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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0-02 14:54:07
看板 Boy-Girl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標題 Re: [討論] 男生不婚不生很合理吧
時間 Fri Oct  1 13:10:36 2021



說得很好    關於離婚這點我想補充一個資訊

大家知道贍養費請求的條件放寬了嗎?

https://ctee.com.tw/news/tax-law/498247.html
贍養費請求放寬 政院今拍板 - 工商時報
[圖]
行政院會5日將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案,通盤檢討贍養費制度,刪除現行請求贍養費限於「無過失」及「裁判離婚」兩要件。 ...

 


以前的贍養費請求有兩個條件

一、在婚姻關係中「無過失」

二、裁判離婚


現在放寬這兩個條件之後,只要主張因為離婚導致生活困難,就可以請求贍養費

只要在離婚後五年內都可以請求,而且贍養費必須一直給到收受方再婚或死亡


再來根據內政部統計

108年當年度離婚對數約有5萬4,346對
108年當年度結婚對數約有13萬4,524對


我的前女友在交往半年後曾經跟我聊過
如果將來結婚,該怎麼處理離婚的事情


當時我十分不能理解,如果現在就想著以後該怎麼離婚,那這段感情又何必經營??


在她劈腿跟我提分手後,我想明白了

上述的思路只不過是為了

最大化個人利益 & 風險最小化


以此來看,結婚對於男性的人生是負報酬

買車、買房、婚宴這些就要花掉人生上千萬的經濟


假如能鶼鰈情深、白頭偕老、子女孝順,在年老力衰的時候陪伴著你走到生命的終結那就算



最怕是不幸成為那離婚13萬的其中1對


在你努力為了家庭打拼事業的時候,老婆跟人跑了

很遺憾,現在通姦無罪

你一怒之下要求離婚,打算恢復單身生活

前妻主張生活困難,你還必須要給贍養費


假如不幸你們有小孩

依照法院慣例,小孩判給媽媽的機率極高

那麼你不但要養出軌的前妻,還要把小孩子養大(而且你還不知道孩子是誰的種)
贍養費可能佔去你收入的1/3到1/2


你的前妻可以每個月拿著你的贍養費去尋找人生第二春,而你只能無條件供養她一輩子


收入被閹割的你,還怎麼找人生第二春呢?

你後續的人生規劃怎麼辦??




不知道






沒人在乎








※ 引述 《school5566 (千年大嫌者)》 之銘言:
:  
:  
: 現在結婚幾乎所有花費都傾向男方要出,
: 從交往開始就是約會男生出比較多,
: 還加開房錢 送禮 月經照顧等,
: 一年至少幾萬,
: 再來買車幾十萬買房一千萬,
: 每年的地價稅汽車稅停車費又要噴,
: 之後結婚開始又要聘金 婚禮 蜜月 喜餅 喜帖,
: 這些多則一兩百萬又噴了,
: 生一胎坐月子中心三十萬,
: 小孩扶養到大五百萬,
: 生兩胎就一千萬了,
: 男生一輩子賺的錢就只是為了結婚生子嗎?
: 每天只能看著這個年華老去越來越肥的女人,
: 越來越沒慾望,
: 天天碎碎念,說別人家老公多有錢,
: 又說你不體貼,
: 還要每天做家事,
: 自己住半年打掃一次,
: 每天回家就打電動也沒人管,
: 又不能去把外面漂亮妹妹,
: 月經來情緒失調三餐跟你歡,
: 又有婆媳問題,
: 生病你要照顧他,
: 你生病他不一定會照顧你,
: 女人其實很臭,
: 也會拉屎尿狐臭口臭下面臭,
: 你要容忍別人的髒亂,
: 你事業成功是背後有一個女人,
: 你事業失敗是自己太廢,
: 離婚錢又要分一半出去,
: 為什麼就要分了錢還要分他
:  
: 反之不婚不生好了,
: 有需求一個月吃魚喝茶頂多五千,
: 老了甚至也可以省下來,
: 不用買車,房子買個小套房住五百萬,
: 剩下錢都可以養老,
: 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 支持男人躺平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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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06.2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LfXENb (Boy-Gir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3065038.A.5E5.html
marktak: pekora還是那句 沒結就不叫他媽的劈1F 10/01 13:14
marktak: 不開心可以不要發文

呃....不開心可以不要回文?

