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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12-02 00:03:12
看板 C_Chat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標題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
時間 Wed Dec  1 22:54:33 2021


主旨:按照板規7-1 第Ⅰ項內容,開放於主板討論板務提案「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 永
   久水桶規定」

說明:

一、經板主確認,#1XbrPF58 (C_ChatBM) 連署 (內容如附件) 已達50 位使用者附議,因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 - 看板 C_ChatBM - 批踢踢實業坊
有關現行規定 =============================================================================== 3-7 〔永久水桶〕 Ⅰ 水桶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計算方式見下: 一 「水桶累計十次」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
    此即起轉移來本板討論。

二、板主群聲明:

    此板務討論由使用者 forsakesheep 發起,板主並未對提案內容背書,亦非最終方案
    ,不論贊成/反對本提案或有其他論點,都歡迎推文或回文討論,針對討論結果,板
    主群將依板規第七章辦理。


三、板務討論規則如下,違反規定者水桶30日:

    1.每人限回一篇,並直接以此標題回文,不得更改標題
    2.發文後可用大寫E修改內文,禁止自刪後重發
    3.討論請針對「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 永久水桶規定」,避免離題
    4.討論請對事不對人,保持理性勿謾罵或攻擊
    5.此討論預計開放七天至 12/09 00:00,屆時將公告禁回


附件:

 作者  forsakesheep (超.歐洲羊)                               看板  C_ChatBM
 標題  [板務] 提案修正C_Chat板規3-7永久水桶規定                              
 時間  Fri Nov 19 15:46:20 2021                                              
───────────────────────────────────────

有關現行規定

===============================================================================
   3-7 〔永久水桶〕
        Ⅰ 水桶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計算方式見下:
            一 「水桶累計十次」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
            二 經申訴改判而撤銷處罰者,因該案而累計之違規次數亦一併減免。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或加計累犯而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

修正為

===============================================================================
   3-7 〔永久水桶〕
        Ⅰ 三年內水桶累計達十次者,處永久水桶。計算方式見下:
            一 累計方式以公告次數為計算,14日內之違規案件視為一次
            二 經申訴改判而撤銷處罰者,因該案而累計之違規次數亦一併減免。
        Ⅱ 同一文章因多重違規或加計累犯而水桶六個月以上者,處永久水桶。
===============================================================================

並建議溯及一年內之永桶判決,並將相關人員視為累計8次並給予三年內2次違規之機會
因永久水桶為看板規範最重之懲罰,原有認定方有缺陷式造成許多板友被永桶
為維持西恰良好討論風氣及兼容並濟的板風,故提案修正

說明:

一、西恰開板自2006至今已滿15年,原3-7條文並無限制累計期限

    且各任板主群之間認定不一,有可能同樣一篇文章在此任板主群期間被認定非違規

    但次任板主群認定違規,因而進桶,除非完全不發文不討論不提及個人意見

    否則依照現形機制,只要你一年不小心踩到板規一次,15年下來也會累計成永桶


二、有關累計次數原認定是採公告及進桶一次作為累計基礎

    於前任板主群修正為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後

    即有Tapqou板友之狀況,該使用者自2019年起即使用下列圖片作為簽名檔

    https://i.imgur.com/86sdMdo.png
[圖]
    https://i.imgur.com/sAGxlT6.png
[圖]
    內容為台灣機車違停亂象

    經過兩年多並無任何板主或板友有檢舉該簽名檔違規

    卻在2021年4月9日被其他使用者一日內檢舉16篇4-11違規

    並被時任板主群判決16件4-11違規,直接累計成永桶

    試想如果你一個用詞在西恰用了好幾年,其他人也都這樣用

    突然有天被板主群認定這個詞4-5違規,然後你這幾天的推文全部中4-5直接永桶

    有人能夠接受嗎?

