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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XBUCKXMR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3-25 13:08:17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chengcti (卡馬請出來面對!!)
標題 Re: [爆料] 那個帶頭的飆仔是我朋友,他是去抗議服貿的
時間 Tue Mar 25 12:45:42 2014


我不是開玩笑
我剛跟公園路派出所講 (02-2314-2722)
昨天那個飆仔你沒辦法抓到他是誰
有一個網友說是他朋友
可以依法以證人身分約談到案
如果是亂說的話 就以刑法偽證罪論處
刑法第168條偽證罪:「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
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上有期
徒刑。」


至少七年, 這是重罪
我不是跟你開玩笑 別以為我開玩笑

你可以私信給我我請警察跟你聯絡做筆錄
不然你可以自己去找公園路派出所
不然就等 IP 到中華電信調資料 只是要一個星期而已

有時候話可以亂說 但是文章不能亂 PO 這些都是證據

※ 引述《zsael (如果沒有夢  人生就無趣)》之銘言:
: 那個帶頭的飆仔是我朋友,他是去抗議服貿的
: 卻因為現場大學生對飆車的刻板印象,鄙視和不屑
: 造成反服貿的讀書人自己嚇自己,製造網路輿論和臆測誤導來達成人心惶惶的退卻。
: 如果飆仔只是來表達對政府與警察的不滿,
: 那麼自以為讀書人的鄙視和不屑是多麼的讓人感到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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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4.153.98
kangta2030:他糗大了 XDDD1F 03/25 12:46
※ 編輯: chengcti        來自: 1.34.153.98          (03/25 12:47)
acharles01:快查快查2F 03/25 12:46
uhmeiouramu 
uhmeiouramu:垃圾標題還回復啥3F 03/25 12:46
kangta2030:備份成功XD4F 03/25 12:46
SAKAKO:幫他報警5F 03/25 12:46
MyohMy:推公園派出所,警察先生辛苦嘍!6F 03/25 12:47
kangta2030:我現在也打電話去通知一下有人證出來了7F 03/25 12:47
raraababy:自以為義氣準備gg8F 03/25 12:47
cancer0708:支持 高調推9F 03/25 12:47
FlashMan:結果發現有黨證 警察不敢聯絡10F 03/25 12:47
bluemidnight:快查啊11F 03/25 12:48
lotus12350:XDDDD 好樣的 算你狠12F 03/25 12:48
loveian16:說不定是26PO的 這樣你也拿他沒輒13F 03/25 12:48
awesomeSS66:是大園所長嗎14F 03/25 12:48
starcraftiii:推!!!!!!!!!!15F 03/25 12:48
xrichardx:謝囉16F 03/25 12:49
eeeee0125:有行動有推!17F 03/25 12:49
shine32025:你是不是搞錯偽證罪了阿???????18F 03/25 12:49
這是偽證啊 除非他真的認識那群飆車仔 去做筆錄還把它們抖出來 那也是死
突然說不認識 那也是死
mvpdirk712:XDDDDDDDDDDDDDDD19F 03/25 12:50
abc53:爽XD20F 03/25 12:50
zsael:你的法律老師看到這篇現在難過到想跳樓了 Zzzz21F 03/25 12:50
shine32025: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 中文看一下22F 03/25 12:50
沒錯啊, 所以先去約談作證人啊, 證人不能不去吧
頂多就是說 "沒這回事" 那就拍拍屁股走人
如果他還堅持說有 那就到檢察官去吧 才有可能後面的偽證
※ 編輯: chengcti        來自: 1.34.153.98          (03/25 12:51)
BDG:…頂多社維法23F 03/25 12:51
alvar:推推推24F 03/25 12:51
shine32025:老師看到應該會吐血 國家的法治教育不能等25F 03/25 12:51
zsael:自己貼法條表自己 XD26F 03/25 12:51
Blue6:不用管他 先去報警27F 03/25 12:51
