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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biker
作者 標題 [心得] 黑心機車用品店家及投訴過程分享
時間 Sat May 26 12:43:22 2012
奇X拍賣跟露X拍賣上,有一個名叫「瀧X秀明株X會社」的賣家,
最近買了它的商品,買回家後發現是水貨,還有嚴重的瑕疵,
打電話去要求退貨,還被對方大聲斥責,說我是為了要退貨才把商品惡意破壞的,
最後非常大聲的說不可能讓我換也不可能讓我退。
一般人真的到這裡就會被嚇到了,再來如果買的單價也不高,
可能就摸摸鼻子當次教訓。
講難聽一點,我要說這種心態真的不可取!
建議別人「摸摸鼻子當次教訓」的人更不可取!
這樣社會上這些賺黑心錢的人永遠不會知道教訓,
要學教訓的是他們!
過了一天心情平靜後,我開始把事情原委、所有資訊採證,
送給消保官(可以打1999,很簡單的),也向奇X拍賣申訴。
基本上要教大家一個觀念,大家一定都有聽過,
送給消保官(可以打1999,很簡單的),也向奇X拍賣申訴。
基本上要教大家一個觀念,大家一定都有聽過,
在消保法中有一個所謂購物的「七天鑑賞期」,
但是有條件的:
1.郵購買賣
2.訪問買賣
這個條款的意義在於,保障消費者「無法詳細查驗商品情況下之買賣行為」,
所以想當然爾店面買賣並無七天鑑賞期。
再來,基本上,所有非個人賣家的網拍購物都可以符合「郵購買賣」的條件,
因為一般來說大家都是在網路瀏覽商品後「直接下訂金」買賣的,
所以並無機會直接接觸實品,
而網路上充斥著標榜「商品一出恕不退貨」的條件,
請大家不要被嚇到了,基本上這樣的條件完全是侵權的,可以直接忽略。
再來還有一個要告訴大家的,
「即使你們的交易是採取面交,只要已先付了訂金,都符合郵購買賣!」
在這種情況下面交可以解釋成一種「交易方式」,
並不因此就意味者消費者有機會直接接觸實品,
因早在面交以先,你們的買賣契約在付訂金的那一刻就已經成立。
講了這麼多,再回到事件本身。
這位賣家,從他的負評來看就知道其慣用的手法就是裝死,
即使我把即將要投訴的聲明信寄去,也仍然不回,也不接電話。
我很開心,因為他即將要學一次教訓。
這裡還有一個要教大家的,由於申訴表格上要填寫買賣雙方的電話地址等等,
很多網拍賣家並不提供其地址,這讓許多消費者申訴無門,
但不用擔心,這部分的處理方式是直接填寫提供「網拍平台」的官方地址即可,
在此案例中即是填寫台灣奇X公司的官方地址,
因為在拍賣平台那裡一定會有用戶的基本註冊資料,
一般來說是屬具保護的個資,但若政府機關出面是可以要求提供的!
再來,提供平台的公司若不出面,等於是自己被申訴,
為了避麻煩他們提供對方地址也是非常可以預想、也是他們樂意的事。
(由於我在投訴過程中遇過一個搞不清楚狀況的服務人員說,如果沒有對方地址將無法受理,我一聽到整個快暈倒,所以也跟大家解說一下)
申訴後過了幾個禮拜,奇X拍賣跟消費者保護委員會都來函調解,
若大家想再給對方壓力出面,可以到當地政府或各黨部進行「民眾陳情」,
帶著義憤填膺的態度拜託對方打電話聯絡這位賣家(不過這要看遇到誰就是了)。
後來這位賣家終於回電給我,推說最近出國才無法回應(但生意還可以繼續?),
在電話說還問我那要不要換貨,或是調一個公司貨給我,
後來這位賣家終於回電給我,推說最近出國才無法回應(但生意還可以繼續?),
在電話說還問我那要不要換貨,或是調一個公司貨給我,
臉皮滿厚的,到這個田地還想賺我的錢,
而且一開始無法調也無法換不是說得很大聲?
