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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3-25 00:07:50
看板 Tainan
作者 AHELF (工作 QQ)
標題 Re: [問題] 03/21台南鐵路地下化對談與討論記錄-工程面
時間 Sun Mar 24 01:31:15 2013


※ 引述《cancer26 (獅子)》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03/21台南鐵路地下化對談與討論記錄-工程面
: 時間: Sat Mar 23 13:14:38 2013
:
: 各位版友大家好,我是cancer26,跟justsay都是政大地政系的學生,先感謝
: 上一篇的學弟,沒想到你竟然還手畫圖。日前在版上整理來自各鄉民的意見與
: 幾個主要疑問後,我們與徐世榮老師約了時間討論及詢問,而老師又更進一步
: 的請了王偉民工程師來說明,對於與王偉民工程師之相關論述,做出以下整理:
: (另外補充說明,我跟justsay都希望能將雙方的意見盡量充分的傳遞,有些鄉
: 民針對個人攻擊的言論能免則免好嗎?理性的討論應該才是大家希望的,謝謝)
:
: =====================================================================
: 一、    工程技術問題
:
: (一)臉書上的質疑圖
: *臉書質疑:http://ppt.cc/fu2c
: 該圖將兩張工程圖接起來後出現無法接合情事,王工程師表示:
: 1.圖面:這兩張圖本身並非完全可接合,是有誤差的。
: 2.概念:這兩張圖最主要是在傳達各方案的路權路線規劃圖,更詳細的圖他會盡
: 快完成。
: *王工程師說明:http://ppt.cc/ApFH http://ppt.cc/NFmX
http://bud.tainan.gov.tw/bud_sys/Upload/bud_open/20120904094542.pdf

市府網站提供的全線工程用地範圍套繪航測地形"示意"圖...

此點爭執點既然是"路線不同 拆遷面積不同"

那王工程師也應該至少有相等精度的示意圖...XD

PS.示意圖一定受限比例尺及航測精度...精確度不能100%

不過我相信政府版的拆遷面積計算
因為至少全線套繪圖有弄出來...

當然我沒印出來去弄接合...
這就留給不相信的去做吧...
(或許還真的某段會發生跟王工程師一樣的誤差問題)

: (二)自由時報對照表
: 有關自由時報今年3/13繪製的<行政院核定官方版vs.自救會民間版>比較表,我
: 們請王偉民工程師進行各細項之解說,分述如下:
: (先說明的是,報載台南市政府採用之官方版,為在既有鐵道東側徵收民地施作
: 永久軌;自救會民間版為原軌地下化,徵用民地建臨時軌)
:
: 1.工法:
: 行政院核定官方版:明挖覆蓋,一次施作地下永久軌
: 自救會民間版:逆打工法,上方通行火車,下方同步開挖
: 實際自救會民間版:逆打工法,完整說明為先施作臨時軌讓火車通行,而待地下化
: 軌道上方RC結構完成後,再將火車移回原軌,將徵用土地還予地主
: *說明圖:http://ppt.cc/lkLF http://ppt.cc/0tC8 http://ppt.cc/2igA 
個人比較好奇...
逆打工法
上方行車的力學問題要怎麼分析??

建築物的逆打技術是很成熟...
(這種上方施作時不會是全載重或運動載重+衝擊載重+振動...等等作用)

不過本案上方隨時有"人命"在移動的....
個人會想的比較多...
是否需要考慮移動(及煞停還有振動...)造成的額外作用力
重新檢討一下所需支撐...

個人是不敢在沒分析過的狀況下去
估算列車正常時速.正常煞停距離下
所需連續壁厚度及支撐強度

雖然以前分析過橋梁設計..
也玩過(意思是沒認真算過XD)高速公路進收費站不同速度所造成不同衝擊...

但鐵路我還真的沒頭緒...

而且...運量那麼大...那都是人命...
所以如果事我提出這工法...那一定有考量過複雜的力學分析...
但政府決對不敢這樣設計"人命"
所以除非有哪個設計者保證不出問題...
恩"保證"似乎不夠...還要搭火車的人能信任不出事...

: 2.軌道設計寬度:
: 行政院核定官方版:比照全台軌距4.5公尺
: 自救會民間版:4.11公尺
: 實際自救會民間版:依98年行政院核定版為4.11公尺
: *說明圖:http://ppt.cc/2Pwr 

全台我是不清楚...
反正百年歷史的台鐵常常發生新舊摩擦(EX新列車進站要砍月台)
所以全台4.5公尺...我不太相信

但依據鐵工局的資料
台北 和 高雄 已完成的地下化計畫 中心軌距是4.5公尺...

王工程師應該可以去要資料來求證

但4.11公尺和4.5公尺 基於安全考量(風切...擠壓效應...等)
個人會寧願安全係數高一點的...
PS.這是個人意見...