    這種毫無前兆的累計認定我想有修正必要

三、有關溯及既往一節,因被永桶使用者仍有違規之實

    但因永桶累計過於嚴苛,建議認定為8次水桶累計


    讓渠於3年之內僅可有違規1次之機會,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以上

--
『女人會愛上將99%心力放在自己身上,卻只有1%在她身上的男人,
  因為這樣的男人看起來有99分。而當他對她好變成2%的時候,
  女人會注意到他的好變成了兩倍,而不是原本僅僅有1%。』
          『而女人不會看見將99%心力放在她身上,而自己只剩1%的男人
            因為那些男人看起來永遠不及格。而當他對她的好提升到了100%的時候,
            女人會認為那也不過增加了1%,儘管他對她的好已經不能再付出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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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143.13 (臺灣)

--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135.126.13 (馬來西亞)
※ 文章代碼(AID): #1Xfuohlh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638370475.A.BEB.html
kekebunny: 同意!!1F 12/01 22:55
achuck11: 看到提案者就笑了,還是乖乖下去吧2F 12/01 22:56
zMidTwo5566: 你先保護好自己不要被打吧==3F 12/01 22:56
Y1999: 提案人...不過他說的簽名檔那個也很扯就是4F 12/01 22:56
rotusea: 這不算是因人設事嗎?www5F 12/01 22:56
CactusFlower: 羊羊的危 機 意 識6F 12/01 22:57
zxcasd848: 同意 原本無期限累計不合理 尤其ptt這麼老的論壇7F 12/01 22:57
Abby530424: 不大能這樣算 羊羊是在翼哥永桶時提的案8F 12/01 22:57
windowsill: 檢舉這個簽名檔就有問題吧 還一天16篇 是不是有濫訴9F 12/01 22:57
windowsill: 之嫌啊
laptic: 這不算是危機意識,只是在約兩個星期前看到翼哥被永桶後,11F 12/01 22:58
laptic: 就想提案修改了...
HarunoYukino: 等下,不是有追溯期嗎13F 12/01 22:58
a8856554: 同意14F 12/01 22:58
windnduck: 同意15F 12/01 22:59
Y1999: 期限可以討論,無限累積真的要改掉16F 12/01 22:59
tkglobe: 笑死 提案人今天第九犯17F 12/01 22:59
hdjj: 那個一天被檢舉16篇的例子,很明顯就說明了這條的問題18F 12/01 22:59
rotusea: 所以要縮短累計期間?從第一次被水桶之日起算,一年內累19F 12/01 22:59
rotusea: 積十次水桶者永桶?
laptic: 字面解釋上是這樣沒錯21F 12/01 23:00
gxu66: 立意不錯啦 但是我覺得3年有點短 5年差不多22F 12/01 23:00
Y1999: 假設依照原提案14天(我算你半個月)  你五個月就可以永桶了23F 12/01 23:00
wl00533180: [vtuber]羊要畢業了?24F 12/01 23:01
Y1999: 應該從兩個方向提:1.追訴期  2.多久內算同一次25F 12/01 23:01
dos01: 提案人還是省省吧 他自己平常發言就超容易被送下去的 然後26F 12/01 23:01
dos01: 又愛檢舉別人 哪天被報復性檢舉下去都不意外
allanbrook: 說的內容蠻合理的啊28F 12/01 23:01
ernie1871: 換個帳號滿血復活比較快啦29F 12/01 23:01
waitan: 開趴30F 12/01 23:02
Y1999: 不管提案人本身,內容其實很合理,舉的例子也誇張到好笑31F 12/01 23:02
