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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13 04:30:35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totomo168 (小桃)
標題 [分享] 方仰寧:違憲他也要做
時間 Sat Apr 12 08:03:09 2014


以下請大家多多轉載 (導正視聽宣導)

chncheng (vvvv)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閒聊] 給現在不知道圍中正一所為何事的人
------------------------------------------------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去路過中正一分局
為什麼會有一群怒火衝著方仰寧
因為他今天在議會被質詢時有議員提出
他怎麼可以永久禁止特定團體集會申請,

結果方回說就算這樣是「違憲他也要做」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18546.A.109.html
[閒聊] 給現在不知道圍中正一所為何事的人 - 看板 FuMouDiscuss - 批踢踢實業坊 為什麼會有那麼多人去路過中正一分局
為什麼會有一群怒火衝著方仰寧
因為他今天在議會被質詢時有議員提出他怎麼可以永久禁止特定團體集會申請 ...

 

每個官員,事務官都來一個「違憲他也要做」還得了。
改天馬,江也來一個統一,違憲他也要做,你也無所謂?
-------------------------------------

先補新聞
台北市政府警局今年4月9日發布新聞表示,「公投護台灣聯盟」召集人
蔡丁貴等人今年4月間3度率眾至立法院、行政院及總統寓所違法集會遊行,
因此廢止該聯盟在立院週邊的集會許可,還預告「未來也不許其申請」的集會遊行。

北市議員高嘉瑜今質詢,痛批北市警局中正一分局片面廢止公投盟的集遊權,
已違法違憲,形同使用警察暴力、國家暴力,警察權力無限擴張,
已成警察國家,她將追究方的違法違憲責任。

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表示,公投盟召集人蔡丁貴今年4月3日、6日、7日
分別在立院周邊阻礙立委及官員進出立院、在總統官邸及行政院周邊違法集遊,
才依《集遊法》取消其至4月19日在立院周邊的集遊權,「這是我的職責」。
方也強硬表示,

往後蔡再申請集遊,他也不會同意,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之責,他不會逃避。
(郭美瑜/台北報導)
----------------------
議員質詢時的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feature=player_embedded&v=9AaqnqbqC9o
方仰寧不算話!女學生嗆:欺負我們│三立新聞台 - YouTube
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凌晨時,曾說過不會撤離民眾;但是卻在早上7點多,率領大批警力到現場柔性驅離。今(11)日在市議會備質詢時,議員高嘉瑜痛批,這根本是凌駕法律的決定;而在早上驅離時,一名政大女學生更是在場大聲嗆聲,說方仰寧不守信用。

 

在0:30的時候 (那個新聞的下標錯了,議員質詢的違憲是指
方片面取消公投盟的路權及未來也不會同意申請路權,並不是質詢早上的驅離違憲)

http://ppt.cc/0C4w 中時的新聞也有
方仰寧不准公投盟集遊 挨批違憲 - 中時電子報
[圖]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今天(11日)在議會質詢時指稱,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片面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的集會遊行權,已違法違憲,痛批方仰寧竟稱白狼張安樂只是路過、請願,然而其他人民請願就是違法、暴力,難道這就是執法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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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轉載自http://ppt.cc/vPNF 台大法律學生挺318

針對今天早上警方惡意驅離中山南路公投盟集會

歡迎大家影印發送!!

【集遊「黑名單」 違法又違憲】
 北市府警察局在4月9日聲明,以公投護台灣聯盟多次違反集會遊行法及
其他法令為由,廢止公投盟在立法院周邊之集會許可,
同時悍然宣布「對於日後所申請之集會不予許可。」這違法違憲的行為,
應該受到嚴厲譴責。

【法律沒有授權警察用「黑名單」永遠禁止特定人集會遊行】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對於集會遊行法的管理權限,是源自於集會遊行法的授權。
但集會遊行法並未授權警方能夠「設立黑名單」!
雖然集會遊行法第11條有列出主管機關可以不許可的理由,
但這必須就個案下判斷,
而不是警察局對特定的團體或人民說:「你以前幹過很多我認為不好的事情,
所以未來你所有的申請,我都不允許!」
難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有辦法坐時光機預見將來公投盟一定會違反集遊法、
所以要全部禁止?