在鐵工局資料無誤前提下...
大概會有抗議"為啥台南要比人窄???"唉~~~

: 3.地下結構體側壁厚度
: 行政院核定官方版:90公分
: 自救會民間版:20~50公分
: 實際自救會民間版:100(連續壁)+35(側牆)=135公分
: *說明圖:http://ppt.cc/Como http://ppt.cc/jDtD http://ppt.cc/BHJ3 

這牽扯到前面1.2點

: 4.連續壁到用地範圍邊界線
: 行政院核定官方版:1公尺
: 自救會民間版:60公分
: 實際自救會民間版:同意依鐵工局將此由60公分改為100公分,其並不影
: 響方案,只要從西側算進來100公分再施作即可

最前面
王工程師版的全線套繪出來...才能知道兩方基線到底差在哪...

: 5.工程期間軌道切換
: 行政院核定官方版:1次
: 自救會民間版:3次,工期較長
: 實際自救會民間版:3次,但工期並不會增加,反而會因徵用而減少3-4個月。而且
: 臨時軌是在地面上切換,旁邊有足夠的空間擺放工具,以台灣現行的技術不需要花
: 費那麼多時間
: *說明圖:http://ppt.cc/d0jK 
..
施工這回事 我永遠不相信預計 XD
不管政府版 還是王工程師版...XD

因為沒有哪方敢保證...絕對何時完工

因為千錯萬錯都是"施工中不可預期的錯"...
: 6.維持火車通駛
: 行政院核定官方版:既有9處平交道管控
: 自救會民間版:需增加3處臨時平交道,長榮、開元、東門路首當其衝
: 實際自救會民間版:僅增加1處開元路平交道;長榮路地下道現行軌最東側鐵軌外緣到圍
: 牆有8.15公尺,圍牆到地下道東口上面圍欄有12.4公尺,因此整段路在臨時軌舖設後自東
: 緣算起尚有6公尺可以通行,且不會影響長榮地下道之使用;東門陸橋橋墩下方有14.16公
: 尺橋孔,足夠臨時軌11公尺。
: *說明圖:http://ppt.cc/9DO9 http://ppt.cc/8i~X http://ppt.cc/lmc_ 
: http://ppt.cc/X7HN http://ppt.cc/2TvS http://ppt.cc/SPzo 

手邊沒有雙方的資料
所以不提供個人淺見
: 7.拆除範圍
: 行政院核定官方版:估計309棟,407戶
: 自救會民間版:增加部分地區(約2公里長),需增加6公里寬平行巷道
: 實際自救會民間版:確有部分地區需增加臨時道路但非全線需要,因既有巷道足以供
: 消防車通過,且就算全線均算入臨時巷道範圍,也頂多與鐵工局版本同,簡單說來,
: 拆除範圍只會少不會多,頂多一樣。
: *說明圖:http://ppt.cc/ApFH http://ppt.cc/NFmX
基於最前述
個人比較信任政府數字
等王工程師版相關資料出來再比較看看

葛人比較在意雙方估算時
有否考量過周邊大樓基礎型式的問題
尤其台南多屬砂質...

某捷運就發生過挖下去才發現"那個...居然有地錨..."

: 8.用地取得
: 行政院核定官方版:一般徵收補償、針對低收安置、首創專案照顧住宅方案
: 自救會民間版:徵用民地,完工後還地於地主
: 實際自救會民間版:徵用民地,完工後還地於地主,保全私人財產權
: (安置計畫本應由政府提出,並非此方案無安置計畫)
: *說明圖:http://ppt.cc/C0Sb
基於前述都成立時才有此問題
沒個人意見
: 9.地面騰空綠廊帶寬度
: 行政院核定官方版:2040公尺,公園綠道整體都市縫合
: 自救會民間版: 16.3公尺,兩旁私有地緊鄰通風口,僅約11公尺寬公車道及公園設計
: 實際自救會民間版:16.3公尺無誤,且也能對整體都市縫合,但鐵工局應對通風口
: 等設備進行良好設計,使其對民宅影響最小
基於前述都成立時才有此問題
沒個人意見
: ========================================================================
:
: 根據上述,在工程技術面,徐老師認為王工程師所提出的版本是安全的,這點大概
: 可以回答之前版友們寄信給我或是底下推文詢問徐老師的問題。
:
: 工程技術面綜合整理如下:
:
: 1.鐵工局02/06所提之版本並非98年唯一經行政院核定版本的內容,這點
:   在根本上有適法性的問題,也就是如果要用02/06提出來的版本,適法性有問題,
:  如果用98年唯一經行政院核定的版本,那現在鐵工局所提的是?
..
如果北.高地下化是4.5公尺
就算政府要做4.11公尺...
大概還是會有其他民意...

: 2.誠如各位鄉民所言,政大沒有土木科系,所以希望懂土木工程的鄉民在看完上面
:   幾張圖後提出疑問,這樣等於可以知道自救會方案不足之處。
地政系強項根本不在工程...
今天如果拿地政法規出來...
個人認為更能凸顯貴校的專業

工程這回事
您沒看到技師公會 各校土木教授或學者專家(名嘴那種專家不算)
都還安安靜靜的(至少不是跳出來當領頭羊)
不陪政府和王工程師辯論...

