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1-22 23:45:15
看板 Boy-Girl
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
標題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時間 Sun Nov 21 12:41:06 2021


看到一堆人在吵這個法案,講什麼追人就會被告、長的醜也被告騷擾怎麼辦?
身為律師兼被害人兼男性,應該有資格出來講幾句話。


先說結論
看到三讀通過時,我整個普!天!同!慶!
至於為什麼我這麼支持?


先給大家回憶一下這個衰小到被騷擾18年的法律系教授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276517
癡戀18年!女學生狂轟私密照 法學教授怒報案|東森新聞
[圖]
北部某國立大學法律系教授多年來著書立說,在法學界擁有崇高地位,其昔日女學生卻長期幻想與該教授談戀愛,除在網路上編纂各種虛假情節外,近年還變本加厲,寄送不堪入目的求愛信件和私處特寫畫面給教授,性騷擾行徑長達18年,該教授近日決定不再忍耐,已向警局... ...

 
我是沒有衰成這樣,但也被持續騷擾了快二年,而且是現在進行式。


小弟除了幹律師外,還在保成補習班教書做功德。
在補習班裡面有兩件事我不做,第一是跟學生說課業以外的話,第二是在下課的時候跟學
生說話。除了我覺得下課之後跟我講話需要收錢外,一些老師的前車之鑑也讓我很害怕。


我謹慎到只要跟學生講話,絕對是在講台上,拒絕在教師辦公室裡面私下一對一指導,只
是沒想到我已經不走夜路了,他媽的還是遇到鬼。


某天我事務所收到一封信。


裡面有張我坐在「第一排」桌子上教課的照片,隨信說我是不是在勾引她之類的,等到她
考上我們脫離師生關係後,我們可以很勇敢,文末還特別強調自己不是跟蹤狂。


勇你X的,梁靜茹真的會告你。


先不說我根本不知道她是誰,我百分百確定當時防疫期間學生都坐得老遠,而且我坐在桌
上也是在教書,到底頭腦有什麼毛病,才會覺得我是在誘惑她?


我後來就請補習班幫我把那封信寄回去給那位學生,才知道這個學生不是第一次騷擾老師
,本來以為事情到這邊就結束了。


沒想到這個學生不知道哪裡拿到我的電話,竟然傳簡訊過來說願意先離開補習班,等到課
程結束再來當「朋友」。而且威脅說:如果你撐不到月底或是不在乎老師的身分,那我們
就公開面對接下來會發生的每一件事情。



這根本是赤裸裸的威脅,不從就要公開我什麼?師生不倫?
朋你X的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會有。


我這次很認真地回傳了一段簡訊,跟她說應該誤會了,我對她沒有任何意思,也請她不要
再傳簡訊了。
https://i.imgur.com/tOTbdyJ.jpeg
[圖]


沒想到兩個月後又來一次。


這次竟然來了個白癡富邦保險業務員拿著一包不明物體,跑到事務所趁我不在時請助理放
在我桌上,助理也沒有戒心的收下了。


隔天我看到時,才發現這個學生又給了我一條金項鍊、一個不知所云的石板、一封信,當
下直接爆氣,打電話給富邦嗆聲,叫那個業務員接電話,否則就要直接告他(後來想想,
是能告什麼?)。

https://i.imgur.com/HNoHvsC.jpeg
[圖]


逼問那個業務員,才知道這個神經病學生跟他說:
我本來跟這個學生在一起,後來我出國深造所以分手,然後在這段期間有個X律師(另一
個冤大頭老師)在追她,而我現在處於要挽回她的階段,所以這個業務員就自告奮勇的想
當紅娘,來亂點鴛鴦譜。



遇到神經病就算了,還遇到智障業務員來插花,到底關他屁事?
原以為這樣就結束了,沒想到11月發生更慘的事情。


某天中午,我抵達事務所沒多久就有人按電鈴,而因為助理已經在休息了我就去應門,來
的是一個女生,看到我很害羞的說本來不想遇到我,想要偷偷把東西拿給助理轉交就好,
沒想到這麼巧。

(附一張她在門口躊躇並探頭探腦的圖,放心,有戴口罩不會違反個資法)
https://i.imgur.com/tgfF6Pm.jpeg
[圖]


我才反應過來,原來是那個神經病竟然跑到事務所了!跟警衛確認後才知道她老早就已經
到事務所樓下假裝自己是法院人員問東問西(可惜警衛不信),而警衛不講,她還說沒關
係要在這邊等到我出現!所以根本不是什麼巧遇,而根本是在堵我,而我又不知道她的長
相,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跟著上樓...



幹超毛!毛到不行!一想到我在電梯時她緊緊跟在我後面一起搭乘,我真的都快吐出來。


我立馬把東西還給她,鞭數十驅之別院。


後來,她又數度跑來我們事務所,只是剛好我開庭都不在,分別被我們的受雇律師、警衛
給趕走。


沒想到這個變態被趕走幾次之後竟然心生不滿,跑去我們事務所附近的公園拍照,在臉書
貼出來並說什麼:我真不知道你躲在律所裡能跟我說什麼!


至此,我真的快瘋了,後來我才發現她的臉書全部都是關於我的事情。


小弟年未屆而立,未婚。
但她竟然幻想我跟她結婚了,然後我現在的女友不但搶了她的老公,我還因此涉犯「重婚
罪」!到底頭腦有什麼問題才會有這種幻想?


幾乎每一篇都在講我跟我女友,然後講一些我們會身敗名裂之類的。


當時我研究了許久,可能是學過法律的關係(別忘了她是我的補習班學生),貼文都遊走
在法律邊緣,不一定告的成,但重點是根本沒有一部法律可以處罰這種持續的跟追、騷擾
、發文幻想的行為。



我冷處理過、回訊息解釋過、打去飆髒話過、請認識的警察打電話勸導過,依然沒有用。
她只要偶爾花時間出現在你的身邊,偶爾發文幻幻想,你就要每天都承受她隨時會跑來侵
擾你的生活的壓力。



敵暗我明,她會不會跟在你的後面而不自知?誰人能保證?


身為律師我非常重視名譽,但她只要出來不實爆料,說我始亂終棄,甚至說我跟她有了孩
子(她臉書有幻想過),我又要怎麼證明自己的清白?我要一個一個解釋嗎?


這件事情根本跟性別無關,在這種事情裡面,被害人永遠都是弱勢的。


最後我怎麼處理?
在這部法令通過的前幾天,我向她的公司寄發了性騷擾檢舉函。
我還能做什麼?仔細想想也沒了,頂多就是等性騷擾成立後送她損害賠償全餐。


但我光是整理證據、撰擬檢舉函花了我四個小時。
就算用最便宜的諮詢費用來算好了,四小時你覺得換算下來要多少錢?
律師的時間就是資本,我為什麼要花這麼多時間來處理這個廢物?
我到底做錯了什麼?


