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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Arace88 (Arace)
標題 [問卦]有沒有同志看文不看開頭的八卦?
時間 2013年11月25日 Mon. AM 01:13:09


因為有人告訴我,有文章推薦了我的論點,所以很開心的用"[論卦]伴侶/多元家屬法規一周研究報告,評:鄙視之",搜尋了一下,你得理解花了很多時間整理卻沒有錢拿,唯一可得到的就是小小的成就感了。

這是我的原文
http://disp.cc/b/Gossiping#!163-6SPP

然後,看到某人的回應,覺得躺著中槍,我的文章從來沒改過的地方就是我是反方啊!!
(我從第一版就在原文第四行用紅字標示反方,最終版雖然沒有紅字,但它也在第五行啊。)


----早上啦~理智恢復,修正開始,不過還是保留昨晚的憤怒,以免讓人覺得我心虛----
------------同志眼裡只有基督教徒,虐戀情深,區區路人根本不放在眼裡------------

1.感想很簡單, 既然不需要後面兩個法, 那就不要了吧,反正我不可能結婚
 
這什麼神邏輯,反伴侶契約跟反同性婚姻一點關係都沒有。
視同婚為無物啊~~既然您認為伴侶制度是結婚的唯一選項,那為何當初不推同志伴侶,把年輕一代對同志的認同用在推同志婚姻,現在又要來個伴侶制度,不覺得您的人權大過全台灣的人權嗎?

2.婚姻價值的美好, 透過法律是看不粗乃ㄉ

不需要法律的保障,那為毛要同性婚姻-﹁-
不需要伴侶制度法律保障,又何必生氣我這篇您認為是偽中立的文呢?
 

3."這一契約與公共關系之爭的表面之下,掩藏的是國家調整婚姻的同一目的--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不同的只是在契約的框架下,法院更加有效地私人化了家庭私人範圍內的婦女和子女的依靠。" 我對法律式的說法, 真的看不太懂這段在說什麼, 第一次有看不懂中文的感覺

這是真實的論文摘要,你要我改啥?
這是真實的學者寫的真實摘要,您知道摘要要寫的完全符合正文又不能太長有多困難嗎?我很難去做改動,事實上他也沒說錯,雖然可能繞口了點。


4.是說婚姻關係的法律效力, 是用來維護秩序的嗎?"婦女和子女的依靠"是什麼東西?

家庭一開始本來就是統治者維持秩序的基礎,小孩是國家的未來,大人來來去去,養出來的小孩子請問心靈狀況會如何?這點有請念過兒童心理學的人出來吧-﹁-
1.家庭對整個社會來說,的確是維護秩序用的,避免亂交、棄養等問題。
2.正確來說,是婚姻中弱勢者的依靠,並且對小孩的心理而言,不穩定的環境,對其成長後的人生觀有重大影響。

同志常用小孩都是異性戀丟的把自己放到道德至高點,事實上都是人類,只是同志沒有機會丟小孩,這篇文您可看看。



5.以下是對於社會觀感的部分, 只能說, 希望真的不想結婚的人都願意選擇同居然後找一大堆法條來幫助自己(對啊 有法不會用 是自己的問題ㄏㄏ)
 
那邊擺了一塊麵包你不吃,非得親手再做一個你才吃嗎-﹁-?
並沒有找一堆法條幫助自己喔,伴侶協議需要兩人合簽一個契約,而信託法只要您個人意向就可簽訂完成,非常符合您的需求啊。


6.反正倫常超重要的, 婚姻制度不容許被破壞, 不然就會把公共秩序給破壞了
(到底這個順序是怎麼來的?我還是看不懂, 設定要玩多p的人都會去做登記ㄇ?只知道他認為現行法律就能保障那些伴侶法想保障的對象)


伴侶法只比現行制度多了兩個
(1)共同收養.........這點我已經在第四點提到
(2)家庭勞動利益返還........為了這個在吵你也好棒棒啊-﹁-


從這點來看您明顯是把伴侶制度當作結婚唯一選項,那為何您不去推同志伴侶制度呢?

 
7.「伴侶法要保障的東西現在已經有了」→「他們想推這個法只是為了慾望」,難怪一直覺得哪裡怪怪的,這個論述如果成立,那也不中立了啊
 
不,我只是因為每次問這個法能保障誰,每個支持者都跳出來說要保障弱勢,結果發現沒有一條保障到弱勢。

這不是為了自己的慾望是為了什麼?


請問這個法律除了保障您之外,對其他人造成的麻煩就可以無視了嗎?這麼喜愛伴侶制度,何不去推翻同性婚姻改推同性伴侶呢?


8.相似的法條有了,不完善的話不是可以再修再補充嗎(像是引出的2006新聞, 法官判了贍養費, 啊那也是剛好遇到這個法官肯這樣判, 沒有一個很明確的法條說一定得這樣判ㄅ......如果通常都能這樣判, 新聞也不會報出來, 因為那不獨特)
還是說自從2006之後相似的案件都這樣判了?
 