(甚至土木版那篇...也沒啥討論)

這些人中難道沒有社運人士? 難道沒有政治立場? 難道沒有利益糾葛?

但"工程"永遠都是這樣...
沒有哪個方案完全沒風險.沒缺點...
這種"政策"性的決定責任應該讓做決策的去負擔才是...
工程人提供的只是檢視錯誤及考量可行性

在資訊不全狀況下...

大家都只能說個人意見...
所以這篇也只是個人意見

: 3.其他面向的對談還在整理中,因為人力實在不足,請大家給我們一點時間,謝謝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40.119.144.6
: → hsnufp:這兩張圖本身並非完全可接合,是有誤差的->他想表達什麼= =  03/23 13:26
: 推 weichia:什麼時候了還在修圖改圖  一年有幾萬人次通過台南          03/23 13:26
: → weichia:王工程師應該是要證明自己的方案可行  不是改來改去的吧    03/23 13:27
:
: 整個案子是王工程師在進行,要完成那麼多東西且都無需修改應該是很困難,我也認同
: 鄉民所說可以再找第三方工程顧問公司,只是這筆錢誰要負責??
: 我的意思是,我也覺得應該要找第三方工程顧問公司,這筆錢應該由政府出,找出一間雙
: 方都認同的顧問公司針對雙方進行評估,這樣或許較為公平.
個人才不相信政府感只有自己弄這個計畫...
以下都是公開資訊(政府採購網決標公告)
沒打機關的都是鐵工局

97 1-6月
[招標機關]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採購中心
[標的名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工程綜合規劃報告補充之評估作業」委託技術服務
[案號]97AZ034
[得標廠商名稱]台灣莫特麥克唐納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應該是這家英商在台設得分公司
http://www.railways.mottmac.com/projects/

99 1-6
[標案案號]99BZ008
[標案名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工程設計暨配合工作技術服務
[得標廠商名稱]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99 7-12
[標案案號]99IZ085
[標案名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環境監測技術服務
[得標廠商名稱]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標案案號]099-B-Z-022
[標案名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先期工程監造技術服務
[得標廠商名稱]誠蓄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標案案號]099-B-X-018
[標案名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大橋 ~保安間(不含臺南站)現有軌電車線(OCS)電桿基礎
工程
[得標廠商名稱]強實營造有限公司

[標案案號]099-B-Z-016
[標案名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施工前環境監測技術服務
[得標廠商:1]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上鐵工局)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
[標案名稱]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都市計畫規劃及變更案
[得標廠商名稱]龍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00.1-6月
[標案案號]100BZ007
[標案名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價值工程研析委託技術服務
[得標廠商名稱]中華價值管理學會

[標案案號]99CZ094
[標案名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系統機電細部設計暨號誌系統升級評估技術服務
[得標廠商名稱]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01.1-6月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標案案號]101A504
[標案名稱]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都市計畫樁位測定案
[得標廠商名稱]成威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標案案號]101A402
[標案名稱]臺南車站站區都市設計國際競圖作業案(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
[得標廠商名稱]龍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101.7-12月
[機關名稱]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標案案號]101A405
[標案名稱]「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都市計畫規劃及變更案」第1次契約變更案
[得標廠商名稱]龍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標案案號]99VBZ008-1
[標案名稱]「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工程設計暨配合工作技術服務(第1次變更)
[得標廠商名稱]台灣世曦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這些也應該是質疑者該去找的資料吧???

: 噓 LWK:現在都2013年了還在98年核定版,台鐵軌距4.5你還用4.11         03/23 13:31
:
: 謝謝L大,大家應該都知道現在是2013年,只是98年是唯一經行政院核定通過的,現在鐵工局
: 用的若不是經行政院核定通過的,那從根本上就有適法性的問題,這個立足點是雙方都應該
: 要接受的吧?
鐵工局有說
北高地下化的標準
不過求證就交給您們了 XD
: ※ 編輯: cancer26        來自: 140.119.144.6        (03/23 13:33)
: ※ 編輯: cancer26        來自: 140.119.144.6        (03/23 13:34)
:
: 引道段的圖:http://ppt.cc/5eGB
:
: 我得再強調一次,我們只是在傳達訊息,最主要是鐵工局02/06才改的數據究竟適法性為何?
:
: 另外各位鄉民提出的專業工程問題我覺得都很好,所以我現在在整理的這一篇有提及
:
: 應召開聽證會,就雙方的爭點一條一條進行說明與辯論,到時大家應該會更清楚.
..
去找鐵工局要資料驗證...

