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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6-07-18 10:45:29
看板 C_Chat
作者 Mikufans ( miku我婆)
標題 [閒聊] 任天堂專利被駁回因寶可夢同人遊戲先
時間 Sat Jul 18 09:40:31 2026


日本特許廳駁回了任天堂提出的一項「捕捉怪物」專利申請,原因是審查員引用了一段 201
3 年《寶可夢》粉絲遊戲的影片,認定其構成先前技術。

這項決定具有重要意義,因為審查員使用了一個未經官方授權的《寶可夢》作品,作為不利
於任天堂的證據

而這項申請與任天堂目前試圖在訴訟中用來對付《幻獸帕魯》開發商 Pocketpair 的兩項專
利,屬於同一個專利家族。

2026 年春季,任天堂提出了一項專利申請,內容涵蓋以觸控螢幕操作為基礎的怪物捕捉系
統。一些產業觀察人士認為,這項專利可能對《幻獸帕魯 Mobile》構成潛在威脅。

這份申請的編號為「2026-019762」,並未直接涉及任天堂目前與 Pocketpair 之間正在進
行的訴訟,不過任天堂表示,它與訴訟中所主張的專利同屬一個專利家族。

該申請涵蓋的機制包括:透過觸控螢幕移動角色、使用捕捉道具、召喚戰鬥生物、選擇戰鬥
指令,以及在戰鬥中或非戰鬥狀態下捕捉場景中的角色。

根據 Games Fray 取得的日本特許廳文件,這項申請在 2026 年 4 月下旬首次遭到駁回後
,任天堂又於 2026 年 7 月中旬收到第二次駁回決定。

審查員維持原先的看法,認為任天堂提出的專利請求項欠缺「進步性」,因為其中結合的遊
戲玩法與觸控螢幕技術,早已在更早期的資料中出現。

值得注意的是,審查員所引用的先前技術,不僅包括第三方發行商推出的遊戲,也包括一款
名為《Pokemon Generations》的《寶可夢》粉絲作品。

日本特許廳特別引用了一段於 2013 年 6 月上傳至 YouTube、標題為「Pokemon Generatio
ns - 3D Indie Pokemon Gameplay」的影片。該影片的發布時間,比這項專利申請所主張的
 2021 年 12 月優先權日早了八年多。


據報導,任天堂主張,由於這項粉絲作品涉嫌侵犯與《寶可夢》相關的著作權,因此該影片
不應被視為有效的先前技術。

然而,審查員駁回了這項說法,認為無論該粉絲作品是否涉及侵權,都不會改變該影片曾經
公開展示相關技術內容的事實。

換言之,影片已經證明,任天堂試圖申請專利的部分系統,在任何意義上都不能算是獨特或
原創。

這並不是《寶可夢》相關粉絲作品首次被用來反駁任天堂的專利。

在 2025 年 2 月提出的專利無效主張中,《幻獸帕魯》開發商 Pocketpair 便曾引用一款
以《寶可夢》為主題的《黑暗靈魂 3》模組,作為反駁任天堂專利的先前技術。

Pocketpair 主張,這款名為《Pocket Souls》的 2020 年模組,在任天堂專利家族所主張
的 2021 年 12 月優先權日之前,就已經展示了多種既有的怪物捕捉機制。

相關機制包括選擇場景中的目標,以及顯示捕捉成功機率等功能。

《Pokemon Generations》的影片只是日本特許廳分析內容的一部分。

其他被引用的資料還包括《方舟:生存進化》手機版(ARK Mobile)與《絕地求生》手機版
(PUBG Mobile)的相關報導、《寶可夢 X/Y》的部分官方資訊、另一段《寶可夢》遊戲影
片,以及數份更早期公開的日本專利文件。


