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6-08 07:58:15
看板 C_Chat
作者 M4Tank (M4Tank)
標題 Re: [閒聊] 伊莉雅也想做愛
時間 Tue Jun  8 02:55:09 2021


zball: 阿爾托利亞拔出石中劍15歲 凜JK未滿18 兩小無猜條款很合理


我來認真好了
以下討論純用台灣法律喔

士郎=高二=17歲
凜=同上
呆毛=15歲
櫻=15歲
伊利雅=18歲

如果做愛的話 會有以下四種可能
1.士郎X凜
最沒爭議的一對
一定合法
即便用刑法227條討論的話
兩人都是17歲 但刑法227條是最高年齡是16歲 更何況是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的14歲以下

2.士郎X伊利雅
一定合法
一個17歲 一個18歲 妥妥的大丈夫

3.士郎X呆毛/X櫻
不論是誰 士郎一定違法
呆毛/櫻=15歲
剛好是刑法227條保護範圍
但士郎17歲
所以跟呆毛/櫻做愛必定符合刑法227條-1的兩小無猜條款 而且是一定要減輕/免除其刑


結論:凜線/伊利雅線最安全 合法又體驗甚佳
雖然跟呆毛/櫻做愛有刑法227條-1優待
但至於是減輕還是免除其刑需要賭
再怎麼說都不如合法的做愛好


還好沒人小於7歲
不然就要用台灣最奇葩的99年7次刑庭決議了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Z01RD.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27.114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WlckGoJ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23092112.A.C93.html
TeamFrotress: 西洽法律學院1F 06/08 02:56
omega000: 壓力很大吼 不過沒關係 可能延後或沒機會考 明年再來2F 06/08 02:57
miname: 呆毛不是破千歲嗎?3F 06/08 02:58
囧 那所以要抓拔劍年齡還是實際年齡?
我是抓拔劍年齡啦
d125383957: 呆毛354F 06/08 02:59
d125383957: 跟伊利亞一樣停在少女時期的體型而已
如果抓呆毛死前35歲的話
那就只有跟櫻做愛有違法問題了
怪說不得是HF線女主
做愛除了要冒著世界毀滅風險外還要承擔被告性犯罪的可能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114 臺灣), 06/08/2021 03:00:07
OyodoKai: 呆毛連自然人都不知道算不算6F 06/08 03:00
d125383957: 你把呆毛算15的話那伊利亞就該算8歲7F 06/08 03:01
EZR抓8歲的話
士郎與EZR性交就要用99年7次刑庭決議了
該號實務說民法7歲以下小朋友意思表示無效  所以與其性交是違反其意願 所以要論刑法222條加重強制性交
不過EZR是8歲 剛好是限制行為能力人
如果用同樣邏輯解釋的話
性交非單方行為(也要對方同意做愛啦)性質應類推適用契約
按民法79條效力未定
然為保障限制行為能力人權利義務且尊重限制行為力人之身體自主權 故性交應類推適用無行為能力人

