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5-03-17 19:48:4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loveshihuei (惠我良多)
標題 [新聞] 政務官皆需簽廉政公約 柯P:不簽就掰掰
時間 Tue Mar 17 11:55:40 2015


新頭殼

政務官皆需簽廉政公約 柯P:不簽就掰掰

http://newtalk.tw/news/view/2015-03-17/57864
政務官皆需簽廉政公約 柯P:不簽就掰掰 | 新頭殼 newtalk
[圖]
台北市長柯文哲選前曾公布過透明廉政公約,並在選前共識營讓市府局處首長簽署。柯文哲今(17)日上午在市政會議後記者會上,宣布已將選前簽署之廉政公約部分內容具體化為「台北市政府政務人員廉政透明公約」,政務官都需要簽署遵守條文;媒體追問如果有政務官不簽署?柯文哲簡短的說「莎唷娜拉,掰掰」(指走人)。 針對選前曾簽署的透明廉政公約,法務局長楊芳玲上午表示,已經該公約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八點內容具體化,條文內容之重點包括財產申報以及行程登錄,另外,也包括關說、遊說等請託事項,基本原則也是要登錄,登錄後,市長或指定的人士可以定時去調閱。 另外,在財產申報部分,楊芳玲指出,雖然監察院有相關規定,不過,此公 ...

 

台北市長柯文哲選前曾公布過透明廉政公約,並在選前共識營讓市府局處首長簽署。柯文
哲今(17)日上午在市政會議後記者會上,宣布已將選前簽署之廉政公約部分內容具體化為
「台北市政府政務人員廉政透明公約」,政務官都需要簽署遵守條文;媒體追問如果有政
務官不簽署?柯文哲簡短的說「莎唷娜拉,掰掰」(指走人)。

針對選前曾簽署的透明廉政公約,法務局長楊芳玲上午表示,已經該公約第一、第二、第
三以及第八點內容具體化,條文內容之重點包括財產申報以及行程登錄,另外,也包括關
說、遊說等請託事項,基本原則也是要登錄,登錄後,市長或指定的人士可以定時去調閱


另外,在財產申報部分,楊芳玲指出,雖然監察院有相關規定,不過,此公約中條文不一
樣的地方是,市長如果發現財產有特殊變動,政務官就有說明財產來源的義務。

楊芳玲說,此公約適用對象就是以政務人員為主,不過也包括市府內秘書長、代表市府出
任法人職務等,例如最近上任的悠遊卡、捷運公司董事長也一併適用。

柯文哲說,此公約的財產申報部分也適用在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身上,除了每年財產申報
外,市府會製表看每個人每年的財產變動情形,如果有不明原因的變動,政務官有義務要
說明。


在局處長的行程登錄部分,柯文哲也說,已經在寫程式,應該很快就會上線,所有政務官
的行程要登陸,不過平常也不會看,出事的時候就拿出來備查用。柯文哲說,最重要的是
文化,如果公開透明,那弊端還是會少很多,最主要的精神,就是用公開透明辦法預防弊
端的出現。


會後,媒體問政務官如果不願意簽該怎麼辦?柯文哲簡短的說「莎唷娜拉,掰掰」(指走
人)。另外,若有政務官沒有遵守條約該如何處置?柯文哲說,這就是要有首長決心,因
為政務官是市長全權任命,「今天說你不是,不是說明天就不用來上班,下一個鐘頭就要
從我眼前消失掉,這哪裡是問題?」。

以下為「台北市政府政務人員廉政透明公約」之總說明內容:

一、市長於競選期間公布「透明廉潔10公約」,並於上任前於共識營中率各局處政務首長
簽署該約。為履行承諾,特將該公約之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及第八點內容具體化,以
利遵行。


二、定名「公約」,係將之定位為市長與適用對象之政治性約定,其性質非屬自治法規或
行政規則。換言之,適用對象有簽署與否之自由,也就是柯市長所指「不同意就不要來」


三、適用對象原則上以政務首長(含秘書長)為限,但因代表本府出任私法人之董事長及職
務性質特殊之機要人員,亦有廉潔透明之必要。

至於事務官等公務員應遵守之事項,因尚涉公務員服務、任用、陞遷、懲戒等相關法規,
宜另研擬修正現行廉政倫理規範。

四、與廉潔有關者為定期申報財產,申報內容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並無軒輊,且申
報人有說明財產來源之義務。

