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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1-30 17:22:0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a3ch (啥利破特)
標題 Re: [新聞] 張德正獲釋大喊「耶!回家了」檢大怒
時間 Thu Jan 30 13:33:07 2014


※ 引述《strike519 (噓我者 宅友也)》之銘言:
: 台灣真的是民主自由的社會
: 不爽政府可以開車衝撞總統府
: 還不會被關   真的是非常自由
: 人民最大!
: 如果在大陸   早就被虐殺外加滿門抄斬了
會不會被關還不知道,因為還沒有判刑好嗎?

他不是不會被關,而是沒有被羈押

羈押羈押羈押羈押羈押羈押羈押,不是判刑也不是雞鴨,多打幾次你有沒有看清楚一點?


法律上對於羈押非常嚴格的要件,只有以下狀況才可以羈押

這是白話版,有興趣的可以自己去看法條:


一、有逃亡之虞

問題是本案被告擺明了就是想被判重刑,哪來的逃亡動機?

更多好手好腳的被告都不被認為有逃亡之虞了

本案被告受傷嚴重,連自主行動都有困難,也沒有足夠的財力,怎麼逃亡?

例如高振利就是因為被判處重刑,有逃亡動機

戶頭又莫名冒出一堆錢,有能力跑路

就被羈押了


二、有再犯之虞

一個連走路都有困難的人,有再犯之虞?


三、有串供滅證之虞

這件事情是他自己籌劃自己做的,你要他找誰串供?

證據也都不在他自己手上,你要他怎麼滅證?


總之我實在看不出本案被告符合哪一種羈押要件,有法律專家可以幫忙提示一下嗎?

--
馬總統的經濟政策  成效                             ∣請問下列何者最可怕?
22K       以納稅人的120億預算打壓起薪   ∣A、咬死公公的老虎 
消費券       成效不彰,增加國家債務856億   ∣B、咬死丈夫的老虎
油電雙漲      造成物價飛漲,後來說油價漲錯了   ∣C、咬死兒子的老虎
證所稅、補充健保費 打壓股市和勞工,並造成經濟萎縮   ∣D、國民黨執政
臺灣有史以來最會拼經濟的總統!讓我們一起邁向六三三和黃金十年! (簽名檔可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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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5.150.201
alprazolam:比阿扁的罪還輕1F 01/30 13:34
ivorysoap 
ivorysoap:那為什麼阿扁要被押014 不用被押? 明顯就司法不公2F 01/30 13:34
如果最後張德正還是被羈押

大概就知道臺灣司法公正到什麼程度了
strike519:釣到ㄌ  6893F 01/30 13:34
widec:我早就說了 方丈不可能放他回家團圓 果然吧4F 01/30 13:35
Cj3636736:蛆蛆鍵盤法學專家請說明5F 01/30 13:35
pkp:0146456F 01/30 13:35
visualsense:坐輪椅衝撞總統府阿7F 01/30 13:35
※ 編輯: aa3ch           來自: 218.35.150.201       (01/30 13:37)
dinway:b&q:阿不管啦 應該直接死刑8F 01/30 13:37
TaipeiIsGood:反指標版在捧他 他下場應該會很慘9F 01/30 13:38
winiS:張德正押不押又沒差~ 014跟阿扁能搞的事一大堆10F 01/30 13:39
vergilmir:沒差啦,反正丟阿扁鞋能當國賓,丟阿九會被抓去關切11F 01/30 13:40
winiS:張被放回去又不能再叫兩台車來撞12F 01/30 13:40
chicham:原PO不妨挺身出來為張嫌擔保13F 01/30 13:49
我也無法擔保你不會犯罪

那你是不是也應該被羈押?
skywalkerx97:不能僅用涉犯重罪 當羈押理由14F 01/30 13:49
rommel1:殺人犯是不是也可交保?15F 01/30 13:50
zeumax:是16F 01/30 13:51
chicham:建議以50針來反觀,同樣坐輪椅,為何50針免押免關,張嫌卻要17F 01/30 13:51
※ 編輯: aa3ch           來自: 218.35.150.201       (01/30 13:52)
yytodo:嗯嗯,看懂了,雞鴨18F 01/30 13:52
rommel1:按照這種標準   洪仲丘案的士官.軍官都不應該收押了19F 01/30 13:53
rommel1:50針有開車攻擊總統府嗎?
heartblue:洪仲丘案那些狗官明顯有串供滅證的可能..怎麼會不羈押?21F 01/30 13:54
chicham:沒犯罪前要什麼羈押擔保,不懂亂吠22F 01/30 13:55
heartblue:許多鄉民連點基本的法律常識跟條文都不懂...真慘~~23F 01/30 13:55
heartblue:羈押的擔保就是保金啊...看看劉泰英跟辜仲諒....
Heaven:被媒體炒到最後還不是不了了知!25F 01/30 13:58
chicham:還瞎扯牽脫,犯罪都還沒發生就要羈押,什麼白爛思維26F 01/30 13:58
after1:張嫌也沒被定罪阿, 倒底誰不懂阿27F 01/30 13:59
heartblue:chicham是教育程度太低還是怎樣?羈押條件有很難嗎?28F 01/30 14:00
chicham:定罪就判刑關或處決了,還跟你羈押,今天有人白爛無極限29F 01/30 14:01
uhcmot:阿人就不會跑了 還要什麼擔保?30F 01/30 14:03

