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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26-07-06 14:06:04
看板 CVS
作者 kenryu ()
標題 [新聞] 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
時間 Sun Jul  5 12:04:57 2026


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24小時經濟利益卻忘員工體力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

徐姓超商女店員被控凌晨「偷喝」市價75元的燕麥奶拿鐵,店家提告,徐女解釋先前即預購
32杯,因精神不濟而漏結帳,士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徐女上訴,台
灣高等法院批評雇主享有24小時營運的經濟利益,卻因店員失誤興訟,徐女在監視器前飲用
,業務侵占罪不處罰過失犯,改判無罪確定。


高院指出,台灣超商能提供五花八門的服務,關鍵在於「萬能店員」,但這卻是「廉價的便
利」,店員在極低的薪資門檻下負擔爆炸性成長的「組合勞動」,不僅要會結帳,還要清洗
機台、製作霜淇淋與咖啡、上架商品等。勞動基準法明文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
應有30分鐘之休息」超商大夜班多採取單人值班,勞工的注意力會渙散,發生失誤的機率倍
增。


徐女為某超商北車捷運站正職員工,因男友央求代班,才無薪支援北投一家分店大夜班。士
林地檢署起訴指出,徐女去年5月17日凌晨4時,擅取店內業務持有的飲品材料,製作市價75
元的燕麥奶拿鐵,未結帳即飲用,陳姓店長調閱監視器畫面而報警,她涉犯業務侵占罪。



因單人值班,徐女表示因極度疲憊、體力達極限,沖了咖啡卻忘了結帳,是作業疏失,不是
惡意侵占,更何況她是在監視器前沖泡,若有犯意,早就規避監控。士林地院認為徐女製作
飲品時並未恍惚,審酌燕麥奶拿鐵價格不高,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徐女上訴,指當天因疲勞,延遲將鮮食上架,導致馬鈴薯損壞並遭客人投訴,陳姓店長向她
索賠1萬5000元,但她代班根本沒拿到薪資。她說,這起案子根本就是陳姓店長「以刑逼民
」的延伸,獅子大開口。



高院調查,徐女去年5月16日早上7點至下午6點上北車捷運店早班,翌日凌晨支援北投的分
店大夜班,期間喝了1杯未結帳的燕麥奶拿鐵,但6時購買薏仁漿則有結帳。高院確認徐女去
年5月8日即預購32杯燕麥奶拿鐵,案發前寄杯剩26杯,她「因身心俱疲才漏未結帳」的主張
可信。



合議庭認為當員工隨手拿取一瓶提神飲料飲用,以維持最低限度的工作動能時,大腦預設的
指令極可能是「稍後趁空檔刷條碼」或「下班時與其他商品一併結帳」,但極可能因客流或
其他店務打斷,本件欠缺徐女不法意圖,改判無罪,不得上訴。




█高院抨超商店長拿司法當企業威嚇工具 檢方、士院同遭點名

徐姓女店員因1杯漏結帳的75元拿鐵,陳姓超商店長向台北市警北投分局提告竊盜,士林地
檢署依業務侵占罪起訴,一審遭判刑3月,但二審不僅改判無罪,判決書更附「旁論」,指
雇主本可透過勞動基準法及內規處理,卻採毫不留情的刑事訴追,痛批雇主將國家嚴肅的司
法資源當成私人企業管理的威嚇工具。



除了告訴人罕見遭法官斥責、質疑違法外,台灣高等法院同樣點出檢察官一味追求訴追與定
罪,無益司法資源合理分配,而士林地院也缺乏「審判者應具備的實踐智慧」,違反一般國
民對於極度疲勞下,人類注意力與記憶力可能發生短暫斷層的經驗法則。高院請執法人員謹
記「法乃至善與公平之藝術」,不要讓冰冷的法條,凌駕於對被告過勞處境的同理與實質正
義之上。



高院認為徐女因連續值班而精神不濟,一時疏漏才沒結帳自己消費的燕麥奶拿鐵,沒有「意
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的主觀犯意,為落實「慎刑」思維、無罪推定原則,應諭知被告無罪
,士林地院沒有詳細勾稽、爬梳來龍去脈就判被告有罪,用法違誤,因此撤銷原判決。



高院認為超商大夜班店員會陷入精神狀況不佳的狀況,根本原因往往是雇主未履行職業安全
衛生法、勞動基準法強制要求的照顧義務,雇主可能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刻意安排單人排班
,導致勞工面臨過度密集的工作量。



事發分店為加盟店,判決書旁論質疑該店未能提供完善的勞動環境,且涉嫌違反勞基法工時
與休息規定,陳姓雇主不僅對徐女延遲上架鮮食而索賠1萬5000元,還因1杯拿鐵而祭出最嚴
厲的刑事訴追,等於是把企業經營的成本考量與管理漏洞所衍生出的營運風險,完全轉嫁並
歸咎於處於弱勢地位的基層勞工。



