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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orusADe
標題 [新聞] 讓工程師心有慼慼焉的 10 大開發建議,創業家更要讀!
時間 2012年11月27日 Tue. PM 03:32:14



資安軟體公司 Palo Alto Software 創辦人 Tim Berry,在《Small Business America》網站上發表文章,針對創業家、構想提出者的這個角度,提出 10 點建議。

先介紹一下 Tim Berry 這個人吧。他在軟體產業已經有 30 多年的歷史,在這領域曾扮演過構想提出者、程式開發人員,以及專業諮詢顧問等角色。從自身經歷中,他發現自己在這軟體業看過太多充滿創意的構想者,野心勃勃地捧著他們的計畫到程式開發人員面前,最後,又眼睜睜看著這些數不盡的創業家,潰敗在程式開發的現實面上,成了一具具沖刷在夢想沙灘上的無名屍。

以下分享他的軟體創業建議:

1. 軟體是一種妥協下的產物(Software is usually a compromise)
你夢想中要開發的產品是一回事,但事實上能不能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真正的產品開發者,應該懂得和現實做出妥協;重點是把產品做出來,不要僵在那邊。

2. 打開你的耳朵(You have to listen)
不要老是以為程式開發人員都把你的話當耳邊風,反過來,你應該去傾聽與瞭解程式開發人員的思考模式,包括他的構思原因,以及程式開發的侷限在哪?

3. 體會你與程式開發人員間的結構關係(Understand critical relationship factors)
程式開發人員是你的合夥人,或只是你付錢請他來寫寫程式,這兩種結構關係真的差很大!

程式開發絕對不是一件簡單的工作,尤其是在一開始時,必須要大量的腦力激盪與討論,相當耗費心力,如果你希望花錢找個程式開發人員,然後一切都照著你的意思去做,那,失敗的機會真的很大,建議你重新去讀上面的第 1、2 條法則。

4. 誰擁有最終產品?(Who owns the product)
和程式開發人員談這個問題有點尷尬,或甚至讓你感到不舒服,但為了建立一個穩固的企業體,你不得不為之。

原文作者的建議是:讓成品屬於你自己吧,因為帳單都是你付的。

5. 計價的標準應該是成果而非時間(Pay for results, not hours)
事前別支付太多、與程式開發人員共同設立目標,並且只為最終結果買單;這是原文作者經歷過談判桌上雙方角色的經驗之談。

6. 辨識程式開發人員的心態(Identify which developer personality is which)
有些程式開發人員的心態很不穩定,有時候想要當老闆賺大錢、有時候只想有穩定安全的生活、有時候又想當個大人物需要很多權力,什麼都要有掌控權、有的時候又什麼都不想管,只想好好放假連電話都不想接。

這時候你需要搞清楚的是,你的程式開發人員現在正處於何種狀態下,順著毛摸,讓他把工作完成,和他硬碰硬絕對不是聰明的主意。

7. 清楚程式開發人員的來歷(Know your developer)
在僱用前先清楚調查底細,如果有認識的推薦人選,或者有共事經驗的人會更好。

程式開發人員都很聰明,但不一定會對你忠心耿耿,看看《社群網戰》那部電影,你就會明白原文筆者的意思。

8. 設計一個有可行里程碑的專案(Design an early check-in point into the project)
不要把整個專案綁在一起打一個大約,把它切開來,一部分一部分去簽約、去推動。

9. 明確的權利歸屬文件(Get the key points in writing)
這並不是指一分多大的合約,或者多正式的法律文件,短短的備忘錄或簡單幾句話,表明哪個部分程式的權利屬於誰,日後會減少許多爭議。

10. 記住!你就像哥倫布!(Remember the dragons)
哥倫布當初規劃到亞洲的印度群島去,看準了天象、定好了羅盤,誰想得到最後發現了新大陸?程式開發也是如此,你會到達的地方,可能往往和你一開始想得並不相同。

(資料來源:SmallBusinessAmerica;圖片來源:Enokson,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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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HorusADe 時間: 2012-11-27 15: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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