: ※ 編輯: cancer26        來自: 140.119.144.6        (03/23 14:00)
: → ffmuteki9:然後通篇只針對地面上的影響減少,毫無納入施工人員安危  03/23 13:57
比較擔心行駛的火車...
: → ffmuteki9:的考量。偉民,偉哉。                                  03/23 13:57
: 推 justsay:http://ppt.cc/uRgd 98年核定版 3-52頁                    03/23 14:37
: → justsay:此版為政府公開資訊 我應該不須要提供PDF文件吧?           03/23 14:38
: → justsay:適法性事干重大 難道違法還不嚴重?                        03/23 14:38
: → ffmuteki9:臺灣鐵路軌距寬度規定兩軌中心間距需要4M以上,適法性而  03/23 14:39
: → ffmuteki9:言雙方都成立,但是4.5為全臺慣用標準,另有其它任何專   03/23 14:40
: → justsay:4M以上就OK 民版照著官版的4.11走卻要被後來的4.5打臉?     03/23 14:40
: → ffmuteki9:業考量,應該也是自救會要去釐清的。而不是聚焦在抹不抹  03/23 14:40
: → ffmuteki9:黑,而我也認同鐵工局應當出來說明。                    03/23 14:40
: → cancer26:F大 那我們是否要請鐵工局公布全台數據,而不是用一句"全   03/23 14:40
: → rayven:來源必須是政府網頁,通常會以pdf提供以防竄改              03/23 14:41
: → cancer26:台都這樣"來帶過                                        03/23 14:41
: → justsay:市府第一點就大力打這點民間不合 既然都可官方為何說這點?  03/23 14:41
: → ffmuteki9:而4.5M早在2/6工程技術論壇上有解釋過。自救會沒講?     03/23 14:41
鐵工局回應是 北高地下化 不是全台
http://www.rrb.gov.tw/upload/documents/projects/20130307_151921.78919.pdf
第5或6頁
再煩請有能者求證

[恕刪很多]


本篇全個人意見
不歡迎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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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討厭過記者,只是不喜歡一部份自稱記者的寄生蟲。我討厭的是那些對可能受到
政治力的事避而不提,而專寫會傷害一般市民的隱私及名譽的記者;更過分一點成為當權
者的利益代辯人的傢伙而已。         ~ 宇宙曆 797.1.26  楊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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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129.88
EvilWind:最後一點:軌道中心距,這個市府有講成全台4.51F 03/24 01:37
EvilWind:不過詳細句意上是什麼意思可能要再確認。
justsay:關於第三方顧問的部分 自救會指的是其經費不足 無力再請3F 03/24 01:48
justsay:王工程師以外的顧問公司背書 希望政府可提供協助
政府版已經有上述得標廠商了...
(都依採購法辦理了...)

所以???之前的錢都白花了???
不然去找這些得標廠商說"貴公司設計的都錯了,請重來?"

justsay:軌道中心距的部分在98年核定版確定是4.11m5F 03/24 01:51
justsay:所以現在才有市府後來提出的4.5m適法性問題

..規範(或計畫)不是法令位階 連法律都有程序可以修正
適法性當然不會有問題...

重要的是北高地下化4.5M
那就要去說服大家為什麼台南要4.11M?
除了拆遷範圍外?還有其他理由嗎?

對工程來說 這不只是數字 而包括安全係數在內

真的要以工程角度來看
政府應該提出4.5M的安全係數由來
自救會這邊4.11M會影響多少安全係數?
※ 編輯: AHELF           來自: 1.174.129.88         (03/24 02:04)
justsay:關於負重安全的疑問 這邊有兩張自救會的PP 想請A大檢視7F 03/24 01:57
justsay:http://ppt.cc/YFxR 98年核定版 http://ppt.cc/hn3o自救會
兩方都是概估

只是火車行駛除了衝擊效應外
還有振動有了振動還有材料疲乏問題(尤其軌道是細長型)...等等問題

另外動態交通設計時還要考慮突然煞停
(例如鐵道上有障礙物時的突然煞停)

這些是到細部設計時才會去精算的...

但在初步規劃時應該會有個底...
(詳列須考慮哪些因子)
(自救會版有寫衝擊30%)
但如果您有機會看到高鐵當初 橋梁隧道的設計規劃'評估'報告
裡面真的有去說明應考量哪些受力因子
EX包括風力...極速下煞停...

所以+衝擊30%只是抓了安全係數
至於有沒有思考到其他因素 要去問設計者...依據的規範或是案例...

政府版沒動態載重 自然可以單純很多
※ 編輯: AHELF           來自: 1.174.129.88         (03/24 02:18)
justsay:法律當然可修正 但現在未有任何有關修正的公開資訊9F 03/24 02:08
justsay:市府卻先拿所謂修正後的4.5m打遵從98年核定版的4.11m
justsay:這樣適法性問題還不夠大嗎?
justsay:重點並非核定版可否修正 而是是否已修正 而依據或資訊在哪
您們要找鐵工局要解釋~~~XD
我也不會知道何時修正 XDDD
※ 編輯: AHELF           來自: 1.174.129.88         (03/24 02:20)
punting:4.5m是因為在隧道中風切等等安全性問題才加寬的13F 03/24 02:20
punting:台鐵是百年老店,全台4.5m真的很難,但是新建工程可以做到
justsay:請教您的結論是認為自救會與政府在這張圖上的說明皆無誤?15F 03/24 02:20
工程規劃案敢拿出來公告本來就沒有大的對錯問題...
只剩細節要去確認

像政府版的在設計階段時 自然會去檢討
連續壁是否還需要加厚或加支撐(如果某些段條件比規劃時更糟)
或是某些段有沒有條件設計變薄...


