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n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2-13 10:43:19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H072 (~Under the heart)
標題 [新聞]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時間 Wed Feb 12 20:29:19 2014


※ [本文轉錄自 feminine_sex 看板 #1I-r2Gvw ]

看板 feminine_sex
作者 seventy7 (可以是我)
標題 [新聞]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時間 Wed Feb 12 18:44:29 2014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風傳媒/李筠平 2014年02月12日 17:51
http://goo.gl/ka3sWf
「撿屍」就是性侵 婦團籲打擊性犯罪 | 國內 | 新聞 | 風傳媒
[圖]
現代婦女基金會今指出,民眾習慣對酒後伺機性侵(撿屍)的犯罪行為持戲謔態度,網路上更是充斥性別歧視迷思,可能助長性侵歪風,呼籲全民一同打擊性犯罪,還女性安全夜生活的環境。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檢視網路上... ...
 

現代婦女基金會今指出,民眾習慣對酒後伺機性侵(撿屍)的犯罪行為持戲
謔態度,網路上更是充斥性別歧視迷思,可能助長性侵歪風,呼籲全民一同
打擊性犯罪,還女性安全夜生活的環境。


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檢視網路上對撿屍的言論後發現,網友對「撿屍性侵
」存在5大偏見,如「女性去夜店就活該」、「喝爛醉就是引誘」、「喝醉
性侵沒有痛苦」、「沒反抗就是同意」、「女性落單表示自己想要被撿」等
,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也阻止被害人報警求助的意願,更助長這股趁人之
危的歪風。


基金會強調,「撿屍」就是性侵害,依據刑法第225條規定,對「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性交或猥褻者」,前者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後者可處6個月以
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全民應破除迷思,共同打擊犯罪,討回女性安全夜生
活的空間。


據基金會統計,去年處理的250件性侵害案件中,有1/5是酒後遭性侵,節慶
前後數量更是明顯增加。情人節將至,基金會呼籲女性除了注意自身安全外
,酒後也要保持清醒並結伴回家,周圍他人也應留意並適時伸出援手。現代
婦女基金會求助專線(02)7728-5098。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3.120.150
purpleboy01:每次看網路那些謾罵女性的就覺得悲哀1F 02/12 18:51
hsiung9: 男女板 #1D1I9aTZ2F 02/12 18:56
amyg812:我是女生 但我一點都不覺得那些喝得爛醉被撿屍的女生3F 02/12 19:21
amyg812:有任何一點值得同情的
kusionlion:自己也有所期待吧…5F 02/12 19:23
blackphantom:期待什麼?要自己選才有期待的可能吧6F 02/12 19:27
vivi09:不管值不值得同情,犯罪就是犯罪。7F 02/12 19:28
aguey:若是不懂得自愛,保護自己;吃虧只能說自找的,不值得受法保障8F 02/12 19:34
purpleboy01:不值得受法保障這種話也有9F 02/12 19:37
purpleboy01:還期待咧 呵
maywr5297:犯罪是犯罪啊,問題讓自己喝成不醒人事......11F 02/12 19:46
maywr5297:台灣連酒駕立法都沒用了,還期待這個,不如找個不喝酒的伴
maywr5297:還比較有用,說真的
SeLeKon:這些婦即時喝醉也不會被撿 他們在忌妒14F 02/12 20:16
SeLeKon:更正 即使
Eallychang:去夜店喝得爛醉,要先檢討自己吧?16F 02/12 20:2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H072 (180.0.206.132), 時間: 02/12/2014 20:29:19
