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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2-03-10 12:41:09
看板 Boy-Girl
作者 lini8140 (南宮五月)
標題 [討論] 什麼情況下你接受「尾隨別人」這件事?
時間 Wed Mar  9 14:42:57 2022


抱歉標題下的好像很恐怖,因為想描述的完整一點所以有點落落長

昨天跟閃光看劇,背景是70年代連電話都不太普及的台灣

有一個劇情是

A與B是交往許久的情侶,B不知道A的住處。

A曾因工作因素需要閉關多次,每次時間約2-3天以內,且會先知會B。

這次也是工作因素需要閉關,也有知會B,但這次時間已經超出2-3天來到了一周左右,期間
B不斷打電話關心及發脾氣,提及你還好嗎,為什麼之前只要2-3天現在已經一周沒聯絡云云


不知從哪一天開始B會去A的公司等他。

後來A終於閉關結束,首次離開家裡去公司跟上司交代,剛好認識一個工作相關人員C,離開
公司後沒有馬上聯絡情人B,而是跟C去吃飯逛街下午茶。

剛好這一切被守在公司的B看到了,B跟蹤兩人整個約會行程直至兩人分開,並跟著A回到他
家。

A結束了約會回到家裡,躺下來還沒緩口氣的時候,門鈴就響了,是B來對質。


就這段劇情我跟閃光討論了一個多小時XD

我們討論的主要是 B跟蹤A 有沒有錯?

我跟閃光都同意
1. A在愛情中做的不好,工作很忙但他都知道B在找他了卻沒有好好跟對方解釋,明顯不愛
了。

2. B很可憐,每天辛苦上班等待A主動聯絡,A也知道B本身就是比較需要安全感的生活形態
,卻都沒有主動聯絡,導致B不斷等待最後卻看到這種事A與別人約會,他的內心有多絕望與
崩潰。


閃光認為因此,B跟蹤A情有可原,沒有錯。

而我認為B跟蹤雖然情有可原,但這個行為還是錯的,他把感情中的問題牽扯到隱私問題,
大錯特錯。

閃光反問我,這樣B要回去過著打電話不接,留言不回,因為資訊不普及所以不知道什麼時
候A才會主動聯絡的驚心膽戰的日子?

我說對,但是他回去後可以找其他方式去對質,甚至在公司看到A與C就可以上前對質。但是
他選擇跟蹤好幾小時到私人領域。不論他們是什麼關係,不論你有什麼猜測與證據,不該侵
犯別人不想被侵犯的隱私領域。延伸到現代常見的情侶看手機、父母看小孩的信等議題,我
都認為這是侵犯隱私,完全不能接受。


閃光則認為,當確定了一段關係,你就有責任與義務擔保另一方的安全感,當你做錯了事,
就不能責怪別人侵犯你的隱私。,因此在有明確證據與事實的合理情況(e.g. 總是看到另
一半跟特定異性有說有笑),看手機啦跟蹤啦都是他能接受的。


最後還是想回到「尾隨」這個動作,因為這個行為比看手機看信嚴重。

想知道大家對什麼情況下,能接受「尾隨別人」或是「被別人尾隨」?或是大家對這段劇情
,認為B有沒有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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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17.8.1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YA4npPe (Boy-Gir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46808179.A.668.html
zoro178: 怕手機被看,因為怕被發現約砲、嫖妓訊息,做壞事怕被發1F 03/09 14:52
zoro178: 現,怕被尾隨跟蹤,怕對方是恐怖情人被砍,兩者都是人性
gn90281: 交往許久的情侶 加上另一半長時間失聯的情況 可原諒接受3F 03/09 14:52

感謝分享見解

bbbing: 資訊不足,這關係是他們有共識的嗎? 那為何要用跟蹤解決?4F 03/09 14:54
bbbing: 沒標性別很多人會很難回答,因為男女還是很有別的XD

