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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9-12-11 22:06:57
看板 C_Chat
作者 adsl15888 (去留)
標題 [問題] 好奇遊戲公司封鎖帳號的合法性?刑法360
時間 Wed Dec 11 16:14:57 2019




好奇遊戲公司封鎖帳號的合法性?刑法360

就是外掛,但沒有侵略修改遊戲公司伺服器的那種外掛,

只控制自己電腦鍵盤滑鼠的那種,自動練功、自動瞄準等等的,

這種外掛雖然也破壞遊戲平衡但依法應該是無法可管,

因為手動練跟電腦自動練都是自家電腦的事,跟遊戲公司一點關係都沒有,

那遊戲公司怎麼還可以封鎖玩家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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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1.52.132 (臺灣)
※ 文章代碼(AID): #1TyAM3GB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576052099.A.40B.html
Koyomiiii: 都沒看就我同意了厚1F 12/11 16:15
OyodoKai: 請詳閱同意書2F 12/11 16:15
jim924211: 當初的會員霸王條約內就有3F 12/11 16:15
globe1022: 你創帳都會要你同意遊戲規章啊,都寫在裡面了4F 12/11 16:16
ZMTL: 最多吵能不能把儲職過得錢退你吧,但不想做你生意應該不用5F 12/11 16:16
ZMTL: 經過法律
p4585424: 你去看同意書啦www7F 12/11 16:16
jim924211: 會有這疑問擺明都是直接拉到最下面按我同意8F 12/11 16:16
mikeneko: 本票都簽了還敢吵啊9F 12/11 16:16
Koyomiiii: 某些網站也會靠這招合法獲取你資料 之類的10F 12/11 16:16
nahsnib: 你自己都點同意了,ㄎㄎ11F 12/11 16:16
ANiZan9991: 合不合法沒差啊12F 12/11 16:16
Justisaac 
Justisaac: 請洽同意書XD13F 12/11 16:16
plzza0cats: ....你是不是辦會員沒在看條款14F 12/11 16:16
minoru04: 你有看過人形蜈蚣平板嗎15F 12/11 16:17
p4585424: 而且人家根本不是用刑法360條,不要亂掰好嗎16F 12/11 16:17
gunng: 民事契約 以不違反善良風俗原則皆可成立17F 12/11 16:17
jim12441: 被你直接勾勾忽略掉的使用者條款都寫的很清楚18F 12/11 16:17
HOLDSTEAK: 都快2020了還有人不看條約19F 12/11 16:17
shinobunodok: 同意書 帳號權限全部在營運方 謝謝20F 12/11 16:17
kopune: 我這裡有一項利潤超高的投資案 歡迎你來加入喔21F 12/11 16:17
hoe1101: 帳號租給玩家的,想怎麼搞就怎麼搞22F 12/11 16:18
roger2623900: 你把它當成租帳號給你邏輯就通了23F 12/11 16:18

問題就在儲值花了錢,你要封鎖帳號也得談退款吧,

因為沒有違法刑法下,

遊戲公司單方面損害他人利益(不能玩遊戲)

就算帳號所有權是遊戲公司的,但儲值是玩家的錢?


p4585424: 砍你帳號,根本毋須動用刑法24F 12/11 16:18
suits890726: 玩家只擁有帳號的使用權 所有權在遊戲公司 就醬25F 12/11 16:19
linceass: 合理 砍死死好26F 12/11 16:19
lhy8104522: 人家說明書都有你的帳號人家有完全的處置權 不爽不要27F 12/11 16:19
lhy8104522: 玩
hoe1101: 而且帳號問題為啥為扯到刑法?29F 12/11 16:19
tw15: 同意書 不簽滾30F 12/11 16:19
keerily: 你是不是用外掛被鎖想要討拍31F 12/11 16:20
aa08175: 怎麼樣都不會用到刑法好嗎= =32F 12/11 16:20
owo0204: 去看同意書  電磁紀錄都公司的33F 12/11 16:21
sincere77: 使用服務同意書都不會看還在講什麼刑法34F 12/11 16:21

意思就是沒違反刑法下,遊戲公司怎麼可以封鎖他人儲值帳號,最起碼也要退款吧?