所以規劃階段要考量的只是有沒有把變因考慮進去

民間版多了個動態載重(而且是很多人命)
自然延伸出來該考量的變因更多也很重要

我只是好奇 王工程師有考慮到哪些變因罷了

至少我知道有考慮+衝擊30%<--但此依據是?

不過"目前規劃階段"詳細數字不重要
到設計階段時...自然有力學分析...
所以現在只想知道 衝擊30%是怎麼來的?

punting:更安全,不是更好吧?16F 03/24 02:21
※ 編輯: AHELF           來自: 1.174.129.88         (03/24 02:31)
justsay:兩位可能還不太了解我提的適法性問題 或是我說明不清17F 03/24 02:23
punting:已經從實驗可以證明的理論或者研究成果,趕不上政府的法令18F 03/24 02:24
punting:修改,導致您的適法性原則有問題,那究竟安全重要還是法律
punting:重要就有待商確了
justsay:http://tinyurl.com/d2242tj21F 03/24 02:25
justsay:這是市府所謂的打臉稿 代表著官方立場
justsay:第一點卻忽視適法性問題 不是公家機關應有的作為
justsay:如果以錯誤或修改過的資料 抨擊遵照原標準的民間版
justsay:這樣的做法 我是否可以說其心可議呢?
punting:你當然可以這樣說,不過從這樣的討論看下來就可以明顯看出26F 03/24 02:31
punting:學工程與學法律相關的人所在乎的角度是不同的,無關對錯
punting:而如果你願意更深入了解軌道工程,你就會知道這4.5m的修改
punting:絕不是這一兩年才發生的事情
justsay:我願意去理解工程技術面 但同時也必須符合法律面30F 03/24 02:36
justsay:4.5m我了解是近年標準 但4.11m也還在部分地區(如台中)運作
justsay:所以我把重點擺在市府為何以此作攻擊點 抨擊民間方案
justsay:以公權力對私權力作的嚴重指控 於法有據是基本中的基本
robeant:但是先前在論壇或後來228閉門會中自救會都知道4.5m的標準34F 03/24 02:55
robeant:甚至認同依照政府工程規範標準,那麼自救會就應該修改中間
robeant:距為4.5m不是嗎?市府的反駁並非在自救會不知情的狀況下
justsay:我重看了一次2/6論壇的逐字稿37F 03/24 03:08
justsay:發現裡面還是沒有提到兩邊認定的標準已經改為4.5m
justsay:可以麻煩r大指正我嗎?
justsay:至於後來228論壇後 3/12市府就表態採用鐵工局版
robeant:周副局長有提到不是,另說若自救會認定標準,那是228那次41F 03/24 03:10
justsay:接著放出所謂的打臉聲明 其中有給自救會更改的時間?42F 03/24 03:10
justsay:請問您有閉門會議的紀錄稿、音檔嗎?
robeant:況且自救會在閉門會號稱有偷錄音又不斷指責市府說謊44F 03/24 03:11
justsay:不好意思 我們先聚焦在認定標準共識的部分作討論45F 03/24 03:12
robeant:您不妨跟自救會要錄音檔XD(是自救會說要整理也過N天了)46F 03/24 03:12
justsay:能請r大提出自救會方同意4.5m的消息來源嗎?47F 03/24 03:12
robeant:我的意思是您可跟自救會要錄音檔,看他們是否有同意使用48F 03/24 03:13
robeant:官方規範的標準
justsay:那您所謂兩方同意軌距為4.5m的消息來源是何處呢50F 03/24 03:13
robeant:那是依據市府新聞稿來的,當然官方新聞稿不能盡信51F 03/24 03:14
justsay:我的認知中 自救會確實同意官方工程技術標準 但是指98年版52F 03/24 03:14
robeant:所以我建議您可向自救會要錄音檔,且閉門會王偉民等人都有53F 03/24 03:14
robeant:去!那不如請自救會公布錄音檔好了^ ^
justsay:所以口頭會議的法律效力大於行政院核定專案?55F 03/24 03:16
robeant:不是我要模糊焦點,而是自救會號稱有錄音又指責市府說謊56F 03/24 03:16
kingmanjy:老賴說,228是自救會找他開閉門會57F 03/24 03:16
robeant:又不公布錄音,實在是有些讓人懷疑58F 03/24 03:17
kingmanjy:自救會說,228是老賴找他們開會問問題59F 03/24 03:17
justsay:我覺得228閉門會議產生的爭議兩邊都沒有正面回應60F 03/24 03:17
robeant:是啊!是自救會找市府的沒錯,但前一天227還在大罵呢61F 03/24 03:17
justsay:討論時希望先暫時忽略這個部分 否則不論是哪方都難以舉證62F 03/24 03:18
robeant:有無爭議不知,不是說相談甚歡嗎?只是市府新聞稿和自救會63F 03/24 03:18
justsay:相較於誰找誰 我比較關心確切內容為何 不過現在無法證實64F 03/24 03:18