【憲法不允許「事前」、「全面」禁止特定人未來所有行為】
 我國憲法第14條規定每個人民都有集會遊行之自由。
因此國家不能隨便限制,例如「因為過去某團體過去行為,
所以以後完全剝奪其集會遊行自由」;這種事前、對未來全面性的禁止,
是對憲法集會遊行自由的踐踏。

以下省略,全文請自行連結http://ppt.cc/vPNF
---------------------------------------------

來來來,我們把主詞換掉
以後中正一分局說,黑島青跟NGO或○○○,XXX
有攻佔立法院的違法前科,以後申請集會都不予通過……

好像也用得通厚?

請大家回歸事情的本質。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222.23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260992.A.A60.html
jyekid:這傢伙果然變臉很快 多點人就塑造可憐形象1F 04/12 08:04
LeonardoChen:就說他沒什麼好可憐的2F 04/12 08:05
BingBaKing:方:我無所懼   超強的 違憲 無所懼~3F 04/12 08:06
fantasibear:超偽善,不然怎麼當上那位置4F 04/12 08:06
請大家幫忙高調,希望能上蘋果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8:07:29
alonzohorse:大家不要再被媒體操弄分化了!5F 04/12 08:06
blcakic:我可以弱弱的問一下,有方講這段話的影片嗎? 因為我找不到6F 04/12 08:06
有影片,昨天有新聞有播過,昨天下午議會質詢的,請大家幫忙找一下
forent:你知不知道美國民權都是違法掙來的?7F 04/12 08:07
aramilcat:昨天就這樣說了8F 04/12 08:07
alonzohorse:完全忘記媒體斷章取義的功力嗎?9F 04/12 08:07
koxinga:東森:人民保母的士氣被踐踏得蕩然無存10F 04/12 08:07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8:08:55
peishia:推11F 04/12 08:07
aahoo:雙面人 說什麼立院的學生都警察在保護  是在搜証吧偷拍吧12F 04/12 08:08
forent:被當傭人耍13F 04/12 08:08
mintex:馬正在努力中14F 04/12 08:09
luckdot:方真的不是適任警分局長,光情緒就管不好15F 04/12 08:09
jenwen:警察本來就要保護人民 但不代表可以違法 違憲 背信16F 04/12 08:10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8:11:48
aahoo:而且還送間細進 議場 雙面人17F 04/12 08:11
gaiaesque:..18F 04/12 08:12
wellknown:求影片!!畢竟影片比較能說服人,白紙黑字不信恆不信19F 04/12 08:12
AustinRivers:令人不寒而z20F 04/12 08:14
romusutoru:推…看是誰先挑戰制度的?21F 04/12 08:14
lamda:仰寧違憲國家違法官逼民反抗議有理22F 04/12 08:14
marstanat:伸請後又違法  不給申請剛好而已23F 04/12 08:17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8:19:13
chian1983:樓上 神邏輯24F 04/12 08:18
romusutoru:推25F 04/12 08:18
chian1983:不給申請應該是由法院裁決26F 04/12 08:18
BloomchordS:推27F 04/12 08:20
IDfor2010:神邏輯 難怪台灣會被政黨和官員亂搞成這樣28F 04/12 08:20
asole:29F 04/12 08:22
roach1128:違反憲法,違反人權的執法,不用接受公允?這是警察國家30F 04/12 08:26
roach1128:?還是極權思維還沒退散?
romusutoru:警察連憲法都可以不放在眼裡了32F 04/12 08:27
wuzixu:糟透了33F 04/12 08:28
romusutoru:警察國家無誤34F 04/12 08:28
SVXQ:奇怪,人民違法馬上就被逮捕,那政府違憲呢?是要去哪申訴35F 04/12 08:28
e1q3z9c7:依照這個邏輯那人民殺警察也無所謂了對吧36F 04/12 08:29
tiramifu:高調37F 04/12 08:29
deasai:高38F 04/12 08:29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8:33:38
KGHSleaflet:高調39F 04/12 08:31
aramilcat:http://ppt.cc/0C4w 中時的新聞40F 04/12 08:31
方仰寧不准公投盟集遊 挨批違憲 - 中時電子報
[圖]
台北市議員高嘉瑜今天(11日)在議會質詢時指稱,北市警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片面廢止公投護台灣聯盟的集會遊行權,已違法違憲,痛批方仰寧竟稱白狼張安樂只是路過、請願,然而其他人民請願就是違法、暴力,難道這就是執法標準? ...