可是目前封鎖帳號的遊戲公司似乎很少聽過退款的,

但現實生活的商家不做你生意會退款,就只是覺得遊戲公司這樣也賺太大了?

還有我沒有遊戲帳號被封鎖只是好奇~

Justisaac 
Justisaac: 民法表示:財產權不是我的場嘛.........35F 12/11 16:21
safy:   契約都是建立在法律之下, 所以限制的範圍只會逐漸縮限36F 12/11 16:21
 
spfy: 你484剛被鎖帳號38F 12/11 16:22
safy:   當契約有違反現行法律時, 你當然可以上法院主張無效39F 12/11 16:23

我也就是這樣覺得?

nk10803: 我巴哈被A車99年...40F 12/11 16:23
firezeus: 外掛掰41F 12/11 16:23
safy:   一般人雖然都不看內容只會勾選同意, 但這就等於是自己問題42F 12/11 16:24
Mormory: 標題就搬出刑法是想嚇死誰……43F 12/11 16:24
safy:   除非你能證明你自身的行為不符合契約上的說明44F 12/11 16:25
p4585424: 沒啦,大概是隨便google到的,然後就想說我沒有違反36045F 12/11 16:25
p4585424: 憑甚麼鎖我這樣
nomorethings: 真的耶,全世界只有你想到好厲害喔47F 12/11 16:26

顆顆~

safy:   自動瞄準正常都是會影響到伺服器拉,客端你要怎麼得到資料?48F 12/11 16:26
safy:   透過不正常連線獲取SERVER的資源同樣也是影響伺服器
ejru65m4: 私法自治範圍 除非你能證明違法公序良俗或顯失公平50F 12/11 16:29
ggyyhippo: 霸王條款 付錢不是老大 還是可以鎖你 不爽不要玩51F 12/11 16:30
davrd001: 很氣喔52F 12/11 16:31
hayate232: 雖然有例外,但大多數情況 按下同意之後 就輸了53F 12/11 16:32
Jerrybow: 現在的條款怕起爭議所以很少把話說死,反正不服就上法院54F 12/11 16:33
Jerrybow: 輸贏
safy:   問題是你哪一條法律會違反民刑法?56F 12/11 16:35
[圖]
 
safy:   契約是民法,刑法的法律位階又沒有比民法高...58F 12/11 16:37
yuizero: 自動練功 自動瞄準的程式  除非是電腦本身的圖形判定59F 12/11 16:38
yuizero: 不然只要動到封包就是侵害伺服器
qd6590: 遊戲公司的說明有帝王條款 你按我同意就是同意61F 12/11 16:38

爭議的點就在這啊,不是同意就無敵,感覺封鎖有儲值的帳號有違法

最起碼要退儲值的錢吧?

還有我沒有遊戲帳號被封鎖只是好奇~

SGBA: 垃圾文 噓就對了62F 12/11 16:38
kenkenken31: 定型化契約條款不看,同意後還想找一般法律開脫啊63F 12/11 16:38
Hollowmoon: 民法跟刑法壓根沒關係。。64F 12/11 16:39
safy:   而且擾亂 和 電磁 你應該要先去看懂360的法律意思65F 12/11 16:40
s881720: 噓外掛 = =66F 12/11 16:40
yuizero: 如果被封鎖  "你有儲值又能證明你該時間沒有使用帳號"當67F 12/11 16:40
yuizero: 然可以要求退款  但是有使用過的話....
dos01: 你用民法告阿69F 12/11 16:41
ataky: 你點我同意就是公司說了算 懂?70F 12/11 16:41
winiS: 不可能退款啦,就是不爽不要充而已71F 12/11 16:41

現實生活的店家不爽做你生意,也會退款,

就覺得很不公平?

