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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0-06-27 21:49:10
看板 marvel
作者 ilovetakagis (深海魷魚絲)
標題 [創作] 高中晚自習巡邏守則
時間 Sat Jun 27 14:47:09 2020


「放學去唱歌啦。」一名學姊對著眾人提議。

我目前身處於學校的教官室,與糾察隊的學長姐們隨意的閒聊。

「她今天要巡邏啦。」說話的是宇翔學長,在社團裡算是我的直屬。他給人一種散漫頹廢
印象,但有時會表現出可靠的一面。他正翹著腳玩手機,球鞋上滿是塵土。他大概剛打完
球吧?


「那真可惜阿學妹。」另一名長髮的學姊說道。抱歉我還沒記住他們的名字。

老實說,桌邊除了宇翔學長外,我都是加入糾察隊才認識。最初是和班上同學一起參加,
莫名其妙被選為小隊長後,第一份差事就是在晚自習後巡視校園。

「第一天巡邏總是會有點......不適應。放輕鬆就好了。」一名染著棕髮的學長說道。他
感覺就是那種男女通吃的類型。

「時間差不多了啦。學妹,加油哦!」長髮學姊為我加油,但她眼神中卻充滿不屑。這大
概就是學生間的上下關係吧?真蠢。

「好的,謝謝學姊。」即使如此我仍出聲道謝。沒辦法,我就爛。

「掰啦小姵。手冊後面記得看喔。」宇翔學長微笑著說。我朝他揮揮手當作回應。


學長姊們魚貫離開教官室,氣氛瞬間變得有點恐怖。看了看時鐘,現在是八點五十分。巡
邏時間是九點十分到九點半。我從書包中翻出糾察隊手冊,這小冊子我還沒翻開過,畢竟
誰在乎學校的規定?不過剛才學長那番提醒,讓我覺得其中大概有什麼重要事項。現在想
起來,要是在最初就知道這些「重要事項」,我大概,不,我絕對不會加入糾察隊。


正當我準備細細研讀這份骨董級事項時,有人敲了敲教官室的門,推門入內的是宇翔學長
,他臉上仍掛著輕浮的笑容,不過多了一分擔憂的神色。

「來拿外套啦。」他說著將隨便扔在教官室一角的外套拎起。接著他在教官的辦公桌上翻
翻找找,將某樣物品朝我拋來。我下意識接住,是一支手電筒,握在手中冷冰冰的,但比
看上去還輕。


「這個,會用得上。」收起輕挑的姿態,學長難得以這種嚴肅的口吻說話。在我開口問清
楚之前,他就踩著咖啡色涼鞋「趴搭趴搭」的離開了。

疑惑了幾秒後,我將手電筒塞進裙子側邊的口袋,嘆了口氣後翻開眼前的手冊。

第一頁是學校的簡易地圖:
https://i.imgur.com/m2CujQf.jpg
[圖]
 

黃色方塊是目前所在的教官室,紫色是連接晚自習地下室的樓梯,紅色與藍色分別是教室
與廁所,綠色就是普通的草地。


巡視路線是由教官室出發,經過穿堂後繞完整個矩形,最後查看晚自習地下室樓梯的鐵捲
門(通常已經被最後離開的同學關上),回到教官室,離開學校。

糾察隊手冊如我所料,都是一些榮譽阿秩序阿的項目,快速瀏覽後我翻到最後一頁。

不同於前面的頁數,最後一頁的內容看起來像是影印過的手稿,文字周圍布滿細小的黑線
,顯示出內容被多次修改。我由上而下一條一條的閱讀。



「糾察隊晚自習巡邏守則」

1.為了避免不必要的恐慌,此頁乃至整本手冊皆為管制資訊,切勿讓非值勤人員閱讀,也
  請所有隊員對內容保密。

2.校內晚自習時間為五點放學後至晚上九點,巡邏時間為九點十分至九點半。巡邏人員應
  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巡邏,切勿在校內逗留至十點之後,若提早完成巡邏,請於教官室內
  等待至九點半再離校。


3.經過晚自習自修室樓梯時,無論鐵捲門有無拉起,都不要做任何動作,快速離開即可。
  另外,請巡邏員遵循巡邏路線。若是發覺實驗室方向有聲響騷動,請予以無視並快速離
  開。