zsael:快叫警察來抓我 我快嚇死了Zzzz28F 03/25 12:51
shine32025:民主法治教育應從小做起29F 03/25 12:51
Rex1009:XD超爽的30F 03/25 12:52
Blue6:他就是怕了才出來講 你就讓警察傳他 看他說什麼31F 03/25 12:52
zsael:快去報警哦 3天內我沒被抓 你就把ID改成嘴砲王吧32F 03/25 12:52
沒問題啊 只是你這七天應該要先去進修吧
※ 編輯: chengcti        來自: 1.34.153.98          (03/25 12:53)
b0204888100:XDDDDDD33F 03/25 12:52
alvar:先報警34F 03/25 12:52
Blue6:反正就是作證嘛 沒具結只是沒有偽證罪的問題而已35F 03/25 12:52
Mtcat:36F 03/25 12:52
shine32025:你報警他只是被傳訊而已 你打後面偽證 根本好笑字表37F 03/25 12:52
sandysam:難得看到貼文打自己臉的  這個有笑有推38F 03/25 12:52
abc53:台科大懂法律?? 好強喔39F 03/25 12:53
irbbb:E這篇好笑40F 03/25 12:53
Blue6:沒人說你會不會被抓 只是讓你以證人的身份被約談罷了41F 03/25 12:53
soramoe:偽證 需要 "具結"  所以原PO沒有事的 別怕42F 03/25 12:53
我猜警察那邊原PO就說 "開玩笑" 了  應該還不會到檢察官那邊
anikhtoe:水!!43F 03/25 12:53
zsael:約談咧 林北在等 快去44F 03/25 12:53
zsael:法院我當廚房走 被小小派出所約談我會怕 XD
bengowa:樓上XDDDDDDDDDDDDDDDDDDDDD46F 03/25 12:54
bengowa:快點標住起來喔
KrisNYC: 派出所見 記得通報一下是哪一間讓大家朝聖一下.48F 03/25 12:54
Blue6:讓大家去朝聖吧 看看誰是飆仔的朋友49F 03/25 12:55
KrisNYC:對了 現在才想到修文換vpn是來不及der...50F 03/25 12:55
shine32025:這版大概以為警察法院都是洪水猛獸 哈 不知在嗨什麼51F 03/25 12:55
enchanthorse:他是支那人 人在大陸怕什麼?52F 03/25 12:55
zsael:公園路派出所所長 約談林北就等著被局長電吧53F 03/25 12:55
不過你住高雄 來台北也太遠了吧
pp60313:X他在呼叫,不高調對不起他了!54F 03/25 12:55
Blue6:挖 認識高官喔 好威55F 03/25 12:56
downstar:在這邊喊所長也看不到阿 直接去跟他說吧O_<56F 03/25 12:57
VAVANBA:好大官威喔~57F 03/25 12:57
soramoe:好多人沒看到"具結" 這2字嗎?  拜託別不懂裝董 彼喝58F 03/25 12:57
Blue6:可以說一下是哪個高官阿 可以叫局長耶59F 03/25 12:57
akirakid:看壹電視一直在報兩百多飆仔帶槍和信號彈去, 還亮刀60F 03/25 12:57
xrichardx:哈,就是要靠人家關說嘛61F 03/25 12:57
shine32025:這篇就不懂裝懂的代表阿XD62F 03/25 12:58
Blue6:關說關說關說!!!63F 03/25 12:58
akirakid:希望飆仔都被警察抓去啊64F 03/25 12:58
HENRYKUNG:高調推 嗆死那些弱智臥底65F 03/25 12:59
sawaina:推  但若他是大陸人你根本拿他沒轍..66F 03/25 12:59
不是啦 他以前念的學校算是很不錯的咧, 五月天學弟
大學到南部去了 現在早畢業了
jenocool:某人講的話怎麼可以這麼中二67F 03/25 12:59
Blue6:C大 趕快跟警察提供這個線索阿 抓到那堆飆仔就靠你了68F 03/25 13:00
VAVANBA:zsael大大亮一下背景~嗆死原PO阿~69F 03/25 13:00
uhmeiouramu 
uhmeiouramu:腦修XDDDDDDDDDDD70F 03/25 13:01
Blue6:應該是藍營的人吧 不然應該叫不動局長 綠的立委都被揍到住院71F 03/25 13:01
HENRYKUNG:認為他人的心靈平和是這麼便宜的東西 什麼玩意 2度高調72F 03/25 13:02
※ 編輯: chengcti        來自: 1.34.153.98          (03/25 13:05)
Deesu:我猜他不敢具結啦 出一張嘴73F 03/25 13:04
LABOYS:科科74F 03/25 13:04
VAVANBA:把所有推文記得備份好~嘴砲為自己負責吧!推!!!75F 03/25 13:05
alvar:快請他去派出所泡茶76F 03/25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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