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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kaefy.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9-24 11:39:12
看板 Militarylife
作者 aya0139 (月兒彎彎)
標題 [哈拉]總算取得免役的心得.過程.與感想
時間 Fri Feb 11 13:39:01 2011


發這篇文主要的目的在於,正常人要是不走偏門(像之前傳出醫學院學生
弄成氣胸搞鬼這樣),要取得免役資格,其道路不但顛簸,而且漫長;我自己,
也經歷的不小的一番波折,中間更有很多地方是浪費了無謂的時間......
一方面我會寫出這整個過程,提出應可注意的事項,希望能給其他碰到相同
問題者一個參考,當然要是我寫得不對,不好,也很歡迎這邊的前輩們指正^^

我的症狀是"原發性顫抖",是那種在模糊地帶,雖完全無法治療,
但偏偏役政署的規章中又沒寫清楚,超級麻煩!

大致上免役之審定有下述幾個步驟:
(1)找醫生寫診斷書-->(2)到當地市公所申請-->(3)縣政府主管機關同意-->
(4)跟指定醫院預約時間-->(5)依時間到指定醫院檢查-->(6)請醫生寫診斷書
-->(7)診斷書寄回縣政府主管機關-->(8)等待結果

(1)找醫生寫診斷書:*請先上內政部役政署的網站下載體位判定依據的那一份文件

多數人在當兵跟體檢中間都隔了很長的一段時間(例如您要念書),這之間身體會有
什麼狀況很難說(第一次體檢差不多都是身體最勇猛時),當您決定面對兵役時,

若您覺得身體狀況已有變化,有不適產生時,請對照役政署的那一份文件;
假定您的症狀上面有明文記載會比較沒爭議,若沒有記載,後面會比較麻煩,
成功率也會很低,但依然可以提出申請

#注意1:這個部分最好是找大醫院去開,不然就是找該科的主治醫生,因為接不接受
這個醫生的說法是縣政府那邊的權利,要是不夠分量的醫生所寫,有一定機率不會被接受,
那就當場出局,後面也都沒了
#注意2:役政署這一份文件儘管有在更新,但現在醫學的症狀這麼多,麻煩一點的病有可能
上頭是沒有或記載不詳,出現這狀況,會相當麻煩,我就是這樣,正式複檢時,醫生的說法
將成為最關鍵的一個部分~

(2).(3).(4)拿到第一次的醫生診斷書後,到您戶及當地的市公所,公所那邊跟縣政府溝通後,
會決定您能不能, 有沒有資格提出複檢?這步驟相當快,我家這邊一通電話講一講就好了.
#注意:假設政府決定您可以去複檢,那他們馬上會詢問你要"自費"還是"公費",
兩者差異在於,前者貴很多,但是不用在那邊跟人家排時間,最大的差別則是可以略過
步驟(1);後者的話,因為辦體檢的醫院有限,通常一整個大區域只會有一家,想當然,
會有一大缸人等著要作,雖然一毛錢也不必花,但預期會等1個月-1個半月;

我是去台中榮總,記得等了20幾天
#注意:根據爬文還有周遭人士經驗,自費出來的結果,在審查委員會不太容易過關,
這一點僅供參考,不過目前看到的大都是推薦公費

(5)請稍微早一點到,先去承辦這個業務的窗口辦理,窗口會幫你掛號;接著依指示到
診間找醫生即可.

#注意1:身分證一定要帶,保險起見,1吋及2吋的大頭照請各帶個10-15張過去
#注意2:醫生的說法,是最後審查委員會判斷的最重要依據之一,像我的病狀,
役政署的文件沒有記載,只說"難以判斷時,在有肌電圖佐證下,若達妨害生活
的地步,即可免役",換言之,雖然我這是由中樞神經引發,跟肌肉沒關係,

但我仍得作肌電圖,然後還得醫生說一句"確實生活已經有不便"才可以,
不然斗的再厲害還是得去當....
當然醫學的病症很多,本來這短短的一份文件就不太可能全部記載進去,
您可以說國防部迂腐,但規矩就是這樣~!
所以,問診時,您跟醫生的陳述一定要參考這份文件中相關的停役準則,
適時的跟醫生表達清楚,這也是複檢中最關鍵的一環.
不然醫生只要說"NO",審查結果就一定會是維持原判了...