我是律師,應該比閱讀這篇文章的你更有能力用合法手段保護自己,但當時在沒有任何法
律的情況下,我依然束手無策,只能利用性騷擾檢舉這種鳥到不行的方式來處理(我不想
用非法或濫訴手段)。



我再強調一次,正是欠缺法律來規範這種行為,那個變態才可以這麼囂張。


所以不要在那邊靠杯說什麼:「怎麼辦,如果追求不成被舉報騷擾怎麼辦?」
就我看來,你要是真的被舉報成功,你他媽就是跟這個神經病一樣,就是一個變態而不自
知,被抓進去關也剛好而已。


你是當我們這些司法從業人員是白癡是不是?有沒有構成「心生畏怖」、有沒有構成「不
受歡迎」,連你都可以舉出很誇張的例子來滑坡了,你覺得我們沒辦法判斷?


就算真的有模糊地帶好了,這部法令是以「警告」為優先,如果「你覺得」是模糊地帶不
是騷擾,收到警察書面警告後,你是不會自己停下來想一想為什麼被誤會?或是先緩緩?
為什麼一定要這麼賤,在有書面警告的前提下,一而再再而三的進行你所謂的「追求」,
搞到自己有刑責?



自己不想想被舉報騷擾的原因,就是因為做了對方不喜歡的事,還執意為之。
那我只能說,你還真是活該。


這篇髒話比較多,平常我是很有禮貌的律師,謝謝大家。

--
律師                      ∩___∩
     能不能              ∕︵ ㄟ  | ??
            算便宜一點   (⊙)(⊙)  ﹨
                        ミ(_●_ )  彡
                         \ |∪|    /
https://www.facebook.com/MrLawyerDiscount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227.36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cStdYA (Boy-Gir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37469671.A.88A.html
※ 編輯: PTTLikeshit (114.44.227.36 臺灣), 11/21/2021 12:43:58
marktak: 所以你為什麼要坐桌上?1F 11/21 12:51
一堂課三小時,休息時間也大多在講台上回答問題,腳真的很酸...
LoveSports: 辛苦你了 感謝分享案例 這個法真的很重要2F 11/21 12:53
LoveSports: 希望有天可以擴大到不限定性或性別問題
恩...就我律師立場來看,目前還是認為限於性別問題比較妥適
畢竟這部法令的立法目的是在防止變態追求者
如果是因為其他仇恨,也許另立法會比較好,尤其是他裡面的構成要件
大部分都是跟追求有關,如果把討債、惡意報復等納進同一部法律
可能會造成適用上的困難。
happy530: 1F重點(誤4F 11/21 12:54
genesys75: 辛苦了5F 11/21 12:54
kmtboxer: 你很衰,祝福早日順利解決,還你平靜人生6F 11/21 12:56
pinkygirl: 你是正常男生 正常男人看到這個法都會很高興 只有一堆7F 11/21 12:59
pinkygirl: 搞不清跟騷跟正常追求的 會在那邊叫叫叫
我想,真正會被這個法令處罰的,都會該該叫
因為如果他們有察覺到自己的行為不妥那早就停了,根本不會被處罰到
在受罰者的眼裡,都是THEY的錯,自己都是無辜的
Celestine: 她好噁心9F 11/21 13:02
jessicalynn: 辛苦了!!遇到恐怖的追求者 真的很難躲而且壓力會超10F 11/21 13:06
jessicalynn: 大 拍拍
JOJOttt: 有在電視上看過你講這個人的事!現在補完所有細節,覺得12F 11/21 13:06
JOJOttt: 好險這法律通過了
ae321238: 推14F 11/21 13:09
playaaa0955: 看完你遭遇我推這法案!!15F 11/21 13:19
shuangming: 一看到那個在事務所外探頭探腦的照片,背脊整個涼起來16F 11/21 13:23
v21638245: 很對!不過有個問題你也有提到了,如果有人不實指控你17F 11/21 13:25
v21638245: 要怎麼一個個解釋
likeyousmile: 推。不要就是不要,尊重對方看法很難?難怪永遠孤單19F 11/21 13:26
LWEN: 推 明明不分性別都有可能是受害者 一堆男生痛批是不是戳到痛20F 11/21 13:26
LWEN: 處啊?
yahoody: 同意樓上,那些跳腳的跟他們口中笑的‘那杯水要騷擾我’22F 11/21 13:33
yahoody: 的人根本一摸一樣,只是變成‘那杯水要告我跟騷’
alicenancy: 辛苦了 這種遇到真的很可怕24F 11/21 13:33
eggwraprice: 拍拍 真是辛苦了25F 11/21 13:35
andrew1357: 一定是帥律師(喂26F 11/21 13:36
https://i.imgur.com/nCcYq3B.jpg
[圖]
andrew1357: 真的辛苦你了,這種變態行徑真的怕豹27F 11/21 13:36
namie1231: 事後如果證實對方有病…是不是又會被當沒事了?28F 11/21 13:36
這倒不會,大家可能新聞看太多,
要精神病到可以無罪,都是非常極端的案例
chan7015: 人師真好29F 11/21 13:39
我跟你說,聽到這句話真的快暈倒
朋友、家人就不用講了
連警察也都跟我說這種話
這種揶揄對被害人來說,聽起來只會想揍人
pearlsally: 好像有印象欸 辛苦了30F 11/21 13:40
haggis: 推31F 11/21 13:40
leaeason0618: 拍拍32F 11/21 13:41
e753226: 光看就覺得可怕33F 11/21 13:43
trueblue1345: 推推34F 11/21 13:44
scott68680: 原po辛苦了,但你一定很帥XD35F 11/21 13:46
becca945: 居然36F 11/21 13:47
Mydadisgay: 律師辛苦了37F 11/21 13:48
LoveSports: 不是討債或惡意報復,是精神病的病態執著38F 11/21 13:49