不好意思私心去掉性別QQ,雖然在男女中尾隨會產生的危險不同,但個人覺得對隱私的侵犯
是一樣的,因此去掉性別來敘述

bbbing: B不知A住處,是的很可疑可能有鬼,可是B也同意交往了6F 03/09 14:55
gn90281: 跟男女無關吧,條件是一樣的 都是情侶了7F 03/09 14:55
bbbing: 你同意我同意,並不表示其他人都同意啊_A_8F 03/09 14:56
bbbing: 這篇特地排除性別我喜歡,看人當機
ownlife: B可以在看到A出現在公司時就上去找A 但B選擇跟蹤10F 03/09 15:02

這也是我無法接受跟蹤的原因之一

Levesque: 看他們會不會上旅館或帶回家啊,證據準備夠對質才有真相11F 03/09 15:04
Levesque: 出來
bbbing: 這種故事還可以有很多變形,如果A是跟C去挑禮物送B呢13F 03/09 15:14
bbbing: 就會發現這件事情的對錯,極大程度取決於結局
ownlife: B選擇跟蹤且上門對質那一刻 這段感情就GG了吧15F 03/09 15:18

感謝分享,我也認為不跟蹤還有挽回的餘地

gn90281: 我也覺得不應該對質,知道安全 稍微問一下的程度可以避免16F 03/09 15:21
gn90281: 不必要的問題
※ 編輯: lini8140 (180.217.79.98 臺灣), 03/09/2022 15:44:15
ooooooxxxxxx: 閃光到底是什麼低能用詞18F 03/09 16:01

講出我心聲了,我想說我要去性別一時想不到該怎麼稱呼

回來看自己的文章自己快吐了

BlueBlueLuu: 如果不跟蹤不就會被騙很久甚至劈腿19F 03/09 16:03
Rainknight: 閉關他媽的是要渡劫喔20F 03/09 16:14
Adrey: 只接受去公司等 不能接受跟蹤一整路到回家。見到面明明當21F 03/09 16:20
Adrey: 場打個招呼 不管是誤會還是講開都好。尾隨整路的動機是什
Adrey: 麼?只是讓情況更無法收拾 自己又站不住腳
abby9160: 完全無法代入B...,到底什麼情況會要做到這樣25F 03/09 16:23
abby9160: 不管怎樣自己要有底線吧,愛到一個底線全無不就恐怖情人
cathy82112: 是看了華燈初上嗎27F 03/09 16:29
stone822: 這種劇情現實發生很多啊,但是現實通常是消失的那邊另28F 03/09 16:30
stone822: 有家庭
molamolajump: 要去挖掘小秘密的時候30F 03/09 16:33
apreel: 捉姦的時候,有證據才能離婚&請求賠償31F 03/09 16:40

抱歉法盲,這個證據就算是毒樹果實也可以嗎?

keyman616: 那找徵信社抓猴是錯的嗎32F 03/09 16:42
Muratlo: 人性很難禁的起考驗,要是我在那時代背景下,會跟蹤嗎?33F 03/09 16:46
Muratlo: 人性很難禁的起考驗,要是我在那時代背景下,會跟蹤嗎?
Freeven: 我可以偷情但是你不能干涉     三小邏輯35F 03/09 16:51
shesaya1: 看兩句就知道是華燈哈哈哈36F 03/09 16:53
Muratlo: 我會,但我會挑場合出來,假裝不期而遇,看他們的反應37F 03/09 16:58
TY056: 只能接受剛好走同一條路38F 03/09 17:02
wutsubasa: 男女朋友不是"別人"39F 03/09 17:24

我認為不論多親密都不能這樣做

我對我父母親人也是這樣

azman1018z: 我覺得你們兩個蠻無聊的…40F 03/09 17:39

我覺得你花時間看我的文章也滿無聊的

Virgo: 樓上 哪裡無聊? 交往不就是各種的觸類旁通來討論彼此觀點41F 03/09 17:58
Virgo: 跟界線嗎? 還是要等自己發生再來發現對方想的跟自己不同?
spinMau: 看到閉關就知道是華燈43F 03/09 18:48

