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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5-01 21:25:4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gi0911 (勝者的迷思)
標題 Re: [新聞] 合議庭:不能因國民情感 就判林貪汙
時間 Wed May  1 11:14:37 2013


這裡還是稍微聊一下林益世案好了。林益世這個判例,除了讓社會大眾有「法院
是國民黨開的」的不良觀感以外,其實還會造成一個很大的問題:「偽民營企業
」的問題。


中鋼的股權結構大致是這樣:約20% 政府持股,亦為最大股東。但在其餘的近八
成裡面,逾四分之三股權是持股不及五張的散戶。這些股權幾乎不可能主動參與
公司的營運,所以政府以20% 的持股,實際上擁有逾半的經營權。也就是說,
鋼根本是間民營皮、國營骨的「偽民營」公司。


中鋼這種「偽民營」的地位,會使得政治人物可以運用其官場勢力來影響公司營
運,但因為中鋼是「民營」,因而能夠規避掉貪污治罪條例,只能用公務員恫嚇
得利,或是財產來源不明等不痛不癢的罪名來起訴。另一方面,因為政治人物未
列名中鋼的經營團隊,所以也無法責之以背信罪。


如此一來,像中鋼這種「偽民營」公司將成為法律的一大死角。

過去貪瀆案是用公務員的「法定職權」作為判定標準,但因為華人官場的陋習,
「法定職權說」對於貪污治罪顯然有所不足。但2010年為了陳水扁而量身打造的
「實質影響力說」,引起法學界大嘩,因為實質影響力太容易流於法官的自由心
證了。然而,在「法定職權說」顯然有所不足的台灣,仍然必須要不斷地透過判
例,在「法定職權說」與「實質影響力說」之間找到一個平衡點。而現在正是建
立這個治罪標準的關鍵時間點。


然而悲哀的是,我們的法官懂得用「實質影響力說」重辦陳水扁,卻偏偏無巧不
巧地放過了林益世。當然在這個貪污治罪標準模模糊糊的過渡期當中,怎麼搞法
官都有理由可說,我們很難去反駁這些法曹精心設計的說詞。然而,正當「實質
影響力說」的新標準亟待建立的時候,林益世的判決卻重重地賞了陳水扁的判決
一個大耳光。如果一直發生這種後案不對前案的情形,那新的系統要怎麼建立起
來咧?我們的法院根本說話不算話啊!


這種判決打架的情形,在世界各國尤其是英美法,是極力要去避免的。只有我們
台灣的司法體系,跟變形蟲一樣;台灣的司法根本沒有標準,只有國民黨的政治
需要是唯一的標準。


當然啦!國民黨政府玩法成習,是不會在乎這一點的。我曾經說過,馬英九本身
就是個技巧高明的法匠。而法匠之高明適足以害法。反正只要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怎麼判都行啦!至於台灣要成為一個法治國家?免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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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8.105.95.2
※ 編輯: cgi0911         來自: 208.105.95.2         (05/01 11:15)
Cosmoswalker:馬英九根本稱不上法匠吧,明明一堆沒常識的發言1F 05/01 11:16
EvilPrada:陳A扁自己死好啦  多少人叫他作轉型正義  把狗民黨在各2F 05/01 11:16

你講的這句話某種程度上是正確。陳水扁以除弊為大纛,力推國營事業民營化,
但是他實質上的目的只是為了拔除國營事業裡面的國民黨勢力,而不是將民營化
推行到底。於是乎像中鋼這種缺乏戰略的民營化,養出了一堆「偽民營」公司,
而郭炎土、林文淵來來去去,也沒真能把中鋼的文化轉換過來。馬英九一上台,
中鋼還是回到原來那個老樣子。

所以這個「偽民營」的問題確實是民進黨留下來的無誤。

VVizZ:中肯3F 05/01 11:16
andersontom:法定職權不是這樣用吧 這樣已經是狡辯了4F 05/01 11:16
KINGTIGERX:推上色5F 05/01 11:16
DASHOCK:大關說時代來臨  你怎能不開心6F 05/01 11:16
guapisimo:你知道太多了~~~~7F 05/01 11:16
VVizZ:除了馬英九是法匠那句 他根本什麼都不懂 國考都沒考過8F 05/01 11:16
EvilPrada:領域的餘孽抓出來  他做了什麼?  被狗民黨走狗反咬  是9F 05/01 11:16
VVizZ:連法匠的入門磚都沒取得10F 05/01 11:17
goldman0204:你知道的真的太多了~小心IP~11F 05/01 11:17
angellll:林益是找官派董事橋事情  最好沒有影響力XD12F 05/01 11:17
kevingareet:中鋼董事長都是財政部指派了13F 05/01 11:17
EvilPrada:陳A扁自己的報應  不用同情他14F 05/01 11:17
jma306:對偽民營公司有影響力  要判什麼罪?15F 05/01 11:17
loveswim:推黃字16F 05/01 11:17
greg11321:http://youtu.be/MSGpQ0tTZas  蘋果昨天拍到林益世爽歪17F 05/01 11:18
收6300萬竟不算貪汙!直擊林益世爽歪歪(蘋果動新聞) - YouTube
行政院前秘書長林益世被控向爐渣業者陳啟祥收賄6300萬元、索賄8300萬元,去年遭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依貪污等4罪起訴求處無期徒刑,台北地院昨推翻特偵組見解,認定林益世沒貪污,僅是接受選民請託辦事趁機恐嚇拿錢,改依《刑法》公務員假借職務恐嚇得利、財產來源不明兩罪輕判他7年4月,併科罰金1580萬元,折合台幣3300萬...

