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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2-06 05:30:52
看板 Boy-Girl
作者 h54747 (苦茶)
標題 [討論]  關於雞排妹請律師發出的聲明稿
時間 Fri Feb  5 20:42:12 2021


https://i.imgur.com/VMkO37s.png
[圖]


https://star.ettoday.net/news/1915485
雞排妹5點聲明「要一個道歉!」遺憾翁立友自稱被害者 曝不提告原因 | ETtoday星光雲 | ETtoday新聞雲
[圖]
雞排妹(鄭家純)日前指控歌手翁立友性騷擾,隨後翁立友發聲明自清,翁立友今(5日)開記者會說明,雞排妹到場聆聽,但主辦堅持雞排妹離場後才開始,引起現場一陣騷動,主辦表示改為直播後雞排妹離場,經過一陣調虎離山,翁立友才現身,讓雞排妹氣得返回現場,不過還是撲空。雞排妹透過律師發出5點聲明,表示對翁立友自稱 ...

 

看完聲明稿有點越想越不對勁,想問看看大家的看法。

關於第一點:
不想被外界干擾的直接對話,所以選擇直接去對方的聲明記者會。

為什麼不找個媒體來辦個辯論會,讓真相越辯越明就好呢?

在記者會的場合一定很容易被外界干擾啊。


關於第二點:
性騷擾的定義:單方面的不舒服即可成立。

意思是無論同性或異性,只要有一方對於他人的言行感到不舒服,即可成立囉?

而且還可以不用舉證,感覺這樣的世界會大亂吧


關於第三點:
應該是覺得真的提出告訴穩輸吧。


關於第四點:
承上點,只要翁道歉,雞排妹就贏了。

回顧一下雞排妹從以前到現在的影片,「貶低性秀場文化」和「毫無根據的社交觸摸」,應
該不是這幾個月才有的吧,
而且之前更誇張的怎麼在那時沒爆,反而現在才爆,難道是過了這麼多年才覺得越想越不對
勁?