 
aramilcat:北市議會的會議紀錄還沒出來的樣子41F 04/12 08:32
jyekid: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責任,他不會逃避?42F 04/12 08:33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8:34:25
boogieman:當一個警察對該是他的主人說我無所懼時 台灣就變成了十43F 04/12 08:34
jyekid:所以到底有沒有那句 即使違憲也要做44F 04/12 08:34
後面那句話都被卡掉了,除了新聞稿的「若因此衍生違法違憲責任,他不會逃避」
議員都跟你說預告是違憲了,你還要硬幹,他已經用行動告訴你違憲也要做了。
boogieman:足的警察國家了45F 04/12 08:34
cloudin:無言46F 04/12 08:34
Miule:公然藐視憲法,這種執法人員早該Fire了47F 04/12 08:35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8:40:25
lamda:方仰寧  違憲  警察  違法  國家  暴力  抗議  有理48F 04/12 08:38
leocat:幹49F 04/12 08:40
f260713199:扯50F 04/12 08:43
tartrate:高調51F 04/12 08:47
dd0915:扯52F 04/12 08:47
prestigejoM:霉體 累了嗎? 聽首歌吧53F 04/12 08:49
florayu:好大的官威54F 04/12 08:49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8:59:02
cvngoo:這太扯了! 一個警察會這樣想  往上層走 豈不是預告賣台?55F 04/12 09:04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9:09:24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9:10:30
noworneverev:ONG是啥,我只聽過NGO耶56F 04/12 09:09
SORRY一下手快,已改正
※ 編輯: totomo168 (61.220.222.231), 04/12/2014 09:11:05
hsin627:高調57F 04/12 09:35
collector:58F 04/12 09:36
pttnotme:推高調!!如果大家都對馬今將亡的打手有一點點的同情心59F 04/12 09:44
pttnotme:,那他們都“違憲也要做”就飽了啊!
yaya:61F 04/12 09:49
hulamg:高調62F 04/12 10:00
annakite:63F 04/12 10:03
WTFDARK:幫高調64F 04/12 10:04
Islo:高調65F 04/12 10:07
qsasha:66F 04/12 10:08
rarly68:他媽的67F 04/12 10:08
cute6428:奇怪!!我從小的公民教育課跟我說憲法是國家最高法律68F 04/12 10:10
sweet941211:高調69F 04/12 10:10
cute6428:任何法律和憲法牴觸無效,阿如果違反憲法可以,70F 04/12 10:11
cute6428:就等於違反任何法律都可以,我們請警察是來執行和遵守法
cute6428:律,不是帶頭違憲!!!!失職就應該負責!!!!!
kk911:高調73F 04/12 10:13
cyching6713:這種人以後做高官一定很恐怖74F 04/12 10:15
sameisa:高調75F 04/12 10:22
eiw123:那還要法律幹嘛76F 04/12 10:33
eiw123:你薪水別領好了 還是要統一比較快
rayonwu:高調78F 04/12 10:59
Maonome:幫高調  雖然我覺得一些人覺得違憲也沒啥  最好補上嚴重性79F 04/12 11:07
fifi0828:推80F 04/12 11:11