4.巡邏內容為確保校內無本校學生逗留,若是發現逗留者,請以口頭勸告即可。

5.巡邏過程中可能會碰上某些「同學」,辨別其與一般同學的方法為觀察穿著:「同學」
  通常身穿便服。注意!校方嚴禁非校內師者進出校園,因此不會有校外人士。另外本
  校嚴格規定學生必須穿著制服或運動服,切勿將其與「同學」混淆。

6.若是遇上「同學」,請保持冷靜,以平穩的步伐快速通過。只要你將他們視為景觀的一
  部分並予以無視,祂們也會無視你。

7.若是不甚引起「同學」的注意,請勿奔跑或驚叫,那會刺激到周圍的「同學」。正確處
  理方法為背靠牆壁,保持平穩呼吸。數秒後祂們會自行離去。

8.在7.的情況下,若是「同學」仍沒有離去,請以光源,如手機或手電筒,對其照射。祂
  們會被光線驚嚇到,這時請全力跑至教官室將門上鎖,並於九點半至十點間離開校園。
  注意,祂們雖然不喜愛光線,但光線也會暴露你為人類的事實,因此請將光線當為最後
  手段。


9.在九點半之前,教官室絕對安全,遭遇任何危險狀況至無法應對時請立即返回教官室,
  並將門鎖鎖上。教官室的燈光不會關閉,若是發現教官室為漆黑狀態請立刻離開校園,
  到那時,立刻離開是唯一的機會。另外九點半到十點之間不會有「同學」出現,請放心
  離校。


10.晚自習巡邏期間,請將此本手冊視為絕對行動準則。違反守則者後果自負(後果請見
   手冊P.19)。

註:考量到巡邏具一定危險性,所有巡邏員當學期之學雜費皆由校方給付,並享有學期獎
    學金等諸多福利,此為校方與糾察隊成員多次討論後之共識。

「維護校園秩序,你我人人有責。」



「......」我無言地看著眼前的條文。

任何一個正常人看到這些內容都能大略知道其代表的含意:晚上的學校有問題。而且是必
須明文記註,對外保密的問題。

「對,對了,還有後果。」我用微微顫抖的雙手將手冊翻到第19頁。

上頭是一張女學生的照片。她身穿學校制服,但腳上穿的卻是不合規定的咖啡色涼鞋。臉
上掛著微笑,看起來就像隨處可見的高中女學生。照片下方密密麻麻寫著幾行字:

「第49屆校內糾察隊員,編號17號。」編號後頭有一小片空白,應該是女學生的姓名,看
上去是被塗掉後才印刷的。

「於6月27日執勤校內晚自習巡邏,當日並未返家,家長多次撥打手機不通後於同日十點三
十分報警。警方在二十分鐘後進入校內搜索,並發現      之遺體。死者外衣物被撕毀並
散落於遺體周圍。遺體呈捲曲狀,全身多處挫傷與撕裂傷,但皆不是致死原因。」


我吞了吞口水。

「經法醫證實,死者死於快速失溫。另外,在死者的指甲中發現大量自身的皮肉組織,推
測遺體的部分外傷為死者死前的自殘行為造成。」

無聲的室內裡,我的呼吸聲被放大數倍。我強迫自己不要去看窗外,或是猜想黑暗的另一
頭有什麼。

「警方在校內廁所的垃圾桶中找獲一台智慧型手機,經證實為死者所有物。手機被毀損至
無法使用。全案撲朔迷離,但鑒於並無指向他殺之證據,本案以意外死亡作結。」

我盯著眼前的文字,反覆的深呼吸。方才外頭響起學生的腳步聲後又安靜,想必是晚自習
的同學離開了。隨著最後的腳步聲遠離,校園再次被寧靜壟罩。

現在時間為九點零五分。

你有沒有那種經驗?在午夜夢迴時被惡夢驚醒,獨自躺在床上閉著眼。你不敢翻動身體或
移動雙腳,即使知道剛才的恐怖經歷只是一場夢,恐懼本能仍將你牢牢壓住。

我現在就是這種感覺。

冷汗從臉頰上滑落,滴在褶裙上。我想伸手去拿手機,但雙手卻僵硬又無力。整個教官室
彷彿只剩下我、巡邏指南與室外無邊無際的黑暗。

就這樣等了五分鐘。雖然肢體僵硬到難以活動,但大腦已經逐漸恢復運作。在這五分鐘內
我想好了整個計畫:快速走完校園,回到教官室等到九點半,離校,最重要的是,明天一
早申請退出糾察隊。