五、應透明之事項有三:
(一)財產:
依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本府只有市長申報之財產公開供民眾上網查詢,本公約則將
政務首長定期申報之財產亦應申報及登錄,且申報人有對市長說明財產來源之義務。

(二)行程及飲宴應酬:
除僅有親人參與者外,凡在工作地點外之所有行程及餐會,一律應辦理登錄。

(三)請託關說、遊說及陳情:

1.針對遊說及請託關說,現行「遊說法」、「政府採購法」、「公務員服務法」、「公職
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及依行政院所訂「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訂定的「臺北市政府公
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均有規定。


惟遊說法自97年8月施行至今,本市府受理申請之遊說案僅有4件;自101年9月至103年9月
請託關說登錄的案件,全國也僅有396件。可見相關法規根本沒有具體落實,清廉政府亦
淪為空談。


2.遊說法規定遊說者須於進行遊說前逐案申請,否則即為不法遊說,而被遊說者必須拒絕
不法遊說;受合法遊說時則應將遊說內容詳實登記。至於請託關說,上述法規則定義其為
違法或不當,對被違法或不當請託關說者責以登錄義務。


但遊說及請託關說之外,「行政程序法」中另有陳情規定,處理人民陳情則是行政機關得
行政作為之一。

事實上「遊說」、「請託關說」、「陳情」的事實認定的確不易,因此實務上,被遊說者
或受請託關說者往往自行將「遊說」或「請託關說」一律認定為「合法陳情」,以規避或
省卻登記或登錄。


3.為達公開透明目的,本公約要求政務首長不分「遊說」「請託關說」「陳情」,一律登
錄。

六、綜上,公開透明的目的與其說是對政務首長的監督,毋寧說是政務首長的自保條款—
所有的登錄都可以成為無不法情事的證據;反之,若有應登錄而未登錄者,日後被發現時
,則採有罪推定。例如遭檢舉與某人在某處宴飲應酬,登錄可以成為其無不法行為之證據
;若未登錄,則被檢舉人應負無不法行為之舉證責任,不能舉證時,推定有不法行為。