 
greg11321:你看那嘴臉  意思是三審會過關的樣子18F 05/01 11:20
waijr:今天總統想換中鋼董事長 一通電話晚上就可以發布...這叫做民19F 05/01 11:22
Sinbios123:簡單說,除了陳A扁外,沒有任何人有影響力^^20F 05/01 11:23
dogbydog:總統的影響力去比總統的秘書?21F 05/01 11:23
Szss:看到輕判的嘴臉 更覺得宋朝法官是垃圾會滅國也是應該的22F 05/01 11:23
RobertAlexy:第一段就錯了  這只是個地院判決  不是判例23F 05/01 11:23
waijr:營公司? 號稱行政院三個人的林益世想要干預中鋼政策哪有那24F 05/01 11:23
dogbydog:好像說小白的影響力可比野原先生一樣25F 05/01 11:23
bilibala:馬英九曾:「法律本來就是麻糬,不是鐵板一塊。」26F 05/01 11:23
fisikiki:事實上難在怎麼定義民營皮國營骨的事業 如果20%持股都可27F 05/01 11:24
waijr:麼難...講的好像很合理 實際上都是放狗屁28F 05/01 11:24
Szss:宋代被外族滅國 搶走皇帝女人金銀珠寶就是一群當官的害的29F 05/01 11:24
fisikiki:定義為國營事業 那1%持股也要不要定義為國營事業 0.5%的30F 05/01 11:24
m21423:陳水扁才有實質影響力啦 其他都廢物31F 05/01 11:24
fisikiki:要不要也定義是?如照這定義豈非把定義影響範圍無限擴張32F 05/01 11:24
waijr:那OO銀行 XX金控也不是民營公司 怎麼阿扁就可以干涉?33F 05/01 11:25
spin5566:so true34F 05/01 11:25
Szss:宋代是對公務員最好的國家 公務員不思飲水思源私相授受35F 05/01 11:25
cppwu:偉大的KMT把台灣塑造成一個不公不義的社會,準備墨西哥化把36F 05/01 11:25
bilibala:推回來37F 05/01 11:25
greg11321:樓上這樣說就錯了  689以後會跳針中鋼是民營 不算貪汙38F 05/01 11:26
Szss:這群公務員被外族抄家滅族是找自找的可憐一般老百姓39F 05/01 11:26
greg11321:照這邏輯  阿扁收民間企業的錢啊  不算貪汙40F 05/01 11:26
shadeel:只有阿扁可以用實質影響力條款 有黨證的都不適用41F 05/01 11:26
Gigabye:動態的司法標準...  逼哀42F 05/01 11:27
Cosmoswalker:墨西哥化不錯呀,到時候財產大洗牌,夠狠的出頭天啊~43F 05/01 11:27
saddog:民進黨是獨裁擋啊,他們才有實質影響力,其他人都不會有的44F 05/01 11:28
Cosmoswalker:墨西哥化也算促進階級流動啦,總比現在一灘死水好45F 05/01 11:28
comipa:現在不都講求動態?動態背光動態省電動態司法,超潮的.46F 05/01 11:28
gunng:其實原PO說的判例定義不太對 因為扁案的實質影響力說並沒列47F 05/01 11:29
alentek:從來國民黨只有一套標準  沒有雙重標準48F 05/01 11:29
newranger:這種變形我已經麻木了...原PO一定沒有看棒球吼? =_=49F 05/01 11:29
gunng:成判例(對其他相似案子有拘束力) 所以就變成高院雖然判有實50F 05/01 11:29
gunng:質影響力 但不代表我高苑其他案子也要用實質影響力喔 鳩咪
wsyfish:原po把判例改成判決吧,不然你這篇要被蛆蛆打零分了52F 05/01 11:31
zaknafein:國民黨:超爽的,想修法~免談!53F 05/01 11:32
m21423:想玩沒黨證的就用變形蟲來判54F 05/01 11:32
colon1114:法院大部分都採法定職權說 扁案雖然是少數半不是唯一55F 05/01 11:33
gunng:因為真的用實質影響力說的話 不要說賴素如了 之前牙醫師公56F 05/01 11:33
gunng:會 中醫師公會關說案 還有全台灣一半的縣議員 市議員大概都
gunng:可以關進去了
colon1114:印象中大概幾百件是法定職權說 實質影響力說不到十件59F 05/01 11:34
VVizZ:法官本來就很高明 因為貴國不是海洋法系 隨便判不統一見解又60F 05/01 11:35
VVizZ:怎樣 你咬他阿
gunng:高院對這種爭議性太大的案子不列入判例考慮 是可以理解的62F 05/01 11:35
urreed:林益收錢天公地道 沒錢怎麼辦事 法官公正嚴明 因人適法63F 05/01 11:35
opoi:建議把「判例」改成「判決」或「案例」,比較不會被挑毛病喔64F 05/01 11:41
jiniba:古有因材施教,今有因人施法。有問題嗎?65F 05/01 11:42
sulaIX:之前判決還因為不符民眾期待,總統要約談法官..頗呵66F 05/01 11:45