HarunoYukino: 檢舉不是現行規定有14天以上不得檢舉的規定?32F 12/01 23:02
BrowningZen: 同意,不然那些誰又要殺紅眼了33F 12/01 23:03
Nuey: 反對 舉例的內容就有說經過判決後仍不改 就是蓄意違規啊34F 12/01 23:03
JCS15: 機車違停那是什麼 養案嗎35F 12/01 23:03
dos01: 我覺得該處理的是永桶仔無限轉生的問題 他們到底哪來這麼多36F 12/01 23:03
dos01: 帳號
Rolldadice: 好幾個對人不對事的捏38F 12/01 23:03
Nuey: 現在PTT已經開放註冊了39F 12/01 23:04
Y1999: 轉生你去找站方  他們開放註冊的40F 12/01 23:04
KumaKumaKu: 帳號那麼好生==41F 12/01 23:04
ken1990710: 反對,會違規這麼多次,不就是板主亂判造成的,不然42F 12/01 23:04
ken1990710: 就是自己有問題來亂的,這規定根本不是核心問題,你
ken1990710: 板主不要亂桶人不就沒冤獄了
kaj1983: 提案的這隻會沒分身嗎?這麼怕被永桶就乖一點啊45F 12/01 23:04
achuck11: 同意短時間內多次檢舉視為一次,但三年10次太多,現在也46F 12/01 23:04
achuck11: 開放帳號註冊了,能一直被捅就代表發文者本身問題也不小
Sessyoin: 本來是為了「救救翼哥」結果現在自己也快下去了……48F 12/01 23:05
windowsill: 惡意廢文仔無限轉生的事比較棘手49F 12/01 23:05
qwer338859: 這篇提案是在他被桶之前就提的50F 12/01 23:05
a123444556: 紅明顯 絕對反對 提案人跟附議者查下就知道都哪裡來的51F 12/01 23:05
LoKingSer: 三年太短ㄌ,至少也要五年ㄅ,而且為啥14天內的合併52F 12/01 23:05
LoKingSer: 算一次= =?
alinalovers: 反對,他這樣被桶是他活該,憑什麼改規則54F 12/01 23:05
a125g: 我覺得5年內吧55F 12/01 23:05
AirPenguin: 改這就圖利特定ID而已 一般人根本桶不到這次數56F 12/01 23:06
qwer338859: 老使用者只要常發推文滿容易就因為板主標準不同違規57F 12/01 23:06
kaj1983: C洽人數也越來越多,會進桶的人佔比本來就少了58F 12/01 23:06
Nuey: Tapqou板友的案子去BM板就可知道根本蓄意 被警告後不改怪誰?59F 12/01 23:06
AirPenguin: 要改的話10年都算客氣了60F 12/01 23:06
a125g: 開版到現在的老屁股 以現在的計算方式 違規幾次就下去了61F 12/01 23:06
zxcasd848: →板主不要亂桶人不就沒冤獄了 不要講做不到的幹話62F 12/01 23:07
alinalovers: 你有點敏感度的最好是不知道那個簽名檔不能用啦,而63F 12/01 23:07
alinalovers: 且我記得那時候也有人提醒他,然後他當放屁欸
a125g: 以前C洽 有比較嚴的時期吧 動不動就吃水桶65F 12/01 23:07
laugh8562: 反對 我被桶1次就怕的要死 被桶10次都是些甚麼人啊==66F 12/01 23:07
kaj1983: 還為這種少數頑劣份子放寬條件有點奇怪67F 12/01 23:07
alinalovers: 你要不要連這個事實一併加入才公平啊?68F 12/01 23:07
a123444556: 真有種就改10年以內 給你10年違反板規10條夠寬限了吧69F 12/01 23:07
AirPenguin: 老使用者應該要更懂發言界線在哪啦 還搞到被桶70F 12/01 23:07
Sessyoin: 跟前板主無冤無仇,但是反對,現在開放註冊了。71F 12/01 23:08
tkglobe: 我覺得一年內持續犯下警告以上的違規應繼續累計次數72F 12/01 23:08
jasonwalk: 板規哪有那麼容易踩 我15年也才不小心踩到一次73F 12/01 23:08
qwer338859: 我覺得時間部分可以討論但是水桶次數永久累計還是不太74F 12/01 23:08