chicham:那個h什麼洨的,搞不清上下文來龍去脈可以閉嘴了31F 01/30 14:03
有沒有人要告一下公然侮辱的?


heartblue:果然被我料中...滿嘴洨的教育程度應該不高....32F 01/30 14:04
lcy317:不懂為何只要到了網路上 某些人就一定要這麼嗆33F 01/30 14:07
lcy317:說人家不懂 你就發篇文說他是錯的 講一堆粗話降低自己格調
DomainT:高院向國民黨示忠35F 01/30 14:12
adm123:高院是誰開的,這是常識36F 01/30 14:14
lordi:臺灣的法盲太多了37F 01/30 14:16
shadowpower:結論:heartblue沒看清楚推文 搞笑惹~38F 01/30 14:18
※ 編輯: aa3ch           來自: 218.35.150.201       (01/30 14:24)
g80123:不要打我臉 我會跳針ㄛ~XD39F 01/30 14:28
Yolosnow:刑法101條40F 01/30 15:01
Islo:這麼白話還有人看不懂41F 01/30 15:17
frankchin:實務就是五年以上呀…檢方殺人未遂起訴誒42F 01/30 15:38
asrser:大法官釋字有說了,單純的重罪羈押是違憲的43F 01/30 16:30
asrser:釋字665  http://0rz.tw/JFij4
senior:某C完敗45F 01/30 16:53
heartblue:大過年的..上PTT嘴炮一下又何妨...我也不是網路訟棍呀..46F 01/3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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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4-01-30 19:59:30 (台灣)
  01-30 19:59 TW
搞什麼呀?搞了這麼多罪名,卻又可以回家不用被關~這樣對其他人公平嗎?
2樓 時間: 2014-01-30 20:37:46 (台灣)
+1 01-30 20:37 TW
這個回文的刑事訴訟法功力太弱.....把羈押三大要件和預防性羈押全混在ㄧ起寫
3樓 時間: 2014-01-30 20:48:42 (台灣)
+2 01-30 20:48 TW
ㄧ般性羈押在刑事訴訟法101條,首先得要滿足「必要性」,沒有羈押顯難追訴。
然後才以「客觀性」考慮三大要件是否符合其中兩項:1.逾逃。2.滅證串供。3.重罪(5年以上)。
預防性羈押在刑事訴訟法101之1,是違反無罪推定原則的,所以會更嚴謹的必須滿足法條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逾」+ 法條所列之罪責,才可以實施。
所以該案沒被雞鴨放出來,是有可能的。
還有扯扁案的應該不知道就是因為阿扁才有大法官釋字不得僅重罪條款就羈押的限制,這就是阿扁對人權的貢獻XD
   (編輯過) TW
APPA:[自己刪除]
   (編輯過) TW
APPA:[自己刪除]
6樓 時間: 2014-01-30 21:47:17 (台灣)
+1 01-30 21:47 TW
689護主心切,直得婊陽
7樓 時間: 2014-01-30 21:52:42 (台灣)
-1    (編輯過) TW
所以這樣的事情值得讚賞嗎?要把它捧為烈士?明明就是跟前妻官司打輸想不開,去開砂石車撞總統府。只看藍綠不看事件本身的是非,有些609真的是跟689沒什麼兩樣。
8樓 時間: 2014-01-30 22:38:51 (台灣)
+1 01-30 22:38 TW
就事論事,不過是一個腦袋可能不太正常的開卡車去撞總統府,只是撞的地方敏感一點,也沒死人,受傷的也只有事主一人,不然是有多嚴重?
9樓 時間: 2014-01-30 23:17:42 (台灣)
-1 01-30 23:17 TW
那你開車去撞白宮或是內閣府看看有多嚴重?沒有一個國家是有人開車衝撞國家政治首府還能沒事釋放的。
10樓 時間: 2014-01-31 05:46:23 (台灣)
+1    (編輯過) TW