於是我跟對方約好退貨地點,
這裡又有一個重點,由於我要保護自己,
我直接跟對方約警察局,還可以順便請裡面的專員為兩方調解,留個紀錄,
以防萬一,也可以避免到時候約私下面交結果對方腦殘到帶一拖拉庫人來,
雖然這樣對方會死得更慘,但真的不能預期對方的腦袋程度在哪裡。
以防萬一,也可以避免到時候約私下面交結果對方腦殘到帶一拖拉庫人來,
雖然這樣對方會死得更慘,但真的不能預期對方的腦袋程度在哪裡。
所以最後,我退貨成功,也買了一個還比對方便宜的公司貨,
(意思說對方故意把水貨價格設的跟公司貨一樣,有意圖隱瞞之嫌)
只是最近在逛拍賣的時候,又看到不少負評中有人受騙,
而大部分人都選擇自己摸摸鼻子學個教訓,
也以為對方不回應就拿對方沒辦法了,
其實我們可以做的事情很多!
也是因為這樣,生了這篇文出來,
請大家一定要知道這份常識,也希望大家可以繼續告訴大家,
學會這個常識,也為這位黑心賣家好好「宣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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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7.48.77
推 :長知識 推一個~~1F 05/26 13:26
推 :用心~~推2F 05/26 13:45
推 :推 姑息只會養奸3F 05/26 13:54
推 :推~4F 05/26 14:04
推 :推一下~5F 05/26 14:18
→ :不過我想問一下 如果警局 消保官那邊都有資料佐證確定
→ :網路店家有違法或不當行為...那這樣可以公開名稱嗎?
→ :不過我想問一下 如果警局 消保官那邊都有資料佐證確定
→ :網路店家有違法或不當行為...那這樣可以公開名稱嗎?
推 :會叫瀧澤秀明賣材料的店家我也不太敢買= ="8F 05/26 15:04
推 :推!9F 05/26 15:55
推 :面交那段可以上色, 以前我以為面交不屬於郵購買賣10F 05/26 16:16
推 :剛去看了一下 一個賣家回:KOSO後照鏡結果來的卻是SOKO後照11F 05/26 16:44
→ :鏡 真扯...
→ :鏡 真扯...
→ :我不會上色...13F 05/26 19:15
→ :這個賣家以前被停權過,可見就是姑息養奸啊
→ :這個賣家以前被停權過,可見就是姑息養奸啊
推 :推 謝謝提供知識 我就是那種摸摸鼻子的人= ="15F 05/26 20:14
推 :好文章~這樣以後碰到網購糾紛學會怎麼處理了:)16F 05/26 20:34
推 :認真推啊 如果是我一定會嫌麻煩 原PO真有毅力!17F 05/26 20:39
→ :沒有「七天鑑賞期」只有「七天"猶豫期"」,且只適用網路店家18F 05/26 20:41
→ :購物,所以拍賣上的"個人"賣家不適用,而拍賣頁上的承諾則好
→ :像也具有效力,有店面的我就不知道算不算。
→ :不過原PO的是瑕疵品問題,店家本來就有義務幫忙換新(同商品)
→ :但是不一定能退貨(店面購買也一樣,有瑕疵就可換)
→ :購物,所以拍賣上的"個人"賣家不適用,而拍賣頁上的承諾則好
→ :像也具有效力,有店面的我就不知道算不算。
→ :不過原PO的是瑕疵品問題,店家本來就有義務幫忙換新(同商品)
→ :但是不一定能退貨(店面購買也一樣,有瑕疵就可換)
→ :線上申訴一下就好了,很簡單的23F 05/26 20:44
→ :所以你可以要求對方換一個正常品給你,但不能要求退貨。24F 05/26 20:45
→ :(除非拍賣頁面他有自己打說售出幾天有問題可直接退貨之類的)
→ :也就是B2C可用C2C不能用
→ :(除非拍賣頁面他有自己打說售出幾天有問題可直接退貨之類的)
→ :也就是B2C可用C2C不能用
推 :這篇太棒28F 05/26 22:07
※ 編輯: tom82614250 來自: 61.217.48.77 (05/26 22:19)推 :這些法規應該不是用於"個人二手商品出清"喔29F 05/26 22:54
推 :好文先推30F 05/26 22:55
→ :感謝F大的網站補充,裡面有更專業的講解。31F 05/26 23:00
推 :jric 有七天鑑賞期 這是法律規定的32F 05/26 23:25
→ :大推原PO態度
※ 編輯: tom82614250 來自: 61.217.48.77 (05/26 23:40)→ :大推原PO態度
推 :推34F 05/26 23:41
→ :痾...好吧,消保法只有提七天,沒有特地說是什麼期。35F 05/26 23:50
→ :不過退貨時必須要有商品及包裝完好,包裝受損商家可要求賠償
→ :不過退貨時必須要有商品及包裝完好,包裝受損商家可要求賠償
推 :是「七日猶豫期」37F 05/27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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