(6)這個步驟很煩,我總覺得醫生是把複檢當成是他額外的負擔,有一點愛理不理的感覺;
我傻傻的等了近3個半月,終於忍不住再次詢問縣府,縣府幫我問醫生,醫生才叫我
再跑一趟醫院,幫我開立診斷證明書....
有相關人員私下跟我表示,這種東西醫生很會拖(但醫生可能真的很忙)
,若您已經等了超過一個月,不妨打電話給縣府承辦人員,請他們當您打聽,
一定程度上可以加速這個步驟的進行
完畢後,診斷書會有兩聯,您帶回家的一份,寄給縣政府的一份
#注意1:還是得帶身分證,一樣要先去承辦窗口報到
#注意2:醫生在診斷書上寫的東西,不但審查委員會會看,還會留存一份在那邊,
(不然以後政府怎麼知道你是因啥毛病停役?總要有個依據),可能的話,
最好不要讓醫生在上面寫出"無重大問題","無重大毛病"類似這樣的字眼,
這非常非常的不利於您!

(7)視狀況,這步驟不會很久,沒碰到假日的話2.3天縣府就會收到~

(8)最後一個步驟,也是最需要耐心的一個步驟.....
您的體位改判不是縣府跟醫生說了就算,而是要經過一個集合醫生.縣府人員.
政府相關機構人員的審查會的判定;而人家不可能只為了一兩個案例就
大費周章的開這種會,因此這種會議每個月只會召開一次,錯過了,就只好等下個月~
#注意1:召開日期只知道都在月初,詳細日期並不公開,如果很想快點知道目前Run到哪,
請多打給縣府承辦員幾次探詢
#注意2:假設您的症狀如上所述,是那份文件沒寫或不清楚這樣比較有爭議的狀況,
審查委員會無法作出結論,那就要由縣府人員發公文給醫院跟醫生問清楚~
也就是說要等待下一次的開會,一等就是一個月為單位....
如果必須跟醫生追問很多次,那麼您就要有等很多個一個月的心理準備= =+
最多的時間都會花在等最後這個步驟,但畢竟停役對國家跟個人都是大事,
謹慎一點也是好的

但這段期間真的是難熬無比....


以上,所有的步驟我約花了4個月左右完成,要是您的症狀已經有明文記載,而且
確實達到那個停役的標準,會快很多很多(少去那些來來往往的時間);
跑完所有步驟可知,醫生的診斷書至為關鍵,要進行複檢前,請您務必先作一下功課.
這並不是在教人狡詐,而是在爭取您個人的權益,要是光跟醫生講一些無關緊要的東西,
或者詞不達意,醫生也沒有義務幫您作別的發揮不是嗎?

最後我的感想是...
常常有人在講甚麼"不當兵還算真男人嗎?"
但身體要是出了問題,就算您硬著頭皮入伍,也只是白受比別人還重的折磨,
因為您的身體已經達到國家規定"不適合再受這樣訓練"的標準,
那為什麼不能去試著申請看看呢?

大概就將吧,寫了落落長的一堆,希望能給予後續要申請的人一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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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1.18.79
art1:最好不要讓醫生在上面寫出"無重大問題","無重大毛病"類似這1F 02/11 14:00
aya0139:我的就被這樣寫,幸好承辦人員求謹慎有用公文幫我追問= =2F 02/11 14:02
aya0139:很難作判定,畢竟不等同於"無重大毛病"
jbjamesbond:我已經接受了是好手好腳的事實XD4F 02/11 18:51
aya0139:我的屬於重大遺傳疾病,但相關數據太少,判定起來超難= =5F 02/11 19:30
lbz:我的病跟原po一模一樣,但我也已經入伍四個月了...6F 02/11 22:35
aya0139:就是依有沒有抖到會"妨害日常生活"阿7F 02/12 21:51
aya0139:我要同時服用四種神經藥物來控制了,雖然這沒什麼值得炫耀
aya0139:相當不方便,慈濟醫生還問過我要不要冒險動一次腦部手術- -
CSMUck:好文推10F 07/18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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