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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0-18 13: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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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monclean (lemon)
標題 [新聞]萬少丞涉暴力討債 不起訴理由是「沒撞門」
時間 Tue Oct 18 12:35:00 2016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完整新聞標題:
殺警案萬少丞涉暴力討債 不起訴理由是「沒有撞門」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10-18 11:57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即時報導

23歲萬少丞涉入台北夜店殺警案遭判刑8年4個月,他去年底受友人所託,和4名友人到基

隆向一名70歲張姓老翁索討39萬元債務,一行人凌晨在張翁住處外拍門叫囂,「再不開

門,就要撞門進去」。



警方到場時,一行人不當一回事,態度傲慢,萬少丞還嘻皮笑臉。警方依恐嚇罪嫌

將他等5人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


萬少丞訊時否認犯行,辯稱「只要張翁出面確認債務,沒有說不開門就要撞門」。

警員作證時指出,他到場時只見一行人要張翁開門,沒有看到撞門行為。

檢方認為,張翁單一指述無法證明5人有恐嚇行為,罪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2/2031126
殺警案萬少丞涉暴力討債 不起訴理由是「沒撞門」 | 社會 | 即時
[圖]
23歲萬少丞涉入台北夜店殺警案遭判刑8年4個月,他去年底受友人所託,和4名友人到基隆向一名70歲張姓老翁索討39萬元債務... ...

 


5.備註:

沒有撞門就不起訴,那下次恐嚇殺人是不是「沒真的殺人」也沒事?

這司法真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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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inaka: 判決書你看過嗎1F 10/18 12:35
guitar0225: 8+9的黑皮人生2F 10/18 12:35
M1006: 又在斷章取義了 秀下限3F 10/18 12:35
VVizZ: 霸氣4F 10/18 12:35
savetheworld: 沒撞門不起訴?! 以後要討債都要按電鈴 就不起訴5F 10/18 12:35
jyekid: 老翁沒證據證明那五個說做那種話吧6F 10/18 12:36
lmc66: 沒判決哪來判決書 不起訴書啦7F 10/18 12:36
hua0122: 記者一直追蹤他 搞得萬比他老大爸爸還紅8F 10/18 12:36
andytaso: 如果是指揮的都沒事 那就屌了9F 10/18 12:36
DirtyVegas: 討債也有禮貌 欠錢還錢天經地義10F 10/18 12:37
op111925: 為什麼殺警被判刑的人還能在外面趴趴走討債啊?11F 10/18 12:37
andytaso: 也因為妓者一直報他 他現地位愈來愈大尾 科科 洩洩妓者12F 10/18 12:37
qqkofqq:               台灣法律真的很棒!13F 10/18 12:38
gallaghertw: 按電鈴討債本來就沒罪阿14F 10/18 12:38
SuperUp: 欠錢快還好嘛 裝什麼受害者15F 10/18 12:38
seabox: 這種都還沒被槍斃只能說法律是個笑話16F 10/18 12:38
bee12: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笑話 應該公布檢察官跟法官姓名才對17F 10/18 12:39
zoin: 警方又不管民事糾紛..欠債只要一皮喔  很難處理..18F 10/18 12:39
JimOBrien: 國家越資本主義化 法律就是為權勢者服務19F 10/18 12:39
iSad5566: 台灣文組法律系教出來的法官檢察官正常發揮中20F 10/18 12:40
Sayd20: 變好胖21F 10/18 12:40
morgan13: 山西布政的五千兩在房裡22F 10/18 12:40
sformosa: 感覺記者亂帶風向23F 10/18 12:40
damnbear: 哇,這樣都沒事,台灣的法律讚24F 10/18 12:41
c902112: 欠錢的最大聲25F 10/18 12:42
yu32235: 不起訴原因是單一指述,代表除了被害人之外,沒有人證明26F 10/18 12:43
yu32235: 他有做過這種威脅,所以才不起訴
op111925: 原來如此,所以以後我在路上恐嚇一個人說我要幹死她28F 10/18 12:44
op111925: 只要旁邊其他人沒有聽到就沒事了,耶
jennywalk: 威脅恐嚇,沒人可證明就不犯法。  G.J30F 10/18 12:45
wutumi: 不起訴哪來判決書?31F 10/18 12:45
ttn851227: 樓上夠帥的話就不構成恐嚇了32F 10/18 12:46
lmc66: 本來就沒事啊 不然你沒做人家說你有做你就要被起訴嗎33F 10/18 12:46
fgh81113: 沒付錢就不算嫖妓了!!!!!!!!!!34F 10/18 12:46
pigofwind: 單純就是證據不足以證明,一堆自以為上帝視角在審案的35F 10/18 12:47
op111925: 不是就有一堆男生被母豬告性侵而起訴嗎?36F 10/18 12:47
Oxhorn: 一群人帶著傢伙圍在家門口叫囂"拍"門  不過沒有撞門哦!!37F 10/18 12:47
zoin: 法律就講證據法條 阿不然咧 你還以為講公平正義喔38F 10/18 12:47
cat031147: 就舉證不足阿 下次裝攝影機或手機錄音吧39F 10/18 12:47
home7436435: 理組腦袋不意外40F 10/18 12:48
Oxhorn: 你看  如此純真善良的好青年  一定是想好好跟對方理性溝通41F 10/18 12:48
kondoyu: 要黑道作文懺悔就知道這法官沒救了42F 10/18 12:48
uligo: 不起訴是沒辦法證明他有說了要撞門進去 甚麼爛標題43F 10/18 12:48
kondoyu: 黑道砍人可不會分你是文組還是理組44F 10/18 12:50
just206: 欠錢不還你也護航的下去喔 真有你的45F 10/18 12:50
davidrockcom: 那個正常人會跟錢莊借39萬?46F 10/18 12:50
star1023: 8+947F 10/18 12:51
Mazda6680: 沒撞門就沒證據啊不然哩..48F 10/18 12:51
everemember: 垃圾媒體釣智障法盲 剛剛好49F 10/18 12:51
JimOBrien: 法律有其極限 無怪乎極端教義的宗教能風行至此50F 10/18 12:52
z3814357: 沒有內X就不算強姦囉?51F 10/18 12:52
JimOBrien: 占走這麼多社會資源再來說這個做不了那個沒辦法 科科52F 10/18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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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sc: 警員作證沒撞門 除老翁單一指控沒其他證據 要是只有指59F 10/18 13:13
williamsc: 控沒人證物證也能成罪才詭異吧 說你有罪就有罪嘍
Windk610i: 想看判決書也沒得看61F 10/18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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