gto515:高調81F 04/12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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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DISPVIC 說讚!
1樓 時間: 2014-04-12 09:40:34 (台灣)
  04-12 09:40 TW
有什麼人民就有什麼警察,自願被當豬管,神仙也難救
2樓 時間: 2014-04-12 10:41:57 (台灣)
+3 04-12 10:41 TW
馬的屁有那麼香嘛.大家搶著聞.一個小憋三也敢說違憲他也要做.真是好大的口氣.
   (編輯過) TW
APPA:[自己刪除]
4樓 時間: 2014-04-12 11:01:59 (台灣)
+5 04-12 11:01 TW
我真的搞不懂這個政府究竟把“憲法”當成什麼?對他們有利時,就會嗆你說“把兩國論”入法是違憲的!對他們不願意時,就會跟你說就算違憲他也要做!警察常違憲,而且也違習慣了,因為沒有人去處罰他們違法的舉動!現在所有的藍媒總算抓到了小辮子,為在學運時出了一個憋氣,開始顛倒了是非,怎麼都不追究他們違憲的責任?憲法只是神主牌而已嘛?天啊~這是什麼政府!
   (編輯過) TW
APPA:[自己刪除]
6樓 時間: 2014-04-12 11:18:00 (台灣)
+2 04-12 11:18 TW
幹!明知違憲還是要做? 這樣台灣人權置於何處?還讓他一夜漂白?幹!!!
7樓 時間: 2014-04-12 11:35:10 (台灣)
  04-12 11:35 TW
因該有團體出來發聲明!!!!!!!!!!!!!
8樓 時間: 2014-04-12 11:54:53 (台灣)
+1 04-12 11:54 TW
違憲還是要做?
高調
10樓 時間: 2014-04-12 14:03:47 (台灣)
  04-12 14:03 TW
"中華民國"政府: 中華民國憲法是三小 能吃嗎?
方某: 違憲,我也要幹。
蔣公: 抓起來,槍斃。
馬茸: 好了,下去領五百。
蔡某: 這麼輕的代價~
蕭某: 我的太陽餅!!!
禿毅: 一定是民進黨慫恿方某違憲!
這是什麼國家...
12樓 時間: 2014-04-12 14:57:06 (台灣)
+1 04-12 14:57 TW
官逼民反這麼明顯 還一堆人嗆暴民 水腦無誤
13樓 時間: 2014-04-12 15:08:29 (台灣)
+1 04-12 15:08 TW
這群喊暴民的人.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吃黨國奶水過活的人.
也就是既得利益集團的一份子.這群人中有部分會支持學運.
是因為他們也知道國共在搞甚麼鬼.但因為體制 = 他們目前的生活保障.
所以一碰到太過尖銳的話題與衝撞.就會急著跳出來滅火.
希望大家保持"體制的完整".
也唯有體制的完整.才能確保他們的利益完整.
但對多數人民來說(尤其是年輕人).
體制越完整.代表改革的東西越少.
環境的改變靠改革.
在不改變整個環境.年輕人快要受不了要跑出來革命了~
14樓 時間: 2014-04-12 15:17:59 (台灣)
+1 04-12 15:17 TW
結論就是:目前的各種正反雙方的言論就是與論戰.在爭奪社會的氛圍.
但勢大的一方才是硬道理.
理壯的就算能多說服幾個人反思.最終還是無法抗衡勢大的一方.
而就算勢大的一方能用勢壓人.
但也要了解.民意如流水.今天人民要安穩.不代表人民明天也是要安穩.
尤其是在國共和作.聯共制台的今天.
明天是否安穩是個問號.
只要社會氣氛一改變.
人勢的流動導致結局的翻盤.就會是歷史的輪迴~
friday2 轉錄至看板 FRIDAYNIGHT (使用連結) 時間:2014-04-12 15:55:23
15樓 時間: 2014-04-12 17:29:40 (台灣)
  04-12 17:29 TW
看出來比總統還大
16樓 時間: 2014-04-12 17:48:34 (台灣)
  04-12 17:48 TW
我想知道"違憲"會受到什麼處罰?
18樓 時間: 2014-04-13 02:29:01 (台灣)
  04-13 02:29 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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