關於第五點:
由於真相未明,不予置評。


大家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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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53.230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7JqdLr (Boy-Gir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12528935.A.575.html
※ 編輯: h54747 (49.214.153.230 臺灣), 02/05/2021 20:43:09
※ 編輯: h54747 (49.214.153.230 臺灣), 02/05/2021 20:44:54
creakcreak: 這個有男女情感互動相關嗎?1F 02/05 20:45
zkow: 第二點比較有討論空間2F 02/05 20:48
※ 編輯: h54747 (49.214.153.230 臺灣), 02/05/2021 20:50:41
bndan: 照他第2點所指 那以後要威脅別人變得超級容易了 越高位就越3F 02/05 20:53
bndan: 容易怕 所以越容易妥協威脅 這是大家所期望的?
Leeday: 可憐5F 02/05 20:56
deepinheart: 無心的就道歉就好了啊...曾國城不就處理得很好,你也6F 02/05 20:56
deepinheart: 沒辦法在幹嘛
bndan: 現在道歉剛好直接下去 XD 傻了嗎8F 02/05 20:57
deepinheart: 告也告不成,道個歉就沒事了,不是?9F 02/05 20:57
knml: 翁不就認為自己沒做,幹嘛道歉10F 02/05 20:58
bndan: 光是不當面對對答就被影射成心理有鬼 這時道歉是打算直接被11F 02/05 20:58
deepinheart: 翁早點學曾國城那樣就沒事了吧...12F 02/05 20:58
bndan: 一波帶走是吧?13F 02/05 20:58
deepinheart: 異性互動造成對方可能不舒服 多少一定有,你也沒辦法14F 02/05 20:59
deepinheart: 保證啊...
deepinheart: 這是對方主觀問題...
rogergon: 道歉?是為做過的事道歉還是為沒做過的事道歉?17F 02/05 20:59
bndan: 形象不同...18F 02/05 20:59
bndan: 還是那句話 互動造成對方可能不舒服就要道歉 這例子剛好會
bndan: 被抓著這點一路打到社會性死亡
bndan: 一般人是什麼咖 這是男主角是什麼咖 同樣是爆炸 成本差太多
deepinheart: 你都沒無心造成人家不舒服嗎?這麼強...22F 02/05 21:02
knml: 其實翁也主張G排造成她不舒服,現在才說是越想越不對勁,反23F 02/05 21:06
knml: 證都沒證據,而且性騷擾是主觀的,這樣咬下去也是可,大混戰
NingK: 幹這廢物事務所第二點要不要回去大學重修法律25F 02/05 21:29
vilee5527: 沒喜歡過她26F 02/05 21:29
vilee5527: 跟她同性別讓我很困擾
NingK: 算了,委託,意思是只是傳話罷了28F 02/05 21:30
jump9128: 第二點那個講的太過簡單,因為便自由心證,但這個自由心29F 02/05 21:51
jump9128: 證無法當作法律判決的理由,因為沒有影片沒有錄音,所以
jump9128: 基本上沒證據的狀況下翁可以提誹謗吧?然後假設雞排妹是
jump9128: 真的有被摸到或怎樣的話他就做自己就好就是她自己的事他
jump9128: 自己的決定,翁根本不用搞今天的記者會,今天記者會根本
jump9128: 多餘的。
jump9128: 而且我覺得假設雙方都沒有惡意,雞排妹覺得不要現場把事
jump9128: 鬧大現場不好看,翁也可能真的無意不小心碰到身體就像曾
jump9128: 國城一樣的處理方法就結束了!兩邊都要互嗆然後都不直接
jump9128: 提告一整個就煩!
deepinheart: 翁沒說舞台效果之前,雞排妹幾乎是沒辦法吧;但是他39F 02/05 21:58
deepinheart: 自己說舞台效果...雞排妹咬舞台效果跟脫稿演出...這
deepinheart: 兩個造成他不舒服,其實應該有機會。
jupto: 性騷擾沒有過失罪吧 所以翁只要主張是意外碰到就沒犯意 這42F 02/05 22:00
jupto: 樣G排也不能吉他 翁補個道歉就了事了
LaplaceDemon: G排在被迫抖出翁之前 已經把情節講死了44F 02/05 22:02
LaplaceDemon: 現在道歉翁也是社會性死亡
deepinheart: 所以其實整件事...我覺得請雞排妹也沒要  還怎樣,他46F 02/05 22:03
deepinheart: *要翁怎樣
deepinheart: 他應該只是要翁道歉吧,畢竟這要  不容易,但是要讓
deepinheart: 翁臭掉感覺很簡單(至少現在身邊很多女的很討厭翁)
jupto: 翁是不能主張自己的版本噢 翁就是順著G排的情結硬凹才會搞50F 02/05 22:05
jupto: 到道歉就GG的景況
GN02209611: 首先有無罪推定,如果雞排沒有確鑿證據或者根本沒這回52F 02/05 22:11
GN02209611: 事,那雞排一定吃不起訴,再來翁要告的是誹謗加民事侵
GN02209611: 權,這陣子這麼多新聞,反而告成的機率高,所以雞排
GN02209611: 當然只能一直口水仗啊
pipi1983: 果然是踩著別人的身體往上爬~ 厲害厲害56F 02/05 22:13
h54747: 還有不自證己罪原則 翁沒必要提出證據說自己沒性騷擾57F 02/05 22:17
h54747: 反倒是雞排妹自己要蒐集證據
king12272: 沒錯幹嘛道歉 給這個小丑當墊腳石?59F 02/05 22:18
dumas7777: 沒做錯還要道歉? 某樓觀點60F 02/05 22:19
deepinheart: 我查了一下法院對性騷擾認定,比較著重在被害者的自61F 02/05 22:22
deepinheart: 述上....
deepinheart: 蠻多人也覺得自己開黃腔不算性騷擾...
deepinheart: 有些極端案例甚至是沒證據,但被害人說了算,其實翁
deepinheart: 沒那麼穩...
deepinheart: 重點在他脫稿演出+自己講出來的‘舞台效果’,雞排妹
deepinheart: 只要咬著這個說...被感覺到被性騷擾,應該沒那麼穩會
deepinheart: 不起訴或輸掉。
pillooow: 這一系列的文到底跟男女版有什麼關係啊...69F 02/05 22:29
ohohamy: 翁的EQ太低70F 02/05 22:32
knml: 超穩的吧,過往沒有緋聞,同台女性無不舒服,G排沒證據是告71F 02/05 22:32
knml: 個啥,所以律師才不告,不起訴的機率沒有100%也友99.9%
Red2Gosh: 沒有證據就是無罪,這世界還是有運作規則的好嗎?73F 02/05 22:34
Red2Gosh: 當然只相信證據!不然和污陷有何區分?
lushoulian: 原本只造勢,這種事私下就可解決,被記者套出才…75F 02/05 22:40
amyhy520: 罷免跟外遇的新聞被蓋掉就好了76F 02/05 22:42
aGooDie: 大道歉時代來了,以後走在路上看一眼就被要求道歉了!77F 02/05 22:43
knml: 出門戴太陽眼鏡應該就沒事了???78F 02/05 22:43
aGooDie: 說你有看就是有看,反正讓他不舒服就是性騷擾了,管你有79F 02/05 22:46
aGooDie: 沒有帶墨鏡。
holygoner: 傻了才會道歉。 翁就會被一波帶走了81F 02/05 22:54
Red2Gosh: 沒做為什麼要因為妳主觀認知就道歉?82F 02/05 22:55
tracy0620: 關於第一點,兩個人都有經紀人不是?83F 02/05 23:01
y800122155: https://imgur.com/RZPfYPX.jpg 法律本來就是這樣寫的84F 02/05 23:02
y800122155: 覺得第2點有問題應該要要求修法 而不是質疑律師的說法
[圖]
kilhi: 沒有證據。我說你殺人就殺人。86F 02/05 23:06
deepinheart: 樓上...別這樣XD87F 02/05 23:06
deepinheart: 性騷擾本來就是比較偏被害者啊...
h54747: 你貼的跟第二點講的完全不同吧 光第一個字就不同了89F 02/05 23:07
h54747: 而且都要有證據或是間接證據 第2點是直接講不用舉證喔
oneIneed: 我也覺得常被雞排妹性騷擾91F 02/05 23:12
peter211183: 道歉三小啦  害翁立友形象大減 不用道歉嗎?92F 02/05 23:15
peter211183: 我今天說你賊就是賊  你自己請證明你不是兇手
peter211183: 不然請賠償我東西  這樣合理嗎???????????????
peter211183: 邏輯好一點 再來留言嗎 不然等著被噴
saiyuki1412: 會覺得這樣會世界大亂的我都懷疑是家裡沒在教還是天96F 02/05 23:18
saiyuki1412: 生就想摸人 好像你們都會遇到一樣