pricewater: 推39F 11/21 13:49
LoveSports: 對方是我尊親屬還有陌生網友(沒見過面也非變態追求)40F 11/21 13:50
zardmih: 辛苦了41F 11/21 13:50
LoveSports: 有一種人會堅持別人非得跟自己有來往不可(非追求)42F 11/21 13:51
jenny02026: 遇到神經病真的很無奈43F 11/21 13:52
chiuu806: 拍拍44F 11/21 13:52
whoman: 勇X不是應該要梁靜茹出面嗎?  哈45F 11/21 13:54
原來我記錯了,是梁靜茹
LoveSports: 比方說這篇的情況如果是關係妄想,變態追求只是其中一46F 11/21 13:54
LoveSports: 種關係妄想,也有的人是堅持對方跟自己非得當朋友,
LoveSports: 或是妄想有其他關係的,那些人不會做追求行為但同樣是
LoveSports: 糾纏,遇到的人也是同樣很困擾。
immosha: 辛苦你了 好可怕50F 11/21 13:55
catlazy42120: 男律師的被騷擾經驗真的很有說服力....本來我也想會51F 11/21 13:58
catlazy42120: 不會造成誣告的反效果,看到這篇就釋疑了
為什麼我不敢貿然提告
這種攸關清白的事,要是我輸了,不就變成法院認證?
catlazy42120: 那女孩看起來清清秀秀的,沒想到這麼狂53F 11/21 13:58
beetlej: 祝你早日脫離神經病54F 11/21 13:58
aerdg41: 推55F 11/21 14:00
LoveSports: 女板這幾天也有人在說擔心這個法律不嚴謹 原po或許可56F 11/21 14:00
LoveSports: 考慮也去那邊發文做功德
LoveSports: 不知為何那邊好像一直都是男板友比女板友多 可能會有
LoveSports: 一些男板友不知道這個法律也是有可能哪天保護到他們
也可以阿,不然我轉文好了
milktea33: 推60F 11/21 14:05
sinomin: 其實有些人根本不是不知道自己在騷擾,只是覺得這樣騷擾61F 11/21 14:08
sinomin: 可以讓對方記得自己、可以假裝兩個人生活有交集,所以看
sinomin: 到法案通過當然跳腳啊
kkfan410: 謝謝律師大大的解釋,希望你早日擺脫那個恐怖的人64F 11/21 14:10
Ferrari360: 好可怕 不過原PO到底有多帥 XD65F 11/21 14:11
penguin974: 好屌...處理成本真高 可以偷私問fb嗎 想看看她創作lol66F 11/21 14:12
ru899: 看文章都覺得你帥耶 那女的真的很會挑XD67F 11/21 14:14
alienplanet: 辛苦了 我真的是怕爆 跟騷法真是讓人感謝QQ68F 11/21 14:14
WWIII: 抱歉這個法律對女生不適用69F 11/21 14:20
eva19452002: 人帥真好70F 11/21 14:24
PTTLikeshit:轉錄至看板 WomenTalk                                11/21 14:27
friendly4713: 想看她FB +1 XD71F 11/21 14:28
a741236985: 辛苦你了 遇到這種人真的倒霉72F 11/21 14:29
alex57133: 沒被騷擾過的人真的很難體會那種無法可施的處境73F 11/21 14:30
Jarjayes: 會對跟騷法的通過跳腳的人,應該潛意識也是知道自己的行74F 11/21 14:31
Jarjayes: 為根本母湯的吧
livewater: 連律師遇到這種都吃鱉了,怕76F 11/21 14:34
法律對未達自傷傷人之虞的神經病,節制力實在有限
LoveSports: 感謝您分享心得與專業知識造福鄉民77F 11/21 14:36
※ 編輯: PTTLikeshit (114.44.227.36 臺灣), 11/21/2021 14:38:22
chiachhaha: 推這句 你要是真被舉報 就是一個變態而不自知78F 11/21 14:44
sunmoonzhang 
sunmoonzhang: 挑一個脾氣好的跟蹤、騷擾79F 11/21 14:45
sunmoonzhang: https://i.imgur.com/rNLL24G.jpg
lozupomelo: 推推你,以前也遇過恐怖死了81F 11/21 14:47
Ark727: 衰爆了 幫QQ82F 11/21 14:49
jojia: 推你 昨天還有一個義正嚴辭說跟騷法有問題的那個我看才是83F 11/21 14:50
jojia: 該被告的人
c6b7yntz: 結論:大家記得練腿,這是一樁坐在桌子上引起的慘案85F 11/21 14:54
Scorfish: 唸法律的是不是都很愛搭訕86F 11/21 14:55
Scorfish: 之前也被兩個法律系的搭訕過
bugggggg: 竟然是熊律88F 11/21 14:55
alien818: 祝早日順利解決89F 11/21 14:56
tttt0204: 把石板還來XDD90F 11/21 14:57
你這隻小笨狗害我好丟臉
abcd9597938: 一定很帥91F 11/21 14:58
Prokennex: 只是想請教,若性別互換,這部法通過前,律師您還會如92F 11/21 14:59
Prokennex: 此狼狽嗎?例如舉證、舟車勞頓、費心耗神。如今通過了
Prokennex: ,對被害者有所幫助值得肯定,但對於原本只需付出少許
Prokennex: 成本而獲得一定成效的族群,會更加如虎添翼。你盼望著
Prokennex: 好不容易從普通一直練,升地獄級了,才發現選錯角色。
我其實看不太懂,但大概猜了一下你的意思
我覺得我滿慶幸身為男性,如果性別對調,我應該會嚇到不敢出門,不敢進辦公室生活
那我還要不要工作?
身為男生至少遭受襲擊時,客觀上身體能力是凌駕於對方的,要逃跑也比女性容易
但我要再強調一次,這跟性別一點關係都沒有

我看懂了,你到底在想什麼,什麼叫做獲得一定成效?
其實你想講什麼,說白一點沒關係,我這樣反駁你會比較直接
我只講一句:先杜撰一個不存在的反常事實,然後作為自己的論據主張,這種
說法,只會被法官(或對方律師)幹爆,你了解嗎?


