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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11-27 13:3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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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新聞] 神鬼理專涉A客戶近3億元 高院列6大羈押禁見理由
時間 Fri Nov 27 12:26:12 2020


1.原文連結:
※過長無法點擊者必須縮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364136
神鬼理專涉A客戶近3億元 高院列6大羈押禁見理由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台新銀行中和分行理專周勵宏,被控在10年間利用信任關係,A走客戶近3億元,直到客戶發現水單有異,向台新查詢,始知上情。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動搜索與約談,訊後依違反銀行法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周勵宏不服,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發現周勵宏曾跟家人討論脫產、並收受移民訊息,有6大應羈押禁見的事由,駁回抗告 ...

 

2.原文內容: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0/11/27/3364136_1_1.jpg
[圖]
台新銀行理專周勵宏(左)羈押禁見確定。(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台新銀行中和分行理專周勵宏,被控在10年間利用信任關係,A走客戶近3億元,直到客戶
發現水單有異,向台新查詢,始知上情。台北地檢署日前發動搜索與約談,訊後依違反銀
行法向台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周勵宏不服,提起抗告,高院審理後發現周勵宏曾跟
家人討論脫產、並收受移民訊息,有6大應羈押禁見的事由,駁回抗告。


高院整理出北院准押的裁定,認為周勵宏有6大必須羈押禁見且無法以其他手段替代的理
由。首先,依相關證人證言、卷證資料,足認周勵宏涉犯銀行法的特別背信、洗錢防制法
的洗錢、刑法的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業務侵占等罪,嫌疑重大;其中特別背信罪
為最輕本刑 5 年以上重罪,而涉犯重罪,常伴有逃亡、串供、滅證的高度可能性。


其次,周勵宏涉嫌挪用的款項甚鉅,所為供述與證人的證言歧異甚大。第三,周男承認曾
刪除、隱匿相關訊息、要求未到案證人隱匿相關資料,尚另有相關證人多名未到案。第四
,友人曾傳送投資移民、取得護照訊息。第五,周與家人論及如何脫產、保留犯罪所得。

最後,以上的這些情形,與周勵宏被揭發的時間甚為緊接,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足認有逃亡
、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而有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再審酌他所涉犯罪事實
對社會的危害性,可認本案尚在偵查中,若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等自由權侵害較輕微
的強制處分措施,均不足以確保後續偵查、審判及執行程序的順利進行,足認有羈押並禁
止接見、通信的必要性。


綜上,高院認為原審據此裁定羈押周勵宏,並禁止接見、通信,屬適當且具有必要性,經
核均無違誤,駁回抗告,不得再提。

周勵宏抗告主張,於偵查中已主動提供手上所有與銀行業務有關的文件,且手機、電腦亦
均已扣押、相關帳戶亦經調查,證人已作證,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證人之虞。
又投資移民訊息是被告友人自行傳送,且他已被限制出境、出海,無從逃亡。他是為了保
住房子讓父親居住,及籌措賠償客戶的款項,才與家人論及處分財產事宜,另亦開立本票
試圖償還款項,無逃亡之虞。


全案爆發後,周勵宏自稱A來的錢全部拿去玩期貨,投資失利,無法如數償還,被害客戶
恐血本無歸。

3.心得/評論:
※必需填寫滿20字

還敢抗告啊……?

既然明知己身涉案情節嚴重,那為何當初還要監守自盜?而且,金管會對於台新銀行(台
新金子公司)的懲處,目前尚未能知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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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波不過橫塘路,但目送、芳塵去。錦瑟年華誰與度?
月橋花院、瑣窗朱戶,只有春知處。
飛雲冉冉蘅皋暮,彩筆新題斷腸句。若問閒情都幾許?
一川菸草、滿城風絮,梅子黃時雨。
                  ——【北宋】賀鑄《青玉案・凌波不過橫塘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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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tv2002    : 選錯行了吧 考公務員a勞工的錢 調職就沒事兒1F 11/27 12:27
littenVenus : 推樓上XD2F 11/27 12:28
qqq5890003  : 一樓明天上班3F 11/27 12:29
roiop710    : 這種公務員以身做賊,毫無道德泯滅人性,支持唯一4F 11/27 12:29
roiop710    : 死刑
Amewakahiko : 保住房子供父親居住 這不就是承認想脫產嗎 XD6F 11/27 12:30
cl3bp6      : 沒事啦 重判2年 關1年假釋就出來了 划算7F 11/27 12:31
laptic      : 一樓的說法還真的很狂... wwwww8F 11/27 12:31
cerwvk      : 一樓超級中肯.9F 11/27 12:36
qw5980162   : 哈 怎重判2年 最輕本刑都5年起跳了10F 11/27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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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zkyo      : 銀行不用賠,還真好賺14F 11/27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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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life     : 一堆人在推一樓中肯是怎麼回事? XD 是真的法律常識17F 11/27 12:47
bitlife     : 不足還是來股板推政治推文?
pideo       : 幹一樓超中肯的,一語突破19F 11/27 12:48
bitlife     : 公務員有犯罪事實,送懲戒後撤職,送檢調後起訴.新聞20F 11/27 12:49
bitlife     : 都講檢調已經偵辦了,一審都還沒開始,也能預先判案?
tidalwave00 : 一樓很會22F 11/27 12:51
dreamnook   : 分錢升官啦23F 11/27 12:52
bitlife     : 各黨互幹我覺得很好,但是請到正確板面24F 11/27 12:53
TDKnight    : 應該把錢藏起來了 怎麼可能期貨賠光25F 11/27 12:54
Cll7do9k    : 證明蠢人真的佔多數 不動腦 跟著嘴 少了這些人錢還26F 11/27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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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9870421   : 這樣勞動基金的是不是要關2000年28F 11/27 12:57
iNicholas   : 真的,公務員能撈就撈 能混就混,被抓包頂多調職而29F 11/2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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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79323   : 代操仔當然重重拿起輕輕放下31F 11/27 13:04
walter41    : 公務員案最後就是找不到對價關係,依財產來源不明罪32F 11/27 13:11
walter41    : 罰打手心3下
KITAN       : 早知道就去操勞退了34F 11/27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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