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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3-12-15 23:21:30
看板 Baseball
作者 turndown4wat (wat)
標題 [新聞] 快訊/三讀修法!運動賽事黃牛可罰50倍
時間 Fri Dec 15 11:13:22 2023


快訊/三讀修法!運動賽事黃牛可罰50倍罰鍰 外掛搶票最重判3年

https://cdn2.ettoday.net/images/7352/d7352194.jpg
[圖]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國內近期大型運動賽事頻繁,為遏止層出不窮黃牛亂象,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運
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修正案,若將運動賽事或公關票定價販售,處以每張票券10
至50倍罰鍰。免費賽事票券則按照票券張數處以1.8萬元以下罰鍰,若利用外掛程式等不
正方式搶票,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為打擊黃牛,立法院在今年5月三讀通過「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今再通過《運動
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修法,比照「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法版本,對運動賽事黃
牛行為作出限制。


根據三讀條文,民眾若將運動賽事或活動無票面金額的票券定價販售,按照票券張數,由
主管機關處以每張票券10至50倍罰鍰。而像是日前大巨蛋測試賽、或學生聯賽等免費票券
,對於無票面金額的票券定價販售,則按照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以1.8萬元以下罰鍰


至於不少黃牛、民眾利用程式或電腦搶票,三讀條文也明訂,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
利用電腦或其他設備購買運動賽事或活動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可處3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為了保障合理轉手的票券,也修法通過附帶決議,針對支出合理手續費或郵寄費等
費用再轉手者不在本修正案規範。

原文網址: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1215/2643735.htm
快訊/三讀修法!運動賽事黃牛可罰50倍罰鍰 外掛搶票最重判3年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圖]
國內近期大型運動賽事頻繁,為遏止層出不窮黃牛亂象,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4條之1修正案,若將運動賽事或公關票定價販售,處以每張票券10至50倍罰鍰。免費賽事票券則按照票券張數處以1.8萬元以下罰鍰,若利用外掛程式等不正方式搶票,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 ...

 