日本特許廳審查員並未在單一資料來源中,找到該專利申請所主張的全部技術要素。

相反地,審查員認為,一名具備一般相關技術能力的遊戲開發者,可以很容易地將既有的觸
控操作方式,與已知的遊戲機制結合起來。

這些已知機制包括在戰鬥過程中嘗試捕捉生物,以及判定投擲出的道具究竟成功或失敗。


因此,對相關領域的開發者而言,將這些既有元素組合成任天堂試圖申請專利的生物捕捉系

統,並不需要具備特殊的創造性。

這次駁回意味著該專利申請的一般審查程序已經結束。任天堂接下來有三個月的時間,可以
向日本特許廳的合議審判庭提出不服審判請求。

除此之外,如果任天堂尚未準備完全放棄這項申請,也可以透過另一件分割申請,繼續尋求
保護範圍較為狹窄的專利請求項。

https://youtu.be/9TznS7pE-T8?si=hqjNHjQvB07DJopH

任天堂輸給自家同人遊戲,2013這部影片觀看量跟留言暴增

https://reurl.cc/MWZ8en
Nintendo's Monster-Catching Patent Rejected Over Pokemon Fan Game While the Palworld lawsuit is still ongoing, Nintendo sees a monster-catching patent application rejected for a second time due to a Pokemon fan ga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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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85.132 (臺灣)
※ 作者: Mikufans 2026-07-18 09:40:31
※ 文章代碼(AID): #1gMjcJ3J (C_Chat)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84338835.A.0D3.html
gremon131: 笑死老任當初應該恨死自己太仁慈1F 07/18 09:43
yuizero: 不是輸。而是理由不夠充分2F 07/18 09:44
lovez04wj06: 笑死,你就繼續爛3F 07/18 09:44
※ 編輯: Mikufans (42.71.85.132 臺灣), 07/18/2026 09:45:01
lovez04wj06: 老把看起來很平常的東西當專利,還是別人早做過的東4F 07/18 09:45
lovez04wj06: 西
yuizero: 簡單說。任天堂想為技術申請專利。但是該技術在同人作早6F 07/18 09:45
yuizero: 就出現
vhik4596: 我記得之前板上也有討論過類似的,任天堂再調整專利內8F 07/18 09:45
vhik4596: 容後再送複審還是有機會過
AndyMAX: 太苦了10F 07/18 09:46
yuizero: 任天堂說那是同人作,不是我們的東西。但這就證明該技術11F 07/18 09:47
yuizero: 不是任天堂獨創,恰恰打臉
zoids0308: 用同人引用來打臉老任要把這東西申請專利正常啊13F 07/18 09:48
yuizero: 所以還是只能提出和該技術不同的名稱核心才可能過審14F 07/18 09:48
nehi159: 被自己的同人作品打臉也太逗了吧15F 07/18 09:48
lovez04wj06: 別人做過的東西,你卻拿來申請專利我們通常稱之為某16F 07/18 09:49
lovez04wj06: 種昆蟲
yukitowu: 是新專利還是分割專利啊? 現在我有點搞不清楚了18F 07/18 09:49
satheni: 我還記得以前有個有個被告的技術是什麼人物在牆後用陰影19F 07/18 09:49
satheni: 顯示的,當下只覺得蛤
S2357828: 範圍太大就很難過21F 07/18 09:50
yukitowu: 是新專利我被退我能理解 如果是分割的話不就表示老任的22F 07/18 09:50
yukitowu: 專利比較早出現? 還是說就算分割也不能涵蓋人家做過的?
hasroten: 老任別再丟臉了 這種還搞專利24F 07/18 09:50
satheni: 就如果不把相關技術拆成細項就很容易因為很多技術很多人25F 07/18 09:52
satheni: 在用欠缺獨創性告不成,任天堂會拆成現在還沒有的東西拿
satheni: 去告人
Kidd0502: 捕捉怪物也要搞專利噢28F 07/18 09:52
iPolo3: 笑死 GF真爛29F 07/18 09:55
satheni: 就「運用某種機制」達成某個「早就存在的遊戲方法」也能30F 07/18 09:55
satheni: 算專利,但是如果被發現很多人早就在用,你專利申請就不
satheni: 會過
j55888819: 終於因為自己不思進取不開發新技術而吃癟了33F 07/18 09:56
satheni: 像白貓當年的虛擬搖桿也是用不同的手法達成一樣的效果去34F 07/18 09:56
satheni: 避開老任的專利權
b79205: 專利蟑螂36F 07/18 09:58
yukitowu: 但這樣怪怪的 如果拆了有利於用來告帕魯 那不就表示帕魯37F 07/18 09:59
yukitowu: 已經有用到相同的紀錄 那不就不可能審過?
S2357828: 這個跟帕魯又沒關係39F 07/18 10:00
ffaatt: 就什麼都要當專利40F 07/18 10:00
hbkhhhdx2006: 就專利有沒有過跟帕魯有沒有抄是兩碼子的事41F 07/18 10:01
yukitowu: 啊 不是那批專利嗎?42F 07/18 10:01
yuizero: 也就是說 老任要提出這技術在我之前沒人做過 是帕魯抄襲43F 07/18 10:03
yuizero: 的證據
yuizero: 如果老任之前就有人做過 就無法過審
whitertiger: 丟東西招喚某種生物或物品這概念很久了,拿來當專利46F 07/18 10:04
whitertiger: 一定會被打槍,光七龍珠就有類似的想法了
hbkhhhdx2006: 老任要先專利有過才能說帕魯抄襲48F 07/18 10:04
yukitowu: 好像看懂了 原專利是2021年的 但2025年申請分割後 分割49F 07/18 10:07
yukitowu: 的項目出現在2020年的其他作品內 表示這個分割後的專利
yukitowu: 並非老任獨有這樣?
yuizero: 所以文中說 老任提出的是“利用觸碰螢幕達成捕抓和戰鬥52F 07/18 10:07