mickey0223w: 跟騷法過了 你可能更早先被她  騷擾而百口莫辨97F 11/21 14:59
ADEMAIN: 跟蹤狂好噁 恐怖故事98F 11/21 15:00
mickey0223w: 先被她告 你更是百口莫辨99F 11/21 15:01
要是敢先告我,至少有誣告等等來反制
原本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DolceVitter: 有人是不是以為告人跟吃飯喝水一樣隨便告隨便成都不100F 11/21 15:04
DolceVitter: 用證據的啊
bill1992: 跟騷法萬歲 世界上真的有人腦袋破洞102F 11/21 15:05
s213092921: 中中姐崩潰103F 11/21 15:06
timedilation: 辛苦惹104F 11/21 15:06
Cyclone5566: 哈哈 血淚教訓 算你行105F 11/21 15:08
Bujo: 考上法官的也有些是這種吧106F 11/21 15:08
miuya: 推107F 11/21 15:08
※ 編輯: PTTLikeshit (114.44.227.36 臺灣), 11/21/2021 15:12:52
s213092921: 跟騷法通過,除了男女跟蹤狂均有適用以外,也會影響一108F 11/21 15:10
s213092921: 般男性的追求策略,一來一往,女性反而吃虧
osmanthusjo: 推110F 11/21 15:10
yaokut: 那個認為 只需要付出少許成本而獲得成效的,請去查一下 你111F 11/21 15:11
DolceVitter: 笑死.....會需要用這種手段去追女生就表示女生根本對112F 11/21 15:12
DolceVitter: 你沒意思好嗎?女生到底是吃什麼虧?你要不要多看幾
DolceVitter: 次自己在說啥
yaokut: 認知被跟蹤過的女性跟時間長短,是不是跟你認知中的有落差115F 11/21 15:12
yaokut: 拒絕、報警都沒用=>是你所謂的付出少許成本就有一定成效?
ericc5566: 你想太多了,這法律是對男不對女,就算女性真的被判刑117F 11/21 15:13
ericc5566: ,刑期也少男性一半以上
娘子阿
快出來看
這是來自未來的律師還是法官大人
Bujo: 資本家後代先去搞個精神疾病證明根本無敵了,因為法官也是同119F 11/21 15:13
Bujo: 路人
※ 編輯: PTTLikeshit (114.44.227.36 臺灣), 11/21/2021 15:19:22
starwillow: 推,這部法律通過會氣急敗壞的人大概內心認為自己就121F 11/21 15:15
starwillow: 是會做跟蹤騷擾這類噁心事才氣噗噗
haudoing: 推認真分享123F 11/21 15:17
DolceVitter: 很多法律都對不要臉的資本家無效,判賠錢直接脫產就124F 11/21 15:17
DolceVitter: 無敵啊,跟跟騷法無關好嗎?
Bill8x1229: ……126F 11/21 15:18
Bill8x1229: 幹這可以轉媽佛板
no1361: 趕快告訴酸民,跟臉正或帥無關吧128F 11/21 15:19
CHI7WEn: 完全同意129F 11/21 15:20
abby9160: 推 祝你早日解脫130F 11/21 15:21
KazumiLin: 律師辛苦了 這個法案通過很重要!!!131F 11/21 15:23
littlechild: 我也同樣被警察說過對方沒有人身傷害你,所以對對方132F 11/21 15:24
littlechild: 完全沒轍
assk1231: 好可怕 是可以到媽佛版的程度了吧 原po辛苦了……134F 11/21 15:24
flourella: 大推135F 11/21 15:24
take86157: 推,辛苦了136F 11/21 15:26
osmanthusjo: 推 先杜撰一個不存在的反常事實做自己的論據主張,就137F 11/21 15:27
osmanthusjo: 紮稻草人啊 但這版人世界的大前提就是稻草人=某種台
sunskist0831: 是不是當司法從業人員都是白癡 恩....看看法官...139F 11/21 15:27
KazumiLin: http://b.bbi.com.tw/marvel/1IK5-l2M.html140F 11/21 15:27
KazumiLin: 跟這篇超像 也是媽佛版可怕的經典文
osmanthusjo: 女,被他們講的是種常態一樣142F 11/21 15:28
aaaaa1228tw: 好慘,希望你早日脫離143F 11/21 15:28
gustavvv: 我到底看了什麼..144F 11/21 15:32
JMsjams: 推不存在反常事實只會被幹爆XD145F 11/21 15:32
xiahself: 推推146F 11/21 15:36
leilei88: 辛苦了……真的超恐怖147F 11/21 15:37
mikami1027: 一堆人比律師還懂法律 「要是真的被告」 就要有足以148F 11/21 15:39
mikami1027: 證明的證據才會成罪 很多人對司法充滿高見但判決書不
mikami1027: 知道有沒有完整看完過
chloefish: 推151F 11/21 15:40
a27666693: 推,辛苦你了,遇到神經病真的是很衰152F 11/21 15:40
ld3067498: 一定很帥153F 11/21 15:40
roadking: 真的可怕 希望你早日脫離這種夢魘154F 11/21 15:42
a123454698: 女生一定不夠正155F 11/21 15:42
candyrainbow: 媽佛那文也是超可怕156F 11/21 15:44
r30385: 她正嗎157F 11/21 15:44
zzzmmp13: 推!158F 11/21 15:45
Amanda2739: 我有點疑惑的是,這些騷擾行為很明顯已經超越常情,並159F 11/21 15:46
Amanda2739: 且有精神疾患的狀況了。難道跟騷法不能加入一條強制送
Amanda2739: 醫的條款嗎?其實這已經達到可以強制就醫了吧?
mermermer: 推文有些真會扭曲事實,這種唬爛嘴兼濫情濫調怎麼不去162F 11/21 15:50
mermermer: 選立委,太可惜了吧
ul6na: 推164F 11/21 15:51
prettysasa: 覺得真的要保存好被騷擾的證據165F 11/21 15:53
dihy880000: 好慘 辛苦了166F 11/21 15:53
Pixma258: 遇過類似的,半夜打電話,不接就瘋狂傳簡訊,然後再收回167F 11/21 15:53
Pixma258: 訊息,FB,ig也常發限時罵我,等我看完就刪掉,最後還
Pixma258: 說要拿出國回來紀念品給我,不拿還跑去盧我朋友拿給我
Pixma258: 的
conniemywife: 這很明顯女同學會敗訴吧 是因為女同學會鑽洞告 還是171F 11/21 15:53
conniemywife: 對法律沒自信呀?
要告啥?
說我跟他在一起真的有「侮辱」嗎?
跟騷本身又沒處罰,頂多開罰單超沒意義
弄不好我變法院認證
YALEMY: 推爆這篇 一群智障成天在那想當騷擾人的變態還怕被告173F 11/21 15:54
conniemywife: 拍拍 辛苦了 什麼樣的人都有 真的無關性別174F 11/21 15:54
akihitogin: 推175F 11/21 15:55
jack61221: 同學給推176F 11/21 15:56
