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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3 04:30:34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chncheng (vvvv)
標題 [閒聊] 給現在不知道圍中正一所為何事的人
時間 Fri Apr 11 20:15:43 2014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去路過中正一分局
為什麼會有一群怒火衝著方仰寧

因為他今天在議會被質詢時有議員提出他怎麼可以永久禁止特定團體集會申請
結果方回說就算這樣是違憲他也要做

這邊是警局公然違憲的鐵證
http://c1pp.tcpd.gov.tw/ct.asp?xItem=74242137&ctNode=15035&mp=108021
備份截圖
http://imgur.com/XVxJLkn

現在人民不滿的是所有先進民主國家公認的基本人權被方仰寧侵犯了
竟然敢公開說對特定團體日後所有的集會遊行申請都不會許可
是可忍熟不可忍



若看完那麼簡單的說明還是有人要用
「不要叫方下台啦萬一換個更差的怎麼辦」
「不爽他就去投訴告發啊,有其他合法途徑為什麼要去路過」
「挑戰政府就是暴民啦blahblahblah」

等的來跳針的話

請記住今天你的生命財產遷徙信仰言論等一狗票的自由權利不是天上掉下來的
一百年前這些東西都可以因為當官的一念之間把你的一切全部剝奪
他們是在幫忙維護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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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101.6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18546.A.109.html
sam7207:看到 情侶檔了>\\<1F 04/11 20:16
bigbowl:推!公然違憲!2F 04/11 20:16
KKKdaisuki:推這篇3F 04/11 20:16
nokaze:推4F 04/11 20:17
aramilcat:5F 04/11 20:18
shadowlupin:換一個更差的 那人民就也有力量再換下去6F 04/11 20:18
lalasnow:7F 04/11 20:18
kiwi0530:推8F 04/11 20:18
vivienne88:9F 04/11 20:18
jyekid:推 那句話真的很囂張 他以為他是誰10F 04/11 20:18
chian1983:真的11F 04/11 20:18
givar:推12F 04/11 20:18
Beanoodle:不要小看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病人13F 04/11 20:18
bugbook:引用憲法第14條:http://ppt.cc/vZlK14F 04/11 20:18
maxshall:有時後真不曉得他們是被洗腦太深,還是故意在裝睡..15F 04/11 20:18
ffssdb:推16F 04/11 20:19
lingchen:推17F 04/11 20:19
girl10319:18F 04/11 20:19
zaqmkovfr: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4/11 20:19
On1y:推,才會有路過19F 04/11 20:19
Riya520:嘲諷點滿了阿20F 04/11 20:19
Islo:推21F 04/11 20:19
yoyo0521:快備份22F 04/11 20:19
rubeinlove:推!!!23F 04/11 20:20
memories66:24F 04/11 20:20
straggler7:方下台還是三線一,只是換個比較爽的地方而已吧..25F 04/11 20:20
BloomchordS:推26F 04/11 20:21
modjo:推!27F 04/11 20:21
PttPttPttPtt:推28F 04/11 20:21
usahana1030:PUSH29F 04/11 20:22
kimukao:謝謝解釋30F 04/11 20:22
maple0603:推31F 04/11 20:22
gg889g8:本來就違憲呀 除非局長比憲法大32F 04/11 20:22
sister4949:推33F 04/11 20:23
SentoS:方講的理由也不是沒道理啊,不過完全禁止是過分了34F 04/11 20:23
jameshito:為何警方說公投盟之前已多次集會違法?35F 04/11 20:23
pisces17th:高調36F 04/11 20:23
mindsteam:這些官員究竟是有什麼毛病啊?!37F 04/11 20:23
LaISseZ:推!38F 04/11 20:24
qupn0vul3:推39F 04/11 20:24
hsin627:推!!!40F 04/11 20:24
abc53:推41F 04/11 20:24
Microscft:... 這網站哪個白痴包商做的? 友善列印的功能是假的= =42F 04/11 20:25
timshan:Microscft 這應該問哪個白癡驗收的 哈哈43F 04/11 20:26
qweaaazzz:推44F 04/11 20:26
maxshall:這政權在限縮你罷免權,現在又想限縮你的集遊法,病的很重.45F 04/11 20:26
aredfish:原來如此,感謝解說46F 04/11 20:26
killerken:推47F 04/11 20:26
JustOneJFS:48F 04/11 20:26
yinling0105:官員不是最喜歡拿憲法當擋箭牌了?現在又說違憲也要做49F 04/11 20:27
yinling0105:臉不腫嗎!
Ct730d:51F 04/11 20:29
j3024133:感謝!簡單易懂,不然我還搞不清楚怎麼回事52F 04/11 20:30
gaiaesque:53F 04/11 20:31
Bokolo:檢調該調查這位違憲的局長54F 04/11 20:31
dropboss:高調55F 04/11 20:33
Yasoka:高調56F 04/11 20:33
destinysword:57F 04/11 20:36
dingcross:推 剛剛還不知道大家為什麼要路過58F 04/11 20:36
ariesbill:明明公投盟的申請的路權是旁邊的停車格59F 04/11 20:39
fifi0828:太扯啦60F 04/11 20:41
s860134:Microscft 這樣都能被你抓到61F 04/11 20:45
pterence123:soga 謝謝解說!62F 04/11 20:47
pterence123:s860134:Microscft 這樣都能被你抓到 XDDD
smonkey:64F 04/11 20:49
lifecode:推65F 04/11 20:53
K77251:好吧質詢還這樣說就真不可取了66F 04/11 20:55
K77251:不過要有人領導
eas06u4:高調68F 04/11 20:57
bluehumor103:推69F 04/11 21:03
ponchicha:爛政府吃屎吧 獨裁幹70F 04/11 21:12
rosebullet:幹 怎麼不吃屎比較快71F 04/11 21:15
senils:警方憑什麼認定,要也是法官才有資格裁定……72F 04/11 21:15
senils:那是不是以後警方「覺得」你是小偷就可以直接抓你?
ichliebedich:集遊法第11條第5款.... 0,o74F 04/11 21:20
takaramono:推75F 04/11 21:24
m800329:推76F 04/11 21:25
JenaLin:這樣宣告根本是警察國家了 他覺得你有罪他就直接制裁了77F 04/11 21:44
popcor4:推!78F 04/11 21:53
heptachord:推79F 04/11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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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F 12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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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aylight, happy30706 說讚! ( ̄︿ ̄)p tsaipi 說瞎!
1樓 時間: 2014-04-11 22:56:32 (台灣)
+1 04-11 22:56 TW
感謝!簡單易懂
2樓 時間: 2014-04-11 23:33:33 (台灣)
  04-11 23:33 TW
學生找來一堆人圍警察局~帶頭的放話說要暗殺警察主管~ 這是甚麼警察國家??
3樓 時間: 2014-04-11 23:39:57 (台灣)
  04-11 23:39 TW
樓上是不是剛剛見過了嗯?
4樓 時間: 2014-04-11 23:40:53 (台灣)
  04-11 23:40 TW
剛剛不是說要警察罷工嗯?
MindOcean 轉錄至看板 MindOcean (使用連結) 時間:2014-04-12 00:02:59
5樓 時間: 2014-04-12 02:03:16 (台灣)
  04-12 02:03 TW
憲法除了第14條外,還有第22條以及第23條,取消了這兩條了嗎? 原來現在到底是用第14條還是用第22條還是用第23條前段,都是大家自己說了算XDD 真好,人人都是大法官!!(什麼?沒聽過第22條跟第23條,那人家說違憲你就說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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