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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1-08-18 15:10:37
看板 car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標題 [討論] 其實政府已經實質上放棄處理違停問題了吧
時間 Tue Aug 17 19:20:18 2021




https://www.cypd.gov.tw/upfiles/交通部109年7%9
C%8823%E6%97%A5%E4%BA%A4%E8%B7%AF%E5%AD%97%E7%AC%AC1090021353%E8%99%9F%E5%87%
BD%E9%87%8B.pdf
https://tinyurl.com/jx6pmwhs (縮址


https://www.cypd.gov.tw/upfiles/交通部109年11%
9C%8823%E6%97%A5%E4%BA%A4%E8%B7%AF%E5%AD%97%E7%AC%AC1090014922%E8%99%9F%E5%87
%BD%E9%87%8B.pdf
https://tinyurl.com/h75d3r5w

這裡有很多關於違停的討論,這篇感覺貼這裡比較合適。

首先上頭有兩個交通部109年的新函示,完全就是那位聰明的前部長的政績,第一個是講
道交條例第3條第10、11款中的立即行駛有了新的定義,第二個是強調現在一切以時間為
主要判斷標準,警方既不能看引擎是否熄火也不該問駕駛是否在車上,看樣子是人只要是
能在三分鐘內手刀衝刺跑回來開動車子都Safe這樣,題外話這裡的說明四也挺有趣的,不
曉得有沒有人想過一個問題,你覺得垃圾車、資源回收車行駛過程中後面站一個人合法嗎
?這其實是個未解的老問題XD


整個加起來就會出現一個問題,那就是舉證違規停車會變成要證明這輛車原地靜止超過三
分鐘,如果要檢舉違規臨停的可能還得加碼拍到他正要停車的時候接著時間不超過三分鐘
,如果只有靜態照片或拍的影片太短理論上是可以打槍的,這代表被開單的話其實可以去
拚看看警方能否拿出明確的證據,過去會成立很大一部份是可以靠駕駛不在車上來等跡象
判定能不能「立即行駛」,就算玻璃黑到看不見駕駛也有可能會開成臨停,但現在或許是
要明確以時間區分所以單純人不在車上用證據不足打槍也是很有可能的。


過去如果違停打110來警車先是鳴笛確定人不在再看要怎麼處理(據說會非常誠懇熱心的請
車主移車的樣子),現在看起來似乎是找人之外還得先在那裡罰站才行,所以這也是我說
可以去拚看看警方處理時有沒有這麼勤勞務實的原因,畢竟密錄器、行車記錄器忘記開或
故障三小的很常發生,需要更明確證據理論上會提升了不少成功的機率;另一方面警方現
在可以大大方方要求要連續錄影然後搭配小到靠北的上傳容量限制形成Combo,講白了就
是拿著函示搞技術門檻,最後的結果應該會是檢舉案件還是那麼多但立案比例會降下去,
這下子就更有理由拿數據說嘴檢舉太浮濫了,真不愧是最聰明的前部長下兩道函不用出頭
就兵不血刃了,那些提案被譙到臭頭的立委真的是相形見絀啊。


一般來說警方很少主動處理交通違規,路上常看看看到各種警車跟違規車輛擦身而過的情
況,警車單純閃著燈對違停的嚇阻力基本上等同於零(除非鳴警笛但我這裡好久沒見過鳴
警笛驅逐了),一般民眾檢舉也不太可能在那裡連續錄影3分鐘,這兩條函示把門檻拉高後
應該會出現不少有趣的情況,比方說囂張到直接停在車道上只因為沒有連續錄影所以連根
毛都不用掉(如板上那篇 #1WaPYeBl 合理懷疑就是新函示標準認定導致違規停車跟違規臨
[問題] 檢舉違停失敗 - 看板 car - 批踢踢實業坊
想請問大家我這樣檢舉為什麼失敗 (此信件是補件,因為一開始傳到電腦檢舉 導致照片的內容原始時間有動到)  該車直接停在車道上 拍了兩張間隔三分鐘的照片
停皆因證據不足打槍,其實我看過更扯的),前陣子查資料時有看到說檢舉案中以違停等
靜態違規為最大宗,然後這麼剛好交通部的函示就這麼「天然」的形成一道門檻,真的是
滿妙的。