b111120: 強制送醫必須有傷人或是自傷的行為,以原PO的經歷來看並177F 11/21 16:01
b111120: 不適用
lolicat: 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X179F 11/21 16:02
d0922030: 啊結果咧 我比較好奇這個180F 11/21 16:02
※ 編輯: PTTLikeshit (114.44.227.36 臺灣), 11/21/2021 16:04:25
westsky: 水啦,快制裁變態181F 11/21 16:03
Lisedes: 推182F 11/21 16:04
TOEY: 雖然你覺得很高興,但是她有免死金牌,跟騷法最後應該會...183F 11/21 16:06
TOEY: 你也知道的
Litfal: 這種真的是…有病185F 11/21 16:07
osmanthusjo: 其實罹情愛幻想的都是同一些人,右手跟騷別人,左手186F 11/21 16:08
osmanthusjo:   別人騷擾他。怕被告的更應該支持才對。
TOEY: 重視“跟騷”也應該重視“精神病患”入罪的適當性,不然沒188F 11/21 16:10
TOEY: 完沒了
yiweishuang: 推190F 11/21 16:10
jeter8695: 推啦 遇到這種廢物神經病真的是嘔嘔嘔191F 11/21 16:11
beyuki: 補習班真的很多怪人,當年我在同系列的補習192F 11/21 16:12
beyuki: 班被一男跟蹤過,真的很可怕,也遇過女的跟
beyuki: 蹤我,目的是想套出她幻想中對她有意思的老
beyuki: 師跟我聊些什麼
fivesixnodie: 這很明顯是妄想症患者,希望她有就醫了196F 11/21 16:15
kluele585: 推 我覺得就大眾對法律的了解不夠深入 是說你也太慘 偏197F 11/21 16:18
kluele585: 偏還是學法律的學生QQ
camadoo: 看了一半好可怕,比恐怖片還嚇人199F 11/21 16:20
DawnDreamer: 辛苦了200F 11/21 16:20
mikami1027: 她的行為明顯是踩在違法的邊緣 有跟騷法以後應該會收201F 11/21 16:22
mikami1027: 斂一點
yms4143400: 辛苦原PO了,想到大學時班上某位男同學也是被神經病203F 11/21 16:23
yms4143400: 這樣跟了兩年同學們看不下去幾乎全班都在掩護他了QQ
Litfal: 目前看條文,在刑事罰則之前,還有告誡與保護令的措施,205F 11/21 16:26
Litfal: 要濫用沒那麼容易吧。不是很懂有些人為何要那麼反彈
yaokut: 因為已經想像到以後會有濫訴的「可能性」,倘若到時候報紙207F 11/21 16:27
wiwyman: 人帥…不是啦!普天同慶208F 11/21 16:28
yaokut: 又只分享因為這條法條受害(被濫訴)者,這些已經想像到未來209F 11/21 16:29
yaokut: 的,就會拼命跳針說:你看吧!卻不會看真實受害,且受保護
yaokut: 的人因此而得救。 QQ
littlewendy: 辛苦了212F 11/21 16:30
BLUEPAPER: 某幾個推文大概也是潛在跟蹤變態吧213F 11/21 16:33
billeric: 辛苦你了214F 11/21 16:34
hcw1: 這對一般人舉證太困難了,太簡單又會濫訴215F 11/21 16:37
jgdelphine: 推 辛苦了216F 11/21 16:38
TCB006: 一定很帥217F 11/21 16:39
PGKingBear: 推 跟蹤狂真的有病218F 11/21 16:40
Hscyin: 推219F 11/21 16:41
VitaminK: 幫QQ 沒想到人帥不一定真好220F 11/21 16:41
GIN1967: 超衰的,好恐怖喔221F 11/21 16:41
m90203: 推 跟性別無關222F 11/21 16:42
vanessa0893: 推223F 11/21 16:44
aaa95308: 推專業解釋和自身經歷224F 11/21 16:49
flutter8: 正常男性終於不用被一堆追求就要被告代言了,講幾次女225F 11/21 16:52
flutter8: 性越來越喜歡單身的原因看這些發言就知道了,還在那邊
flutter8: 房價CCR,價個鬼
odddriver: 幹 怕爆!228F 11/21 16:53
foxvera: 人帥就是會有困擾,我懂229F 11/21 16:54
zeffy: 明明對兩性都能幫到 有些er男還在那被害妄想會單方面遭迫害230F 11/21 16:58
floh: 推你 辛苦了231F 11/21 17:04
lcomicer: 一堆人喊亂世用重典然後被開罰單就喊政府搶錢232F 11/21 17:05
foxvera: 是說原Po這案例...精障嗎?233F 11/21 17:06
foxvera: 精障的人能不能跟騷法入罪?
foxvera: 不管怎樣總是個開頭了。
foxvera: 對了,我上面的推文不是酸,我也遇過
foxvera: 跟某女性聊過幾次天,約過吃飯送她回家
foxvera: 然後就被跟了,還不是被女生跟,是被她爸跟,媽的...
feedback: 推,不過例子講成這樣還是有人看不懂239F 11/21 17:12
abyepi: 推240F 11/21 17:14
makapaka: 這個法通過,影響最大的就是仇女但是又豬哥的柯粉,他241F 11/21 17:17
makapaka: 們當然罵啊!不用管八卦板的主流民意柯粉啦,他們在現
makapaka: 實生活中,少得可憐
f20050: 推244F 11/21 17:19
GodMuii: 法匠先噓辣245F 11/21 17:24
GodMuii: 多得是分不清
BLUEPAPER: 某m發言可悲247F 11/21 17:25
aurore945: 推你 拜託有心理疾病的人去看醫生248F 11/21 17:30
noneid: 人帥真好  怒推249F 11/21 17:31
jinmin88: 這種女生真的可怕250F 11/21 17:31
greensdream: 好噁心喔這種性騷擾真的很不舒服,你辛苦了拍拍,這251F 11/21 17:38
greensdream: 大概卡到陰的程度了
vawanisme: 看到一半覺得好像看過這篇文了,原來是熊律XD253F 11/21 17:40
srewolf: 好可怕…254F 11/21 17:41
tzzback: 推 這年頭神經病真的很多255F 11/21 17:44
stes123456: 還好我長得醜256F 11/21 17:46
frice: 與性無關  新法也不管257F 11/21 17:47
zendla: 只要台女走我後面一律提告258F 11/21 17:54
sakungen: 其實沒被騷擾過的女性,也不一定能同理被騷擾的人的感受259F 11/21 17:54
sakungen: ,有些男性無法同理不怪他們,但是說的這像是惡法就太過
sakungen: 了。
bluecat5566: 檢舉262F 11/21 18:01
treeman47: 幹 想到我有一個從高中騷擾我到前幾年的恐怖女同學,263F 11/21 18:06
treeman47: 直到我改了名字搬了家,和高中所有同學斷絕聯絡,才暫
treeman47: 時沒被找到
ines1969: 對的,其實不乏男性受害者266F 11/21 18:09
wanscur: 支持。我看一群死宅在叫什麼會誣告,太低能。就算誣告也267F 11/21 18:10