因手段與目的嚴重失衡,還帶有濃厚的「以刑逼民」、報復性意味,分店雇主遭合議庭痛批
濫用權利,「應受負面的社會與法律評價」。

https://bit.ly/4vNDltC
大夜喝拿鐵忘結帳改判無罪 高院批超商享24小時經濟利益卻忘員工體力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徐姓超商女店員被控凌晨「偷喝」市價75元的燕麥奶拿鐵,店家提告,徐女解釋先前即預購32杯,因精神不濟而漏結帳,士林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徐女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批評雇主享有24小時營運的經濟利益,卻因店員失誤興訟,徐女在監視器前飲用,業務侵占罪不處罰過失犯,改判無罪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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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2.233.91.231 (臺灣)
※ 作者: kenryu 2026-07-05 12:04:57
※ 文章代碼(AID): #1gITVhMf (CVS)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VS/M.1783224299.A.5A9.html
ftvs: 全家就是你家變成全家告你全家1F 07/05 12:13
tony900735: https://reurl.cc/27MMY42F 07/05 12:19
tony900735: 支援高院判決
QBoyo: 加盟主還是店長有問題吧 正常程序應該也是先報公司處理4F 07/05 12:20
ISbn94: 中永店5F 07/05 12:23
jakkx: 75、無薪、店員、監視器前。怎麼看都不符比例與經驗法則6F 07/05 12:24
kenryu: 還賠了1萬5 合理?7F 07/05 12:28
AquaSKY: 說不定那寄杯還是店裡業績不夠幫吃的8F 07/05 12:28
crow0801: 連這種鳥案都起訴判刑 難怪士林地檢地院永遠都是二軍 在9F 07/05 12:30
crow0801: 北檢北院之下 活該被高院痛斥
ftvs: 士林地院四朵華周芝君雷雯華葉伊馨李欣潔標準的米蟲公務員,11F 07/05 12:37
ftvs: 小案大辦真囂張
ftvs: 這種司法人員該汰除,憑什麼給終生俸
KomachiO: 這家也太扯了吧?馬鈴薯能進到15000?真該反告恐嚇取財14F 07/05 12:59
erichavez: 高院讚 加盟主得了便宜還耍賤 工作四小時休息半小時15F 07/05 13:14
erichavez: 就算沒客人在店內待命也工作 休息時間是指你可以掛個
erichavez: 休息中牌子讓客人等 甚至出門去隔壁超商喝杯咖啡的 怕
erichavez: 沒人顧就多排一個人或自己來貼啊
s540421: 無薪支援大夜被索賠15000跟告刑事,這什麼鬼19F 07/05 13:17
BroDians: 24小時營運的經濟利益……那是直營店才有,加盟主通常20F 07/05 13:45
BroDians: 不會有,利益都被上面的拿走了
BroDians: 不過這種微罪也要判有罪,太小題大作了吧
bailan: 馬鈴薯有這麼熱賣嗎? 一天延遲就索賠15000?23F 07/05 13:59
excercang: 15000的馬鈴薯,這業者恐嚇取財24F 07/05 14:06
C4F6: 全家店長真可怕,幾年前還有個虐殺案25F 07/05 14:20
h120968: 全家會搞店員很正常吧 對顧客也很不空氣 動不動愛教訓人26F 07/05 14:29
h120968: 很不客氣
catuncle1: 便利商店業態,跟員工拿東西沒付錢是兩回事吧28F 07/05 14:32
catuncle1: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全聯,就會判給全聯贏嗎?
C4F6: 這是被男友坑了才去無薪支援吧,請不到人一定是有問題30F 07/05 14:39
erichavez: 主要是才一次缺失 店主就想以刑逼民欺負弱勢 敲詐150031F 07/05 14:43
erichavez: 0 高院看不下去了才電他 又不是慣犯像之前飲料店員 還
erichavez: 會偷收銀機零錢 店家忍了幾次 受不了才開告那種
joe369168:34F 07/05 14:51
ctcofe: 一審判決三個月也太離譜,幸好二審法官明事理35F 07/05 15:05
clavi: 高院法官連檢察官跟一審法官也一起罵笑死36F 07/05 15:12
charles0939: 店長好惡劣37F 07/05 15:19
charles0939: 我來當店員
charles0939: 一定幹不好!
seichan: 檢察官還起訴是讓我開眼界的。那個四方盒裝馬鈴薯泥好像40F 07/05 15:23
seichan: 是49元,被要求賠償15000,至於75的燕麥奶拿鐵好像是被求
seichan: 償70萬的樣子
seichan: 然後被男友強迫代班,壞掉的馬鈴薯是店長要求賠償,男友
seichan: 再轉告女友要女友賠償
tldn: 這男友也是垃圾45F 07/05 15:36
q210216: 借問某c分身網軍之前在本板被噓到X2的po文到底要自D沒?=46F 07/05 15:44
monar: 這種男友只能蛋雕了吧47F 07/05 15:46
erichavez: 超商大夜班已經找不太到人了 通常店家對待大夜店員會48F 07/05 15:46
erichavez: 比較寬鬆 這家傳出去應該找不到人了 看是要自己家人下
erichavez: 去貼 還是要找社會大哥或肌肉移工來站台
DogCavy: 為什麼無薪支援…51F 07/05 16:07
h120968: 可能很快就會倒掉也說不定52F 07/05 16:15
h120968: http://i.imgur.com/EHqJbZX.jpg
h120968: 我就不信店長只會刁大夜班的 上樑不正小心下樑歪
h120968: 哪天員工反過來搞你就不要哭
h120968: 評論很乾淨沒被出征的痕跡很意外欸
h120968: http://i.imgur.com/UYSRHMO.jpg
[圖]
 
