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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4-04-14 20:03:38
看板 C_Chat
作者 SuperSg (○(#‵ ︿′ㄨ)○森77)
標題 [警世] 玩傳說對決誘拍裸照,性侵未滿12歲少女
時間 Sun Apr 14 18:15:28 2024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40414002450-260402?chdtv
玩「傳說對決」誘拍裸照,色男性侵未滿12歲少女遭重判

南投1名男子去年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認識彰化1名未滿12歲的少女,竟要求少女
拍攝裸照給他看,還多次性侵少女,離譜的是,該男不僅曾在少女住處外空地要求口交,
還在廟宇性侵少女,並將猥褻影片傳送給他人觀賞。全案一審審結,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
判被告應執行4年10月徒刑












判決指出,去年1月間,被告男子透過手機遊戲「傳說對決」結識被害少女,約1個月後,
被告透過手機通訊軟體Messenger傳送訊息,要求少女自行拍攝胸部、下體之照片,以及
撫摸下體的猥褻行為影片供其觀看。被告收到影片後,再轉傳至自己的另1支手機。


去年2月11日,被告約出被害少女後,將其載往彰化市的汽車旅館,要求少女口交,還拍
攝過程。被告在食髓知味下,約1周後又到彰化找被害少女,並在少女住處外樹旁之空地
,要求少女口交;同日被告又帶被害少女到汽車旅館,再度性侵得逞。


被告之後又兩度到彰化找被害少女,並都在廟宇內染指少女。去年3月29日凌晨,被告將
少女的猥褻行為性影像,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傳送給臉書網友。












全案因被害少女母親查覺有異,查詢得知全案後,氣得帶著被害少女到彰化警分局報案。
被告男子於警詢、偵訊及彰化地院訊問、準備程序及審理時均坦承不諱,與被害少女於警
詢及偵訊時證述的情節相符,法官認定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足堪認定。