wanscur: 只有一成,剩下都是明確進行式,被逮是罪有應得。
ines1969: 反彈的人應該是覺得自己平常做的事情被針對XD269F 11/21 18:12
ff20: 一定很帥270F 11/21 18:13
myrna0301: 推文一堆跟騷噁男很怕耶!原po好衰271F 11/21 18:13
YdNic1412: 推,辛苦了QQ272F 11/21 18:13
ku399999: 不是,臉書有公開吧?這沒有妨礙名譽嗎273F 11/21 18:14
Atsy: 真的太慘烈了~律師尚且如此~謝謝您的分享!!希望能早日落幕!274F 11/21 18:14
ku399999: 這應該告得成吧?怎麼沒做275F 11/21 18:15
Prokennex: 可以理解辯論是為正反而非共同目標,所以您才會將看不276F 11/21 18:19
Prokennex: 懂又不是很確定的人事物視為敵對,猜是職業使然吧題外
Prokennex: 話。回到原意我的意思是:這件事若在這部法通過以前,
Prokennex: 您也許要耗費更多...統稱心神,幸好及時雨發揮效果,
Prokennex: 喘了口氣省了點力;但會不會造成有意人士(或像您遇到
Prokennex: ,精神較特別的),也省了點力反推回去呢?(這個反,不
Prokennex: 是你打我我打回去這種,是單向的如法泡製),而我的較
Prokennex: 少成本正是指您多虧這法所省下的時間金錢,較大效益是
Prokennex: 只用專法就能解決原本棘手的問題。遊戲的例子也許您案
Prokennex: 牘勞形沒在玩,就是說這法提供了我防身或防護的武器,
Prokennex: 棍子好了,會不會對方取得武器也比以往容易,凡事總是
Prokennex: 相對的,這武器不一定要罪刑法定,只要斷根羽翼也好。
Prokennex: 當然其它部法也會發生,範圍太廣就算了。簡單說好啦,
Prokennex: 如果我今天消失變容易了,將來被消失也跟著變容易,夠
Prokennex: 白嗎。對了如果您邊看就很快能解讀字句存著反駁、不懷
Prokennex: 好意、不明確立場=偏見,偏見就該反,那請跳過我吧。
lionking1028: 可怕 推推292F 11/21 18:19
mistral5140: 一堆傻瓜想跟律師戰 笑死293F 11/21 18:24
Rickerley: 你好像帥跟師都適用,還可以怎麼揶揄你?哈哈294F 11/21 18:26
yuinami: 看了都覺得好噁..辛苦了295F 11/21 18:28
BloodMoon: 正常男女追求異性根本不用擔心會吃跟騷法296F 11/21 18:41
cityman9999: 廢宅沒這邊的困擾297F 11/21 18:42
shawncarter: 推一下 真可怕298F 11/21 18:44
BloodMoon: 說到這部法通過前和性別互換,屏東擄殺案之類的各種長299F 11/21 18:46
BloodMoon: 期跟蹤案應該足夠展示女受害者並沒有只需付出少許成本
BloodMoon: 就能獲得成效。都是長期跟蹤報警還求助無門,被砍、被
BloodMoon: 殺了才有法律能告,但都太遲了
lairx: 推303F 11/21 18:46
william67583: 那..律師到底能不能算便宜一點 紅明顯304F 11/21 18:48
raura: 這個法就是因屏東擄殺案而來的,但對有些男的來說,這個案305F 11/21 18:52
raura: 件顯來不夠撼動他們,他們只會想著害我不能追女生
goetz: 不好意思,我是基於濫訴的可能性表示反對的.307F 11/21 18:54
sameber520: 有夠慘 衝動一點的已經動手傷人了吧 真的沒辦法308F 11/21 18:57
sameber520: 如果沒這條 我寧可出手傷人接受審判也要結束這種騷擾
sameber520: 濫訴比起來算什麼 都要進法院
aaa870378: 推推311F 11/21 19:01
sabrinalll: 像中姊姊會做的事312F 11/21 19:06
SEEDA: 你要八卦板那些魯蛇臉放哪裡313F 11/21 19:09
kenjigan: 推314F 11/21 19:14
rattrapante: 人帥真好315F 11/21 19:14
GleybeTorres: 推這篇316F 11/21 19:15
GleybeTorres: 騷擾本來就不分男女都可能遇到
missy: 推318F 11/21 19:16
teddy72: 人帥真好XD319F 11/21 19:17
CycleEnergy: 人帥真好 阿不 真恐怖  還好我不會有這種困擾320F 11/21 19:19
whitehow: 推 騷擾還當成習慣的人該被關321F 11/21 19:23
Robben: 正常 女生很少追人 一出手就是驚天動地322F 11/21 19:24
karol1995: 推 整篇根本鬼故事323F 11/21 19:25
bettylin9: 問題會不會是出在...做功德的心XDDD324F 11/21 19:29
icegail: 好恐怖喔325F 11/21 19:32
uglily: 中姐姐同類人 還剛好都喜歡法律系的326F 11/21 19:33
KUKIKEKI: 真可怕…辛苦了327F 11/21 19:33
LWEN: 因為可能濫訴而反對根本因噎廢食,濫訴問題其他法律也有吧?328F 11/21 19:35
LWEN: 是要找其他方法抑制濫訴而不是反對跟騷法好嗎
tteeccddyy: 怕 好恐怖330F 11/21 19:35
osmanthusjo: 我覺得看完下面那篇更確立跟騷法的價值, 因為這類331F 11/21 19:37
osmanthusjo: 情愛妄想人就是跟騷不成就怒告, 怒告就是女性的攻
osmanthusjo: 擊行為。 怕被告的更應該支持跟騷法
Muma5566: 一定不正334F 11/21 19:38
anlick: 這篇最貼近被害者立場 跟騷法就是為了防範更嚴重犯行335F 11/21 19:53
anlick: 如:屏東曾姓女子假車禍真擄人
lulalalulala: 那女生好可怕 但我覺得富邦業務員很衰 他明明是無辜337F 11/21 20:03
lulalalulala: 的還要被你罵成這樣
wxywxywxy: 她可能有某些精神疾病339F 11/21 20:11
kwater: 其實會靠北這個法案的人,心裡也知道自己有問題吧340F 11/21 20:35
kwater: 只是不願意承認自己錯了,有什麼問題永遠都是別人的錯
qoono: 不管是追蹤狂還是誣告狂, 永遠都是敵暗我明,開啟大蒐證342F 11/21 20:37
qoono: 時代
jennifer4551: 普天同慶344F 11/21 20:39
s8900117: 辛苦了345F 11/21 20:47
xxxluke: 這篇真的發自內心XDDD346F 11/21 20:51
Colitas: 推,被神經病纏上真的有夠慘347F 11/21 21:05
alan0260: 以前我也被甲甲騷擾過,真的夠噁心348F 11/21 21:07
pttae: 推349F 11/21 21:26
megatonBomb: 離奇的開端。。。 這樣也能招惹到神經病350F 11/21 21:41
qjehydhskod: 有道理351F 11/21 21:42
Ryzen1700: 律帥辛苦了352F 11/21 21:44
cp120420: 看到這篇仇女台男不敢吭聲就笑死353F 11/21 22:00
baliallin: 這種怪人超乎想像的多,而且還有人同情他們幫忙說話,354F 11/21 22:02