robeant:在苦勞網的聲明卻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65F 03/24 03:19
justsay:所以我希望先忽視這部分 政府與自救會的言論都無法驗證66F 03/24 03:22
robeant:對!既然徐教授很相信自救會,他自己也有參與228閉門會67F 03/24 03:22
robeant:您不妨建議徐教授要自救會公布錄音檔,這樣就可以知道自救
justsay:他們還在等待公布的時機 至於是何時 為何我也不清楚69F 03/24 03:23
robeant:會同意的工程規範到底是98年的還是現在的70F 03/24 03:23
justsay:我也希望盡快看到錄音檔71F 03/24 03:24
robeant:並且讓大家檢視,不是很好嗎?72F 03/24 03:24
justsay:爭執這點我也沒辦法 只能請他們盡快公布73F 03/24 03:24
robeant:這種東西還需要什麼時機?XD 既然您也希望就請您建議吧74F 03/24 03:25
justsay:但這不就代表政府在缺乏依據下打自救會的臉?75F 03/24 03:25
robeant:我並不是在爭執,而是我個人認為可以釐清4.5m的方式76F 03/24 03:25
justsay:既然您同意政府也缺乏依據的話 我上面這句話您能同意吧?77F 03/24 03:25
robeant:若自救會確實同意何來缺乏依據之說?78F 03/24 03:26
justsay:個人就新聞稿解讀也認為政府有所保留79F 03/24 03:26
robeant:我並沒有同意市府是缺乏依據的80F 03/24 03:26
justsay:缺乏依據的部分是指我們都不清楚228會議內容81F 03/24 03:27
justsay:自救會確實同意的標準究竟為何 現在我們都不知道
robeant:我倒是認為新聞稿中市府只說有閉門會,因為是閉門故不多說83F 03/24 03:27
justsay:依自救會說法是指98年核定版 官方則是說4.5m84F 03/24 03:27
robeant:反而是自救會在苦勞網那篇大有問題,我不認為市府在未確實85F 03/24 03:28
justsay:所以我說我們先擱著 在這裡討論不出228會議事實真相阿XD86F 03/24 03:30
justsay:我只先就政府也未證實 就用4.5m有適法性的問題
justsay:甚至我能說即使會議同意 他們仍須要變更設計重新審核
justsay:現在並沒有看到任何修正記錄 所以才有這些疑問
robeant:評估前會給自救會那種承諾,所以自救會說法很難讓人相信90F 03/24 03:35
robeant:尤其對照之後市府的決議
robeant:至於變更設計等問題可以找資料,若找不到可寫信問鐵工局
justsay:喔 關於這點星期五上班時間我有打給鐵工局93F 03/24 03:37
justsay:不過承辦人員剛好請假 所以等星期一或許就可以見真章
justsay:個人建議是都別採信雙方說法 直到事證出現
robeant:我並沒有完全相信任何一方,但到目前為止看到的資料我較96F 03/24 03:40
robeant:相信鐵工局和市府:) 因為王偉民版的設計疑慮太多了
justsay:我先前比較相信鐵工局版 但也發現那些依據都是來自於政府98F 03/24 03:46
justsay:"我相信聖經是因為聖經說它是對的" 會產生這種邏輯謬誤
justsay:理性驗證雙方論點我想也是大家都同意的點
robeant:不太相信王偉民版是因光是他目前的圖疑慮就太多了101F 03/24 04:14
robeant:這不干什麼邏輯謬誤的問題
robeant:政府版本一切都有其依據,並非因是官版所以相信
justsay:我在看完民版PP後有解除部分原有疑慮 想請r大來討論看看104F 03/24 04:20
justsay:您的疑慮有哪些部份
robeant:疑慮上一篇,還有前幾篇大家都有提到了啊106F 03/24 04:21
justsay:工程面我都有加入討論 但僅有A大、E大有回應107F 03/24 04:21
justsay:而且也不夠全面 既有疑問何不一起討論?
robeant:每篇我都有看啊!既然E大有回應,您還要我回應什麼?109F 03/24 04:28
justsay:那我回應的部分有何問題也可以一起討論阿110F 03/24 04:31
justsay:總不需要在這時候才把發言權交給他人吧?
justsay:側牆厚度、交通衝擊、徵用範圍 還有很多可以討論
justsay:而且現在的討論都是針對鐵工局的回應 再次檢驗民版方案
robeant:我中間偶有插入不是嗎?因為E大回答很專業,所以我不插話114F 03/24 04:39
robeant:因為我對於他的回答並無疑問,有疑問的是你,所以才討論
justsay:所以我請你提出對我的質疑 但我還是沒看到你提出哪點116F 03/24 04:46
XBUCKXMR:先別論工程數據 光王版的工期就是一個問題了117F 03/24 06:46
XBUCKXMR:要先架設臨時軌 然後切換到臨時軌 原軌開挖 然後原軌上面