九點十分。

帶著手機與手電筒,我離開教官室。



你有沒有去過晚上的校園?不是指球場或操場,而是校舍內部。相較於早日的歡樂喧鬧,
夜晚的校園不只冷清,更散發一股沉默的壓力。彷彿這是一個陌生的城鎮,住著陌生的居
民,而這裡的居民們,並不歡迎我。


出了教官室後右轉,我輕手輕腳的走過穿堂,從東側的大門望出去,街上是一片漆黑。

「真的糟糕了阿......」我低聲呢喃。

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學校對面是住商混和區,路上毫無人車本來就有違常理,況且現在
這個時間,住家絕對是燈火通明。

說到時間,我有一股拿起手機檢查時間的衝動,但隨即想到守則的內容:

「祂們不喜歡光線。」

我繼續往前走。



晚風吹在身上很冷,裙子無法有效的保暖。無人的校舍裡,所有聲響都會被放大。但奇怪
的是,除了自己的呼吸與腳步聲,我還沒聽到其他任何的聲音。腦中突然浮現國中的國文
課文:「夏蟲也為我沉默。」不知為何有點想笑,但我忍住了,因為我光是忍住不要哭就
耗費全身精力了。


終於接近第一個轉角了。接下來要左轉。正當我這麼想時看到了遠方微弱的燈光。

要嘛就是遠處的住家,要嘛就是街上的路燈亮了。

我抱著這種略感安心的想法逐步往前走,越走越明白,自己真是大錯特錯。

那是實驗室的方向。

好。放鬆。快速且無聲的經過就好。

我將原本就很輕的腳步放得更輕,嘗試忽略那從實驗室裡發出來的燈光。

一步。一步。再一步。

夜晚的風朝我臉上吹來,將瀏海往上吹亂。我克制雙腳的顫抖,伏下視線,一步一步的往
前。

接近廁所。轉過轉角。將實驗室拋在腦後。

當光線完全離開視野時我幾乎要哭出來了。因為即使我刻意忽略,我還是看到了,實驗室
那強的刺眼的日光燈管,以及貼在窗邊,








那雙不斷注視我的雙眼。








我繼續直走。



這條北側的走廊倒是沒什麼問題。經過剛剛的實驗室,現在寧靜的黑暗反倒顯得平意近人
。當我抱著重新鼓起的勇氣,即將走到下個轉彎處時,我看到了。

有一道黑影,由右至左,從前方的路口竄過。

冷靜。我告訴自己。

只不過是一樣的放輕腳步快速通過。

我加快較步,打算用這個速度完成巡邏。不該那麼做的。



那道黑影擋在轉角處。



我不敢抬頭,不敢直接穿過祂,也不敢從旁邊繞過去。簡單來說,我根本不敢動。

我就這樣站在原地,盯著地板與自己的雙腿。祂就站在我前方,大概能分辨是人型,但因
為實在太暗了,再加上祂從頭到尾都沒有移動,幾分鐘過去,我已經分不清那究竟是祂的
雙腳,還是地上的磁磚了。


一分鐘?五分鐘?也許只有三秒?我站在那兒失去對時間的概念,當我終於鼓起勇氣抬起
頭時......





那裡什麼都沒有。





我呆愣的看著天花板,雙腳幾乎失去力氣。在我腿軟倒地之前,我逼迫肌肉繼續向前走。



接下來的幾分鐘,我走完西側的走廊並轉過轉角,走在南側走廊上。

途中眼角不時會瞄到那些黑影,祂們出沒在校舍周遭。有時祂們的臉......或者說應該是
臉的部位,會轉過來盯著我。但如守則所講的,輕聲且快速地通過即可。

正當我小小的嘆了一口氣,即將走到最後一個轉角時,一股莫名的不安從背脊往上爬。

是什麼?我完全照著守則講的做了:輕聲,快速,無光。那這股不安究竟是......?