baliallin: 反而變成都是被騷擾者的錯
fuqi: 辛苦了...356F 11/21 22:04
wetor: 好帥~好陽光。窩暈惹357F 11/21 22:11
s910443tw 
s910443tw: 考試考到壞掉的台女超多358F 11/21 22:22
kitkatuu: 推推 辛苦了359F 11/21 22:31
ray10133: 大家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 不論性別360F 11/21 22:44
Carfish: 一定很帥361F 11/21 22:47
southducky: 推!普天同慶+1!362F 11/21 22:53
onegaisimasu: +u363F 11/21 22:57
osmanthusjo: 富邦業務員哪裡無辜啊! 隨便聽聽就信,一點判斷力364F 11/21 23:09
osmanthusjo: 都沒有
lolo0129: 一定很帥+一定很歪366F 11/21 23:11
jazzinfuture: 幹  推文馬上出現精障367F 11/21 23:41
LarryST: 推!!368F 11/21 23:45
pivotalHarry: 人帥真好369F 11/21 23:52
apa4832: 天啊你真的辛苦了…370F 11/22 00:09
Faye88: 這法通過追求與跟騷才會建立區別371F 11/22 00:14
marshmallowH: 看到最後發現原來是簡大為律師 我有追蹤你…辛苦了372F 11/22 00:16
aresjung: 按推以後可以算便宜一點嗎374F 11/22 00:27
rickey1270: 推375F 11/22 00:44
annieyee: 推 另外不要再說被跟是很帥或很正了 受害人聽了會更不376F 11/22 00:51
annieyee: 舒服
snow0112: 推 莫名奇妙的變態還真的不小心就會遇到378F 11/22 00:59
dark666: 推,這法令真的沒有偏袒哪個性別379F 11/22 01:13
UYC: 你可以告她妨害名譽(毀謗)啊,不行嗎?380F 11/22 01:15
binlin44: 這個法律真的沒有偏袒哪個性別或許比例上會有一點點差381F 11/22 01:33
binlin44: 異,但是男性被騷擾的情況也確實不在少數。之前就有聽過
binlin44: 保成某老師下課座高鐵回台北被女同學跟蹤的傳聞......
iamkim: 幹根本鬼故事 男孩紙要會保護自己啊啊啊384F 11/22 01:34
gr1031: 好可怕 你真的是衰小到極點385F 11/22 01:39
DIDIMIN: 去上班地點堵人,這超恐怖 ...386F 11/22 01:50
shoinchang: 希望這個法律讓一堆分不清騷擾還是追求的認清現實387F 11/22 02:00
shoinchang: 對方不想跟你互動就是在婉拒了好嗎
qqqlisa: 推!不分男女遇到這種事情都會很痛苦389F 11/22 02:05
power4444w: 這位追求者太瘋了吧==有夠可怕390F 11/22 02:27
cyrich: 很好恐怖 我昨天才看一部日劇 觸目驚心的純真 那種超恐怖391F 11/22 03:05
cyrich: !
iamkim: 父權自助餐仔會忽視這篇393F 11/22 03:47
sonora: 跟騷法要有男性受害者出來講話,推文才會爆394F 11/22 05:12
Aidrux 
Aidrux: 真衰啊,版上的噁男麻煩排排站,這篇其實是在講你啊噁男395F 11/22 08:08
Aidrux: ,不會舉手答有逆?
hawaiigecko: 推! 被害者不分性別397F 11/22 08:09
krit1009: 你的困擾板上肥宅覺得羨慕398F 11/22 08:28
Murloc: 哇 是簡律師啊399F 11/22 08:39
chinhan1216: 你為什麼會知道她臉書400F 11/22 08:44
d120tw: 所以現在先打預防針 先跟鄉民解釋401F 11/22 08:47
egg87: 超可怕的402F 11/22 08:57
cp120420: 我只看到某些噁男在悲憤嫉妒403F 11/22 09:02
abbag: 推404F 11/22 09:16
rewqasdf: 你的問題405F 11/22 09:17
bbbing: 如果女生先來這發文,也可能版上會先臭幹你個幾噸406F 11/22 09:18
bbbing: 甚至不需要任何證據,指控你們有上過,逼基板就有人會挺
pinkygirl: 什麼時候這些噁男可以跳脫男女性別 再來談吧408F 11/22 09:41
lapis1999: 很公平 人醜性騷擾對女性也適用409F 11/22 09:50
[圖]
mjau24fish: 推 我女被跟騷過 只能改名換工作地址電話烙跑 對方主411F 11/22 10:00
mjau24fish: 管 之後遇到主管騷擾離職都怕他們拿員工資料找我住址
zeolas: 優文,請問可以轉FB嗎?413F 11/22 10:10
KYOLONG: 那某林?414F 11/22 10:58
bnn: 你看嘛 你這樣分享出來以後大家有這種案子就可以找你了嘛415F 11/22 11:22
bubblerain: 被這種怪人纏上真的很像踩到大便的感覺…很莫名其妙衰416F 11/22 12:13
bubblerain: 到爆
ting19860427: 推!!!!!如果自己不會做出觸犯跟騷法的事,根本不用418F 11/22 12:21
ting19860427: 擔心這法案通過啊,不懂另一派的人在擔心什麼
anlick: 誣告支持者都對本篇避而不談 到底誰才是打高空420F 11/22 12:45
bbbing: 你不要靠近那些會誣告人的人就好啦~421F 11/22 12:52
anlick: 樓上丟下一句 還是對重點避而不談422F 11/22 12:55
bbbing: 我反串的-w-,雖然我覺得那些人真的這樣想423F 11/22 13:00
np75: 然後還有:真的被誤會說清楚就好了,社會性死亡哪有這麼簡424F 11/22 13:46
np75: 單
RG5678: 推426F 11/22 13:48
myallmind: 推分享討論議題427F 11/22 13:55
louis00548: 推428F 11/22 14:51
cvspka02953: 怕爆加ㄧ 你考慮要不要顧個保鏢之類的…429F 11/22 15:08
bbbing: 人家明確拒絕跟你接觸,你"說清楚"馬上成立重複性動作430F 11/22 15:16
saito2190: 推血淚431F 11/22 16:29
sparklekyu: 看到頭皮發麻432F 11/22 16:50
soyjay: 我以為我在媽佛版看人怖文…433F 11/22 19:03
oj7253: 推434F 11/22 19:07
BloodMoon: 太變態了435F 11/22 20:05
lomenade: 對被騷擾的被害人說人帥真好,或是你長這樣怎麼會被騷擾436F 11/22 20:11
lomenade: ,真的大可不必…
Lunachen: 好可怕的案例,感謝通過這個法律438F 11/22 20:20
rickfox: 噓那女的439F 11/22 21:05
losage: 碰到這種盧小小 的真的很噁440F 11/22 21:18
wowhuimay: 好恐怖...希望你早日脫離苦海441F 11/22 22:06
wawa69: 信不信有法律這種人還是一樣囂張442F 11/22 22:32

