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作者 標題 懶人包,給沒時間看文章的鄉民
時間 2013年10月15日 Tue. PM 03:25:38
清華大學,純純的愛,上床兩次,分手了,就這樣。
![[圖]](http://i.imgur.com/H0iAQFD.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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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ppAVA 時間: 2013-10-15 15:25:38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6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7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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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時間: 2013-10-15 16:20:06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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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6:20 TW
少了卡牌屋(老闆?員工?)兼桌遊社社團指導老師以老師名義出面一面倒護航女方的部份.. 有卦味.. XDDD
5樓 時間: 2013-10-15 16:23:5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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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6:23 TW
Follow到現在我只有3點感想。 1.不要告白 2.3個月內不要跟女生上床 3.不要隨便借錢給女友
7樓 時間: 2013-10-15 16:36:40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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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15 16:36 TW
補充一下->
不要告白:男生一告白,就輸在起跑點上。這是我看過告白後最慘的例子,
被女生說,我是因為你當初說...才在一起。
女生沒喜歡告白會成功嗎?
既然會成功的,不告白也是可以在一起,那你告白幹嘛!
3個月內: 只要不是處男都知道,第一次跟女友作;
一定不是很開心,那你何必強求!
22天就督兩次,現在好了吧!
對方憂鬱症、自殺、夾娃娃都算在你頭上!
你跳到黃河都洗不清!
你真的那麼精蟲上腦嗎!
在還沒看清對方本性前,就發生關係!
既然你當初有告白的勇氣,
那你應該也有說不的勇氣吧?
不說YA哥到底是不是強迫對方,
但跟這樣連對方到底是甚麼人,
都不清楚的情況下,作了2次!
我覺得,除了精蟲上腦,我沒甚麼可說的了!
以我男性的角度來看,
跟妳不熟悉、不信任的女生作,不會感到快樂的!
不要借錢:見仁見智!
但我覺得男女朋友越簡單越好!
除非同居一段時間,
不然錢的事,一開始交往就該溝通好!
但以YA哥的沒擔當來看!
這件事,他也不覺的有說的必要! 結論:YA哥沒擔當無誤!但沒到罪大惡極!
小清身心都有病無誤!趕快去看醫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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