#大巨蛋
#讀賣巨人
#黃牛崩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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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11.163 (臺灣)
※ 作者: turndown4wat 2023-12-15 11:13:22
※ 文章代碼(AID): #1bUyHKVI (Baseball)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02610004.A.7D2.html
TanahashiHFF: 真的有認真執行再來說啦1F 12/15 11:14
diding: 啊演唱會的不順便嗎= =2F 12/15 11:14
jsefk0819: 為啥只有運動賽事沒藝文活動....3F 12/15 11:14
TanahashiHFF: 到時還是各種認定沒有違規就好笑了4F 12/15 11:15
laihom0808: 只有運動賽事?演唱會勒5F 12/15 11:15
wind164: 昨天的文章才一堆人酸沒進度  放假去了  結果今天馬上過6F 12/15 11:15
wind164: 演唱會/藝文活動適用文創法  早在5月份就三讀了
fuyu1112: 演唱會之前就通過了8F 12/15 11:16
double5915: 那先前綁定東西販售的有算在這條文內?9F 12/15 11:17
opwin: 搭售其它商品 這點呢  反正法官都會幫黃牛開脫10F 12/15 11:17
kevin28: 沒抓到都不算嚕~11F 12/15 11:18
vin850411: 有屁用 抓得到再來12F 12/15 11:18
AAaaron: 那如果跟啦啦隊周邊一起販售呢?13F 12/15 11:18
b69: 趕快抓幾個出來開刀 罰到不成人形再說14F 12/15 11:18
bluewolfzeus: 選舉到了,才會做事,然後才做一半15F 12/15 11:20
ludoren: 警方釣魚執法這樣算嗎?16F 12/15 11:20
keyboard1624: 搭配啦啦隊週邊加價賣就可以了17F 12/15 11:21
Stelios: 售票系統搞好一點啦!18F 12/15 11:22
AAaaron: 要如何查出這張票是用外掛程式搶到的呢?19F 12/15 11:22
kgkg0057: 爽啊...巨蛋黃牛 我來找你了...20F 12/15 11:23
cv120345: 這個能檢舉嗎?先跟黃牛買票有犯罪事實就一併檢舉21F 12/15 11:23
LEEWY: 所以搭配垃圾賣就可以規避嗎?22F 12/15 11:23
serrier: 搭配鑰匙圈沒事情的~修法笑話23F 12/15 11:23
king9122: 重點是界定黃牛啊,附一個啦啦隊員的周邊就躲過是哪招24F 12/15 11:23
※ 編輯: turndown4wat (223.137.11.163 臺灣), 12/15/2023 11:24:14
serrier: 立院為了選舉都要放假了~還在演啊25F 12/15 11:23
cv120345: 外掛程式看搶票數量能知道吧26F 12/15 11:23
AAaaron: 藝文票那邊的規定,如果搭配什麼周邊賣票躲得過嗎?27F 12/15 11:24
turndown4wat: 系統能查ip吧?28F 12/15 11:24
add7788: 選舉到了才做事,搭配垃圾跟釣魚都不罰?兩個字:三小29F 12/15 11:25
johnwu: 鬼島法官會輕輕重判喔,嘻嘻30F 12/15 11:25
amanoaki: 請售票系統搞下電子票禁轉、禁止退票、抽籤、實名制31F 12/15 11:25
strikes: 水啦32F 12/15 11:25
Arens5566: 沒通過=沒做事 爛政府 共犯 效率通過=選舉才做 可笑啊33F 12/15 11:26
Arens5566: 你們這群
add7788: 購票實名制是有多難 身分證後面都有barcod 刷一下就好了~35F 12/15 11:26
gene51604: 搭個啦啦隊明信片就可以了36F 12/15 11:27
cv120345: 搭配垃圾不算是文創法那邊的判例嗎?不然法案才剛過怎麼37F 12/15 11:27
cv120345: 搭周邊就不罰的啊?
strikes: 這樣可以 也就是只要不外掛搶 其實就可以有基本盤了39F 12/15 11:28
cv120345: *知道40F 12/15 11:28
qqstory: 外褂搶票怎麼抓41F 12/15 11:29
mtcoat: 綁大禮包算牛嗎 不要最後這是漏洞...42F 12/15 11:29
Daley: 好好笑有些人法案過了還在酸43F 12/15 11:30
LoliCar: 警察有在抓再說 跟禮讓行人一樣44F 12/15 11:31
double5915: 不是啊,黃牛跟法官都示範大禮包就可以閃這條了45F 12/15 11:31
double5915: 那這條不含大禮包的話過了有何...?
sun2014: 臉書轉賣社團一堆,進去抓一抓就好了啊47F 12/15 11:32
strikes: 基本盤買得到票 管你黃牛賣給多少盤子 但這其實用實名制48F 12/15 11:33
strikes: 就說得過去 幹嘛搞了三年刑期有點本末倒置
darren2586: 好的,以後附個垃圾周邊就不算黃牛了50F 12/15 11:33
cv120345: 樓上有相關新聞嗎?孤陋寡聞不知道指教一下51F 12/15 11:33
strikes: 跟帶肉類回來罰一百萬一樣 真的罰得到嗎 還是修來表示有52F 12/15 11:36
strikes: 在做事?
TWeng: 這是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關演唱會什麼事,且演唱會之前就過了54F 12/15 11:37
samnpc: 記得賣大禮包就沒事55F 12/15 11:38
kirorolove: 笑話法條,大概跟菸害法一樣啦56F 12/15 11:39
