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看板 FW
作者 vvvv520 (vvvv520)
標題 邪淫對身體的危害
時間 2016-05-16 Mon. 10:21:16


◎孫真人曰:「人身,非金、鐵鑄成之身,乃『氣血』團結之身。人於色欲不能自知節制,往往在開始時,認為無所謂,總覺著:『我身體好著呢!就算偶爾任情放逸,也不會有什麼大事。』老這麼想,於是日損月傷,時間久了,導致精髓虧,氣血敗,而身死矣。
 
從經絡學講,人之『氣、血』,行於六經。一日行一經,六天而周遍『六經』一次。所以,外感風寒的人,必須要等七日之後,『氣血』行繞『六經』一周之後,才會發汗而愈,所謂『經盡而汗解。』人當欲事濃時,無不心跳,且身不由己地出汗,身熱神迷,此時,因骨節豁開,筋脈離脫,精髓既泄,一條經的『氣血』即傷!一經既傷,必須等到七日,氣血再轉到『此經』之日,方能復元。易云:「七日來復,就是指『房事後,要休養七日』的意思。」世間人,不到七日又行房而走泄,導致經氣不能復元,一傷再傷,以致外感內虧,百病俱起!對此,人們都把得病的原因歸罪於時節氣候,認為得病是正常的事,是自然得病,殊不知,自己所得病,非一朝一夕之功夫,其真正的原因,是過度淫欲,身體經脈長期得不到恢復,由此而慢慢形成的。
 
由於世人沒有理解和嚴格『謹守七日來復』的真實意思,今天特別在此提出來,並立下『限制』,做為『節欲保身』之本。第一,二十歲時,以七日一次為準。三十歲時,以十四日一次為準。四十歲時,則宜二十八日一次。五十歲時,則宜四十五日一次。至六十歲時,則天癸已絕(精水已絕),不能發生,急宜斷色欲,絕房事,固精髓,以清潔閉藏為本,萬不可走泄矣!
 
以上『限制日期』,專指『春秋兩季』而言。若『冬夏兩季』,一則火令極熱,發洩無餘。一則水令極寒,閉藏極密。所以,人少年時,應以斷欲為主。二十歲時,或可十四日一次。三十歲時,或可二十八日一次。四十歲時,或可四十五日一次。至五十歲時,血氣大衰,『夏令』或可六十日一次。『冬令』則宜謹守不泄。天地自然之氣與人之氣是同步的,『冬令』閉藏至密,專為來春發生之本,尤重於『夏令』十倍也。依此者,可卻病延年;違此者,必多病短壽。

--
※ 作者: vvvv520 時間: 2016-05-16 10:21:16
※ 看板: FW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918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