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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WomenTalk
作者 jrjrjr12345 (DJ)
標題 Re: [討論] 性侵:都是妳的錯
時間 2013年11月17日 Sun. AM 12:02:26


※ 引述《lifefree.》之銘言:
: 我自己身在台灣  也有聽過「被性侵女生自己也要負責任」的說法
: 小時候爸爸常跟我說   女生不可以穿得太暴露  太晚不可以在外走路
: 不然會有被侵犯的危險
: 後來   我比較有自己的想法時   慢慢發現這樣的說法是不對的
: 有一次電視新聞在報告某女生被熟人性侵   一狀告到法院
: 但是妓者在報導中有特別提到受害者當天「穿著性感」
: 又是晚上與熟人一起回家時發生不幸的事情
: 我爸搖搖頭表示同情  對著我說:「女生不能穿得太暴露,不然會引人犯罪
: 就是這句「引人犯罪」燃起了我的疑惑
: 所以這表示女性在性侵事件中    要因為自己的穿著負責任囉?!
: 我當時反駁:「男性就算看到性感穿著引起性慾,但也要學著克制自己的性衝動啊!
:        怎麼能怪到女生呢? 大家都是人類,有自主意識,又不是狗狗發情了就想亂來」
: 但是爸爸還是堅持女生如果不穿那麼少  就可以避免被性侵
: Well, 好像也滿有道理的!
: 但是似乎還是隱含著女性自己也要為性侵負一點責任的意味
: 「誰叫妳穿的這麼性感,妳也要負責」 我覺得大概就是這樣的fu
: 大家對這件事情的看法為何呢?

英國前陣子發起"性感無罪"的遊行,我很認同,性感怎麼會有罪呢?有罪的性侵犯吧
不管是男是女,大部分的人都希望自己穿帥帥或穿美美的走在大街上,被他人注目,不是嗎?

你這個議題讓我想起我18歲和20歲的那兩年,我阿嬤送我兩次成年禮
18歲送我18兩的金鍊子,我掛五分鐘就被我媽收走,被放到家裏頭的保險箱,我問我媽為什麼你要收
我媽就說"你不能戴金項鍊,不然會讓人想要搶劫你"我當時沒多想
20歲我阿嬤送一只寶璣的陀飛輪錶,我媽也是給我帶五分鐘收走,最後還是鎖在保險箱裡,問我媽"我20歲了,為什麼你還是要收?"
我媽說"財不漏百,我怕你帶這種錶,走在街上會被搶啊"我跟我媽吵了一架之後想了很久,有所體悟了

這個故事和原po的共同點就是"引人注意,引人犯罪"
我帶金鍊子,寶璣的錶走在街上,被人家搶劫難道是我的錯嗎? 當然不是阿!!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我這樣做有犯法嗎?
我想犯法的是想要奪取我財物的小偷或者強盜吧
女生穿得很性感/卡哇伊,難道是這些女生的錯嗎?怎麼可能是!!犯法的是癡漢還有強姦犯不是嗎?
但是,我認同妳爸講的,不認同妳所講,而且我不認同"誰叫妳穿的這麼性感,妳也要負責"

這世界就是有這麼多的罪犯,壞人,大家都知道殺人犯火強姦搶劫都是錯的,但這些事情還是層出不窮嘛!不是嗎?
我這麼說不是在幫罪犯推諉他們的罪,或減輕他們的罪
大家想想,這個世界是柏拉圖眼中理想國,根本就不是啊!!

每天這些罪孽都會在世界上發生,這就是殘酷的現實社會,不可能根除,有這種烏托邦幻想法大概就晨間劇裡的男女主角吧!
認清現實!!!
妳爸和我媽講的有錯嗎?可以再思考一下
穿的火辣/可愛又或者穿金戴銀,都有很大的機會變成這些犯罪者的羔羊,有人想要否定這層的論證嗎?歡迎謝謝指教


接下來我並不會認為這是"負責任"這有點自己理虧犯錯的詞語,我上述就說了這不是罪
與其說是"負責任"還不如說是"風險"
就像投資理財,都會說這是風險,而非責任
我在講一個真實的社會現象
台灣駕車騎車的很喜歡不讓行人,甚至違規右轉,不過大多數的人都會讓他們,為甚麼?明明對的不是他們不是嗎?
那是因為怕被撞,怕受傷
當然可以賭氣的給他硬碰硬,反正錯的不是我而是那些違規犯法的用路人,但風險呢?輕則皮肉傷,重則可能躺在醫院裡面住院好幾天
這就是現實,大多數人不會想承擔這種風險,寧願讓這些違規的用路人過

這個原po又有什麼關聯呢?
原po當然可以在新德里這強姦之都穿黑襪熱褲露事業現的衣服賣弄性感
我當然也可以跑去巴西里約貧民窟戴金項鍊/寶璣的陀飛錶,順便穿一下阿曼尼的衣服
鄉民也可以不要讓那些違規右轉的惡質用路人
都可以啊,犯罪了嗎? 當然沒有


但風險呢? 原po假使如此可能被抓去輪姦,我可能被那些貧民洗劫搶劫綁架,鄉民有可能被撞到送醫院
試問這些事情發生的話,社會撻伐,人肉搜索,被法院判賠錢/重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讓那些犯罪者遺臭萬年,永世翻不了身
不過這樣被罪犯所造成的心裡創傷就會好了嗎?
 大家可以思考
我個人認為沒必要拿自己的生命安全來承擔這樣的風險,所以我是站在妳爸這邊的

或許原po妳爸的觀點跟我差不多,只是妳爸口語表達不出來而已,還希望大家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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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jrjrjr12345 時間: 2013-11-17 0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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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時間: 2013-11-17 16:48:10 (台灣)
  11-17 16:48 TW
穿得好看性感也不好= =會增加受害風險? 那會不會等到全球女性都穿得很保守的時候~依然被強暴~然後又說是女人穿得太保守的關係~讓我們心癢難耐所以犯罪呢~
穿的性感又不是穿比基尼或開岔開到鼠蹊部~低胸低到肚臍那樣在街上跑...案件發生是"加害者"的錯,"不是"受害者的錯
4樓 時間: 2013-11-18 00:15:08 (台灣)
  11-18 00:15 TW
我想一樓的意思是穿多一點可以減少被犯罪的機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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