[圖]
joan33235: 這什麼店長啊58F 07/05 16:48
UCCUplz: 無薪支援是三小59F 07/05 17:15
rushfudge: 鬼島有一群人就是上班愛婊人刁人為樂的吧 ㄏㄏ 不然叫60F 07/05 17:21
rushfudge: 印度人來站
Dcpp2015: 這什麼垃圾店,大夜都很難找到人了,還會為了一杯咖啡62F 07/05 17:39
Dcpp2015: 去搞店員。
ldt1025: 全家對底層員工都蠻差的64F 07/05 17:44
Lesterz: 全家真惡65F 07/05 17:47
kenryu: 猜猜女的有沒有怒甩男友66F 07/05 18:40
mimikyu: 評論刪過了吧 我中午看有67F 07/05 19:49
AMPM: 天啊,這間店真的有夠黑心就是欺負基層員工吧,合理懷疑是68F 07/05 19:49
AMPM: 不是想用這種方式去補虧損的營運,人家就真的有寄杯還有26杯
AMPM: ,到底為啥要在你監視器前喝呢?這間店就是想故意坑員工吧
h120968: 反正爛到1.4總公司也都不管了 全家沒救了71F 07/05 20:17
h120968: http://i.imgur.com/BZNF5aw.jpg
[圖]
rita1234: 高院法官英明73F 07/05 20:18
aobocodo2004: 過勞狀態下無薪支援疏失被告刑事,一審還真的判了74F 07/05 20:25
aobocodo2004: 有罪三個月,什麼恐怖鬼故事,感謝高院法官英明
C4F6: 第一次聽到無薪支援,不給錢不算勞工所以勞基法管不到很正76F 07/05 20:32
C4F6: 常嗎
spermjuice: 小肚雞腸78F 07/05 20:37
lucieph: 高院法官英明79F 07/05 21:26
coolguyya: 哇 這哪家 太血汗了吧!80F 07/05 22:20
adoko: 來啊 抵制全家 怎麼沒人喊81F 07/05 22:37
bubblelon: 高院法官英明,店長以刑逼民很爛82F 07/05 23:33
temu2015: 男女朋友關係的依據在哪裡?不好意思沒看到83F 07/06 00:33
temu2015: 高院英明
noomlluf72: 超級扯的85F 07/06 00:46
justptt978: 推高院86F 07/06 00:46
jyue: 推高院87F 07/06 00:49
[圖]
casko: 根本是挾怨惡意提告89F 07/06 03:17
sarada: 高院判決寫出加盟店背後負責人及店長和被告男友大名 讓社90F 07/06 03:27
sarada: 會自有公評 英明
cashko: 一個小小疏失鬧到上法院,僱主也太小題大作了,難得碰到92F 07/06 03:45
cashko: 這種接地氣的法官
qwe159236: 挺店員拒絕消費94F 07/06 03:58
QBoyo: 真的要做超商打死也不想找加盟店 什麼妖魔鬼怪都有95F 07/06 07:01
rushfudge: 可黏啊96F 07/06 07:15
lluunnaa: 告之前沒事先溝通嗎?還是積怨已久?97F 07/06 09:03
TiggerLin: 這種人跑去派出所提告警察都會翻兩個白眼98F 07/06 09:22
sh9129: 無薪支援……檢察官還起訴,地方法院還判刑……啊不就還99F 07/06 10:19
sh9129: 好還有上訴還公道好扯
joe369168: 推高院101F 07/06 11:09
h120968: 脆上有員工出來幫店長洗地 嘖嘖102F 07/06 11:38
kano2525: 還好高院法官有還她公道,雇主為了一杯咖啡就把人告上法103F 07/06 12:57
kano2525: 院有夠沒良心,最誇張的是士林地院居然還真的起訴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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