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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terievv 轉寄自 ptt.cc 時間: 2011-07-16 03:08:21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ffen (affen)
標題 Re: [新聞] 台法官法淘汰不適任法官
時間 Sat Jul 16 02:38:09 2011


※ 引述《yulenfan (御主)》之銘言:
: -----
: 對照盧軍傑法官的判決真是格外諷刺

這個法官法最大的進步就是終於成立了一個「法官評鑑委員會」來評鑑
恐龍法官,避免這些狗官拿著憲法法官終身職的免死金牌擺爛。

不過看完下面的懶人包以後你就知道為什麼這個法被司改會評為
「法官保障法」


Q:我對某個恐龍法官很不滿意,我是鄉民,請問我可以去申請
委員會來評鑑這個狗官嗎?

A:根據法官法,只有下面這些人才可能申請恐龍法官評鑑

1.該法官的法官同事三人以上(如果恐龍平常做人很失敗的話)
2.該法官的服務機關、上級、或對應的檢察署(如果恐龍平常不會拍長官
馬屁的話)
3.律師公會
4.財團法人或以公益為指标之社團法人,經許可設立三年以上,
財團法人登記財產總額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上或社團法人之社員
人數二百人以上,且對健全司法具有成效,經指标事業主管機

關許可得請求個案評鑑者。(好奇怪的規定,我唯一想到的合乎規定

的是標哥的大甲鎮瀾宮...)

簡而言之,只有法律人才能檢舉法律人,沒念法律的請閃邊站

Q:那「法官評鑑委員會」由那些人組成啊?我可以參加嗎?

A:根據法官法,「法官評鑑委員會」由七個人組成,分別是三個法官
,一個檢察官、一個律師、一個學者、一個「社會公正人士」

簡而言之,只有法律人才能評鑑法律人,沒念法律的請閃邊站

Q:那如果「法官評鑑委員會」終於評鑑某隻恐龍不適任,我們終於可以叫
恐龍下台了嗎?


A:如果一隻恐龍真的很恐龍,恐龍到白咢紀,讓這些評鑑委員都護航不下去,
評鑑委員會能做出做重的判決是 ----送交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繼續審議

至於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要審多久,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Q:我碰過一個超恐龍的法官,真是恐龍到玄武紀,不過是五年以前,我可以
去檢舉他嗎?

A:不行,依據恐龍保育法,啊抱歉說錯了,是法官法,恐龍依其白目程度,追訴
時效分別是5年、兩年和1年,過了五年就算你恐龍到玄武紀都沒事。

大概就是這樣囉,超進步的設計,到時候委員會台上台下都是司訓所的
學長學弟學姐學妹,剛好家聚敘舊聚餐一下,法條的設計超貼心的

考上國考超爽的,怪不得那麼難考,沒考上的多加油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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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7.8.167.80
hsinyeh:你忘了送公懲會以前  九職等以上的要經過監察院彈劾嗎1F 07/16 02:39
zinner:是滿可悲的 躺了10年的法官法居然是用來打不合群的人...2F 07/16 02:40
※ 編輯: affen           來自: 77.8.167.80          (07/16 02:40)
zinner:               233F 07/16 02:40
dlevel:只會淪為鬥爭的工具。4F 07/16 02:40
kingofsdtw:           335F 07/16 02:40
phix:牽涉的利益太大  改不太動吧6F 07/16 02:42
spy9527:法律人:要是每個鄉民不滿意判決就要求評鑑,還不鬧翻天了7F 07/16 02:42
belmontc:這法也是順應民情抗議法官才制訂的 要怪法律人嗎?8F 07/16 02:43
zinner:看是順應哪方面人的民情嘍^ <9F 07/16 02:44
mmmbop:不要叫了 是誰立的法 都是你們選出來的智障立委10F 07/16 02:46
belmontc:直接指名立委跳太大 人家等等又會說你再轉移焦點XD11F 07/16 02:46
mmmbop:老百姓沒責任嗎? 選出什麼腳洨 立出什麼爛法12F 07/16 02:46
b19880115:阿沒讀法律是跟人家湊什麼熱鬧 當然不行阿13F 07/16 02:46
affen:這案子是司法院擬的,立委笨笨的只會舉手14F 07/16 02:47
b19880115:真的笨笨的 應該把那入的幾個外人取消掉15F 07/16 02:48
belmontc:那笨笨的舉了三次三讀通過民眾怎不罵恐龍立委?16F 07/16 02:48
belmontc:法律本來就該由立法院監督草案 笨笨的只舉手怪誰呢?
phix:難道樓上選的都是聰明立委18F 07/16 02:49
belmontc:不知道耶 不過我選的都沒選上過 我也不知道聰不聰明~19F 07/16 02:50
Fewer:法官法感覺很莫名其妙就是了 到時候政治綁架司法 就顆顆了20F 07/16 02:51
Formu1a0ne:我就很好奇 法官評鑑委員會 如果是一群不懂法律的人21F 07/16 02:52
zinner:法官法一開始就是讓政治綁架用的吧22F 07/16 02:52
b19880115:是被人民綁架23F 07/16 02:53
KRSmp:根據經驗做人失敗又不會拍長官馬屁的往往是認真執法的好人24F 07/16 02:53
Formu1a0ne:來評議就會比較公正??25F 07/16 02:53
RobertAlexy:醫事評鑑委員會讓不懂醫學的人來評鑑  大家說好不好?26F 07/16 02:53
KRSmp:啊,說反了 應該說認真執法很容易做人失敗又沒辦法拍長官馬27F 07/16 02:53
KRSmp:屁 所以認真執法者被這法案搞的機率很高 顆顆
kevin7311:重點是法官評法官?請鬼拿藥單?29F 07/16 02:56
Formu1a0ne:7311 你有看文章嗎 明明就是法律人評法律人 法官明明就30F 07/16 02:59
Formu1a0ne:沒過半
dragonsoul:32F 07/16 03:01
preattyall:最後一句話待修正,不久後法官將改成遴選制33F 07/16 03:02
b19880115:你聽誰說法官將變遴選的y34F 07/16 03:04
b19880115:附帶決議又沒強制效力 稅法我就不知了
preattyall:法官法第5條36F 07/16 03:04
b19880115:那條是擴大來源37F 07/16 03:06
b19880115:遴選現在就已經存在了 只是成效不彰而已
b19880115:附帶決議說要停招 但跟本沒拘束力 如果真要改何只讓那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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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1-07-16 13:00:57 (台灣)
  07-16 13:00 TW
這種沒誠意的法案當作沒出現啦! 搞了半天還是一句話 : 沒法律專業的人就閉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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