不是只有摸人,才會構成性騷擾喔,請多去研究一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50074
性騷擾防治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歡迎使用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本網站提供各界經由網際網路單一窗口簡單、方便、公開查詢法規資料及各機關法規網站,以達有效管理及公開法令資訊,建構法治社會之目標。 ...

 

如果只有萬分之一的人會遇到,為什麼討論度會這麼高呢? 就是因為很多人遇到阿

無論是被指責是性騷擾的那方,還是指責對方的那方。

walter741225: 在法院上 除非穩死 否則一定要打死不認錯98F 02/05 23:32
walter741225: 模擬兩可的狀態下道歉反而會成為破口
walter741225: 你一定會覺得那些人打死不認錯很機掰
walter741225: 但是他們是因為不能認錯而不認錯
x8021622: 看看兩邊的聲明 我認真覺得翁要再重新找間公關公司102F 02/05 23:35
walter741225: 翁的團隊真的太廢103F 02/05 23:36
ryolai: 很無聊,要告就快點104F 02/05 23:37
Enti: 遊戲公司的老闆才是78may要攻擊的啦105F 02/05 23:40
susanna026: 覺得 沒做的事 不用道歉 對方沒證據 有什麼立場要求道106F 02/05 23:40
susanna026: 歉?
※ 編輯: h54747 (118.161.140.223 臺灣), 02/05/2021 23:48:56
kiosk: 她現在不想忍了不行嗎108F 02/05 23:48
ff20: 沒做過的道個屁歉109F 02/06 00:10
tony011: 聲明稿... 在法庭上能當證據? 笑死110F 02/06 00:15
eagleleo: 覺得她好噁心111F 02/06 00:46
reich3: 如果要付諸輿論公審,請把影片拿出!!!112F 02/06 01:05
zingy: 對方讓妳不舒服,在旁觀者而言,不一定是性騷擾。113F 02/06 01:12
Xiaolu0104: 笑死 以後缺錢就去路上隨便找人對看 然後說你被性騷擾114F 02/06 01:49
Xiaolu0104: 就好了 嘻嘻
paulsama: 噁心116F 02/06 02:11
j147589: 直接對話個鳥 以78的個性當面對質會給人家時間把話講完?117F 02/06 02:13
j147589:  一定一直打斷 最後還是沒結果
jason90580: 人醜性騷擾119F 02/06 02:16
mitic1029: 性騷確實是主觀認定,只要不爽就可以  但需要提供證據120F 02/06 02:24
babyMclaren: 在嚼青女權腦中,曾國城已經道歉了121F 02/06 02:37
bannafish: 我主場,妳沒受邀,自己跑來就是沒禮貌。122F 02/06 05:09
bannafish: 不道歉,我沒做的事幹嘛道歉,道歉了是不是等於承認有
bannafish: 做甚麼事。
bannafish: 我可以理解翁為何有這些行為,我是女生。
bannafish: 翁開這場記者會對於釐清真相沒甚麼幫助,講的內容也很
bannafish: 糟糕,唯一的幫助就是我變得有點討厭78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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