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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11-05 23:31:2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crocus (哪來的)
標題 [新聞] 指法官縱放惡狼 蘋果日報判賠
時間 Sat Nov  5 23:13:03 2016


指法官縱放惡狼 蘋果日報判賠


2016-11-05 02:48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法官盧軍傑五年前裁定性侵嫌犯交保,遭蘋果日報報導「輕信嫌犯『你情
我願』說辭」、「縱放惡狼」並公布照片,盧憤而提告。最高法院認為蘋
果日報沒依事實報導,昨天判蘋果日報、撰稿的陳姓記者連帶給付盧四十
萬元並登報澄清。全案定讞。


謝姓計程車司機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涉嫌性侵一名日籍女乘客,遭檢方
聲押,法官盧軍傑認為謝涉犯重罪且犯罪嫌疑重大,但沒證據認定有逃亡
、串證之虞,裁定五萬元交保。


蘋果日報於同年七月十五、十六、十八日三天,分別刊登「因法官輕信嫌
犯『你情我願』說辭,而以五萬元縱放惡狼」、法官照片、法官婚姻狀況
和學經歷,台北市前議員賴素如也上節目說「引起大家罵他恐龍法官」。

盧軍傑認為相關報導侵害他的名譽權,蘋果日報未經同意刊登他照片、報
導他年齡和家庭狀況,侵害他的肖像權及隱私權;賴素如無視報導違背法
理邏輯、上節目詆毀他的形象,提告請求賴素如、蘋果日報、報社負責人
、總編輯和記者連帶賠償三百萬元,並登報澄清。


蘋果日報辯稱,謝姓司機是隨機犯罪,羈押機率高,盧沒通知檢方補正資
料就裁定交保,使人合理懷疑他受性侵犯說辭影響;刊登照片是輔助讀者
了解事實。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udn.com/news/story/7321/2086216 
指法官縱放惡狼 蘋果日報判賠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圖]
法官盧軍傑五年前裁定性侵嫌犯交保,遭蘋果日報報導「輕信嫌犯『你情我願』說辭」、「縱放惡狼」並公布照片,盧憤而提告。最高法院認為蘋果日報沒依事實報導,昨天判蘋果日報、撰稿的陳姓記者連帶給付盧四十萬元並登報澄清。全案定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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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leta 
Zuleta: 被吉惹1F 11/05 23:13
svc2kxp: QQ2F 11/05 23:13
kaka7788: 五萬交保真好笑 後來司機逃跑了3F 11/05 23:15
yoyoflag: 蘋果跟勞工一樣 利用完後 要拋棄了 先給蘋果下馬威4F 11/05 23:15
kaka7788: 逃到朋友家之後 朋友舉報5F 11/05 23:15
             後來好像又收押了(=′ω`=)
doreme: 法官只會考試6F 11/05 23:16
wondtty: 法官吉人耶?台灣之光7F 11/05 23:16
kaka7788: 盧軍傑自己輕易讓被司機交保8F 11/05 23:16
fq1l4i: 台灣真是個充滿公理正義的國家9F 11/05 23:16
FantasyNova: 我們最推崇鄉民法官10F 11/05 23:16
※ 編輯: crocus (118.169.121.68), 11/05/2016 23:17:23
seemoon2000: 被法官吉根本穩輸的= =11F 11/05 23:17
kaka7788: 後來司機逃跑 全民緝兇才抓到司機12F 11/05 23:17
ltjfw2012 
ltjfw2012: 當初司機交保後逃到公墓區 才被警察抓回來的13F 11/05 23:17
billybbb: 法官不語…嗯!?14F 11/05 23:18
kaka7788: 盧軍傑還敢告人 自己輕放嫌犯15F 11/05 23:18
kaka7788: 司機還是被朋友舉報的
cerwvk: 鬼島司法檢調公信度?  有這個東西嗎?17F 11/05 23:19
angraer: 賴素如欸 科科18F 11/05 23:19
HANAXALICE 
HANAXALICE: 恐龍還怕被知道19F 11/05 23:20
lazyming: 法官告蘋果 還是在自己的場子 樓下說說要輸的機率多少20F 11/05 23:20
angraer: 不過越文明的國家好像越不押人?至少在美國羈押的門檻滿21F 11/05 23:20
angraer: 高的,中國就滿低的
lazyming: 在美國雞鴨不是看顏色嗎23F 11/05 23:21
wind0710: 法官當然幫法官!!  其他人一定輸24F 11/05 23:23
a29976137: 爽賺三百萬25F 11/05 23:23
cluku: 法關當恐龍,技者當法關,天亡台灣啊……26F 11/05 23:24
hihi29: 垃圾恐龍法官27F 11/05 23:25
tentaikanso: 當初那件案子不是檢方只以重罪聲押嗎?而且當時早就28F 11/05 23:27
tentaikanso: 有釋字第665號說不得用重罪當唯一理由,法官才駁回的
tentaikanso: 。
Civan: 文組最賺錢職業31F 11/05 23:29
este1a: 爐菌絕真是人才32F 11/05 23:29
kaka7788: 法官可以要檢方補正啊?33F 11/05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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