我的事怎樣都好,那不是重點啦peko
※ 編輯: Freeven (1.200.106.21 臺灣), 10/01/2021 13:16:37
MoneyMonkey: 沒結婚就不算劈腿?3F 10/01 13:17
MoneyMonkey: 那怎麼會有一堆沒結婚的所謂“渣男”?
Bjergsen: 有沒有法律專業的大大可以解釋一下這邊的無過失怎麼判斷5F 10/01 13:19

其實也不用去了解
條件放寬之後,不論有無過失都可以請求贍養費
traman: 就沒結婚才叫劈腿  結婚叫外遇6F 10/01 13:20
traman: 無過失應該是說我沒劈腿沒犯錯 現在拿掉了 我劈腿也要拿
traman: 錢
alonxalon: 純噓1樓 每個人都有發言權 他想發文你管不著9F 10/01 13:24
※ 編輯: Freeven (1.200.106.21 臺灣), 10/01/2021 13:24:49
say29217074: 你可以告她跟小王啊 這怎不提?10F 10/01 13:24

可以的,但是金額不會太高

我目前看到最高的判賠金額是50萬
say29217074: 他劈腿然後要你就一定養他一輩子?11F 10/01 13:25

對,要養一輩子

法律上是這樣明定的
Bjergsen: 看懂了,放寬這個不曉得用意是什麼12F 10/01 13:26
MoneyMonkey: 同樣是指偷吃的行為,13F 10/01 13:27
MoneyMonkey: “劈腿”一詞通常用於交往階段,
MoneyMonkey: 婚姻階段的偷吃,是用“出軌”來形容。
MoneyMonkey: 所謂沒結婚就不算劈腿...
MoneyMonkey: 是指所謂的男女交往、愛情長跑,
MoneyMonkey: 通通不算數不存在嗎?
MoneyMonkey: 難怪渣男總是比較吃得開。
say29217074: 她劈腿事實明確 民法敗訴 哪個法官會判你給他你收入20F 10/01 13:28
say29217074: 的一半當贍養費
是我不好,我應該用數字來表達的

假如法官判贍養費每個月3萬

你收入只有6萬那不就1/2了嗎

假如你收入9萬那就1/3了
※ 編輯: Freeven (1.200.106.21 臺灣), 10/01/2021 13:32:38
Defence24: 生活困難很難啦 除非她大擺爛或殘障22F 10/01 13:33
Defence24: 小孩可舉證非所出 不用養好嗎

真是這樣的話那風險倒是變小了
D大是法律專業的嗎?

我想聽聽更多見解
Defence24: 而且你怎麼知道你收入比較高?24F 10/01 13:35

的確沒辦法知道

不過男性的平均收入比女性來得高,我認為以自身條件找到的另一半頂多打平或略低於我
say29217074: 而且女生要第二春幹嘛跟前夫要一個小孩拖油瓶?25F 10/01 13:36
至少不需要供養他人一輩子
marktak: 對 那反駁看看26F 10/01 13:39
你眼睛乾不乾
sinomin: 通姦無罪是刑事無罪,民法還是有罪27F 10/01 13:43
懂得
yomiaya: 裡面沒有限定只有女的可以跟男人要 男人也可以跟女人要啊28F 10/01 13:44
yomiaya:  平等公平啊