既然一切都攤在陽光底下可供檢視,本公約所嚇阻者,是見不得陽光的活動,此亦即透明
與廉政息息相關之所在。


太神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9.35.4
※ 文章代碼(AID): #1L1wM_Qf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26564543.A.6A9.html
shinbird: 看誰敢不簽?1F 03/17 11:56
Merkle: 可惜事務官不能比照辦理2F 03/17 11:56
awhat:3F 03/17 11:56
valenci: 也沒強制力。4F 03/17 11:56
XZXie: 違約要罰款比較有用5F 03/17 11:57
mithralin: 公務員表示:大不了跟你耗8年,你咬我啊6F 03/17 11:57
fallheart: 都會簽啦,還是看之後執行吧7F 03/17 11:57
DRnkmo: 自己先簽啦8F 03/17 11:57
HowWhy99: XD9F 03/17 11:57
assop: 猛猛的10F 03/17 11:57
soweina1: 財產隨便報就好了,台北市政府也沒能力查財產11F 03/17 11:58
digimaster: 這時候違憲又可以搬出來講了12F 03/17 11:58
looooooooo: 政務官強制力  就是回家吃自己13F 03/17 11:58
Marty: "下一個鐘頭就要從我眼前消失掉" 有沒有這麼殺?14F 03/17 11:58
arsian: 希望推動到全國15F 03/17 11:58
pieceiori: 8年? 呵呵 就不要結果是16年 讓你痛到哇哇叫16F 03/17 11:59
abusgun: 直轄市長有大部分一級主管的任用權啊..地制法第55條17F 03/17 11:59
DORABMON: 那個大公司採購跟rd沒簽,還不都....18F 03/17 12:00
Moratti: 不簽有鬼19F 03/17 12:00
chihchuan: 猛20F 03/17 12:00
abusgun: 不簽或是簽後違反就真的像他講的一樣請走就好21F 03/17 12:00
g318: 9.2:逼死人啊22F 03/17 12:00
otld: 不簽就一定有問題23F 03/17 12:00
BingLing: 如果一個準備當官的因為公約而就不當了 那才有鬼24F 03/17 12:01
kairi5217: 爽喔 顆顆顆25F 03/17 12:01
kevin50263: 霸氣26F 03/17 12:01
EvanYang: 超嗆的......27F 03/17 12:01
ifkbears: 那先前不廉潔沒被抓到 現在開始想廉潔能簽嗎?28F 03/17 12:01
blackcateva: XD29F 03/17 12:02
balakuo: 幹  好爽30F 03/17 12:02
b6byc: 很神.31F 03/17 12:02
bloodmickey: 9.2:這樣很難交朋友32F 03/17 12:02
sendicmimic: 這套對廉潔認真公務的人大加分,對偷機摸狗的大扣分33F 03/17 12:03
lamda: 推!好樣的34F 03/17 12:03
ymx3xc:35F 03/17 12:04
glacialfire: 只希望他底下不要有內鬼在亂搞 因為底下惡意亂搞到36F 03/17 12:04
arrakis: 這個人真的超不社會化XDDD37F 03/17 12:04
glacialfire: 最後一定算到他頭上38F 03/17 12:04
kosuke: 又有過太爽汙太爽的要"失去熱忱"了嗎?39F 03/17 12:04
mvpdirk712: XDDDDDD40F 03/17 12:04
bloodruru: 柯:我說完了 誰贊成 誰反對?  反對的都裁光吧 XD41F 03/17 12:04
hsien1105: 推42F 03/17 12:04
nomorepipe: 推推43F 03/17 12:05
starts: 斷人財路啊!44F 03/17 12:05
woula: 讚!推一個QAQ45F 03/17 12:06
flowsinyou: KMT: 不平等條約46F 03/17 12:07
GORDON2037: 很好,底下那些事務官也簽一簽,幹47F 03/17 12:07
edward4904: 9.2玻璃心崩潰大哭中48F 03/17 12:07
kis28519: 推49F 03/17 12:07
raepopo: 行的正的人才不會不敢簽50F 03/17 12:07
Syffence: 對比馬英九的鍵盤清廉 不知道領先多少光年51F 03/17 12:07
lainhoter: 重點在事務官好嗎  馬推一樣的陽光法案 還不是出了052F 03/17 12:09
lainhoter: 14
Syffence: 柯P選的人 我想都有點水準啦 我比較擔心帶不動內鬼們54F 03/17 12:10
miky: 說真的 這東西跟發誓一樣沒啥用 要搞鬼的簽了還是搞鬼...55F 03/17 12:10
Comebuy: ....56F 03/17 12:10
Hambowbow: 你乾脆去城隍廟前發誓可能還比較有約束力57F 03/17 12:12
skyringcha: 就跟法律定好了還是有人犯法一樣,但法律能不制訂嗎58F 03/17 12:12
LordSo: 至少簽了多一些制約  不再只能用最低限度的法條來規範59F 03/17 12:12
LordSo: 說簽了就都沒問題也是不可能  但是約在檯面上比較好抓
rickcoo: 郝龍斌發言: 我任內曾幾度想推公務員廉政條款61F 03/17 12:13
q13461346: 猛猛的62F 03/17 12:13
echochrome: 又有哪個公務員要出來哭說逼死人了63F 03/17 12:13
sss880404: 推64F 03/17 12:14
rogerlain: 屌65F 03/17 12:14
r98192: 講日文 是皇民 請下台 謝謝66F 03/17 12:14