法官審理認為,被告為心智成熟之成年人,知悉被害少女為未滿12歲的兒童,身心尚在發
育中,對於男女間之性事尚屬懵懂階段,卻為滿足個人性慾而對其性交,對其身心發育及
人格發展造成一定之不良影響,且取得被害少女的猥褻影像,並將其中部分影像交付予他
人觀覽,所為實該非難,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審酌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應執行4年10
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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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陛下,今晚可要搖鈴?"
"搖鈴?何意?"
"陛下,此鈴繩通往後殿,每一根繩子上都繫着一顆鈴鐺,每顆鈴噹分別代表一位娘娘
 您搖到哪位,那位娘娘今夜便會入宮來伺候皇上~而顏色則代表著年齡,
 藍繩代表及笄之年,紅繩代表豆蔻之年,白繩代表金釵之年,而黑繩代表黃口之...."
"夠了,不要再說了(ˊ_>ˋ),朕剛即位,要做的事還有很多,此事就免了吧,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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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2.239.143 (臺灣)
※ 作者: SuperSg 2024-04-14 18:15:28
※ 文章代碼(AID): #1c6wp4Dr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13089732.A.375.html
laugh8562: 4年 超可悲 怎麼不拿王水把覽叫溶掉1F 04/14 18:16
william12tw: 傳說對決這種事件超級多 一堆沒爆的2F 04/14 18:16
bobby4755: 繼續檢討對紙上未成年有瑟瑟想法的人3F 04/14 18:18
storyo11413: 應該封鎖未成年使用訊息4F 04/14 18:19
DarkKnight: J個電死 12歲5F 04/14 18:20
flushwing: 這種都沒禁了 還想禁二次元6F 04/14 18:20
pauljet: 一張ACG7年7F 04/14 18:21
jeff666: 哈哈 四年 哈哈8F 04/14 18:21
beepig: 廟宇性侵少女 看來是+9妹9F 04/14 18:21
jeeplong: 畢竟10F 04/14 18:22
bamama56: 不是二次元酪梨 衛福部司長:兩難11F 04/14 18:22
RiceLover: 關鍵字:南投 口交12F 04/14 18:24
Tsozuo: 這樣算不算四年血賺==13F 04/14 18:25
allenlee6710: 怎麼沒立法禁止手機、傳說對決、messenger? 是不是14F 04/14 18:26
allenlee6710: 罔顧全球億萬兒少的權益?
ninjapig: 四年 真嚴重啊16F 04/14 18:26
ianlin1216: 性侵幼女4年,這代價真的好嚴重喔~17F 04/14 18:26
Annulene: 講太白很容易踩線 反正這種事 也不完全單方面的問題18F 04/14 18:27
aikoDisk: 該立法禁止手機了吧,反對的都是戀童癖19F 04/14 18:29
ks2384im: 說傳裸照就傳一開始根本合意吧後面越想越不對勁20F 04/14 18:29
CaterpillarK: 司長又要兩難了21F 04/14 18:29
ks2384im: 小學拿智慧機家長要檢討陷自己子女在廣大深淵中22F 04/14 18:30
rq654: 後面沒有越想越不對勁 是被媽媽抓到23F 04/14 18:31
jabari: 上漢堡圖24F 04/14 18:35
fenix220: 傳說對決安裝中25F 04/14 18:36
WongKarWai: 又南投?26F 04/14 18:38
npc776: 繼續出征某肥27F 04/14 18:40
freedom77: 蘿莉控處死好嗎28F 04/14 18:40
z16816810: 兩難阿兩難29F 04/14 18:43
kyo3tree: 不是花錢了事嗎30F 04/14 18:46
allen886886: 12歲,才四年,又不是自首減刑,到底31F 04/14 18:51
rq654: 這個才一審32F 04/14 18:52
NosenceJohn: 噁心 這樣才4年?33F 04/14 18:52
civiC8763: 被越想越不對勁加上還傳給別人,四年後又是一條好淫蟲34F 04/14 18:53
rq654: 如果後面再談個和解 上訴 搞不好就緩刑了35F 04/14 18:54
civiC8763: 喔原來是被抓到,那應該家長想幹到底就能罰了吧36F 04/14 18:54
civiC8763: 對啊怕是還有管道拼和解,希望不要
civiC8763: 已經四五年夠少了
neetarashi: 說個笑話 用二次元圖片誘騙少女39F 04/14 18:56
CATALYST0001: 好兩難喔40F 04/14 18:59
skyblue351: 這邊又要可教化、兩難了,先公告犯嫌姓名啦41F 04/14 19:02
sdgogod: 其實現在小女生都蠻主動會跟你要聯絡方式42F 04/14 19:03
sdgogod: 然後有的又是會聊色色的那種
sdgogod: 我都會請她們冷靜或是轉移話題
sdgogod: 我認為不能利用別人的年幼無知搞這些
sdgogod: 至少判個10年還差不多
iam0718: 現在小孩見識 真的跟很多青壯想像中不一樣47F 04/14 19:05
mc3308321: 前面寫犯罪內容很離譜 結論是判四年。48F 04/14 19:10
joy12345tony: 現實比想像更荒謬49F 04/14 19:15
starsheep013: 性侵十二歲四年,畫張圖七年,噁心50F 04/14 19:18
a3831038: 結果那胖子沉默一天後根本沒他的新聞跟討論了,還有人要51F 04/14 19:26
a3831038: 帶風向,笑死
aa1052026 
aa1052026: 四年 真的好嚴重喔53F 04/14 19:27
FJCUlazycat: 怎麼跟公視上次那個模擬遊戲一模一樣54F 04/14 19:28
Vulpix: 禁空地跟廟宇比較重要吧?55F 04/14 19:29
NoLimination: 我以為都男生在玩56F 04/14 19:33
ssarc: 衛福部,廢物部,兒少司,烤土司57F 04/14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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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4-04-15 00:35:22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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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廟8+9!?
2樓 時間: 2024-04-15 04:23:28 (台灣)
  04-15 04:23 TW
陛下 此書出至於 ~紅蘿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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