3378: 去東港報馬仔找不到她文章?13F 163.32.216.91 台灣 06/29 12:57
a103232: 地主可以容忍40年,也是不容易14F 101.12.28.213 台灣 06/29 12:58
foming: 東港報馬仔刪文了啦15F 49.216.224.79 台灣 06/29 13:01
february2: 不是占久地就是自己的16F 106.1.120.53 台灣 06/29 13:02
solsol: 所以前門原本的路呢?圍起來當私有地?17F 36.22.6.102 中國 06/29 13:04
nextbit: 圈地嗎?頭尾蓋一間18F 42.77.135.47 台灣 06/29 13:07
ctchens: 看那14戶敗訴加沒路可進出,好爽19F 106.64.185.21 台灣 06/29 13:08
excercang: 最好不知,這些是全都知道故意裝傻20F 220.134.254.176 台灣 06/29 13:10
solsol: 所以原本前門的路自己加蓋自己爽幾十年了21F 36.22.6.102 中國 06/29 13:13
solsol: 現在要拆掉太虧了,逼後門的地主犧牲奉獻
lice0225: 哇 法律管得到屏東耶23F 36.226.92.41 台灣 06/29 13:15
ryo1008: 爽24F 42.74.147.125 台灣 06/29 13:15
lichai: 這樣蓋不就好了25F 210.71.216.243 台灣 06/29 13:17
lichai: http://i.imgur.com/faTMDH9.jpg
[圖]
akakbest: 刁民27F 60.250.192.34 台灣 06/29 13:19
l11111111: 一群北七刁民 垃圾28F 42.72.168.123 台灣 06/29 13:19
eko112: 哈哈 看街景 會敗訴也正常29F 114.40.171.77 台灣 06/29 13:21
denyy555: 南部低端低能太多,滋養出垃圾民進黨30F 27.247.101.249 台灣 06/29 13:23
eko112: 屋主還真有臉上訴 XD31F 114.40.171.77 台灣 06/29 13:23
gk1329: 乞丐趕廟公 佔久為王32F 27.246.69.138 台灣 06/29 13:23
ct327ct2253: 買房記得買路,以免有家歸不得33F 42.70.60.132 台灣 06/29 13:26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502 
作者 firetfd119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asds92155 說讚!
1樓 時間: 2022-06-29 14:32:58 (台灣)
  06-29 14:32 TW
"屏東縣東港鎮鬧區" 嗯 很有台灣價值的地方啊
侵占私人土地還那麼囂張 還好意思到FB社團討拍 跟塔綠班一樣無恥
2樓 時間: 2022-06-29 14:40:59 (台灣)
  06-29 14:40 TW
先去看看地契再來說話.惡人先告狀耶
3樓 時間: 2022-06-29 14:55:18 (台灣)
  06-29 14:55 TW
除非沒有其他道路,才有辦法主張袋地通行權。明顯就是有其他通路,才會敗訴。
4樓 時間: 2022-06-29 15:29:13 (台灣)
  06-29 15:29 TW
從街景看起來陽台大門都是朝東面,也不像是後來才改成那樣的,應該是那時候建商在蓋的時候就把大門朝私有地這樣在規劃,感覺當時的建商問題比較大,銷售時應該是用騙的,就像現在請網紅銷售工業宅差不多的意思。買的人自己沒有搞清楚,又把後面增建自己堵死,只好自己吞下去了。
5樓 時間: 2022-06-29 17:40:01 (台灣)
     (編輯過) TW
大多數的計畫道路政府沒錢去向地主徵收,只是用免地價稅跟地主借來蓋路,所以地主要賣也不可能只賣你門前那塊空地,當然連道路一起賣你。所以當初買了,什麼問題都沒了。至於當初為何可以蓋房子,建築線應該不是門前那條路,而是後門那條路。不然這種要跨過私有土地,都要地主同意通行權,除非是既成道路供不特定人通行,或是土地連接到計畫道路,才有辦法蓋。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