wht810090: 殺67F 03/17 12:15
MingHangDu: 不簽就趕快走68F 03/17 12:15
iPhone4sW: 推r98 XDDD69F 03/17 12:15
owen5611: 郝龍斌快來收割70F 03/17 12:15
Shanye: 正氣+殺氣 推71F 03/17 12:16
zu00405479: 好:我任內也想過不下十次,可是我怕簽了主管會淨空72F 03/17 12:16
iPhone4sW: 好BIBI: 這個我曾經想過n次73F 03/17 12:16
Rabbit19264: 郝: 我本來也想訂立 想了好幾次74F 03/17 12:17
offish: 郝龍斌:廉政公約內容我任內早就想好了,只是還沒實行。75F 03/17 12:17
berice152233: 郝:我任內76F 03/17 12:17
sakaizawa: 讚啦!77F 03/17 12:17
zold: 嗯----郝說我本來如何如何----ㄧ直拖一直拖78F 03/17 12:18
mrecct: 9.2:專制獨裁的市長 請下台79F 03/17 12:18
raepopo: 聾冰又要出來說他早就想到了80F 03/17 12:19
ooxxman: 幹嘛不簽 搞鬼被抓到再說 但又要有新聞說柯P打擊士氣了81F 03/17 12:19
lmf770410: 抓到了 講日文 皇民!!!!!  下台!!!!!!!!!!!!!82F 03/17 12:20
dian9:83F 03/17 12:21
rebirnka: 太神啦84F 03/17 12:21
tibon: 不敢簽就是心虛唯一解85F 03/17 12:21
chudly: 防君子不防小人86F 03/17 12:22
jaguars33: 終於 別指望kmt做到了87F 03/17 12:22
kengoptt: 柯p讚!88F 03/17 12:22
s4552752: 推89F 03/17 12:23
onlyhuman:90F 03/17 12:23
chu3: 柯的GUTS無人能及!91F 03/17 12:24
brella 
brella:92F 03/17 12:25
spmark: 中央不做的,地方政府自己作,真的自成一國了93F 03/17 12:26
c8c812345678: 大推阿 要賺錢的請不要去做公務員94F 03/17 12:27
kkk321: 先叫賤民簽一簽啦,不要雙重標準95F 03/17 12:27
julieken6131: 推!96F 03/17 12:27
Karter: 柯P說日文 果然皇民後代 請退選97F 03/17 12:27
lovegloria: 推98F 03/17 12:27
Nicemaker: 從我眼前消失(⊙_⊙)99F 03/17 12:28
abc53: 推100F 03/17 12:29
arwenT: 推!101F 03/17 12:29
s920043: 推102F 03/17 12:30
snew1209: 無限期支持台北獨立為天龍國103F 03/17 12:30
arwenT: 推回來!104F 03/17 12:31
lucy07030703: 推,水拉105F 03/17 12:32
AbbeyJien: 推106F 03/17 12:32
gg889g8:  超有種107F 03/17 12:32
mkzkcfh: 柯P選不上總統我剁108F 03/17 12:33
QQdragon: 阿扁2.0109F 03/17 12:35
lankawi: 綠營要掰掰了嗎110F 03/17 12:37
cigi: 推111F 03/17 12:37
lovetweet: 當柯P的人馬也要真的很清廉,別忘了東廠很強的112F 03/17 12:38
smdmaps: 推113F 03/17 12:38
jackyown: 一定以為很清廉厚114F 03/17 12:40
ancientstar: 拜託之後選總統115F 03/17 12:40
xul327: 柯P在做正確且該做的事116F 03/17 12:40
chyou2003: 擋太多人財路,只好想辦法讓他2018繼續當選117F 03/17 12:44
shinobunodok: 現在就真的期待他出來酸宗痛了118F 03/17 12:44
b6byc: 東廠.  特爭組嗎?119F 03/17 12:45
tokei927: 推120F 03/17 12:45
guepard: 推121F 03/17 12:47
marderly: 讚啦122F 03/17 12:48
ionchips: 這個推123F 03/17 12:49
qazwsx51: 推啊124F 03/17 12:50
yadogdog: 反觀125F 03/17 12:50
maxn86: 又會有草莓崩潰了126F 03/17 12:50
s13541298: bye bye127F 03/17 12:50
js6661212: 海水又要退潮了128F 03/17 12:51
tsubakiten: 推129F 03/17 12:52
peine: 推r98 XD130F 03/17 12:52
elle:131F 03/17 12:54
naturekiwi: 要出事了132F 03/17 12:55
lovegloria:133F 03/17 12:55
KingKingCold: 郝龍斌:廉政公約我想定立,想了好幾百次134F 03/17 12:57
twofoot: 推135F 03/17 12:57
KingKingCold:                           任內想了好幾百次136F 03/17 12:57
KingKingCol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E86afehUy8
kning: 太神啦138F 03/17 13:00
qm21 
qm21: 柯文哲簡短的說「莎唷娜拉,掰掰」---------->皇民139F 03/17 13:00
g9911731: 思想巨人郝彬彬表示:思考中140F 03/17 13:00