qwas65166516: 前幾樓好尷尬 藝文類早就過了57F 12/15 11:39
yayaya9487: 以後變買峮峮寫真卡送門票58F 12/15 11:39
MilkTeaMan: 結果同捆就無罪59F 12/15 11:40
cv120345: 說同捆大禮包就無罪的能不能給個連結我怎麼都找不到判例60F 12/15 11:41
keler: 加賣徽章可避61F 12/15 11:41
AAaaron: 如果買黃牛票的人檢舉可以有獎金這樣會有效嗎?62F 12/15 11:42
GyroZeppeli: 沒差隨便綁個垃圾就能賣了63F 12/15 11:42
yankees733: 昨天都有新聞法官教你怎麼當黃牛不犯法了 這個50倍罰64F 12/15 11:43
yankees733: 不到的
ykesha: 笑死 未來一定可以看到一堆垃圾紅配綠66F 12/15 11:44
nobeldd: 乞討一杯星巴克呢67F 12/15 11:46
basacola: 這種東西就三讀很快......68F 12/15 11:46
jojo726: 護蛋隊趕快噓文帶風向69F 12/15 11:46
ykesha: 重點在虛擬資料類外掛掃票 可是主辦單位真的找來人頭怎麼70F 12/15 11:46
ykesha: 辦
FK84288: 變成買垃圾送門票就無法可管了72F 12/15 11:46
ykesha: *黃牛拿人頭來搶票是不是就破解了73F 12/15 11:48
wangry001: 綑綁無解啊74F 12/15 11:48
wangry001: 買家自願原價購票+一大筆錢買垃圾你不能說什麼啊
wangry001: 賣家想要原價賣票+一個溢價的垃圾要怎麼管?
ctes940008: 演唱會之前有人被抓,辯解是「代購」行為。77F 12/15 11:50
ichero01: 搭周編就好了78F 12/15 11:50
cv120345: 可以給個連結嗎?新聞或是判決書也好,怎麼一堆人說綑綁79F 12/15 11:50
cv120345: 就可以避過但都沒有新聞或判決
ykesha: 想不到會這樣同時堵高價轉售跟外掛及公關票三管齊下 黃牛81F 12/15 11:53
ykesha: 大概只能放棄壟斷了
jerry41512: 綁商品賣勒83F 12/15 11:54
blackstyles: 不正當是什麼 我透過網路封包正常交易這樣也不行? 笑84F 12/15 11:57
blackstyles: 死 訂這什麼瞎爛不明不白條件
indium111: 版上的黃牛看起來還不少86F 12/15 11:57
SABA0: 綁商品就解套了 有夠蠢87F 12/15 11:57
ohya111326: 黃牛崩潰88F 12/15 11:58
dadada5566: 黃牛乖乖去死~89F 12/15 11:59
kill78941: 先去審其他重要法案好不90F 12/15 12:01
ykesha: 外掛怎麼破解比較重要 其他的用比特幣等洗錢就好91F 12/15 12:02
ghed: 那如果黃牛賣超過50倍的錢,被罰也有得賺?92F 12/15 12:03
flycat638: 黃牛:嚇死我了、再加500壓壓驚!!93F 12/15 12:03
ghed: 雖然說這麼貴應該沒人想買(咦?)94F 12/15 12:03
HeungMinSon: 藝文活動上次就修了,這次補之前沒定義到的運動賽事95F 12/15 12:03
jerry771204: 演唱會像我這種懶人懶得搶票都去網站買最快96F 12/15 12:04
jan58912: 之前還有看過賣中華隊毛巾一條4000送亞錦賽門票的這種97F 12/15 12:04
jan58912: 玩文字遊戲的方法
Satoman: 放心,法官最愛黃牛了99F 12/15 12:07
mstar: 法盲連「不確定法律概念」都不懂,先去讀讀法學大意好嗎?100F 12/15 12:08
acapla: 文創法早在5月就修了,也是外掛罰三年阿,請問這半年來黃101F 12/15 12:08
acapla: 牛有變少嗎?如果沒有的話那可見運動賽事也不會好到哪裡去
mstar: 自己手速快買到的球賽票要怎麼加價賣是他的權利,該罰的是103F 12/15 12:08
mstar: 用機器人、DDoS 等不正當手段;當然要怎麼舉證也是問題。
ykesha: 很難 文創法都實行半年也沒聽到什麼大黃牛被抓 都抓小嘍105F 12/15 12:11
ykesha: 嘍
chey: 沒用啦 上次不就有人搭東西一起賣 直接規避107F 12/15 12:13
tactics2100: 搶凱道也順便108F 12/15 12:15
mxmx3838: 我玩完不給錢 就不算嫖嘍!.jpg109F 12/15 12:15
AhCheng: 所以我說實名制呢110F 12/15 12:15
hubert0719: 修這個頗快111F 12/15 12:17
willy011: 昨天一堆酸沒進度,今天過了開始改酸沒用啦抓的到再說,112F 12/15 12:20
willy011: 這些人真的很悲哀
felix1017: 外掛抓不到吧 除非你一次掃大量 掃個10張20張大概難抓114F 12/15 12:20
BraveCattle: 就有法條規範,哪天真的有人用外掛被檢舉就依法可罰115F 12/15 12:25
weizen16: 台灣兩年就一次選舉,怎麼樣才算選舉到了才做事?116F 12/15 12:26
charliehuang: 又是中看不中用的法117F 12/15 12:27
Puye: 有比沒有好  接下來看執行得如何118F 12/15 12:28
fixjo: 這樣社會秩序維護法的票卷可以廢了119F 12/15 12:28
playerhuang: 我倒是想問買東西送票或原價賣票到底能怎麼限制?120F 12/15 12:31
playerhuang: 限制下去一大堆店家全都違法吧
shishio7: 應該修的啊 剩下的就執行面了122F 12/15 12:35
wsp151515: 搶陳耀訓蛋黃酥算嗎123F 12/15 12:36
ukimenustah3: 周邊本身在網拍平台都查得到價錢 有沒有溢價網路查124F 12/15 12:38
ukimenustah3: 一下就知道了 當檢察官是傻子嗎