yuizero: ” 規避大範圍概念
zero00201: 捉怪就一種玩法哪來那麼多專利 是想搞成獨佔嗎?54F 07/18 10:08
yukitowu: 你可以當作是大企業的手段 但這也是保護自身企業的方式55F 07/18 10:08
yuizero: 但是 這技術在2013年同人作就有人用了56F 07/18 10:09
yuizero: 還真別說“概念”這東西被申請專利獨佔
S2357828: 所以專利涵蓋範圍太大就很容易被駁回 帕魯撞到的是執行58F 07/18 10:11
S2357828: 流程 不是執行結果 所以要打這套流程創新不足來讓專利
S2357828: 失效
yuizero: 像“變身”這詞。就被假面騎士獨佔。戰隊和力霸王變身時61F 07/18 10:11
yuizero: 不能出現這台詞
poeoe: 笑死 先前技術比優先權日早八年多 直接被審委打臉63F 07/18 10:13
catmeat777: 直接改種付抓寵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64F 07/18 10:14
Yoimiya: 專利蟑螂65F 07/18 10:14
cross980115: 假面騎士的變身 是商標 跟專利不太一樣66F 07/18 10:17
klaynaruto: 公司內部的專利工程師應該早就知道不會過吧 大概上67F 07/18 10:18
klaynaruto: 面要求闖看看
cross980115: 範圍最主要是玩具類 其他還有遊戲 雜誌印刷物等等69F 07/18 10:18
shinelusnake: 為什麼這個專利是2021年的,太晚了吧,寶可夢都多70F 07/18 10:18
shinelusnake: 老的IP怎麼可能找不到相同玩法的
betweenus020: 東半球最強法務部難得踢到鐵板72F 07/18 10:18
starsheep013: 這是不夠蟑害的吧73F 07/18 10:18
qaz556644: 什麼年代了還在搞專利這套 想抄的根本就可以繞過專利74F 07/18 10:19
qaz556644: 日廠精進一下自己的產能好嗎
lovez04wj06: 都告人了,哪有螂不螂之分76F 07/18 10:19
cross980115: 特定商品上的「變身」 東映具有商標權77F 07/18 10:22
cross980115: 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 提到變身就會想到東映的特攝英
cross980115: 雄 這件事具有相當普遍的社會認知
yuusan: 老任又輸了嗎?www80F 07/18 10:23
z900215ro: 早點做出來不就沒事了 這就是長期躺平的下場81F 07/18 10:23
highwayshih: 母案2021 分割案優先權比照母案82F 07/18 10:24
highwayshih: 但是審查官引用的這個同人遊戲在2013
BSpowerx: 笑死 長年來不長進生不出3D寶可夢然後叫別人不准做84F 07/18 10:25
kevin373tw1: 說明寶可夢已經躺了十三年了終於被帕魯破門85F 07/18 10:26
uranus013: 看了一下意見書 大概就 任天堂意見書亂答一通 審查官86F 07/18 10:26
uranus013: 也就理所當然回你他媽亂答一通三小 這樣
kevin373tw1: 2021年是因為阿爾宙斯吧88F 07/18 10:26
yuizero: 學到了。感謝科普89F 07/18 10:27
grimnir158: 其實就是自己長期躺平的關係 有人先做出來了90F 07/18 10:27
YoruHentai: 沒關係 寶粉任粉繼續護航 你下一作還不是乖乖買哈哈91F 07/18 10:27
YoruHentai: 哈
grimnir158: 進步太緩慢 不需要很努力就能賣得嚇嚇叫93F 07/18 10:28
L1ON: 不管啦 帕魯就是抄寶可夢啦94F 07/18 10:29
highwayshih: 然後去看了老任的意見書和審查官的拒絕查定快笑爛95F 07/18 10:32
highwayshih: 老任在那邊噴:
highwayshih: 引證是侵權盜版貨,審查官在闡述其技術內容時,
highwayshih: 根本不該稱其為「小智」、「皮卡丘」、「寶貝球」、
highwayshih: 「寶可夢」,因此引證根本沒有揭示本發明
highwayshih: 然後審查官直接回懟:
highwayshih: 將「寶可夢」認定為「小動物外形之物件」、
highwayshih: 「小智」認定為「戴著紅帽的少年外形之物件」、
highwayshih: 「皮卡丘」認定為「黃色小動物外形之物件」、
highwayshih: 「妙蛙種子」認定為「綠色小動物外形之物件」、
highwayshih: 「寶貝球」認定為「上半部紅色、下半部白色之球體物
highwayshih: 件」,然而即使做此種換言,拒絕理由之邏輯構成亦不
highwayshih: 會改變,故不影響進步性判斷。
xyzc123: 寶可夢就繼續不思進取 = = 明明世界最強IP108F 07/18 10:33
cross980115: 笑死 太硬凹難怪被那樣嗆109F 07/18 10:34
cross980115: 引證先前技術才不會管那東西是不是”正版貨”
Mikufans: 做遊戲是GF 所以躺平是GF的鍋,反正也被罵很多年了21年111F 07/18 10:35
Mikufans: 才生出一個阿爾宙斯
cross980115: 重要的是 是不是「能為公眾得知」113F 07/18 10:35
cross980115: 然後「該技術領域的常識者能輕易完成」
highwayshih: 我那時候就在想老任到底會怎麼申復 好好奇喔115F 07/18 10:38
highwayshih: 但我真的沒想過他會用「這不是寶可夢(在地上打滾)」
sova0809: 別鬧了 越搞越丟臉 要專利訴訟也麻煩找有殺傷力的專利117F 07/18 10:40
sova0809: 來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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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26-07-18 11:22:01 (台灣)
  07-18 11:22 TW
偷別人想法當自己專利 有夠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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