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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addycat.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3-07-08 23:08:34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ynameisdick (我就是屌)
標題 Re: [問卦] momo,退貨時7天鑑賞期非試用期
時間 Mon Jul  8 22:36:24 2013


: 12H快速到貨比較乾脆
: 退貨也不會跟你推三阻四的
: 今天有點晚了,明天有打算去消保官問問...
: 如果真如客服說的退貨要看廠商心情我就認了.....唉~~

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項

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雜誌、網際網路、傳
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
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
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
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第六項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
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額。

結論:

管客服去死阿,現在法律的規定就是除非你把東西玩到爛掉沒救
不然你不爽要退,業者是沒有辦法用任何理由拒絕的
還問廠商哩,廠商比中華民國政府還大就是了?

補八卦

之前也被學X補習班騙過繳報名費、辦貸款
最後用消保官嚇嚇他,不就贏了
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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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9.117.40
zzkk:謝謝你呀~我明天趕快去消基會申訴~1F 07/08 22:38
ABBOBO:你用過沒辦法再賣~~就是了~什麼較爛掉沒救才能拒絕退2F 07/08 22:38
ABBOBO:我聽你在亂屁~~
ashidaka:找消保官吧,消基會是民間組織4F 07/08 22:39
Doub1eK:不是都當福利品賣?5F 07/08 22:39
ABBOBO:消保官也沒有強制力~~6F 07/08 22:40
ABBOBO:消保官只能叫妳們來調解~~調解沒共識~~消保官也不能怎樣
ABBOBO:原PO買的東西還是要裝水使用的~~
Terrance:這篇引用的法規正確 但是結論崩潰 給箭頭9F 07/08 22:44
mynameisdick:看到ABB的回應,真的讓我開懷大笑XD10F 07/08 22:48
roy1123:廠商有沒有比政府大我是不知道.. 不過可以肯定政府比較廢11F 07/08 22:48
Banie:一整個像刁民...12F 07/0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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