a125g: 5年左右覺得最佳 5年內持續調皮沒啥好說的75F 12/01 23:08
qwer338859: 好76F 12/01 23:08
zxcasd848: 覺得三年太短可以把時間拉長 反正現在永久追溯不合理77F 12/01 23:08
LoKingSer: 不然改10年內ㄅ,一年給一次踩板龜的機會78F 12/01 23:08
Sessyoin: 板上最有名的一位轉生之後也是照樣受歡迎= =79F 12/01 23:08
Rolldadice: 誰阿 L開頭的?80F 12/01 23:09
qwer338859: 那個轉生的和西恰被桶又沒關係他是踩別板板規被退註81F 12/01 23:09
tkglobe: 你一直犯就代表你根本沒在怕踩板規啊82F 12/01 23:09
a123444556: 愛玩的傢伙不用10年 3年5年就有機會進去名人堂了83F 12/01 23:09
tsubasawolfy: 真奇怪我從西洽創版以來沒被捅過,到底是誰的問題84F 12/01 23:09
a125g: 永久追訴期的確蠻不合理的85F 12/01 23:10
a125g: 現在算法 一次可以違規多條 每一條算一次
a123444556: 正常人給10年要累積10條違規可能有兩三條就不錯了87F 12/01 23:10
kaj1983: 不然就和現行法律一樣的追訴期啊88F 12/01 23:10
cz520999: 紅明顯提醒,提案人已經九次違規89F 12/01 23:10
qwer338859: 我覺得3年、5年內都沒違規半次消一次水桶記錄滿合理的90F 12/01 23:10
Shin722: 短時間被檢舉多篇應該修正,不然就直接妙下去了,連改都91F 12/01 23:10
Shin722: 不用
alinalovers: 提這個案就很欠噴了還舉這種例子,是當人都忘記這傢93F 12/01 23:10
alinalovers: 伙為什麼被永桶喔
a125g: 最常見就是4-5+4-7吧 偶爾加上4-11 一次吃三條95F 12/01 23:11
qwer338859: 要消的提案人自己去申請就好也不會造成板主負擔96F 12/01 23:11
Qorqios: "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 我就讀不懂了97F 12/01 23:11
a125g: 他提案時才8次98F 12/01 23:11
BrowningZen: 對人不對事的真不愧是99F 12/01 23:11
LoKingSer: 其實我還是覺得,只要一年內沒再踩到板龜,就消除一次100F 12/01 23:11
LoKingSer: 水桶紀錄很不錯,但是好像各種原因沒辦法:(
AirPenguin: 以前被桶也是自找的 年輕犯的錯還想不留案底啊?102F 12/01 23:11
qwer338859: 在V仔獸被桶之前我也不知道V仔獸違規阿103F 12/01 23:12
qwer338859: 更別說之前洗文違規板主每個標準都不同= =
achuck11: 提案時已經“8”次才對,很明顯別有所圖啊105F 12/01 23:13
tkglobe: 一年消一次違規(自己去BM申請) + 一年內再犯持續累計106F 12/01 23:13
Sessyoin: 之前NBA板雖然好像不是永桶但也放了幾個長期水桶的出來107F 12/01 23:14
kuroxxoo: 全部不改 只改成11次才永桶如何 效法11次革命精神XD108F 12/01 23:14
kaj1983: 原來可以消違規啊,我都不知道109F 12/01 23:14
Sessyoin: ,結果就是那邊板友忍了好長一段時間的廢文佔版面= =110F 12/01 23:14
a125g: 5年覺得太短 拉長也可以吧 但就不要永久追溯111F 12/01 23:14
tkglobe: 一年內兩犯以上不得申請消除違規次數112F 12/01 23:15
LoKingSer: 不是“才”8次,8次就很多了好不好113F 12/01 23:15
laugh8562: 14天內違規算一次太扯了吧 現在單項違規算一次我也覺得114F 12/01 23:15
laugh8562: 很扯 上一版水桶進出算一次比較合理
pichu215: 那個突然一次就永桶的真的很衰116F 12/01 23:15
BrowningZen: 他別有所圖關大家屁事,該看的是提議本身吧? 還是大117F 12/01 23:15