如果有人直接END,這裡提供一個簡單的結論,依新函示意旨搭配法律規定「只要沒有連
續錄影,車子停再久警察都可以合理懷疑車子沒有一直靜止進而不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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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網友對同一件事總是各執一詞,所以有人認為網路會讓人變得愚昧,但事實絕不是這
樣。早在網路誕生之前,人們對事實就各有各的看法了,只不過我們在學生階段對此瞭解
很少,我們沒有比較的機會,只有一位向我們傳授「神聖真理的教師」。今天我們能不斷
比對,從不同的觀點中抽取自己的見解。透過接觸知識和概念重整,我們能看到見解形成
的過程。
                                                       《海,另一個未知的宇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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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31.11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X6vjyXP (car)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29199228.A.859.html
weiwei5566: 從來沒處理過好嗎1F 08/17 19:21
kutkin: 從來沒處理過2F 08/17 19:22
kutkin: 專心搞黑箱偷拍就有業績了
kutkin: 一張1600起跳 那,違停又危險錢又少
balberith: 現在是不演了交通那函代表正式放棄治療了5F 08/17 19:24
whitenoise: 有政府好放心6F 08/17 19:24
gx9900824: 這就是臺灣價值啦7F 08/17 19:24
you1111 
you1111: 小菸下台!!8F 08/17 19:24
tgtgl: 開放檢舉違停有獎金 保證半年後 違停問題一定大幅改善9F 08/17 19:32
tgtgl: 台灣人談到賺錢就潛力無窮
whitenoise: 想多了,開放檢舉違停,保證半年後,地方警局被客訴11F 08/17 19:34
whitenoise: 到不敢
leo255112: 不是,因為真的抓不完13F 08/17 19:35
leo255112: 開放民眾檢舉領獎金保證沒人敢再停,但官員沒種
colizz431: 抓不完?連抓都不抓何來抓不完?15F 08/17 19:37
lizard30923: 台灣這種都市規劃不會有抓完的一天 除非店面倒光16F 08/17 19:37
lizard30923: 汽車其實還算好,機車的停車位問題更慘
keckelly: 難怪我一樣亂停紅線, 收到的罰單變少了18F 08/17 19:38
leo255112: 我數過,我家附近一百公尺兩邊就可以違停至少十幾部以19F 08/17 19:39
leo255112: 上,警察開到手軟,那有怎樣,趕走又換別人停而已,他
lizard30923: 機車還不像汽車有一堆停車場,大部分只能靠路邊停車21F 08/17 19:39
leo255112: 們又不是沒其他事要做22F 08/17 19:39
lizard30923: 格,但機車路邊停車格數量根本不足23F 08/17 19:39
leo255112: 靠他們根本不切實際,就是開放民眾檢舉賺錢,保證那些24F 08/17 19:40
leo255112: 慣犯會被罰到不敢再停
kutkin: 有差喔,抓幾次抓到手軟就有差了26F 08/17 19:45
kutkin: 看看機車馬上被拖吊
kutkin: 不要騙我沒差啦...
Aixtron: 違停也有很多種,像雙線道還併排,或單行道直接停車買便29F 08/17 19:48
Aixtron: 當,實在太離譜!但四線道,紅線停幾分鐘讓副駕去拿東西
Aixtron: ,是最好都沒做過,不過明明可以往前停路邊,有人就是要
Aixtron: 併排停店門口,就是超過了
kutkin: 紅線就紅線 管你幾線道33F 08/17 19:49
kutkin: 不然機車活該被學長擠
kutkin: 如果可以這樣通融 那為何有畫紅呢
leo255112: 敢停被罰就不要抱怨而已36F 08/17 19:52
higger: 並不是所有犯罪唯一死刑就會天下太平的37F 08/17 19:53
HBO10383: 台灣的警力已經很緊張,拿來抓違停太奢侈38F 08/17 19:53
HBO10383: 但常常看到好幾個組團躲在角落抓機車待轉,又覺得很北懶
chi17: 去抓機車就好了既不會衝撞員警也沒有A柱死角還能記嘉獎40F 08/17 19:55