還有我沒有遊戲帳號被封鎖~
※ 編輯: adsl15888 (125.231.52.132 臺灣), 12/11/2019 16:43:18
orze04: 定型化契約72F 12/11 16:42
safy:   可以告刑法阿, 對方同樣可以用反誣告或請求賠償73F 12/11 16:43
chinnez: 開掛被鎖哭哭喔 ,還好我都拿公帳開掛ㄎㄎ74F 12/11 16:43
su4vu6: 因為你按同意了75F 12/11 16:43
orze04: 公司只要沒有違反定型化契約不得載明事項就ok76F 12/11 16:43
yuizero: 沒有違法啊  你用"非一般正常遊戲方式干擾伺服器或他人77F 12/11 16:44
yuizero: 運作遊戲內容"是你違反在先
safy:  成千上百的外掛仔, 廠商當然不可能一一提告79F 12/11 16:44
safy:  但你今天自告奮勇上法院, 對方當然就直接讓你死
gogojazz: 這一定被封了隨便翻一條出來討拍,加油81F 12/11 16:44
RabbitHorse: 以後虛擬平台都是專制帝國了  你看各大平台砍帳號都82F 12/11 16:44
RabbitHorse: 沒在怕的
safy: 你覺得你沒有理虧你就上法院 用國家資源告刑法阿..84F 12/11 16:44
zeolas: 損害你的利益根本上不了刑法,侵害你的權利才有可能85F 12/11 16:45
zeolas: 搞清楚什麼是利益什麼是權利你就懂了
zeolas: 當然如果你只是上來討拍那我只能幫你加油
jim924211: 這不太一樣阿,假設你開掛,破壞遊戲公司利益88F 12/11 16:45
jim924211: 就算只要有一個人因為外掛而離開遊戲,這都要怪你捏
jim924211: 以公司方面來說你就是造成財損的原因,還退你錢勒
jim924211: 沒告就不錯了
p4585424: 看了你的回應,你要重學的是邏輯92F 12/11 16:45
yuizero: 然後該帳號使用期間你有沒有使用?  有  那你付的錢是租93F 12/11 16:45
yuizero: 借權  為何可以全數退還?  你還是有使用阿  難道你吃一
yuizero: 半的飯還可以吐出來還的啊
Articunon: 你用外掛是你單方面違約 哪個合約是違約方要求退錢的?96F 12/11 16:45
ben100rk: 你是不是開外掛上來找人QQ==你按下我同意你就是隨便他搞97F 12/11 16:46
ben100rk: 了
p4585424: 若p則q的反例不是若q則p99F 12/11 16:46
safy:  民間網路本來就這樣,你不爽就不要用,要用就照規則走100F 12/11 16:46
safy:  你要不要看看刑法169-1 再想想你是要用民法還是刑法?
fkukg52155: 你先去看完規章 再來跟我們跳針好嗎102F 12/11 16:50
yuizero: 不爽做你生意不是那樣用的  你說得跟本是對方連創帳號都103F 12/11 16:50
yuizero: 不讓你創  那要求退款合理  因為你根本沒使用帳號
yuizero: 但是你使用到超過試用期"自己改造或強制運作壞了" 然後
yuizero: 要求退款說不合乎刑法  根本不對吧
YW222: 「感覺」有違法、「覺得」不公平???107F 12/11 16:53
sniperex168: 開掛還是下去吧,想討拍嗎108F 12/11 16:54
ckshsango: 這個扯刑法,就算你是想要退錢也不會去找刑法法條好嗎109F 12/11 16:54
potatofat: 不爽你可以不要同意110F 12/11 16:54
jim924211: 這個應該是民事吧,跟刑法無關111F 12/11 16:55
serenitymice: 民事契約112F 12/11 16:59
www8787: 尼只要先理解刑規刑民規民。然後商人4用跟你的契約來封你113F 12/11 17:00
hoe1101: 我想跟你說公司鎖你帳號不是因為違法,是違反契約114F 12/11 17:00
[圖]
 