這是台灣性別人權放出來的: 同居分手應付贍養費 事實上夫妻 同性戀也適用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3023

你們又沒結婚,在你沒有生活困頓狀況下,對方為什麼要付你錢?


按照某個支持者的話:又還沒結婚,分手本來就是自由的。
那又還沒結婚,對方為什麼要付你錢呢?老話一句,請您去推同性伴侶吧。


9.小孩好重要 千萬別離婚 結婚了就不會有外遇

結婚最初始的意義就是為了更好的教育下一代,要不要離婚跟要不要同居一點關係都沒有-﹁-

如果您覺得小孩不重要,那就不要把共同收養放進來啊。


10.如果真的要從"影響小孩的成長"來看的話, 也許這才是重點, 一句草草帶過...就說這樣不好, 到底哪裡不好?

去圖書館看兒童心理學!!

不穩定的狀態對小孩的成長模式如何,您自然有所理解,您不就是在這樣的環境長大嗎?從這裡難道不能理解照顧者的更換也對孩子的心理有所影響?


11.「心靈制約」到底是什麼?不外遇?

叫你不要爽就外遇,被外遇就要有被另一半要贍養費,以及被對方及家屬罵賤人,被同事及路人用鄙視眼光看的心靈制約-﹁-

我覺得這句還不錯...雖然文辭有點不理智,但是很貼切,就不改了。


12.對孩子不好的成長環境是什麼?離婚的父母?再婚的父母?解約的伴侶,再度締結契約的伴侶?


是不穩定的環境,今天A爸爸,明天外遇爽了變B爸爸,長期下來小孩的心態會如何?請去看兒童心理學。
 

13.是這樣嗎?一夫一妻制的效力如此之大?一夫一妻對孩子的成長環境最好?

......原來你的重點在這裡?????????????

問題在於您根本對婚姻抗拒,您真的這麼不想結婚,那就去推同性伴侶,既不影響我生活,也不影響您的心願。

 
14.下一代的價值觀應該繼續停留在「為了孩子就要忍耐不可以離婚」這樣

你才倒果為因,我說的是"穩定"的環境,如果您的母親痛苦的想自殺,那麼她待在這個家庭下,明顯無法提供"穩定"的環境給你,我從未提到為了孩子就不能離婚。


15.我覺得, 生氣的點是因為這文章是假中立

我不知道你的中立是什麼,我一開頭就說我反伴侶/家屬,一開始就站在反方好嗎?
難道我一直站在對方的立場想,讓你覺得我支持了?


16.文長但是清楚解釋了許多人對於伴侶制度的誤解

誤解個頭,下面這篇提到伴侶制度對婚姻制度的衝擊。
http://disp.cc/b/#!163-6XkS

目前三法案同時送審,只有同婚一讀通過,伴侶聯盟下一波的行動是在伴侶制度通過的時候,修法使其更靠近配偶權益,你喜歡多夫多妻的世界,我不喜歡。


17.這一篇是基督徒寫的 而且邏輯理論都很清晰易懂 豪感動

我只能算不虔誠的佛教徒,信仰的是科學邏輯,跟基督教一點關係都沒有。
http://disp.cc/b/Gossiping#!163-6WVa 



18.我只是覺得, 被一篇自以為中立理性又有一堆法條的文章給騙了....(而且語意含糊害我猜好久到底要表達什麼)


不好意思,我只是理性的反方,開頭就寫了,我不知道哪裡騙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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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點不爽,所以言語上可能比較激烈,相信有跟我對談過的人會感受到我是個炮仗,一點就燃,這是性格問題,跟邏輯好不好沒關係,我只是願意停下來為另一方著想,希望取得雙贏。

不過我有注意文中沒有帶髒字...嗯,罵外遇者賤人應該不算,暫時就這樣吧,晚安。

稍稍改了一下下,不太理解為什麼有些人覺得全世界就應該圍著他轉,大家都要用到的法律,不應該是大家都能接受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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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Arace88 時間: 2013-11-25 01:13:09
※ 編輯: Arace88 時間: 2013-11-25 11:55:16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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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3-11-25 11:29:08 (台灣)
+1 11-25 11:29 TW
同感....這幾天看到很多有愛就可以解決一切的言論,關於領養小孩也沒有實際的解決方案,只說要共通解決,更何況伴侶制度根本幫不到什麼弱勢團體,反而比較像另類的結婚制度~____~
不是像,而是它就是阿~~~外國很多人用來代替婚姻的,伴侶聯盟的目標就是配偶啊~光這點就打死不能讓它過,目前草案都送了,只是還沒聯署成功。
2樓 時間: 2013-11-26 09:17:35 (台灣)
  11-26 09:17 TW
虐戀情深...哈哈你好幽默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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