大清早689又再跳針護主了,衝撞總督府當然有罪.沒事釋放?
媒體斷章取義就跟著鄉愿,現在是審理有無羈押必要的雞鴨亭.
法官在羈押庭判定無潛逃可能當庭釋放(不用羈押)
689的身體構造跟尋常人類差不多,只是腦部發展較為遲緩,關懷689,KMT關心您.
公共危險等罪過完年自然會審,689不要急嘛,就算689勇於表現被打臉的一面, 我們尾大高尚的馬小九蛆長也不會對待你跟對待牠的相好巧克力一樣好,別白費心思了.
11樓 時間: 2014-01-31 05:50:20 (台灣)
  01-31 05:50 TW
想想b89要是能用常理溝通,也不會讓尾大的大水庫理論著者馬小九屈就區區蛆長職位,689心中對小九的虧欠可想而知.
12樓 時間: 2014-01-31 12:37:22 (台灣)
  01-31 12:37 TW
真正會逃的不羈押 不會逃的沒本事逃才拼命的要羈押 這就是我國檢察官
13樓 時間: 2014-01-31 14:45:31 (台灣)
-1    (編輯過) TW
原來609最厲害的就是把有反對意見者都戴個689的帽子,也不過如此而已,不好意思啊。小弟可是期待綠營能夠在下一屆奪得過半執政的,雖然小弟對於綠營執政也沒有太大期望,純粹是想給藍營教訓而已。
小弟的看法是最好每個不管是有洗錢、內線交易者在審理前通通當庭羈押。單就這起事件,即使是過完年再審還是有羈押必要,這跟馬英九無關。未來綠營執政也是一樣的道理。
台灣就是因為執法不嚴謹,專業容易受輿論影響,才導致今天這種人人鑽漏洞的社會。
14樓 時間: 2014-01-31 18:28:54 (台灣)
  01-31 18:28 TW
羈押是為了保障審判程序,而不是為了懲罰被告
選舉也不是為了懲罰政黨,度爛票這種東西只會讓社會更加混亂而已
15樓 時間: 2014-02-01 19:24:11 (台灣)
  02-01 19:24 TW
689更擅長轉移話題,反復跳針惱羞成怒,管你希望誰執政,誰管你藍蛆綠螢,重點是張德正衝撞總督府有無羈押的必要跟檢方不斷開雞鴨亭的公正與必要性.
16樓 時間: 2014-02-01 19:24:31 (台灣)
  02-01 19:24 TW
689更擅長轉移話題,反復跳針惱羞成怒,管你希望誰執政,誰管你藍蛆綠螢,重點是張德正衝撞總督府有無羈押的必要跟檢方不斷開雞鴨亭的公正與必要性.
17樓 時間: 2014-02-02 04:50:19 (台灣)
-1    (編輯過) TW
您所展現的也是轉移話題、反復跳針惱羞,就小弟的觀察,只要是傾向任何一派的政治死忠支持者其實都差不多,小弟無法理解為什麼有這麼多人甘願做689、609的。
如果羈押的必要性是你所說的重點,那先說說預謀衝撞國家政要機關還不用羈押的道理在哪?如果今天他開的是滿載炸藥或者入侵狹持國家元首的恐怖份子的卡車,那結果就是阿共趁機接管台灣。
18樓 時間: 2014-02-02 04:46:19 (台灣)
-1    (編輯過) TW
在小弟看來藍綠都是共犯結構,度爛票怎麼會讓這個社會更亂?藍營爛成這樣,國家元首如此賣國就換人執政,如此而已。
19樓 時間: 2014-02-02 14:08:03 (台灣)
  02-02 14:08 TW
  又在跳針轉移了,什麼共犯結構,不斷修文只是自打臉而已?
會不會等下有人又要說自己是辯論社的,要提出反證什麼的?
跳針到中共去也不簡單,想投靠祖國懷抱請自行遊去,太平洋無加蓋.
今天他是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嗎?如果有自然會被羈押,重點是沒有. 一輛砂石車便能讓中共接管台灣?母馬屠城記看太多了嗎? 中共真心想要接管台灣又有誰有能力反抗?馬英九?電火球? 還是資深鍵盤鄉民? 張德正的最可能被判的罪名只有公共危險罪,是否殺人未遂要看法官判斷.不然要給資深鍵盤法官來判?
台北地院參酌張德正無再犯可能性、家中有父母與女兒、自承現無存款,負債百萬元(債權人為銀行)的經濟狀況及目前身體情況不佳等情形,認為對張德正酌定相當保證金並限制住居,應可產生強大心理約束力,擔保張德正到庭,無羈押必要。
20樓 時間: 2014-02-02 14:14:01 (台灣)
  02-02 14:14 TW