hoe1101: 所以你的問題在於,理解跟思考邏輯錯了116F 12/11 17:01
serenitymice: 能不能鎖帳不是用你有沒有犯罪來認定的117F 12/11 17:01
hoe1101: 當然閱讀理解能力可能也是一大問題118F 12/11 17:01
hayate232: 只要不是竊盜破壞,遊戲消費糾紛 跟刑法沒啥關係119F 12/11 17:02
s881720: 案例你可以自己找全文 裡面會有法官解釋120F 12/11 17:02
t77133562003: 你從一開始就錯了121F 12/11 17:02
t77133562003: 玩遊戲是對方提供服務 你一直以來都只有使用權
hoe1101: 如果違反刑法,執行者也不會是遊戲公司好嗎123F 12/11 17:04
t77133562003: So 遊戲電磁資料根本就不是你的 那來的刑法問題ww124F 12/11 17:04
SheenaRingo0: 原來上面ㄉ人辦帳號都會把同意書看完ㄛ 厲害了125F 12/11 17:04
hoe1101: 我會呢,你不看就是放棄自己的權利,不然呢126F 12/11 17:05
t77133562003: 鎖你帳號 頂多停止契約而已 www127F 12/11 17:05
hoe1101: 不然我們怎麼會知道帳號就是租給你用而已128F 12/11 17:05
safy:   今天要做什麼事情不先去查條約, 出事才抗議條約不合理129F 12/11 17:07
rock5421: 現實生活也沒退好嗎 ……你咬過他麵包難吃能退 ?130F 12/11 17:07
chinnez: 為什麼不看同意書?玩線上遊戲也要付法律責任欸131F 12/11 17:07
safy:   就像來C洽發一堆文章被水桶然後說C洽版規不合理一樣132F 12/11 17:08
sasadog: 刷首抽的時間就邊看啊 自己懶就不要類推其他人好嗎133F 12/11 17:08
safy:   說真的,看不看規定不是重點134F 12/11 17:09
safy:   你活在台灣有人要你把民法一千四百多條都背熟嗎?
safy:   法律和條約問題就是你爽你就出錢上法院打民事
not5566: 儲值啦137F 12/11 17:10
safy:   自己沒有能判斷是非善惡的能力, 那走上法院沒什麼問題138F 12/11 17:11
safy:   所以外掛仔要上法院去告, 法院如果願意受理當然就去告
safy:   畢竟這社會有行政資源, 不是亂告人的都不用付出代價
safy:   也或者真的有廠商的疏失所以是廠商問題, 所以盡量去告
safy:   所以問題是, 為什麼那堆外掛仔不去告?
safy:   甚至聯名一群外掛仔一起對廠商提告嘛, 這不是很單純嗎
safy:   你又自稱不是外掛仔還問這個, 現在連外掛都能雲起來嗎

大概知道一些疑惑~

我沒被封鎖,我會問是因為目前市面上很多的練功型射擊類遊戲,

他們的練功或射擊準星,的外掛我都寫的出來,當然我目前也沒興趣寫來賣,

只是覺得這類型的遊戲不是應該終結了嗎,

現在人人會程式了,而程式只是模擬人類點擊滑鼠鍵盤而已,

依據電磁記錄是無法證明那是程式還是真人操作,因為法律是嚴謹的,

有人就是能每次操作都一模一樣,難道你就認定他使用外掛程式?

何況程式還能加入擬人設定,譬如射擊爆頭,這次打左眼下次打右眼再下次打嘴巴,

都是爆頭,但每次位置不同,你如何斷定是程式,鎖定對方人物的方法我上面說了,

只要對方移動,背景是不會動的,這樣就能依據移動的物體進行鎖定了啊,


所以依據這樣的角度遊戲公司要如何依據電磁記錄認定你使用外掛?

所以覺得不合理啊,就像很多契約寫說公司有一切修改的權力,明顯就不合法啊

就像禮券,賣場上面雖然在禮卷上有寫使用期限,但法律最終證明那是無效的啊

禮券就算超過期限還是要提供購買~我是用這樣的角度去看遊戲公司封鎖儲值帳號的...