沒錯

BardxBaymax: 閃光是什麼44F 03/09 18:52

對不起,現在在忙,有時間一定改文章

psychicaler: 那時代沒手機,應該直接上前問,這時代出家門前該45F 03/09 19:05
psychicaler: LINE對方會去公司找他
TOEY: 這種事根本沒個準吧!只能說要跟就不要被發現也不要犯罪就是47F 03/09 20:09
TOEY: 了

說的也是,這種事情比較偏個人觀點

不過就有點想知道,現在的一般人會怎麼認為

※ 編輯: lini8140 (120.117.8.11 臺灣), 03/09/2022 20:35:53
Rocosr: 我覺得我可能會跟欸,我會好奇他跟對方在幹嘛,如果是要49F 03/09 20:51
Rocosr: 劈腿也不能太早出現XD 而且一直聯絡不到人也不知道是不是
Rocosr: 還活著,擔心對方的時候卻看到跟別人約會,會這樣正常吧
love05090936: 是華燈嗎52F 03/09 21:34
almondchoco: 通常看到情人跟陌生人離開會好奇跟上去很正常耶53F 03/09 22:02
almondchoco: 而且這個情況還是跟別人約會= =
stopdog: 有更好的做法,尾隨只是讓自己背個污點容易變把柄,甚至55F 03/09 22:52
stopdog: 遊走在犯罪邊緣,完全不建議
CL63: 直接說華燈的劇情更好理解57F 03/09 23:46
Helio2018: 噓你有一堆更好的詞偏偏要用閃光58F 03/10 01:21
nalthax: 通常有些人很死心眼,都要靠這種方式去揭穿對方才會信;59F 03/10 01:28
nalthax: 否則就是拖很久之後自然分手,像大S跟汪小菲傳的那樣。這
nalthax: 問題就像花錢找徵信社蒐證是否不對一樣。
onsun: 沒有到法律底線對錯彈性其實很大 但b行為就是讓感情冷掉62F 03/10 01:51
onsun:  覺得自己沒錯也沒用吧
lalilawhite: 閃光可以改叫伴侶啊~64F 03/10 02:01
lilithna: 同意當對方做錯就沒資格理直氣壯要隱私,堅持的隱私不應65F 03/10 03:22
lilithna: 該是拿來傷害對方的信任,再來尾隨那段,現實就是 如果
lilithna: 對方在偷吃,當下看到就衝去 對方有一百萬個理由跟藉口
lilithna: 讓你質疑自己是否誤會對方,只有跟到最後才知道,不要說
lilithna: 什麼不跟還有挽回的餘地,也許對方根本沒有想換回,跟到
lilithna: 底才能知道自己有沒有誤會
njphm: 所以需要徵信社。71F 03/10 04:26
MASOMASO: 我投你一票 情有可原和有沒有犯錯是兩碼子的事情72F 03/10 09:25
MASOMASO: 尾隨這件事是隱性錯 還沒事的時候被發現就是錯
MASOMASO: 無意中救到人或是剛好有幫忙到就是對的
MASOMASO: 你的閃光反問你 你可以直接用一句 那是B的選擇
MASOMASO: 他大可看到A失聯 一兩次後無法接受就分開 但他沒有
MASOMASO: 關於安全感問題很簡單 你可以問 假設A因為心靈創傷有
MASOMASO: 暴力頃向對B家暴 從中得到安全感 所以B也要滿足他安全感
MASOMASO: 瞜? 你閃光會說不對不對 發現的時候不能接受就要分開
MASOMASO: 這時候你就可以說 :這不就對了嗎 這都是B的選擇
binglin55621: 如果你是蝙蝠俠的話可以81F 03/10 09:58
zebo432: 就跟不小心看到手機結果剛好看到不想看到的,兩者都一樣82F 03/10 10:50
zebo432: 有隱私問題,但出發點都是因為沒有安全感,關鍵在於當事
zebo432: 人願不願意好好溝通兩人之間的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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