grampus:  一定不帥1F 02/12 20:30
cattgirl:就是要強姦 假裝好心2F 02/12 20:30
porten812:放鬆3F 02/12 20:30
fantasylee:以後路邊有女人倒在地上都不會有人靠近  被免被說撿屍4F 02/12 20:30
purpleboy01:轉來八卦更悲哀了5F 02/12 20:31
a1122334424:最怕翻臉不認人 免錢的最貴 肥宅處男萬歲6F 02/12 20:31
mpIII:在夜店喝的爛醉不犯法,但是撿屍犯法;不過在夜店喝的爛醉7F 02/12 20:31
f1234518456:屍體派對8F 02/12 20:31
smallfinger:原來那麼多人認為喝醉被強暴是活該啊,這社會怎麼了9F 02/12 20:32
yumanatu:子曰:危邦不居亂邦不入,跑去戰亂國家被殺再來靠腰跟10F 02/12 20:32
kixer2005:廢話當然是性侵啊11F 02/12 20:32
mpIII:跟女生穿著比基尼然後在印度一個人夜遊一樣蠢12F 02/12 20:32
newjackle:在"那種地方"喝到不知道人,還"一個人"離開...13F 02/12 20:32
Ives20130:不就是撿跟被撿都活該嗎?一個管不住大頭,一個管不住小14F 02/12 20:32
Ives20130:頭
hsiung9:第一項「女性去夜店就活該」不是偏見,是事實16F 02/12 20:33
minoru04:君子不立於危牆下  沒叫你自己把牆打爛17F 02/12 20:33
newjackle:當台灣社會這麼良善就對了?就不能放聰明點?18F 02/12 20:33
Anvec:夜店又是那種地方?19F 02/12 20:33
yumanatu:去夜店喝醉被撿屍有何不同,財不露白,帶大把鈔票去強盜20F 02/12 20:33
LaPass:被性侵的有錯,也不代表性侵別人的人沒錯人或是錯比較少21F 02/12 20:33
PUTOUCHANG:犯罪歸犯罪,為什麼要同情?22F 02/12 20:33
kageo101:仇女版不意外啊23F 02/12 20:33
yumanatu:窩不被搶才怪24F 02/12 20:33
hsiung9:有問題的去看男女板 #1D1I9aTZ 再來戰25F 02/12 20:33
clione33:女生倒在地上,最好別去理她-->是要宣導這種東西嗎?26F 02/12 20:34
alan0204:自己要喝到爛醉如泥 別說被撿屍 躺在路邊也很危險27F 02/12 20:34
newjackle:沒人認為撿屍者沒錯,而是"不同情被撿的"28F 02/12 20:34
crassus7217:支持是性侵,但自己愛喝醉被性侵怪誰阿29F 02/12 20:34
kao14:外面的社會沒有好到在外面喝得爛醉還可以安全下庄的好運30F 02/12 20:34
learnpig:要喝酒前不先想好怎麼回家  被撿才來哭哭?31F 02/12 20:35
purpleboy01:看完那篇也沒覺得怎樣32F 02/12 20:35
alan0204:自己不安份怪人家仇女喔 奇怪我認識的人都不會這樣33F 02/12 20:35
mpIII:如果被野狗咬 到底算誰的錯啊?34F 02/12 20:35
Anvec:就是有這種想法 撿屍的人才會一直存在 反正有人會幫忙辯護35F 02/12 20:36
alan0204:別說被狗咬 躺在路邊被車輾死要怪開車的嗎36F 02/12 20:36
ipadmini2:撿屍本來就犯法,但是被撿的要承擔在夜店喝到爛的後果37F 02/12 20:36
kixer2005:一個願被幹、一個願被關  這是兩廂情願的苦肉計啊丞相38F 02/12 20:37
purpleboy01:^^^^^^^^ 嗯?39F 02/12 20:38
hsiung9:犯法歸犯法,自找歸自找  夜店又不是生活必需品40F 02/12 20:38
Anvec:撿屍犯法 那法律就是保護在夜店喝到爛醉的男生或女生41F 02/12 20:38
ipadmini2: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阿 又不是小孩了42F 02/12 20:38
alan0204:婦團從不會檢討女性自己的責任 只會要求這要求那43F 02/12 20:38
purpleboy01:責任XDDDDDDDDDDDDDDDDDDD 是要笑死誰44F 02/12 20:39
y800122155:跟跑進獅子籠裡一樣 都不是活該 (?)45F 02/12 20:40
after1:本來就是阿y46F 02/12 20:40
Anvec:自找或是責任 根本無限上綱 每件事都可以套用47F 02/12 20:41
akiyamatt:去夜店的確是女生的自由,但喝到不省人事被撿屍絕對是自48F 02/12 20:41