然而禮券上的使用期限這招在以前已經維持十幾年了而是近年才被法律界給證明無效,

並且宣傳開~


t77133562003: 和外卦不外掛沒關係其實  真有人覺得買數位服務 自145F 12/11 17:25
t77133562003: 己有擁有權呢ww
eric999: 你當安裝時的同意書是假的嗎?147F 12/11 17:30
jim924211: 我同意書會看啊,你出社會簽約都不看的嗎@@148F 12/11 17:38
jim924211: 我會怕阿
cactus44: ...150F 12/11 17:42
cyclone055: 不看條約就算了,連民刑都分不清…151F 12/11 17:48
www8787: 你覺得是對方皮討債討不到 你還是只有一條路94上法院討錢152F 12/11 18:13
※ 編輯: adsl15888 (125.231.52.132 臺灣), 12/11/2019 18:17:23
tobbaco: 你是不是定型化契約都沒在看就簽下去了? 這樣會被抓去153F 12/11 18:15
tobbaco: 當人型蜈蚣哦
sars7125889: 契約的確不是無敵萬能 但合不合法不是你來說155F 12/11 18:16
sars7125889: 基本上遊戲公司也不是無緣無故鎖你 本來就沒必要退
sars7125889: 你這種惡意行為的帳號錢啊
sars7125889: 你舉現實例子也沒完全舉對,請問哪種不管是健身房或
sars7125889: 是補習班之類的這種會員幹了違約的惡意行為後,它們
sars7125889: 還退你款的? 這跟商家沒事不想做你生意退款是天差地
sars7125889: 別的事 別搞混
amsmsk: 你需要讀的是公民拉  誰在說文組沒用啊162F 12/11 18:29
KMSNY: 你很想當人形蜈蚣吧163F 12/11 18:31
freedom56: 你484想趁機偷問遊戲公司怎抓外掛來改良你做的程式164F 12/11 18:39
freedom56: 只能說外掛是人寫的,抓外掛的程式一樣是人寫 別當那些
freedom56: 公司的工程師都白癡好不-.-


我只是覺得目前抓外掛封鎖玩家帳號的行為,很不嚴謹,

因為電磁記錄無法肯定是程式還是玩家,只能懷疑、疑似使用外掛

就因為疑似、懷疑就能封鎖玩家花錢儲值的帳號,這感覺很不嚴謹?

我目前覺得這是一個模糊地帶,


就看有沒有人去搞遊戲公司,

譬如找一群遊戲高手,真的每次手動操作都一模一樣,並且錄影存證,

然後遊戲公司將他們認定為外掛封鎖帳號,

然後公開錄影證據,

這樣以後練功型的遊戲就結束了?