不是的,這個修正案是為符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才通過的

本意就是為了增進婦女福祉才提的草案
death840922: 你可能要看一下最高院87台上128對「生活困難」的定義30F 10/01 13:44
death840922: ,跟贍養費給付標準的說法。
好,晚點去找找看
Laurara: 那要無工作能力啦 除非前配偶中風殘障或太老 不然很難32F 10/01 13:45
真的嗎   我很相信你哦

starwillow: 不懂在那邊亂扯,法律上的生活困難認定超級嚴格,只33F 10/01 13:47
starwillow: 要有工作能力一般都不太會構成,更別說實務上擺爛不
starwillow: 給的更多

那很好啊   這不就讓懂得人來告訴我甚麼才是正確的了
我沒出來講搞不好一堆人也一樣認知呢
Laurara: 我也不知道明明Google就有的東西可以說的煞有其事幹嘛XD36F 10/01 13:49
sinomin: 既然民法能認定外遇事實,就不符合無過失的要件了好嗎37F 10/01 13:49

不是不是,現在有無過失已經不是要件了
deathly: 離婚跟結婚好像標錯了?38F 10/01 13:51
MoneyMonkey: 話說,美國的相關法律是怎麼定的?39F 10/01 13:53
TCG0227: 吐血,連民法有罪都出來了,民法哪條是判人有罪的你跟我40F 10/01 13:54
TCG0227: 講,下次有事我免費幫你辯護一次
我剛剛看到也覺得有點疑惑
民法應該是就損害權益這點來做拉扯吧?
sinomin: 不好意思用詞失當42F 10/01 13:56
Laurara: 美國上次看到一個每月要付5萬美金 前夫斃掉前妻的說案43F 10/01 13:56
※ 編輯: Freeven (1.200.106.21 臺灣), 10/01/2021 13:58:09
jupto: 結婚有風險啊 怕就不要結嘛 想享受婚姻就要承擔風險啊44F 10/01 14:01
jupto: 另外這個法律沒有限制性別啊 反過要求前妻贍養費也行啊
Laurara: 其實台灣給的很少 贍養費這個年紀離婚基本上拿不到 都是46F 10/01 14:04
Laurara: 小孩的扶養費 但是一個月通常才判一萬多 只能窮養而已
starwillow: 我是覺得啦台男不想屈服自助餐女性很合理,不婚也很48F 10/01 14:04
starwillow: 合理,但連法律都搞不清楚就拿來亂扯只會讓人覺得蠻l
starwillow: ow的
Laurara: 然後工作不穩定一堆擺爛不付的 反正+9很快就再娶再嫁再51F 10/01 14:05
Laurara: 生 之前的小孩就不要了 ~.~
※ 編輯: Freeven (1.200.106.21 臺灣), 10/01/2021 14:06:39
Laurara: https://i.imgur.com/dDJ649w.jpg 美國的 中國的資料53F 10/01 14:12
Laurara: 所以歐美劇中也常對再婚人士的經濟狀況描述 會有個要付
Laurara: 很多錢給前妻的備註XD 歐美離婚率一樣很高誒
[圖]
SaintMichael: 因為外遇訴請離婚 有對象可以拒絕贍養吧 有精神找56F 10/01 14:16
SaintMichael: 對象跟我講生活有困難 是講笑話嘛?
SaintMichael: 倒是好奇有沒有男方跟女方要求贍養的案例
death840922: 樓上有啊,最近身邊朋友剛被沒工作的準前夫要50萬59F 10/01 14:30
vi000246: 只能說.....結婚對像要慎選啊60F 10/01 14:35
Cyclone5566: 只有一樓出來給人笑而已 其他還蠻有道理61F 10/01 14:43
lonelytea: 到底為啥有贍養費這種父權遺毒62F 10/01 14:50
lonelytea: 女權不出來抗議一下?
TOEY: 小孩驗完DNA,不是的話可以不用給錢喔64F 10/01 14:52
MoneyMonkey: 官員指出,贍養費制度是在填補婚姻65F 10/01 14:57
MoneyMonkey: 關係存續中扶養請求權的喪失,及肯