BrowningZen: 家在評估政策時都愛對人不對事
Nuey: 放出來的案例可以去參考NBA板 只會讓現使用者活受罪而已119F 12/01 23:15
a125g: 8次 1年8次跟15年8次 程度差很多120F 12/01 23:15
digitai1: 自己要掰了的死刑犯發起聯署要大家救他ㄏ121F 12/01 23:15
aria0520: 幾年可以再討論 立意我覺得合理122F 12/01 23:15
Sessyoin: 後來還花了不少努力才把被放出來的桶回去123F 12/01 23:15
a123444556: 那個一次永桶明明就這邊4-11很危險還貼那種東西 沒說124F 12/01 23:16
teaferry: 三年太短,五年剛好125F 12/01 23:16
Sessyoin: 真的不要沒事找事亂放人出來126F 12/01 23:16
a123444556: 你不能用在簽名檔 哪天被4-11泡水桶都不知道127F 12/01 23:16
qwer338859: 你哪邊看到放人出來?被永桶除當事板主外不可解除128F 12/01 23:16
Nuey: 一次的案例根本就故意不講清楚 經提醒後仍不改正被桶剛好==129F 12/01 23:16
qwer338859: 這篇提案是在講累積到永桶之前的水桶累計次數130F 12/01 23:17
Sessyoin: 啊,一開始連署當事人的講法是「救救翼哥」欸131F 12/01 23:17
a125g: 那個簽名檔就是集火一次下去132F 12/01 23:17
Sessyoin: 這沒有要放出來的意思ㄇ133F 12/01 23:17
a125g: 如果一開始第一篇文就檢舉 可能不會一次就下去134F 12/01 23:17
JCS15: 所以兩年多沒任何板主或板友檢舉處理是假的嗎135F 12/01 23:17
qwer338859: 那部分你可以去看BM討論早就否決了136F 12/01 23:17
a125g: 因為第一篇被水桶後 應該就知道不能放了137F 12/01 23:17
webberfun: 原本要救別人 現在要救自己了嗎wwww138F 12/01 23:18
Sessyoin: 真的,想不到是救到自己139F 12/01 23:18
a123444556: @dos01 永桶仔無限轉生的問題喔 直接改3-9學八卦板阿140F 12/01 23:19
a123444556: 水桶期間開分身發推文被發現直接列不受歡迎
a125g: 永桶仔有明明就有不受歡迎可以治Y142F 12/01 23:20
LastAttack: 不限時長追溯10次確實太嚴143F 12/01 23:20
a123444556: 西洽很好心還給一次扣打 不違規就不用怕吃到3-9144F 12/01 23:21
BrowningZen: 死刑犯就不能提改善監獄環境跟司法改革阿,現在是要145F 12/01 23:21
BrowningZen: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484? 真的是民主大國咧笑死
qwer338859: 八卦是八卦某板主就是不受歡迎還不是拿他沒辦法147F 12/01 23:21
a125g: 水桶期間開分身違規->不受歡迎 之後只要被抓到無論違規就是148F 12/01 23:21
a125g: 掰
vivianqq30: 把水桶原因全歸咎給版主的言論真是奇葩欸XDD150F 12/01 23:21
monkey0135: 提案內容ok 安分好幾年才消一次水桶紀錄也不算過分151F 12/01 23:22
s81048112: 要被殺了 才求饒說不會再幹了....152F 12/01 23:22
laugh8562: @BrowningZen 大哥 還真的不行 死刑犯=褫奪公權終生 你153F 12/01 23:23
Sessyoin: 我覺得這個比較像是死刑犯高喊廢死154F 12/01 23:23
laugh8562: 知道自己在講什麼再發言好嗎 你再想想==155F 12/01 23:23
alinalovers: 居然有人以為我洽特國是民主156F 12/01 23:24
Sessyoin: 翻了一下刑法,嗯,37條XD157F 12/01 23:24
BrowningZen: 我是說"死刑犯就給我乖乖閉嘴等死"等死這件事158F 12/01 23:25