XBUCKXMR:鋪設臨時軌 原軌下開挖做永久軌
XBUCKXMR:整個工期王說可以在三年內完成?
XBUCKXMR:但光是鋪設東側臨時軌 鐵工局就估計要兩年多
XBUCKXMR:再加上原軌開挖直到把軌道切換回原軌就要四年多
XBUCKXMR:更正 是六年多
XBUCKXMR:這麼長的工期適合用徵用?
justsay:以自救會意見 認為鐵工局超估 實際施工總長約為5年10個月125F 03/24 07:17
justsay:超估部分部分在於徵用所用土地取得時間應遠較徵收短
justsay:而按土地徵收條例中對徵用之規定 也未限制徵用時間長度
justsay:居民若同意需徵用5年10個月 即無適法問題
XBUCKXMR:我不知道是做過無數鐵路工程的鐵工局比較準還是沒做過鐵129F 03/24 07:22
justsay:而土地徵用法規也顧及欲被徵收戶之權益 提供其要求政府130F 03/24 07:22
XBUCKXMR:路工程的王工程師比較準 不過是否所有居民都同意徵用這麼131F 03/24 07:23
justsay:改採徵收之請求權132F 03/24 07:23
XBUCKXMR:久? 是否所有居民都不會超過三年就申請徵收?133F 03/24 07:23
justsay:我說過了 超估部分有來自於用地取得 而非與鐵路工程相關134F 03/24 07:23
justsay:按自救會現行連署 8成以上居民皆了解徵用時間長度
justsay:另外 徵用非超過三年才使得請求徵收
justsay:而於一開始政府以書面通知採徵用後30日內須提出
justsay:除非你想說居民會在30天內大轉彎 這樣我也沒話說
XBUCKXMR:我是不知道自救會連署的效力啦 ~_~139F 03/24 07:27
XBUCKXMR:既然你這麼想信王工程師 我也無話可說 等鐵工局回覆囉^_^
justsay:連署毫無效力 但確保參與者都得知足夠資訊141F 03/24 07:28
justsay:跟鐵工局的關聯在? 時程縮短是來自於徵用所需時間在居民
justsay:同意下遠較鐵工局預估快 這點可由連署比例推論
justsay:而徵用並未捐棄欲被徵收戶之權益 請問您的問題是?
justsay:這兩點都非由王工程師方面所得 請問您這麼想信鐵工局嗎?
mizuhara:單就事後責任的承擔能力而言,個人寧願相信鐵工局及政府146F 03/24 08:14
mizuhara:起碼政府有足夠的財力(非常現實)來彌補施工不當或工程延
mizuhara:宕所造成的附加傷害,反觀王工程師...就算他拿身家性命來
prokiller:我覺得政府會賠錢 王老大 哀 他太值錢了149F 03/24 08:15
mizuhara:賠,又能有多少彌補功效可言??150F 03/24 08:16
prokiller:同意M大 人民保障工程安全 王大大 關心您151F 03/24 08:17
justsay:這有問題吧 兩個都是政府可以選擇的方案 後者要民間自擔152F 03/24 08:20
justsay:請別忘記 就算選擇民版 執行者仍是政府
justsay:再來工程安全問題到底何處有問題可以攤開討論
justsay:一一回答後卻沒有人繼續回應就說工安有疑慮
justsay:這也實在不好進行討論= =
EvilWind:論超估這點其實有點難說喔。你要知道,照原定期程,157F 03/24 10:02
EvilWind:用地取得階段的期程是跟隧道施工分開的。
EvilWind:然後「確保」連署者都知道資訊,真的嗎?「全部」瞭解嗎?
robeant:我後來就睡著了所以沒繼續回,我說過問題大家都有提了160F 03/24 10:05
EvilWind:工法可行性的評估說明來源、安全性的評估說明來源、161F 03/24 10:06
robeant:舉個例子坦白說王版側牆只用35cm完全無法說服我162F 03/24 10:06
robeant:更不用說距西側民宅距離和巷道寬度等問題
EvilWind:補償法規、補償額度預期狀況、土地歸還之可能性、程度164F 03/24 10:07
robeant:然後那兩張無法接合的圖竟可宣稱為概念圖實在太可笑了165F 03/24 10:07
EvilWind:實際面積是否減損/多少、建築可用面積是否減損/多少166F 03/24 10:08
EvilWind:工期的預估以及影響、交通衝擊程度與影響期間、
robeant:所以我說大家都提過的問題就不用再提了不然是無限迴圈168F 03/24 10:10
EvilWind:經費狀況、未來地面變更狀況等,這麼一大堆,都清楚嗎?169F 03/24 10:12
XBUCKXMR:原來自救會比鐵工局還瞭解施工時間170F 03/24 10:30
justsay:http://ppt.cc/sn6I 98年核定版報告書 6-3頁171F 03/24 12:55
justsay:土地徵收時程明顯有影響到總工期長度172F 03/24 12:55
justsay:@E大 這部分我在向自救會方所取連署文件 看了解程度為何
XBUCKXMR:徵收的用地取得2年9個月,所以?174F 03/24 13:08
justsay:所以這部份縮短的話對工期會有影響175F 03/24 13:08