Anvec:出門被車撞也是自找或自己要負的責任嗎49F 02/12 20:41
akiyamatt:己的問題50F 02/12 20:41
trywish:情況根本不同,假設今天是15歲以下喝到掛,躺在路邊,因為51F 02/12 20:42
kageo101:那你怎麼不說男人不管好自己不安分的小頭是他自己的問題?52F 02/12 20:42
pen88:欸欸 不要妨礙別人仙人跳好ㄇ53F 02/12 20:42
alan0204:出門乖乖走在路上被車撞和喝醉躺在路上被車撞能比嗎54F 02/12 20:42
trywish:"法律規定"他還不能負責,則由法律討公道,這合理,今天是55F 02/12 20:42
kixer2005:這個東西有什麼好吵的?  被幹到的抓有爽到的去關很合理56F 02/12 20:43
trywish:一個成年人躺在路邊,自己都不負責了,法律還幫他幹麻?57F 02/12 20:43
Anvec:在法律上 喝到躺路邊 就是等同小朋友 無行為能力58F 02/12 20:44
kixer2005:樓上這樣講就不對了  你坐在公園椅子上同邏輯也該被幹59F 02/12 20:44
Anvec:你這不是自相矛盾60F 02/12 20:44
jerrylin:抓了又怎樣  還不是放出來到處跑61F 02/12 20:44
ding0725:撿屍是犯法  但是明知夜店危險還愛去喝到掛的也別多想要62F 02/12 20:44
ding0725:得到別人同情
Anvec:這超好無限上綱的 誰叫妳喝爛醉 誰叫妳穿短裙 誰叫妳露腳趾64F 02/12 20:45
Anvec:誰叫妳把臉露出來
purpleboy01:好啦 成年後出事都不要找法律啦66F 02/12 20:45
alan0204:管不住自己生殖器不被抓了?怎有人跳針要管好自己=挺撿屍67F 02/12 20:45
Anvec:本來就挺撿屍 懷疑唷68F 02/12 20:46
hsiung9:幹什麼到處跑?在夜店一堆女人上夜店等者被撿屍上免錢的69F 02/12 20:46
kageo101:夜店危險是怎樣危險?跳舞危險還是喝酒危險還是男人危險?70F 02/12 20:46
Anvec:被抓又怎樣 那些人光榮的咧71F 02/12 20:46
LAKobeBryant:撿屍有撿屍的錯 被撿有被撿的問題啊72F 02/12 20:46
purpleboy01:一堆女人跟你講的嗎73F 02/12 20:46
Ives20130:有人崩潰了XDD74F 02/12 20:47
trywish:連比爾蓋茲看到百元美鈔都會撿去做公益,身為一個男人,撿75F 02/12 20:47
trywish:一個妹,帶去讓他不著涼做公益有做嗎?(思
alan0204:原來如此 我家人看到喝到爛醉的女都搖頭=挺撿屍 神邏輯77F 02/12 20:47
kageo101:自己管不住自己的小頭在把責任歸到夜店或是女人身上好棒78F 02/12 20:48
trywish:而且撿屍要很大的勇氣,醉倒的人,會嘔吐會尿失禁,記得看79F 02/12 20:48
kixer2005:奇怪  這麼愛撿怎麼不去做殯葬業  撿到你爽幹80F 02/12 20:48
trywish:過某張圖片,有人背了一個爛醉的的女性,背後濕整片,超噁81F 02/12 20:49
purpleboy01:是說姦屍也犯法就是82F 02/12 20:49
learnpig:夜路走多總會碰到鬼  如果能碰到洋鬼那就出運了83F 02/12 20:49
Mleg:     奇怪  這麼愛喝怎麼不喝工業酒精  喝到你掛84F 02/12 20:49
alan0204:看到狂吐的女人還會有性欲 這種人本來就該死85F 02/12 20:49
newjackle:不要再把"不同情"當成"挺犯罪"好嗎?明明大家都站同一邊86F 02/12 20:50
Cj3636736:看有些人推文 會讓人以為台灣治安很好 半夜喝醉在外都很87F 02/12 20:50
Cj3636736:安全XDDD
Anvec:這就是挺犯罪 因為這些犯罪的人 在道德上一點負擔都沒有89F 02/12 20:51
thomas0229:本身破、被撿去性侵是兩回事,不變的是很破的本質90F 02/12 20:51
Anvec:因為很多人在檢討被害者 這些犯罪的人都馬超光榮的91F 02/12 20:52
siro0207:自己去做有危險的事情還要人同情?92F 02/12 20:52
Anvec:走路也很危險唷93F 02/12 20:52
eqmblcor:本來就是犯罪還要說嗎,但被撿的也該負點責任吧94F 02/12 20:53
mlda888:檢屍當然犯法阿 但自己喝爛醉倒路邊一點都不值得同情95F 02/12 20:53
alan0204:你是有去撿過?怎知道很光榮 被抓去關好光榮喔96F 02/12 20:53
eqmblcor:喝個爛醉讓自己危險怪誰97F 02/12 20:53