leo255112: 其實汽機車都會被影響啊,機車被迫往內騎跟汽車爭道,41F 08/17 19:55
chi17: 警察安全政府有錢~讚42F 08/17 19:55
leo255112: 汽車也會因為那邊停一台導致車道縮減要往內靠,因為自43F 08/17 19:55
leo255112: 己的方便造成很多人的危險跟不便,被罰剛好而已
chi17: 哪台機車敢進神聖不可侵犯的黃字車道,躲天橋拍死你45F 08/17 19:56
ultratimes: 唯一死刑當然不好,但要罰得比一般人想像中的重46F 08/17 19:58
eric00169: 現有罰款x10就夠了 根本不用死刑47F 08/17 19:58
ultratimes: 應該很容易吧?紅燈右轉1萬2之類的48F 08/17 19:58
ultratimes: 特定違規直接以薪水或是資產比例下去罰
eugene31431: 連政府都會說檢舉達人了 你覺得呢50F 08/17 19:59
ultratimes: 例如超速60公里 罰300萬 或是總資產20% (取金額高者)51F 08/17 20:00
kobe30418: 自己選的 怪誰52F 08/17 20:08
lin8851: 幹台灣交通沒救了啦,逆向跨越兩條車道停車被按喇叭還追53F 08/17 20:10
lin8851: 上來逼車
date065748: 阿政府要多規劃停車格或停車場啊 沒有合法可停是要怎55F 08/17 20:11
date065748: 麼不違規?
MK47: 打不贏加入他們 反正隨便停久久才抓一次 也沒罰多少錢 想停57F 08/17 20:12
MK47: 就停 別人白爛我比他更白爛
kutkin: 我怎麼常看見車格空的59F 08/17 20:12
alan0260: 坦白說,臺灣的道交條例其實很嚴格60F 08/17 20:12
kutkin: 開單員比被檢舉期望值低 當然違停61F 08/17 20:13
alan0260: 真要嚴格執行起來,可以讓你出門就吃罰單62F 08/17 20:13
kutkin: 嚴格沒落實有個鳥用63F 08/17 20:13
leo255112: 首先車道不會是可以規劃成停車格的地方,有些人就是停64F 08/17 20:14
leo255112: 車格不停硬要停在沒畫格店門口,even只差個幾步路
alan0260: 只是執行面跟民眾素質的問題了66F 08/17 20:14
Xperia: 不敢管啊,民眾普遍覺得取締違停不重要,社會素質不夠高67F 08/17 20:15
Xperia: ,守法意識太低也太過自私
ups: 469F 08/17 20:16
balberith: 道交條例嚴八成是因為抄來的,執行層面低是因為就開發70F 08/17 20:17
balberith: 中國家水準執行上毛一堆,檢舉以靜態違規為最大宗,而
balberith: 交通助理員剛好名義上就是找來處理靜態違規的,結累到
balberith: 靠北是些警察,所以交通助理員到底是請來幹嘛的?酬傭?
cayalst: 檢舉臨停路過的影片就能過了啊 至少板橋是這樣 推一下 舉74F 08/17 20:23
cayalst: 發效率很好 還遇過白癡黃有車格不停在那並排 下車被我錄
cayalst: 到 直接罰更重
Aixtron: 大一法律系越滿嘴正義道德的,等工具到他手裏,就他可以77F 08/17 20:24
Aixtron: ,別人都違法關到死XD
balberith: 我們這裡會拿函示打槍說你只是路過沒辦法區別他是那種79F 08/17 20:24
balberith: 違規,承辦因此不舉
kutkin: 他會那樣併排有算過期望值啦81F 08/17 20:25
aliangh: 條子杯杯抓2段倒是抓的很勤82F 08/17 20:26
Aixtron: 如果只是辦一下事,又沒有足夠的車位,你要狠狠的抓,就83F 08/17 20:38
Aixtron: 一堆車在那繞圈圈,又會怪交通賭死了!法令是要能達到交
Aixtron: 通的目的,而不是法令本身就是目的!
Aixtron: 你把法令當目的,就嚴還要更嚴!但把交通當成目的,有時
Aixtron: 該放要放,讓違法者趨違法選合法,並促進交通!
kutkin: 繞圈圈哪來的? 汽油不用錢?88F 08/17 20:42
lavign: 現在都直接在路中央停下來 連燈都不用閃89F 08/17 20:42
TCdogmeat: 黃線就該搭配科技執法 像高鐵站 不然就是免費停車格90F 08/17 20:42
TCdogmeat: 市區常常看到黃線停爆 結果停車格不停
notbed: 第一天住台灣嗎?92F 08/17 20:43
TCdogmeat: 檢舉真的要開放獎金了 不然情況只會更糟93F 08/17 20:44
Aixtron: 相對的就要嚴,那併排的願意往前移到消防紅線,少一點機94F 08/17 20:44
Aixtron: 車的事故,而不是兩者都一樣,那反正都一樣,為啥不併排
Aixtron: 停門口少走點路
kutkin: 你講這些有想過 搭公車的人要走500公尺去搭車?97F 08/17 20:46
Aixtron: 開車要去辦事,違停被抓百分百下,不繞圈圈找車位,難道98F 08/17 20:47