taimu:141F 03/17 13:00
ivyclover:142F 03/17 13:00
fallen01: 推143F 03/17 13:01
Lucroy:144F 03/17 13:01
hyperionii: 打算耗八年,那考績要吃丙嗎?145F 03/17 13:01
ABCmart: 本來就有財產申報了, 說北市府沒能力查財產的是在想什麼.146F 03/17 13:05
KillQB: 水啦147F 03/17 13:06
Tamama56: 推148F 03/17 13:08
GPisgood: 太神啦!!!!!149F 03/17 13:09
aidsai: bye bye ~150F 03/17 13:10
mra2284: <3151F 03/17 13:10
sygnuser: 不簽的請公佈名字152F 03/17 13:11
Gritty5566: 猛猛der153F 03/17 13:18
ayianayian: 先推154F 03/17 13:18
Drink43: 這威翻了155F 03/17 13:18
iKelly: 快簽啊,不然就別來嗡嗡嗡了156F 03/17 13:21
oeibei: 推!157F 03/17 13:23
jenqhau: 叫馬九英也簽啦158F 03/17 13:25
TSbb: qm21要丟臉多久? 說要告我兩年多了還不告? 可恥的9.2159F 03/17 13:26
cress0128: 郝:我任內早就規劃要簽了160F 03/17 13:26
mos47: 推161F 03/17 13:27
daniel0631: Tai Shan Laaaasaa!162F 03/17 13:33
stevely: 推163F 03/17 13:33
cywec: 推164F 03/17 13:33
EFPTT: 莎唷娜拉,掰掰喔!!!! XD165F 03/17 13:34
timeboy: 牽拉牽拉牽拉166F 03/17 13:37
v100924: 加油167F 03/17 13:38
StevenAn: 只有監察院有行政調查權,市政府跟政風是沒權的!!168F 03/17 13:40
idlewolf: 早就有了 只是以前沒人執行 也不想執行 後果就出一堆廢169F 03/17 13:41
yinling0105: 要逼死9.2嗎XD170F 03/17 13:43
jcici: 推171F 03/17 13:43
GaryMatthews: 這不是很基本嗎 全國每個政務官都該簽172F 03/17 13:48
vistas: 學國軍休假切結書173F 03/17 13:57
gekkojam: 某黨東廠搞策反 搧動威力是很強的174F 03/17 13:57
FRX:175F 03/17 13:59
HNO3: 掰掰 XDDDDDDDDDDDDDD176F 03/17 13:59
bettyshinn: 一堆爛草莓要出來哭了177F 03/17 13:59
ab32110: 我比較擔憂內鬼178F 03/17 14:04
sapphirelin: 推179F 03/17 14:06
jimichang: 有種就叫KMT的來簽180F 03/17 14:22
Elfiend:181F 03/17 14:22
kangchan:182F 03/17 14:30
zxp930110: 太猛惹o'_'o183F 03/17 14:49
tn00710191: 政務官本來就該這樣做 還需要簽約? 台灣狗官太多184F 03/17 14:49
etu4315: XDDDDD185F 03/17 14:53
pccheni: 9.2: 做秀,矯情,不要破壞和諧,阻礙經濟發展。186F 03/17 14:59
stevexbucky: XD187F 03/17 15:02
kgtmac1:188F 03/17 15:03
homer0403: 這新聞該24小時拼命報 比不知所云的失言新聞好一億倍~189F 03/17 15:07
joeyben: 霸氣190F 03/17 15:37
elfrose: 推191F 03/17 15:47
smonkey:192F 03/17 15:51
arcc: 柯政猛於虎,狗官們挫著等頗呵193F 03/17 16:07
error123: 爽啊194F 03/17 16:12
qawstheone: 爽啦 讚195F 03/17 16:36
xfirex: 推196F 03/17 17:18
zzz71084482: 公務員崩潰xdddd197F 03/17 18:17
piyomac: 講了幾百年的『公務人員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198F 03/17 19:45
piyomac: 最後還是靠柯P自己先偷跑了.....

--
※ 看板: K_hot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398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ott Gossiping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5-03-17 12:29:49 (台灣)
  03-17 12:29 TW
附註:如有違反以上條約者一律槍斃、財產充公。
2樓 時間: 2015-03-17 12:56:18 (台灣)
  03-17 12:56 TW
在我任內曾8度想簽.....
3樓 時間: 2015-03-17 13:21:31 (台灣)
  03-17 13:21 TW
郝冰冰:我任內也想過不下二十幾次
4樓 時間: 2015-03-17 14:07:37 (台灣)
  03-17 14:07 TW
9.2:水清無魚!!(跳腳)
5樓 時間: 2015-03-17 22:47:24 (台灣)
     (編輯過) TW
恆春兮:貪汙一塊 拔身上10根毛!!從鼻毛開始拔~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