s930406: 藝文早就過了126F 12/15 12:39
ericinttu:   一票一罰嘛?127F 12/15 12:39
metallica007: 早破解啦搭配商品賣繼續爽128F 12/15 12:39
ericinttu:   綁垃圾大禮包是不是躲過了呢?129F 12/15 12:40
metallica007: 峮峮那徽章最好是會查溢價啦130F 12/15 12:40
sony0223098: #1bUOgSSH131F 12/15 12:45
sony0223098: 所以這招有被封鎖?
[新聞] 又不罰!大巨蛋亞錦賽1票2千被抓 他門票搭峮峮徽章賣逃一劫 - Baseball板 - Disp BBS
[圖]
[圖]
JHENGKUNLIN 又不罰!大巨蛋亞錦賽1票2千被抓 他門票搭峮峮徽章賣逃一劫 2023-12-13 17:05 聯合報/ 記者 王聖藜 /台北即時報導 台北「大巨蛋」亞洲棒球錦標賽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上網抓賣「黃牛票
adwn: 大禮包還是無解133F 12/15 12:47
charliehuang: 加麥當勞肯德基星巴克週邊大禮包,法院認證ok134F 12/15 12:47
sony0223098: 然後藝文活動過了 那有購票觀賞藝文活動的朋友可以135F 12/15 12:48
sony0223098: 分享一下 是有變得好買嗎?
korzen: 買明信片送門票,這樣應該更難抓了吧XD137F 12/15 12:48
jsstarlight: 嘻嘻某些噓的根本看人來噓^^138F 12/15 12:49
ericinttu: 買自製手繪明信片送門票 這樣能抓嘛?139F 12/15 12:49
korzen: 上面大禮包那篇文好多法盲,看了頭好痛140F 12/15 12:50
megalodon35: 演唱會勒141F 12/15 12:50
cv120345: 一堆人都把檢察官和法官當白癡真的無言142F 12/15 12:53
yah13305: 機器人掰掰143F 12/15 12:53
Logleader: 綁啦啦隊徽章就沒事惹144F 12/15 12:56
yauryo: 最好加個檢舉獎金145F 12/15 12:59
ben1013: 有過有推,可惜又慢了一個月146F 12/15 13:03
ben1013: 大禮包的,罰這麼重,也沒有人想要去試吧
liafree: 希望趕快抓幾個來看看148F 12/15 13:07
vfgb35: 馬上就有一樓那種父子騎驢的 反正什麼理由都可以酸149F 12/15 13:08
rbull: 噓的悲憤什麼 沒通過唉唉叫 有通過也唉唉叫150F 12/15 13:10
vfgb35: 立法前酸不做事 立法了酸抓不到 啊不然鄉民是要用天眼來抓151F 12/15 13:10
vfgb35: 還是合議庭時上去當法官自由心證吃到飽?
magician5566: 超好笑 立法也酸 不管也酸153F 12/15 13:11
vfgb35: 根本犬儒主義者154F 12/15 13:11
rbull: 到底哪來跑出來的這麼會叫155F 12/15 13:13
genius0716: 還分運動與表演嗎,不都是賣票嗎156F 12/15 13:14
ultratimes: 禁止搭售就好了,立法不完備就靠行政機關解釋157F 12/15 13:17
Yakyuboy51: 顏色不對,某族群必須無病呻吟該幾聲才對主子有交代158F 12/15 13:18
kelvintube: 吹哨者法案到底要多久159F 12/15 13:26
vfgb35: 柵欄仔要用B吵A能不能滾回八卦啊160F 12/15 13:39
sandemo: 有政府  會做事  酸的人都去呷洨161F 12/15 14:13
Marshalkobe2: 實名制有多難?162F 12/15 14:21
coolboxliu: 警察抓了還不是被法官放走163F 12/15 14:22
asd1001: 炒票有罪 炒房無罪 沒錢就是該死164F 12/15 14:23
chen825: 支持啊 酒駕的9萬不調嗎? 怕自己犯就比較輕?165F 12/15 14:29
rbull: 開始吵與運動無關的事情了 上班作業績太明顯了166F 12/15 14:31
arakikawa: 支持 但囤房稅去哪了?167F 12/15 14:40
calculus9: 要抓的不應該是轉售  而是搶票機器吧168F 12/15 14:41
VisaInfinite: 跟違反食安法最高可罰2億一樣道理169F 12/15 15:12
Gjerry: 機器人現在太氾濫,又很難擋170F 12/15 15:14
ShaNe1993: 有罰款,但會判無罪,笑死171F 12/15 15:23
ust: 外行人寫這小學生法條172F 12/15 15:37
lumi0811: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笑死173F 12/15 16:42
a0935263193: 珺珺救援174F 12/15 17:23
coldstan123: 笑死XD前幾天酸放假,過了酸沒用,什麼都能酸,超可175F 12/15 18:17
coldstan123: 悲XD
iyvx7c: 關到死才會怕啦177F 12/15 18:22
tomet: 吵不過就扯別的,為反而反就大方承認,別假掰178F 12/15 18:25
jgjisnew: 又只做一半 垃圾執政黨 國會過半還這麼沒效率179F 12/15 18:27
tomet: 乾脆只要專賣就是黃牛不知道好不好?180F 12/15 18:29
tomet: *轉
phenix1014: 演唱會的順便啊182F 12/15 20:02
FantasyChopi: 抓得到再說183F 12/15 20:04
KURO1214: 門票實名制就好了184F 12/15 20:21
KURO1214: 用程式抓,一律鎖ip並通報網路經常去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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