--
※ 看板: Boy-Girl 文章推薦值: 6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7043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WomenTalk PttHot
作者 PTTLikeshit 的最新發文:
  • +22 Re: [新聞] 「想不想4P」女大生激戰3男一整夜!反悔 - sex 板
    作者: 111.241.217.50 (台灣) 2022-09-08 22:48:25
    幹了幾年專辦家事案件的律師,這種性犯罪因此也辦得不少,我常常都會陷入一個難以抉 擇的困境。 阿這個影片是要拿出來,還是不拿出來? 拿出來,這個性侵害案件包準不起訴,但妨害秘密(偷拍罪)八成跑不掉。 但 …
    29F 23推 1噓
  • +42 Re: [討論] 成年人跟未成年交往 - Boy-Girl 板
    作者: 111.241.222.142 (台灣) 2021-12-07 01:10:29
    大家好我是向駛。 關於這個問題,我以律師角度看,是真的母湯。 問題不在於他們的愛有多純純,或是小女孩真的是不是真的喜歡妳朋友。 很多時候,問題都在於「父母」。 剛好,最近連續接到好幾件類似案件,還是要 …
    103F 53推 11噓
  • +59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 WomenTalk 板
    作者: 114.44.227.36 (台灣) 2021-11-21 14:27:53
    看到一堆人在吵這個法案,講什麼追人就會被告、長的醜也被告騷擾怎麼辦? 身為律師兼被害人兼男性,應該有資格出來講幾句話。 先說結論 看到三讀通過時,我整個普!天!同!慶! 至於為什麼我這麼支持? 先給大 …
    79F 59推
  • +273 [心情] 跟騷法通過根本普天同慶 - Boy-Girl 板
    作者: 114.44.227.36 (台灣) 2021-11-21 12:41:06
    看到一堆人在吵這個法案,講什麼追人就會被告、長的醜也被告騷擾怎麼辦? 身為律師兼被害人兼男性,應該有資格出來講幾句話。 先說結論 看到三讀通過時,我整個普!天!同!慶! 至於為什麼我這麼支持? 先給大 …
    442F 282推 9噓
  • +24 Re: [求助] 想問問大家意見 - Boy-Girl 板
    作者: 111.241.112.55 (台灣) 2021-11-12 00:48:27
    大家好我是向駛律師 今天不談房子要買在誰名下,也不談要怎麼趕走恐怖情人,但看到這篇文章我真的心有戚 戚焉,讓我想到之前承辦過的一個案件,先講個結論: 婚姻本質真的是愛,因為年紀到了、怕孤單等等原因強求 …
    46F 25推 1噓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KKR7788, et79210, shinra0815, yhnmju, ccl9527, gdchazer, bentw 共 7 個人 說讚! ( ̄︿ ̄)p zerou86 說瞎!
1樓 時間: 2021-11-23 00:14:17 (台灣)
  11-23 00:14 TW
覺得你錯了;法律無法阻止傷害,他只是幫你保險。因為法律而放鬆戒心,其實是更大的危險...注意台灣沒死刑,你只能更小心,沒辦法對付這種精神病...
2樓 時間: 2021-11-23 00:36:36 (台灣)
  11-23 00:36 TW
笑死,這種其實倒貼的很多,也請小心他變瘋狂,辛苦了
3樓 時間: 2021-11-23 01:40:21 (台灣)
  11-23 01:40 TW
希望跟騷法可以擴大到國家層級,這樣就可以對抗對岸的國安法了
4樓 時間: 2021-11-23 08:23:38 (台灣)
  11-23 08:23 TW
這女的是不是長的不好看?
5樓 時間: 2021-11-23 08:42:33 (台灣)
  11-23 08:42 TW
覺得容易造成濫訴
6樓 時間: 2021-11-23 11:00:06 (台灣)
  11-23 11:00 TW
一定不正
7樓 時間: 2021-11-23 11:33:49 (台灣)
  11-23 11:33 TW
台灣最大問題就是精障吧,不要說跟騷無罪了,隨便殺人都OK,有配套管理嗎?
8樓 時間: 2021-11-23 12:34:02 (台灣)
  11-23 12:34 TW
沒有配套、就變成....
9樓 時間: 2021-11-23 15:35:22 (台灣)
  11-23 15:35 TW
這跟本是對方精神有問題吧??
10樓 時間: 2021-11-23 15:47:01 (台灣)
  11-23 15:47 TW
我跟你們講拉.出社會這麼久還不知道?有些精神沒發神經就是正常到不行~然後就是賭你逞罰輕就跟你拚.問題正常人怎麼跟這種廢物換都是輸阿,他的一分鐘不等於你的一分鐘
11樓 時間: 2021-11-23 16:40:58 (台灣)
  11-23 16:40 TW
想到中姊姊...
12樓 時間: 2021-11-23 17:19:11 (台灣)
  11-23 17:19 TW
遇到神經病,幫QQ~
13樓 時間: 2021-11-23 17:38:33 (台灣)
  11-23 17:38 TW
如果對方是林志玲...你一定求之不得.
14樓 時間: 2021-11-23 20:47:29 (台灣)
  11-23 20:47 TW
媽佛
15樓 時間: 2021-11-23 21:27:00 (台灣)
  11-23 21:27 TW
這法早該通過了!一堆自作多情的神經病!我也深受其害過....
16樓 時間: 2021-11-24 11:25:34 (台灣)
  11-24 11:25 TW
人帥真好XD
17樓 時間: 2021-11-27 15:28:26 (台灣)
  11-27 15:28 TW
塔綠班+時代+民眾 每po出實際證據 ,整個全是幻想文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