手機。





這個詞在我腦中閃過。幾乎是同一時間,裙子側邊的口袋傳出震動。震動聲在黑暗的校園
中被無限放大,我幾乎能聽到回聲。

接著,我感覺到了:背後數對目光,一齊朝我背後射來。

我僵硬的轉頭,複數的黑影緩慢但確實的朝我移動過來,其中一隻離我甚至不到五公尺。

我不敢移動,甚至不敢呼吸。在這驚險之際,我回想起守則上的文字:



7.若是不甚引起「同學」的注意,請勿奔跑或驚叫,那會刺激到周圍的「同學」。正確處
  理方法為背靠牆壁,保持平穩呼吸。數秒後祂們會自行離去。


我慢慢,慢慢的將背靠在右邊的牆上,保持平穩呼吸。

「同學」們離我越來越近,開始聚集在我周圍。如今我很確定,網際網路是現代社會的亂
源。

三名,也許四名的「同學」環繞著我。在黑暗中很難看清祂們的輪廓。即使如此,我仍能
察覺,祂們朝我緩緩伸出手。

沒事。沒事。再一一下。再忍一下下。我不斷這樣告訴自己。

於是,我鼓起勇氣,抬眼正視祂們應該是臉部的部位。





祂在笑。





祂們全都在笑。我知道這聽起來很蠢,但我就是知道。那種充滿輕浮、貪欲,絕對稱不上
友善的------笑。

接著我想到了,糾察守則第19頁,那名少女。和我年齡相仿,卻意外慘死的少女。我的腦
海裡浮現她的死狀:少女一絲不掛的蜷縮在走廊一角,全身布滿傷痕,指甲裡殘留著皮膚
與鮮血。


這瞬間,我崩潰了。

一股力量湧現,在「同學」碰觸到我之際,我瘋狂的朝右方轉角處衝刺。雙腳已經沒有知
覺,但本能仍驅動它運動。我感覺的到背後那些傢伙的憤怒。祂們在後方追著我,速度不
像剛才那樣滑行般緩慢。祂們的雙腳張開到不可思議的角度,但卻沒有腳步聲。不過快速
響起的風聲告訴了我祂們有多快速,宛如追著獵物的惡鬼,實際上也確實如此。


在前面轉彎,只要轉彎後就能看到教官室,就能......





碰!





我跌倒了。

我聽到白襯衫與地面磨擦所發出的撕裂聲,手機撞擊的碎裂聲,聽聲音就知道大概用不了
了。在這不到一秒的時間,我竟然有理智思索接下來該怎麼辦。

我從裙子口袋抽出手電筒,對準「同學」們按下開關。





沒有光。





再按了一次。還是一片漆黑。

我垂下雙手。腦中只剩唯一的念頭:死定了吧?

我再次想到那名已故女同學的死狀。

「如果可以,真想要老死阿......」

全身癱軟,腎上腺素消退,死亡的真實感包裹全身。

很奇怪的,並沒有大家所說的走馬燈阿。

突然之間,







「學妹!過來!」







整條走廊被日光燈壟罩,「同學」們快速後退回黑暗中,我擠出所剩無幾的力氣,轉頭起
身朝前方奔去。宇翔學長站在走廊盡頭,氣喘吁吁的按著電燈開關,全身都是汗水,大概
是全力奔跑過來的吧?


我往雙腳灌注力氣,後面那些傢伙似乎已經重振旗鼓,忍受光線繼續追來。

「快點學妹!妳直接跑出學校!」

真是的,那你怎麼辦?

「快點!祂們要追上妳了!」我感覺的出來,背後那股氣息證實了我的直覺。

「快點!」學長伸出手。我繼續衝刺,冰冷的氣息幾乎要吐在我的後頸上了。

五公尺。三公尺。兩公尺。一公尺。半公尺。


在即將被後面的「同學」抓住,也即將抓住學長伸出的手時......