Cj3636736:做壞事的人自有法律去判決 不過不懂得保護自己就沒問題?98F 02/12 20:53
Anvec:很多人連自己要喝多少酒才會醉 喝醉了長啥樣都不知道99F 02/12 20:55
Ives20130:這裡好像沒人說撿屍是對的吧?為什麼有人活在自己世界100F 02/12 20:55
GADFATHER:撿屍就是性侵   幹哩  自己要喝那麼醉怪誰啊101F 02/12 20:55
GADFATHER:過太爽才會這樣
siro0207:我去找高利貸貸款 結果被討債  麻煩也同情一下我喔103F 02/12 20:56
Anvec:莫名其妙的情況下 就倒路邊了104F 02/12 20:56
kixer2005:挺撿屍的是小時候受過心靈創傷嗎  人格扭曲成這樣!?105F 02/12 20:56
ringtweety:既然不知道就別亂喝阿 要亂喝也要有可信任的人護你回家106F 02/12 20:56
Anvec:有人一杯就倒啦 誰知道啥是亂喝107F 02/12 20:56
Anvec:只知道甜甜的
frank11118:有些女生或許真的會期待  期待被撿後告人  拿個幾十萬109F 02/12 20:57
siro0207:不值得同情=挺撿屍 真是神邏輯110F 02/12 20:57
Cj3636736:你都說亂喝了 這不就表示自己也有問題= =?111F 02/12 20:57
alan0204:所以大家喝酒後都會醉倒在路邊狂吐囉 這就是某人的意思112F 02/12 20:58
Rivendare:應該兩邊一起關 都是渣 呵呵113F 02/12 20:58
Cj3636736:不知道自己酒量還去外面喝 不是找自己麻煩?114F 02/12 20:58
alan0204:自己酒量不好 就別喝了 這很難嗎115F 02/12 20:59
newjackle:不會喝?一杯就醉?難道新聞上那些被撿的都是第一次喝酒116F 02/12 21:00
newjackle:就是在夜店嗎?
Ives20130:可能以為台灣男生每個都乖宅不會做那種事吧118F 02/12 21:00
kageo101:所以喝醉=同意被撿嗎? 如果管的住小頭喝醉又怎樣119F 02/12 21:01
scotting8:各取所需阿120F 02/12 21:01
amwkscl:不同情被害人錯了嗎?121F 02/12 21:02
Ives20130:自己大頭管住不要喝醉就不用擔心會被撿,懂?122F 02/12 21:03
pen88:你丟我撿 各取所需 行銷手法 不懂閃邊123F 02/12 21:03
Mleg:這就跟家裡門不關被闖空門再來哭哭一樣智障124F 02/12 21:03
Ives20130:女人不醉男人沒機會你沒聽過?125F 02/12 21:03
purpleboy01:沒聽過 呵呵126F 02/12 21:04
uhhimdone:不是說他們自己要被撿 但不想被撿就不要一個人喝這麼醉127F 02/12 21:04
TJLai:記得研究所的時候一個很正的台北來的學妹 他說他去夜店的目128F 02/12 21:04
ringtweety:就像讓不到10歲的兒女獨自在街頭 被人拐走 沒人會說犯129F 02/12 21:04
kageo101:那不就新聞說的趁人之危130F 02/12 21:04
uhhimdone:很難嗎 不然叫朋友幫忙送回家也不難吧131F 02/12 21:04
Ives20130:沒聽過然後繼續哭么大家挺撿屍132F 02/12 21:05
TJLai:的就是去舞池給男生摸的.....聽了我才知道 有些人的想法是不133F 02/12 21:05
greedypeople:帥哥撿的話應該就會沒事134F 02/12 21:05
amwkscl:撿屍是錯的,喝掛被撿是活該,結案!135F 02/12 21:05
TJLai:同的~不是妳覺得痛苦 他就覺得痛苦~蟹蟹只叫136F 02/12 21:05
Cj3636736:喝到不醒人事沒有自我保護能力又不結伴 就沒什麼好說的137F 02/12 21:05
ringtweety:人對 但一定會有人說那父母不該讓孩子在外 難道這樣138F 02/12 21:05
ul4fm4xk7:性侵是犯罪 喝醉到不醒人事被撿走是活該 兩不相干139F 02/12 21:06
ringtweety:就是代表我同意路上拐小孩嗎?140F 02/12 21:06
ul4fm4xk7:沒人說因為活該所以性侵是無罪141F 02/12 21:06
amwkscl:你不同意拐小孩,但你沒照顧好小孩啊142F 02/12 21:07
Ives20130:沒辦法,有人就是覺得不能說喝醉被撿是活該,要說可憐143F 02/12 21:08
ringtweety:所以阿 今天讓自己爛醉在外 就是沒照顧好自己不是嗎?144F 02/12 21:09
amwkscl:你把錢放在家門口 隔天起床錢不見了 你會覺得奇怪嗎?145F 02/12 21:09
misse:同意3f146F 02/12 21:10