WLR: 案底厚的才有改的需求或急迫性吧,會到永桶的是少數中的少數159F 12/01 23:26
Sessyoin: 「宣告死刑或無期徒刑者,宣告褫奪公權終身。」160F 12/01 23:26
Sessyoin: 扯這個很無聊啦但是有人提了就這樣吧
BrowningZen: 所以他死了沒?162F 12/01 23:27
kaj1983: 仔細看覺得怪怪的,提案人舉的例子是一日內被檢舉多篇違163F 12/01 23:27
SuicidePeko: 看了一下提案跟附議的 果然都是某板來的==哀164F 12/01 23:27
Nuey: 好了啦== 舉例錯誤就不用繼續硬凹了165F 12/01 23:27
Sessyoin: 沒死啊,單純回應你的舉例啊,「死刑犯就不能提……166F 12/01 23:27
jasonwalk: 這提案是嫌板上作亂的還不夠多嗎?167F 12/01 23:27
kaj1983: 規,我記得之前板主對這種同時檢舉的都視作單次水桶168F 12/01 23:27
Nuey: 還沒永桶當然不是死刑犯 你拿死刑犯來舉例就有問題了169F 12/01 23:28
Sessyoin: 現在是要剝奪政治權利終身484?」170F 12/01 23:28
a125g: 不同篇視作一次吧171F 12/01 23:28
Sessyoin: 你自己提死刑犯的,又不是別人提的= =172F 12/01 23:28
kaj1983: 就算是一日被檢舉多篇違規也只會被桶一次而已173F 12/01 23:28
a125g: 其實有遞奪公權了吧 小組好像有規定在C洽被水桶累積超過幾174F 12/01 23:28
a125g: 天就不能選版主
qwer338859: 累計60天就不行了176F 12/01 23:29
laugh8562: 一次被檢舉多篇算一次就是上一版本的進出水桶算一次啊177F 12/01 23:30
laugh8562: 我還覺得這樣比較合理 現在1違規算1次 真是太狠了
SunnyBrian: 贊成,修改為「五年內十次」附議+1。179F 12/01 23:30
kaj1983: 還是現在又改成以違規次數來算水桶了?180F 12/01 23:30
cycy771489: 他還當過版主181F 12/01 23:31
kaj1983: 那以後推文鬧板的被蒐證,是不是推一次文也算水桶一次?182F 12/01 23:31
laugh8562: 現在版本是一次被檢舉4-5 4-7成立 永桶次數+2 上一版是183F 12/01 23:31
laugh8562: +1
a123444556: 現在永桶是看違規條數而非進桶次數 所以可以泡一次就185F 12/01 23:31
a123444556: 累積多條了
a125g: 10年 8年 5年都可以啦187F 12/01 23:32
kaj1983: 原來現在改成能一波帶走了啊188F 12/01 23:32
a125g: 一次違規3條 被水桶3次就聽牌了189F 12/01 23:32
a125g: 對阿 你厲害一次違規10條 就一波帶走
laugh8562: 剛改的時候朔及既往帶走很多人啊==191F 12/01 23:33
a125g: 是覺得改的時候 不能溯及既往192F 12/01 23:33
a123444556: 你被人盯上還能在14天內的發推文違規10條 那也是厲害193F 12/01 23:33
a125g: 不然這個板務過了也能溯及既往嗎194F 12/01 23:34
kaj1983: 所以不管違規3條還是同1條違規3次都算3個水桶嗎?195F 12/01 23:34
qpb852qpb742: 同意,不如把上限變低然後一年結算一次196F 12/01 23:34
JCS15: 所以不要躲在推文吵架 直接發一篇比較划算的意思嗎197F 12/01 23:34
a125g: 看違規次數 不是水桶次數198F 12/01 23:35
ig49999: 要被永桶到底有多難啊 特赦這些人要幹嘛199F 12/01 23:36
kaj1983: 怎麼是違規次數?永桶辦法裡寫的就不是違規次數啊200F 12/01 23:36
a125g: 不過還要考量到版主執行難度201F 12/01 23:36
vivianqq30: 一次水桶內違規N條版規就加N次 不是進出N次水桶算n次202F 12/01 23:37
LIONDOGs: 不要違規不就好了?203F 12/01 23:37