justsay:可以看到隧道工程是接續在徵收作業年期尾末
justsay:都市計畫實務上不同年期間會有所重疊以方便作業
justsay:這便表示隧道工程是考量徵收作業時間而訂起始點
XBUCKXMR:呃,縮短意思是?鐵工局評估王版徵用加鋪設臨時軌也是兩179F 03/24 13:11
XBUCKXMR:年多
justsay:我指的是縮短是徵用作業時間 因居民同意度高 時程將遠較181F 03/24 13:13
justsay:使用徵收方式來得快
EvilWind:那是你現在的想像。舉個例,現在若核定以前的案子好了。183F 03/24 13:17
EvilWind:你想西邊不會出來跳腳嗎?或遠東區不會出來跳腳嗎?
EvilWind:你現在所謂居民同意徵用,到底大家搞清楚狀況了沒?
EvilWind:沒搞清楚狀況,然後來說同意徵用,這種說法怎麼可信?
XBUCKXMR:同意度高和那個沒關係吧...鐵工局有說期程兩年多是因為居187F 03/24 13:20
XBUCKXMR:民配合度不高?
EvilWind:徵收補償是市府去提供相關金額數字,不是自救會。189F 03/24 13:20
EvilWind:自救會與鐵工局對工程可行性的說法,也全然矛盾。
XBUCKXMR:而且王版要拆更多的房屋,那些因為王版而被拆到的住戶意191F 03/24 13:22
XBUCKXMR:見呢?這也要考慮吧
EvilWind:判斷決定之前,必須確認何者為「真」。連這點都談不到,193F 03/24 13:22
EvilWind:說住戶都同意、認為那是較好的,我對此效力極度存疑。
justsay:@E大 同意您的論述 我再向自救會索取連署內容以便了解195F 03/24 13:24
EvilWind:然後你可能誤會了一點,計劃期跟「施工期」並不同。196F 03/24 13:25
justsay:@X大 會花兩年九個月確實是有考慮到配合度問題197F 03/24 13:25
EvilWind:會對拆遷戶產生影響的,是用地取得沒錯。但實際上因為198F 03/24 13:26
EvilWind:前述的「不同居民」的問題,所以很難說何者會好。
XBUCKXMR:更何況回歸到根本的工程方面,王版並沒有比較好200F 03/24 13:27
EvilWind:而對於非拆遷戶,也就是對廣大一般市民產生影響的,201F 03/24 13:27
EvilWind:則是「施工」。拖得越長、限制越多、障礙越大,就越困擾
justsay:@E大 您考量的點我了解 我現在仍在了解對遠東地區確切影響203F 03/24 13:43
justsay:程度與範圍 這部分顯得無知實在抱歉
ffmuteki9:不要再適法性了…討論這個根本不是重點…205F 03/24 15:16
justsay:工程問題很重要 但適法性絕對也是重點206F 03/24 15:31
justsay:否則警察也可以維護秩序之名義擅搜民宅
justsay:公家機關做事於法有據這點是沒辦法妥協的
hsnufp:認同適法性的重要性,我也在等鐵工局就這件事給一個有說服力209F 03/24 15:58
hsnufp:的解釋
EvilWind:「適法性」聽起來就很硬......個人看法。211F 03/24 16:00
justsay:對不起 我想不到更白話的詞 OTZ212F 03/24 16:02
XBUCKXMR:可能98年核定後為了4.5有做修改吧,不太懂一直抓著這點是213F 03/24 16:04
XBUCKXMR:為了什麼?還是要按鈴控告或是投書到監察院行政院?
justsay:沒有 我能明確到的告知98年核定版是4.11m 連結之前就給過215F 03/24 16:05
XBUCKXMR:你的資料是98年核定這不用一直重申我也知道...我是說核定216F 03/24 16:07
XBUCKXMR:後到現在的修訂
EvilWind:98年到現在已經三年半了.....218F 03/24 16:07
hsnufp:98年綜合評估計畫修正報告報行政院核定後,99年開始細部設計219F 03/24 16:11
hsnufp:所以我想問題就出在99年~101年套地籍確認徵收範圍公展的這
justsay:有修訂後改為4.5m的資料歡迎提供 我就是完全找不到才會提221F 03/24 16:12
hsnufp:段期間發生了什麼事讓核定本的兩股中心線距離從4.11M變成222F 03/24 16:12
hsnufp:4.5M,這中間的改變過程以及改變的原因待鐵工局給一個公開的
hsnufp:合理解釋
EvilWind:我覺得你去問鐵工局可能比較快XD225F 03/24 16:13
justsay:問囉 星期五中午打 承辦人員請假說要等星期一226F 03/24 16:15
oue:推認真分析文227F 03/24 20:38
zuan:推228F 03/24 20:47
※ 編輯: AHELF           來自: 1.174.129.88         (03/24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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