是說我剛看了沈伯洋的論點,發現林益世的判決雖然不符人民期待
但很難有可非議的地方。也就是說,林益世案在法律上其實沒有大瑕疵

真正有大瑕疵的是扁案,包括彌天蓋地的「實質影響力」學說
以及無處不存在的程序問題。某種程度上媒體炒作林益世案
也是為了掩蓋扁案真正的問題所在

但林益世這個判決仍將帶來「偽民營」公司的嚴重法律漏洞,這是事實。
※ 編輯: cgi0911         來自: 208.105.95.2         (05/01 11:49)
daemonshadow:             http://ppt.cc/-fT767F 05/01 11:50
ian90911:推68F 05/01 11:54
ppmz:不解,扁因具實質影響力而被重判,014因不具實質影響力而輕判69F 05/01 12:00
ppmz:這樣邏輯上不是一致的嗎? 怎麼說判決打架?
ccl007:推一個71F 05/01 12:01
ccl007:原文看清楚 因為採法定職權說 所以才不具有實質影響力
ppmz:最終不就是因為陳啟祥未能續約才爆出來的?73F 05/01 12:02
wht810090:74F 05/01 12:03
ccl007:要採這個標準 阿扁一堆案子也無罪 就這樣75F 05/01 12:03
ccl007:這案子適用法定職權說畫一個圈圈限制了實質影響力範圍
lhsieh:問題就在"實質影響力"像麻糬一樣,看你想如何解釋,很好捏77F 05/01 12:04
ppmz:那不是還要回歸實質影響力的認定問題嗎?78F 05/01 12:05
lhsieh:你可以問蔡守訓阿79F 05/01 12:06
ppmz:林案還牽扯到高雄市政府,林的確不可能影響菊媽不是嗎?80F 05/01 12:06
ccl007:你想實質影響力是個大餅 因為過於大 所以要有個法定職權說81F 05/01 12:06
david75610:推 國營事業真的是黨國資本主義的餘孽82F 05/01 12:06
ccl007:來切它才好判斷 但是陳菊沒拿錢 而且中鋼誰可以影響?83F 05/01 12:07
flysonics:法院說話不算話 判例前後不一也不是第一天的事囉84F 05/01 12:07
ccl007:這案子 是陳啟祥->林益世->中鋼  高雄環保局的是罰單->局長85F 05/01 12:08
ccl007:還有議員
lhsieh:所以這篇才會提偽民營公司阿,法官解讀意向蠻明顯的87F 05/01 12:09
ppmz:最終不是的確未續約? 我看原文也並沒有限定法定職務88F 05/01 12:10
ccl007:續不續約不是重點 有拿錢去辦事過了 Zzzzzz89F 05/01 12:11
daemonshadow:90F 05/01 12:11
ppmz:仔細想這案一開始時,陳啟祥就說自認為沒林也能有合約91F 05/01 12:12
ppmz:辦事有沒有實質影響力不是重點嗎?
lhsieh:樓上沒做過公家標案吧93F 05/01 12:13
ccl007:法院標準不一 就這樣94F 05/01 12:13
DALUGI:台灣是人治國家 不是法治國家 不要太為難台灣司法!!95F 05/01 12:15
buddar:可以逃就快逃吧!台灣遲早被玩垮96F 05/01 12:16
daemonshadow:97F 05/01 12:18
tokyo730714:顏色對了->法定職權說  顏色錯了->實質影響力說98F 05/01 12:31
matt10137:看到你說判例就直接end99F 05/01 12:36
bagayoyo:看到你說判例就知道你的法律程度有多低了....=.=100F 05/01 12:48
h25949:有點專業101F 05/01 13:10
kenyun:台灣法政系統本來就沒公信力啦  下次遇事直接動私刑就好了102F 05/01 13:22
gamearts:偽民營是誰搞的 BOT不就是靠這樣在避責兼洗國庫嗎103F 05/01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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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05-01 12:32:16 (台灣)
  05-01 12:32 TW
你們這些刁民有意見嗎
[圖]
[圖]
3樓 時間: 2013-05-01 16:49:33 (台灣)
  05-01 16:49 TW
自由電子報 - 馬︰司法不能背離合理期待 〔記者王寓中、林孟婷/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二次金改案一審判無罪,面對藍營選民的強大反彈壓力,兼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總統昨天首度表態指出,這是審判中的司法個案,他身為總統不便加以評論,不過馬強調,司法當然應該要獨立,但不能孤立於社會,更不能背離人民對司法合理的期待,司法一定要保障善良人民的利益,這是最起碼的正義。
4樓 時間: 2013-05-02 20:31:35 (台灣)
  05-02 20:31 TW
司法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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