a123444556: 「水桶累計十次」僅計算因每條違規而受水桶處罰的次數204F 12/01 23:37
vivianqq30: 問之前改計算方式的版主啊 前a版205F 12/01 23:38
vivianqq30: 好像也不能說改 說修正比較恰當
Sessyoin: 連署的時候有人講到,一年結算一次的話每年十二月會開趴207F 12/01 23:40
tkglobe: 把八卦的習慣帶到希洽,不違規真的很難 QQ208F 12/01 23:40
WLR: 那文意看起來像是數罪併罰的罰次數,而不是犯過幾次罪209F 12/01 23:40
kaj1983: 我倒是覺得可以加個2年內都沒被桶的可以消一次累計水桶數210F 12/01 23:41
kaj1983: 提供一個讓人乖乖守規則的意願
laugh8562: 上一版是那文意沒錯啊 就不知道為什麼前任下台前突然對212F 12/01 23:42
laugh8562: 那文意有新理解
WWR1234: 同意 要累積10次太多了5次左右就該滾 一次水桶多項版規就214F 12/01 23:42
WWR1234: 該算多少次
vivianqq30: 恣意妄為…?216F 12/01 23:43
tkglobe: 結算應該以每個人離上次違規期滿一年後方可提出申請217F 12/01 23:43
tkglobe: 這樣就不會全擠在十二月了
Rolldadice: 沒人要Re一篇表達看法嗎QQ219F 12/01 23:43
WLR: 我覺得消累計太麻煩,沒必要改,永桶就下去,當作解成就220F 12/01 23:43
lanjack: 法律有合併執行也有一罪一罰,這東西是該討論221F 12/01 23:44
Sessyoin: 好奇之後會不會有人提板務改3-9222F 12/01 23:44
kaj1983: 如果違規次數=水桶次數,那板規也請修正,別造成誤解223F 12/01 23:44
laugh8562: 要表達啥看法 永桶哪有差 辦個帳號60天後又是西洽初見224F 12/01 23:45
laugh8562: 改這到底要幹嘛
Sessyoin: 而且大部分人根本吃不到永桶,大概也懶得回= =226F 12/01 23:45
kaj1983: 只有會永桶的人在乎吧...227F 12/01 23:46
laugh8562: 然後被永桶開分身如果還要繼續鬧被查IP 那也是自己承擔228F 12/01 23:46
laugh8562: 啊
EMANON231: 同意,一直覺得永桶標準有些不合理,畢竟人非聖賢;不230F 12/01 23:47
EMANON231: 過該不該溯及既往有待商榷
laugh8562: 我剛來西洽亂噴被桶一次4-5 7天 就怕死了 到底被桶10次232F 12/01 23:48
laugh8562: 是哪招
a123444556: 改3-9不給轉生仔任何喘息空間覺得可行 畢竟認真避開就234F 12/01 23:48
a123444556: 真的很難被桶到
TED781120: 我比較好奇這樣改的話板主怎麼統計?執行會不會有困難236F 12/01 23:49
TED781120: ?
Sessyoin: 可是懶得發板務文開啟連署,當提案人會變成眾矢之的= =238F 12/01 23:49
TED781120: 你們現在怎麼查累積水桶次數的?239F 12/01 23:50
Qazzwer: 看一下提案人 不就是今天又進桶已經累積九次的人… 所以240F 12/01 23:50
Qazzwer: 是為了自己方便吧…
TED781120: 如果板主執行起來沒啥困難是無所謂,如果統計次數麻煩242F 12/01 23:51
TED781120: 的話就算了吧。
a123444556: 消點制就是用了很難算 所以普遍都設定一個時間當分界244F 12/01 23:51
a123444556: 當然以目前10次永桶 設定太短不行 起碼8年10年才合理
tkglobe: 我PTT玩到現在也只在某板發文時  目洨看錯板規被桶一次246F 12/01 23:54
tkglobe: 能在各板被桶那麼多次真的不簡單
kaj1983: 去精華區翻了一下,真的不好統計...248F 12/01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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