XD~


freedom56: 還有你的世界是只有刑法?167F 12/11 18:43
SPKitakami: 噓充值這詞168F 12/11 18:45
Alu76521: 被鎖了沒169F 12/11 18:48
※ 編輯: adsl15888 (125.231.52.132 臺灣), 12/11/2019 19:33:13
OochunoO: 退款是沒爽到的才在退170F 12/11 19:00
OochunoO: 你麵吃到剩一口 砸店 被趕出去 然後吵著要退款?
s540421: 充值172F 12/11 19:02
WindSucker: 盤子多173F 12/11 19:03
berice152233: 再沒看就我同意阿174F 12/11 19:12
yuizero: 問題是你的問題就是就是遊戲公司已經抓到了 所以才走法175F 12/11 19:21
yuizero: 律不是嗎  沒用就直接申訴就好了啊  幹嗎走法律?
yuizero: 然後你說得禮卷  是"自96年4月1日起 未來禮卷不得註明使
yuizero: 用日期"  你可不能拿93  92 91甚至更以前的過期禮卷說可
yuizero: 以使用  法律不是這樣讓你無線上綱的啦
AkikaCat: 照你上面舉的例子「找一群高手真的每次操作都一模一樣」180F 12/11 19:49
AkikaCat: ,三個子:「不可能。」
AkikaCat: * 字
AkikaCat: 認真來說也不需要每次都一模一樣,兩次你都辦不到。舉
AkikaCat: 例來說一個甩槍暴頭,你有辦法連續兩次「射擊位置(px)」
AkikaCat: 「滑鼠移動軌跡」「人物動作」「瞄準時間(ms)」「射擊
AkikaCat: 時間(ms)」「收槍動作(ms)」都一樣?不可能。
trywish: 其實這東西應該要修法,以前都低價(月費),所以還能說是187F 12/11 19:55
trywish: 只有使用權。但現在商品價值越來越高,法律的確該介入保
rofellosx: 因為你的帳號是租用的概念189F 12/11 19:56
trywish: 障才對。以前一個帳號頂多3萬5萬,最好10幾萬就超猛。現190F 12/11 19:56
trywish: 在一個帳號有100萬以上,卻還是只有使用權,如果玩不到兩
trywish: 天,遊戲關伺服器,用一句,你只有使用權來嘴,大概沒人
trywish: 受的了。當然人們也該有概念,這些虛擬東西,哪怕你有千
rofellosx: 是 也不是 難道電影看多 電影院就是你的嗎?194F 12/11 19:57
trywish: 萬等級的寶物,對方關伺服器,一樣是0。195F 12/11 19:58
trywish: 當你付一次1000萬看包月,結果看一個月電影院倒閉,你就
trywish: 不會這麼想了。你說500、1000還說得過去,但時代在變,現
trywish: 在金流已經和以往不同了。
trywish: 說錯,1000萬包年才對。
trywish: 不過電影院這個因為是有期限,所以還能追討。但遊戲買斷
geneaven: 你不是帳號被鎖就是被出這種作業201F 12/11 20:01
trywish: 部分,你買那種永續的道具,還沒限時有保障。限時你還能202F 12/11 20:01
trywish: 主張你還未到使用期限就無法使用。但買斷哪怕今天買,隔
trywish: 天倒,你也只能提出告訴看能拿回多少。甚至是0。
ssarc: 你違反規定對方為什麼要還你錢?205F 12/11 20:02
kenkenapple: 最可怕還是未來某一天關閉伺服器 望姆咪...206F 12/11 20:04
rofellosx: 我是覺得可以引用旅費的概念  你只玩一個月不玩退款50%207F 12/11 20:04
trywish: 至少該先去訂出來,退多少其次。畢竟有些惡質的公司,會208F 12/11 20:06
trywish: 在倒閉前推出大量活動,吸引人課金。倒閉後花的就不見了
yuizero: 不  不同  現在遊戲沒有"包月"  而是"轉蛋和商城" 也就210F 12/11 20:08
yuizero: 是賭博機  曾有案例是在遊戲收服後  可以退還"沒用過的
yuizero: 儲值幣"  但同樣不能把用下去賭卡池的錢退還
yuizero: 倒閉惡性收服和以經宣告何時收服的也不能一概而論
sasakihiroto: 厲害了 你違約在先還想要求賠償啊?214F 12/11 20:26
kevin51521: 不要什麼都推給刑法好嗎215F 12/11 20:29
CvyGG: 那你可以找來這群遊戲高手再來討論 首先就是找不到216F 12/11 20:48
Diablue: 看到你說什麼找高手搞遊戲公司就知道你根本就只是一個自217F 12/11 21:20
Diablue: 以為找到漏洞就在沾沾自喜的P孩XD
kaltu: 民法的場合,違約在先跟賠償不牴觸,一方違約之後,另一方219F 12/11 21:25
kaltu: 的履約義務不會自動完全消失
kaltu: 乙方跟甲方訂購時效性服務,乙方違反契約內容之後甲方沒有
kaltu: 直接沒收貨款的權利
kaltu: 就算合約這樣寫也不見得合法具有效力
kaltu: 甲方要馬退回部分款項要馬針對已經完成交易的部分履約或者
kaltu: 兩者
kaltu: 特別是當甲乙兩方並不對稱是公司對個人消費者的時候,法律
kaltu: 有必要做出對消費者有利的解釋
kaltu: 但是台灣沒有啟動集體訴訟代表沒有判例,我回了歐盟法院消
kaltu: 費者方勝訴的案例
kaltu: EULA這種東西,公司對消費者的場合,並不是你同意了就有效
kaltu: 亞洲的文化相比歐洲比較極端,對犯了錯的人做出任何事情的
kaltu: 尺度都比較高一些
kaltu: 歐洲不曉得是不是德國被逼到發起二戰的歷史緣故,他們的現
kaltu: 在對犯錯的人能做的應對稍微比較保守一些
kaltu: 之前在日本的電車上一個阿姨對帶嬰兒的媽媽咂嘴,因為嬰兒
kaltu: 破壞了電車禮儀,結果事實上最破壞安寧的反而是那個阿姨的
kaltu: 咂嘴
kaltu: 但是因為是帶嬰兒破壞了社交規則在先,所以日本社會接受甚
kaltu: 至鼓勵阿姨的「回應」,就算完全違反了規則的目的也可以
stvn2567: 某些網遊可能有吧240F 12/11 21:29
stvn2567: 比如有損購買商城道具的意願之類的
ssm3512: 呃242F 12/1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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