我扭身閃進教官室。關門。上鎖。










「學妹?」宇翔學長在外頭拍著門。

「學長,守則第10條:巡邏期間將守則視為最高行動準則,對吧?」

門外沒有聲音。

「還有,我問你喔學長。」

外頭瞬間變成一片黑暗。

「你那雙涼鞋有點眼熟,是哪裡買來的嗎?」

接著是一陣瘋狂的撞門聲。

片刻寂靜後,我站起身來,走到窗邊。外頭是一片漆黑。





之後的事就是:我在教官室等到九點四十分,快速離開校園。至於那本手冊則隨身帶在身
上,有點類似平安符的感覺。

隔天一早來到學校,向學姊確認了。

「王宇翔作天都在跟我們唱歌啦,還喝酒喝到差點吐了。」

在向教官請求離開糾察隊時,教官也表示諒解,並為沒有事先告知巡邏內容道歉。

「如果一開始就說,肯定沒有人要參加,抱歉讓你嚇到了。」

我微笑表示諒解。其實我根本不諒解,也許校方有校方的理由,但我覺得絕對不會是有錢
就能把責任都丟給學生,讓我們作替死鬼,無論是晚自習巡邏還是校內的其他事務。

「阿但是妳要把手電筒還給我們哦。」臨走前教官補充。

我從書包抽出那把冷冰冰的鋼鐵,扭開底部的蓋子一看,裡面根本沒有電池。

至於宇翔學長。他與他周圍的人都保證他當晚早就離開學校了,一直在KTV唱到將近十一點
半。

不過從那天起,我還是會刻意與他保持距離。

畢竟,每夜入睡時,我總會夢到那一晚。背後冰涼的觸感,筋疲力竭的雙腿,以及即將抓
住學長伸出的手時,他臉上勾起的那抹,毛骨悚然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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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98.79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Uzkjlul (marve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593240431.A.E2F.html
Mieke: 好可怕 好看推1F 06/27 15:13
fishstay: 推,有刺激感2F 06/27 15:25
fowatlantis: 死去的女生跟學長是情侶吧 穿一樣拖鞋,是要讓主角3F 06/27 15:30
fowatlantis: 當交替的意思嗎?
Mieke: 女生是拖鞋,學長是涼鞋耶5F 06/27 15:37
都是涼鞋 筆誤啦sor
※ 編輯: ilovetakagis (42.75.60.226 臺灣), 06/27/2020 15:40:05
Sugarglider: 好可怕6F 06/27 15:44
TifGreen: 還好這篇守則的主角夠聰明……7F 06/27 16:10
fatbean: 那學長好過分 手電筒沒電池8F 06/27 16:28
fatimalucky: 給手電筒的是真正的學長嗎?(抖9F 06/27 17:01
however1109: 去唱歌的學長穿的是沾滿塵土的球鞋,穿拖鞋的那位一10F 06/27 17:06
however1109: 開始就不是一般同學吧
investment: 應該是那死去的女學生扮成學長的樣子,只是涼鞋露餡了12F 06/27 17:08
investment: 重看有強調宇翔鞋子,手電筒比看上去還輕
※ 編輯: ilovetakagis (1.172.237.194 臺灣), 06/27/2020 17:16:36
s9763203: 推,好好看,而且還是為數不多有完結的守則QAQ14F 06/27 17:38
fatimalucky: 丟手電筒的學長已經穿咖啡色涼鞋了欸!15F 06/27 17:40
lj3905882: 推!好好喜歡,好好看!希望可以多寫一些這樣的守則故16F 06/27 17:47
lj3905882: 事!
sharon159951: 好看推推 不過有些地方太認真看會想吐槽XD18F 06/27 18:05
fatbean: 但這樣不就有bug了嗎 「同學」進得去教官室嗎?他是在教19F 06/27 18:16
fatbean: 官室給的欸
fatbean: 我就是一直重複看,涼鞋跟手電筒比較輕這幾點我也都有看
fatbean: 到
TRosenthal: 可能是「同學」進得去,但無法害人?23F 06/27 18:20
suaowilliam: 問題是那個真的是學長嗎?24F 06/27 18:29
cojeans: 好看推!恐怖死了啊啊啊!終於有不做死的聰明主角25F 06/27 18:36
cojeans: 但是把違反守則的女生死狀放在最後面還有人敢踏出教官室
cojeans: 巡邏嗎?既然絕對安全看完守則能不能直接留在教官室不出
cojeans: 去巡邏等9:30啊?
wan0725: 推29F 06/27 18:42
potata: 推30F 06/27 18:51
ioosoo: 好恐怖啊31F 06/27 19:09
ioosoo: 如果是我,就一直待在教官室不巡邏,到9:30直接離開
cir610e09: 不巡邏有違反第二點的疑慮吧33F 06/27 19:32
cir610e09: 但不確定巡邏是不是強制的
amanda0ray: 這間學校還沒被告死嗎(X35F 06/27 20:19
exploabanera: 直接書包款款欸離校啦36F 06/27 20:33
wish15150507: 好可怕喔囧!寫的真好37F 06/27 20:46
wish15150507: 因為是學姊所以更懂流程,守則要再加一條了
toby4553996: 推一個很有臨場感39F 06/27 20:53
amberkuosfan: 九點半後的教官室才是無敵的吧40F 06/27 21:18
dede010172: 推41F 06/2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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