MoneyMonkey: 定對婚姻貢獻的補償,與主觀責任因
MoneyMonkey: 素無關,因此,一併『刪除請求人須
MoneyMonkey: 為無過失規定。』
MoneyMonkey: .............
MoneyMonkey: 這看起來確實是外遇也能請求贍養費
bunreachable: 娶一個收入比你高的女生 風險降低許多喔 噓小孩的部72F 10/01 15:02
bunreachable: 分不會去驗喔驗是你的要不要養
dendenomg: 如果你要去跳傘 傘壞掉沒開的機率有5/13 你會去跳嗎74F 10/01 15:03
MoneyMonkey: 5/13是離婚的風險,75F 10/01 15:06
MoneyMonkey: 追求階段、交往階段還有其它風險
MoneyMonkey: 補充,贍養費風險也不完全等於
MoneyMonkey: 離婚風險。
MoneyMonkey: 但是,風險加一加,好像有點高?
spica3642: 簽婚前協議有用嗎?80F 10/01 15:33
cjy0321: 聽你在放p 台灣對請求贍養費的要求超級高 懷疑小孩不是81F 10/01 15:46
cjy0321: 你的不會去驗??
MoneyMonkey: ..... 因此,一併刪除請求人須為無83F 10/01 16:00
MoneyMonkey: 過失規定。
badguy227: 什麼年代了還有贍養費,看不起女生嗎?85F 10/01 16:06
badguy227: 現在新時代的女性各個都精英不用靠男生養啦
cc281399: 這個法條確實要三讀統過了。87F 10/01 16:30
A5343138: 幹,那放寬這個誰敢結婚88F 10/01 16:45
lolicat: 對 沒人在乎 男的只會被罵是父權 是既得利益者89F 10/01 16:46
jupto: 不敢就別結啊 結婚本來就不是必須自己評估要不要啦90F 10/01 16:47
czplus: 這條沒什麼意義,對方有錢你應該已經從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91F 10/01 17:22
czplus: 求權拿到錢了,對方沒錢你也拿不到贍養費
czplus: 實際上你大可以「直接簽一個契約」換取「任何你在離婚中想
czplus: 拿到的東西」
czplus: 贍養費這件事情上,台灣比較像是扶養制度的延伸,美國則比
czplus: 較像是剩餘財產分配權的延伸
czplus: (美國當然也有一些扶養的概念就是了)
sonora: 你是不是以為可以請求就會通過?98F 10/01 17:41
sonora: 好喔,我知道了反正法官就是腦殘,所以你認為只要請求
sonora: 就會通過。至於現實中的法官長什麼樣子不重要
tsuki0826: 對沒人在乎你101F 10/01 18:20
revise: 贍養不是到女方再婚或小孩成年為止嗎102F 10/01 18:20
marktak: 還沒 快阿 不爽廢除憲法103F 10/01 18:24
HloveDahyun: 其實你講的也不算錯,這串一堆不懂裝懂的真令人煩躁104F 10/01 19:06
pauljet: 所以我說 結婚 愛愛 生子 要分開啊 就不知道哪裡來的老105F 10/01 21:46
pauljet: 阿姨 約跑就說人家要結婚
XDdong: 通姦無罪是刑法吧 民事還是可以求償不是107F 10/01 22:25
cxt70: 要主張生活困難,那是大概重度傷病手冊的程度108F 10/01 22:45
storyo41662: 整串看下來我還是不懂,所以外遇訴請離婚到底要不要109F 10/02 00:08
storyo41662: 付贍養費?
marktak: 阿你怎麼會不知道呢 那問pekora幹嘛111F 10/02 05:42
rogergon: 離婚哪來十三萬對???112F 10/02 06:45
shangguan125: 1樓就反串仔 不用太在意113F 10/02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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