所以假設EZR為8歲的話 士郎與其性交仍為刑法222條加重強制性交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114 臺灣), 06/08/2021 03:01:40
d125383957: 噓到補推8F 06/08 03:04
SiaSi: 認真文9F 06/08 03:04
hanaya: 可是他們應該是要用日本的法律去看吧 有懂日本法律的鄉民10F 06/08 03:05
hanaya: ㄇ
d125383957: 如果把人造人當自然人的話12F 06/08 03:06
d125383957: 真正會被抓的是切嗣
d125383957: 愛麗絲菲爾只比伊利亞大「1歲」
JiMau: 日本某些地方不是有結婚就可以合法幹未成年ㄇ?15F 06/08 03:06
台灣都能跟未成年人結婚了
效力只是為得撤銷 不是無效
只要有人沒主張就可以了
但112年後就不行喔 因為結婚年齡一律18歲
因為981條得撤銷刪除
所以解釋上 112年後 未成年結婚應是無效
a1234555: 日本有管繼親性交嗎16F 06/08 03:06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114 臺灣), 06/08/2021 03:08:08
hanaya: 話說如果一個是本國人另一個則是外國人的話要怎麼判啊 上17F 06/08 03:08
hanaya: 國際法庭嗎
hanaya: 愛因茲貝倫家雖然在日本有置產(買城堡) 不過伊莉雅應該
hanaya: 是拿德國護照入境吧?
台灣的話看行為/結果地/罪行
行為/結果地一處在台灣>台灣有審判權
罪行為台灣所列有審判權>台灣可判
非所列但最輕三年以上不>台灣可判
omega000: 看犯法一方是本國還是外國啊 看外國人在台灣犯法的案例21F 06/08 03:10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114 臺灣), 06/08/2021 03:11:04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114 臺灣), 06/08/2021 03:12:36
tw15: 請問你說的條文是魔術還是魔法==22F 06/08 03:17
是咒語啊孩子
不然律師怎麼被稱作道長呢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114 臺灣), 06/08/2021 03:19:34
GhostFather: 司法特考不會考伊莉雅能不能跟士郎做愛23F 06/08 03:31
lllkkkjjj: 看西恰學刑法24F 06/08 03:36
rockmanx52: 日本現在修法從原本的16歲調高到18歲了25F 06/08 03:38
rockmanx52: 美國原本最低13-16歲 現在多半調到16-21歲
rockmanx52: 我說這些資訊維基就有不是嗎
speed7022: 呆毛老虎鉗耶,怎麼會體驗不佳www28F 06/08 03:44
Informatik: 不重要了,反正這些機會不屬於我29F 06/08 03:45
czplus: 989還在的情形下違反980的婚姻是無效嗎?30F 06/08 03:46
989是指無效效力是向後
但是981才是指未成年結婚效力得撤銷
這也是這波修法弔詭地方 沒講清楚囧
我是認為既然修法定性18歲結婚+刪除得撤銷之效力
那麼立法者應是有意識將未成年結婚之效力導向無效
charlietk3: 國考真的會把人逼瘋,還好林北刑法考選擇(31F 06/08 03:47
czplus: 雖然登記婚下到底要怎麼產生違反980的事實有點困難就是了32F 06/08 03:49
誰說的...以前就有未成年結婚的案例啊
不然台中顏家媳婦怎麼來的(?)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114 臺灣), 06/08/2021 03:50:51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114 臺灣), 06/08/2021 03:51:36
watchr: 我一直覺得呆毛長得不像15歲倒是像20歲…33F 06/08 03:51
charlietk3: 啊...我倒覺得你把立委諸公想得太聰明了xd34F 06/08 03:52
我也不想啊 這幫人修法顧前不顧後 屁眼顧到嘴巴漏掉
民訴250條所稱的前條也沒修到
為什麼上訴2審之濫訴處罰>441條4項卻不準用249-1的2/5項
莫名奇妙
而且如果考試遇到要怎麼寫?
就只能想辦法凹出一個合理答案啊囧
heybro: 修但幾勒,英靈算自然人嗎?35F 06/08 03:53
Tinydicker: 國考加油:)36F 06/08 03:55
※ 編輯: M4Tank (180.217.227.114 臺灣), 06/08/2021 03:55:25
czplus: 就算能未成年結婚,舊法的「男18、女16」仍然不能違反啊37F 06/08 03:58
czplus: 真正能違反980的是院解字2372的情形
czplus: 「男女滿七歲後有結婚之意思,經其法定代理人主持,舉行婚
czplus: 禮,並具備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之方式者,自應發生婚姻效力
czplus: 」
czplus: 980經由院2372那個過程(儀式婚),才有可能去適用到989
P2: 那個藍色bba跟別的英靈不一樣 他是人 不能靈體化43F 06/08 04:15
vancepeng: EZR 並非自然人吧 不是刑法主體44F 06/08 05:01
genesys75: 伊利雅應該算物吧,跟初音一樣45F 06/08 05:09
iwinlottery: 警察也要命好嗎46F 06/08 05:41
marktak: peko只要四戰的櫻47F 06/08 05:44
Safrian: 笑死 讀「法」律的 可以當律師 也可以當法師48F 06/08 05:58
machiner: 真油49F 06/08 06:04
joker7788996: 沒錯 所以我選伊莉雅線50F 06/08 06:10
moonshade: 日本法律的比較奇特,法官決定的成分很高51F 06/08 06:26
lanjack: 日本法律是未滿13一律判定強姦,超過13未滿18的兩小無猜52F 06/08 06:44
lanjack: 則是看雙方父母要不要告
lanjack: 各地方政府的青少年保護育成條例都有些微的不同
arioso0602: 看c洽學法律55F 06/08 06:59
kurenaiz: 原來櫻才15歲喔 那個奶子 難怪土狼放棄夢想56F 06/08 07:00
belmontc: 在講99年刑庭那段不夠嚴謹,刑法何時能類推適用?57F 06/08 07:43
belmontc: 然後民法保障限制行為人干他媽刑法屁事...亂教一通
belmontc: 未滿七歲無意思能力是用99年7次刑庭決議處理,但決議中也
belmontc: 說7-14這段只要合意的部分 你怎麼就隨便類推適用了?
lin70493: 這串有夠認真61F 06/08 07:54
Satoman: 呆毛王實際上大概30上下吧62F 06/08 07:57

--
※ 看板: AC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34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b hjb, darkrise1980 說讚!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