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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EShensh.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10-08 00:59:3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shiwenli (阿爸)
標題 Re: [問卦] 土地徵收要怎麼分是公益跟私利?
時間 Sat Sep 28 09:51:58 2013


原文恕刪

現在徵收 都已經是"市價"徵收了 是真正貼近市價 跟外面的估價師估 一般不會差多少

在地政領域中 有一種東西叫稟賦效果

簡單說地說 就是可能我有一隻手錶 那是我媽媽在我考上大學時送我的

可能你拿到當鋪 只值一千塊 但是在我心中 你要我賣 就是最少一萬塊起跳

加上不動產長期走勢是好的 誰都會有預期漲價心理效果

基本上土地徵收 是不會幫地主設想到這些的 (不然誰敢做公務員 光圖利兩個字就飽了)

參加過市政府辦的地價評議會議 基本上 地政局那些人 在評價格是算很仔細的


而且評完後 還要經與會的學者 業界估價師點頭 這價格才算拍板

實務上徵收也非常有難度 現在地政司審核可是很嚴格的

至於徵收到底必不必要 還是要看個案 大埔 南鐵案 甚至都更

適用的法條 建設的必要性都要 單獨去看

一討論就放大絕:土地正義 老實說 什麼都不用討論了

憲法有規定保障人身自由 生命 這是絕對概念

但是對於土地所有權 "應受法律保障及限制" 這是相對概念

土地法也有說 國家有土地的"上級所有權"

要檢討的 或許是操作執行上的細節 窮盡任何方法而不可得 才能走到徵收

最重要的是 不要再讓大埔悲劇發生 但是 目前還是無解的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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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7.30.204
sd09090:公:政府明的搶你地賣錢1F 09/28 09:52
steven610381:如果真給90W一坪 拿到錢再同一地段(不會被拆到的)2F 09/28 09:54
awesomeSS66:在桃園被徵收土地前兩年的公告地價超有趣3F 09/28 09:55
steven610381:置產 賺2次漲價的前4F 09/28 09:55
totomif50:好文,點出了一個重要關鍵:公務員被法條綁死了。5F 09/28 09:59
toulio81:市價徵收又怎樣?市價徵收就沒損失,那他幹嘛不直接賣房子6F 09/28 10:00
totomif50:為何不修土徵法。放寬被徵收的補償交換條件呢?7F 09/28 10:00
toulio81:就好了?裝修費跟搬家費用呢?沒辦法開店所造成的損失呢?在8F 09/28 10:01
toulio81:錢還沒下來以前,搞不好還有人需要借錢過活或住旅館呢,
toulio81:那這些利息或多花的錢有沒有補償呢?
totomif50:樓上說的不錯,不過會被放大絕。。11F 09/28 10:09
totomif50:不過南鐵案還有個特殊的因素,就是被徵收的都是市中心的
totomif50:爛地段,市價可能也不會好看到那裡去,拿到的補損金搞不
totomif50:好只能往外圍跑。。想再住市中心也買不起。
shiwenli:針對樓上大大回應 所以這些附帶條件就是關鍵所在15F 09/28 10:11
totomif50:不拆反正一住都20年以上也住習慣了,拆了不是沒地方住就16F 09/28 10:12
totomif50:是往外圍跑。哎~~
shiwenli:比方說協議價購上的先租後賣 還有不同單位在權限內能給18F 09/28 10:12
scott33:既然居民這麼可憐 那請不要要求市府去做鐵路地下化19F 09/28 10:13
totomif50:反倒是只要沒被拆,就可以躍衝天,爛地變市中心精華地20F 09/28 10:13
shiwenli:給的幫助 老實說 加入生活感情這部分 文章就講了 無解21F 09/28 10:14
totomif50:同樣差不多的地段,拆與不拆命運大不同。。22F 09/28 10:14
scott33:如果居民堅持不地下化  我就支持他們啊 守護居住權利23F 09/28 10:15
cloudrack:看內容應該也是地政領域的同學吧?給推XD24F 09/28 10:29
ljuber:這也是政大教授比較care的點 所以教授苗栗跟台南都抗議25F 09/28 10:42
scott33:鐵路兩旁房屋你不地下化 想不到有什麼長期看漲的機會26F 09/28 10:47
scott33:當然不動產長期走勢是好的 鐵路兩旁就不一定了
totomif50:但一地下化之後,只要沒被拆的就是補漲,或者說,就是因28F 09/28 10:54
totomif50:為鐵路而阻礙了兩邊房子的漲價空間。
scott33:我只能說 教授還是躲在象牙塔算了 公務員被法條拘束 沒有30F 09/28 10:57
scott33:修法 你們在那邊喊說補償 是要叫人去被關嗎 根本不可能達
scott33:成 如果用市價補償 外加搬遷費或租屋費 也許可以討論 但是
totomif50:您可以加入反土徵法的行列咩,或是支持修土徵法也可以。33F 09/28 10:59
scott33:那種預期會有1坪90萬的反射利益 就別奢求了34F 09/28 10:59
totomif50:至少讓賴某有更多工具可以用,達到市,民,被徵收戶三贏35F 09/28 11:00
totomif50:的局面。
shiwenli:其實土徵33 34都有提到營業損失 遷移費補償37F 09/28 11:01
shiwenli:但是最根本的 公務員不敢也不行"從寬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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