怎麼看就是689在護航又死不承認,當年邱翳率眾滋事開卡車撞立法院拖了三年,最後只判七個月還不用羈押,難道689要護航立法院被撞沒什麼嗎/
21樓 時間: 2014-02-02 19:12:32 (台灣)
+1    (編輯過) TW
預謀衝撞國家政要機關還不用羈押的道理?
上面就有PO,1.虞逃、2.滅證串供、3.重罪
1.肋骨骨折、氣胸光是要動都很痛苦
2.犯罪事證簡單明確
3.如果"預謀衝撞國家政要機關"算重罪,那檢察官為啥用殺人未遂來起訴?
22樓 時間: 2014-02-02 20:17:02 (台灣)
-1    (編輯過) TW
f871114 你無法否認這個可能,如果真著要襲擊國家政要機關這輛砂石車可能只是幌子而已,我們看到的是事前的監控情搜完全失敗,當初FBI帥哥還是把自己先搞紅,才被請去喝茶。事後整個211營、國安局無人受到懲處,把中華民國的國家安全當遊戲。
拉蚯液出來比爛,小弟有說過蚯液衝撞立法院沒什麼嗎?你哪隻眼睛看到了?自己就在那轉移,還敢說別人?
小弟只覺得針對該起事件,法院的處理從頭到尾只有荒謬而已,而你舉的蚯液正好應正小弟所說。
23樓 時間: 2014-02-02 20:16:17 (台灣)
-1 02-02 20:16 TW
pigss 即便如此,也該在病房戒護,直接放回家等於是脫離掌控,即便是限制住居,往往就是這個萬一。
24樓 時間: 2014-02-03 01:27:20 (台灣)
+1 02-03 01:27 TW
話說就算交保也是得每天到警局報到,法院也認為他很配合
(但對張德正是否有羈押必要,北院則舉這些日子關於被告羈押審理,每日密集開庭,被告也都準時應訊,並無藉詞拖延、不到或逃亡情事發生。)
北院打了高院五次耳光,不就是認為沒那萬一?
地院駁高院:不是每個府前犯罪 就得羈押 - 新頭殼 newtalk
[圖]
針對張德正是否應被羈押,台北地方法院昨(3)晚做出交保裁決。北院甚至在裁決中反駁高院見解指出, 每個個案都不相同,應就其案情節審酌是否符合法定羈押要件後才做裁量,「並非只要以總統府為犯罪對象即認有羈押必要」。 對於張德正是否有羈押原因,北院認為,被告涉嫌重大,將面臨刑責可能性,難以認定沒有逃亡之虞;再考慮被告承認因員工旅遊、出差而有多次出國經驗,足夠認為他有潛逃出境之機會與能力,所以北院有相當理由認被告確有逃亡之虞。 但對張德正是否有羈押必要,北院則舉這些日子關於被告羈押審理,每日密集開庭,被告也都準時應訊,並無藉詞拖延、不到或逃亡情事發生。 至於羈押才可以安撫社會大眾講法, ...
25樓 時間: 2014-02-03 02:25:01 (台灣)
+1 02-03 02:25 TW
mac2012根本是倒果為因.國安系統無法即時掌握情勢
所以張德正必須羈押?這是什麼689理論?
法院處理荒謬?張德正於情於理皆無羈押必要檢方卻咄咄逼人, 荒謬在哪裡?憲兵沒當場擊殺張德正? 邱毅衝撞立法院免羈押更減刑半年才叫做荒謬. . 如果監控有問題那是國安局的責任,有證據說明張德正跟恐怖份子或中共 有所牽連?邱羿衝撞立法院連羈押亭都免開,張德正想回家過年從當庭釋放 到15w交保到30w交保,檢方卻連續5天開羈押庭,讓張德正來來回回疲勞轟炸, 是司法首例,更明顯違反比例原則。
26樓 時間: 2014-02-03 02:35:49 (台灣)
  02-03 02:35 TW
mac2012說的萬一更是可笑,那是否將來要修法為犯法者一律羈押,
不論犯情輕重,因為不羈押萬一脫逃該如何?
有政商關係有能力跑的要羈押也沒用,因為海關會直接放行, 王又曾,王玉雲,陳由豪,羅福助捲款最高近千億,也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 海關會認不出?憑張簡陋的假證件照樣在大陸逍遙,有的連羈押庭都來不及 開就消失,如果真心想辦第一時間就羈押了,檢方想不想辦而已,現金司法 最大問題就是面對平民與權貴時處理的差別態度.
   (編輯過) TW
APPA:[自己刪除]
28樓 時間: 2014-02-14 11:50:29 (台灣)
  02-14 11:50 TW
清朝有通緝他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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