TCdogmeat: 還有路霸清一清吧 一堆巷弄都搞得只有機車能過99F 08/17 20:47
Aixtron: 開回家?100F 08/17 20:47
guenhwyvar: 抓違停議員就來抱怨了101F 08/17 20:48
kutkin: 公車也不會隨地野放呀 自己要想辦法找接送點102F 08/17 20:49
kutkin: Ai你講的那個就是為什麼沒人要搭車
Aixtron: 不同的運具,拿來比?這就是把法令本身當目的,要交通來104F 08/17 20:50
Aixtron: 配合,問題是交通才是目的!法律是工具,很多學法律的,
kutkin: 只剩下老人學生106F 08/17 20:50
Aixtron: 常犯這個錯誤107F 08/17 20:50
kutkin: 同樣是乘客 為什麼我行人要忍受你違停108F 08/17 20:50
kutkin: 為什麼你搭私家車不用負擔外部成本
kutkin: 你去看學交通的也不會這樣認為
Aixtron: 交通工程中大眾運具和私人運具,完全不同,小弟電法交通111F 08/17 20:52
Aixtron: 都念過
benedict76: 應該叫店面要準備停車場才可以開,不然市區開一堆店哪113F 08/17 20:54
benedict76: 有那麼多車位可以停,很多都是違停在店面拿一下就走。
Aixtron: 你講的在瑞士等很多地方是不允許私人載具,甚至燃油載具115F 08/17 20:54
Aixtron: 的,你可以這樣做,但不能無目的這樣作
nknu20: 其實台灣小,市區難停車,開車的都知117F 08/17 21:09
whoisfeng: 沒看過硬起來處理過啦,馬路都直接停過夜118F 08/17 21:18
balberith: 目的與工具喔,這個也滿好玩的,工具應該是要可以換可119F 08/17 22:12
balberith: 以隨需要改動的東西,但現在很像拿把斧頭去耕田耕不出
balberith: 個屁就罵罵咧咧說這些作物怎麼這麼難種這樣...
almostreal: 以後直接打爆110好了122F 08/17 22:22
horb: 從來都沒處理過123F 08/17 22:23
horb: 檢舉還會被批檢舉魔人
onepiecefan: 我都是檢舉佔了路一半的 桃園特多125F 08/17 22:43
rainbow321: 差不多啊126F 08/17 23:45
ElvinN: 警察不夠沒關係,跟收費停車格一樣改用民間收費員機制,127F 08/18 00:33
ElvinN: 變成民間稽查員,國家賦予稽查機制
ElvinN: 民間公司看到有利可圖就來標,然後罰款專款專用
ElvinN: 以後看到違停不打110,改打稽查員電話,火速趕到
fuyuo1469: 違停打電話說有人惡意待轉可能比較快,警方可以一次出131F 08/18 01:44
fuyuo1469: 動50人在一個路口抓待轉,沒理由不能處理違停
DickJeter: 抓違停不如擠多一點停車位出來133F 08/18 03:27
freshbox7: 聽說啦,未來要限縮檢舉門檻了啦,有草案,如果真的不134F 08/18 04:26
freshbox7: 幸過了,以後違停都不能檢舉囉,超棒的腳痛部
freshbox7: 以後違停仔真的可以大聲嗆有種去檢舉了,嘻嘻
amethystboy: 打不過就加入啊137F 08/18 06:15
MunezSu: 其實貼交通板比較合適138F 08/18 06:55
tidalwave00: 就是政府偷懶139F 08/18 08:55
smfy: 笑死 附近我常檢舉後大家都乖乖停車位了 誰說抓不完的140F 08/18 09:29
e04bank: 其實還是有用,大家要多多檢舉141F 08/18 10:20
andyjaw: 台灣有台灣的玩法142F 08/18 10:22
timberland: 只會抓機車啊143F 08/18 10:41
GivemeApen: 先叫議員立委閉嘴啊 多抓一點就嘰嘰歪歪144F 08/18 10:52
god2: 其實你問問你自己你朋友你家人,同不同意145F 08/18 11:27
god2: 我也很希望事情是如同紙上理論一樣美好
god2: 但現實就是我他媽的連我家人朋友都說服不了
god2: 憑什麼要政府丟票去討好你
Csir: 改成違規停車被撞死或撞到車子對方免則免賠償不就好了149F 08/18 11:40
corlos: 主要還是自私的動物太多 加上狗官也會亂停150F 08/18 13:18
Iamboy183: 交通誰管的?是政府嗎?151F 08/18 14:00
QQ741Q159: 建物部分違建和側溝違法設置斜坡也是啊~基層公務員一152F 08/18 14:36
QQ741Q159: 直收到檢舉然後也無法處理,1999一來再來~
s899456: 畫一堆紅線又不落實就變這樣154F 08/18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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