hayharold:被女生強姦 還被告性侵 那這算什麼??147F 02/12 21:10
hsiung9:有人會覺得都是把錢拿走的人的錯,社會風氣敗壞148F 02/12 21:10
ul4fm4xk7:講活該又不是同意犯罪 只是何必讓人有機會犯罪149F 02/12 21:10
jay111101:撿屍就225乘機性交罪,本來就是犯罪了是要呼籲什麼阿???150F 02/12 21:11
prog:婦女團體耶 好久沒出場了 噓一個^.<151F 02/12 21:11
jonahlin:支持啊  既然撿屍者也錯  打擊犯罪沒什麼不對152F 02/12 21:11
newjackle:台灣可不是烏托邦,在這世上生存一定要懂得""保護自己""153F 02/12 21:11
lolucky531:關仇女屁事 男生喝醉在路上被肛我也不會同情呀154F 02/12 21:12
Cj3636736:有人可能不知道喝到不醒人事被撿跟平常被性侵的差別吧155F 02/12 21:12
jonahlin:喝醉?喝醉不開車不亂來  干卿底事156F 02/12 21:12
saygod:不管女生字不自愛,都不該有撿屍這種行為吧…157F 02/12 21:13
Rex1009:犯罪歸犯罪 但是被害人完全不值得同情158F 02/12 21:13
Cj3636736:你自己都不給自己有自我防護的機會了 有什麼好同情?159F 02/12 21:13
ringtweety:amw大 你是在反駁我嗎@@ 怎麼感覺我們意見是相同的?160F 02/12 21:13
newjackle:希望常去夜店的女人們都懂得這個道理...161F 02/12 21:13
jeff24:那婦團自己去逮捕打擊那些檢屍的相信大家都會樂觀其成的!162F 02/12 21:14
gox1117:喝爛醉怪我囉 肏163F 02/12 21:14
kageo101:有人沒看內文啊 網路上偏見言論助長撿屍歪風外也影響164F 02/12 21:14
alan0204:不過常去夜店的女人看不到這篇 所以還是會發生165F 02/12 21:14
kageo101:受害者報警意願166F 02/12 21:14
newjackle:與其把精力放在逮捕撿屍者,不如好好"宣導自我保護"吧!167F 02/12 21:15
Anvec:去夜店喝醉就會被撿 那不就是合意性交 又說犯罪 這才神邏輯168F 02/12 21:15
hsiung9:要去修法把撿屍人槍斃也無所謂  反正上夜店被撿還是=活該169F 02/12 21:15
asstitle:反正遇到不帥的會屍變 擔心啥170F 02/12 21:17
aidao:沒經過人家同意而強制性交本來就是犯罪171F 02/12 21:18
handsomeKim:不帥=強姦172F 02/12 21:18
aidao:就算女生預知自己會喝個爛醉,也改變不了這個事實173F 02/12 21:19
aidao:喝個爛醉不等於接受強制性交
Ives20130:撿屍被槍斃還是剁老二我都支持啊,但我還是不會同情喝酒175F 02/12 21:20
Ives20130:喝到認不得爹娘的那種
ul4fm4xk7:反串就別理了 事實上就是犯罪  而喝醉被撿也是活該177F 02/12 21:21
aidao:+1 強制性交者應處罰,但喝個爛醉不予同情178F 02/12 21:22
gsuper:一個簡單的例子 男生喝爛罪被甲甲肛 那怎麼辦179F 02/12 21:30
smallfinger:男生管不好自己小頭怪女生去夜店喝掛活該?哇靠!180F 02/12 21:30
gsuper:就算是喝爛醉躺在馬路上 也不可以去姦 被姦就值得同情181F 02/12 21:31
siro0207:男生活該  甲甲也是犯罪該關182F 02/12 21:31
smallfinger:那我半夜去你家偷東西也是你活該啊,誰叫你要睡著183F 02/12 21:34
newjackle:樓上,你先入侵他人私領域就已經是犯罪了= =184F 02/12 21:35
newjackle:還有明明絕大多數人都在說只是不同情並不是挺犯罪者!
smpian:怕熱就不要進廚房186F 02/12 21:38
Ives20130:如果我把錢放門口讓你偷我才活該,不要無腦跳針好嗎187F 02/12 21:39
newjackle:大家只是對同樣一件事有不同的情緒感官反應~188F 02/12 21:39
tschia:樓上  台灣的女權主義者也都是那種論調啦  沒辦法189F 02/12 21:40
smallfinger:說到私人領域更好笑,你性侵難道不是進入他私人領域?190F 02/12 21:41
domy1234:為什麼會有人認為被撿活該等於撿人應該呢 女權團體不意外191F 02/12 21:41
smallfinger:明明推文一開始都說活該,現在才改口說不同情,自己192F 02/12 21:42
smallfinger:往上看看好嗎?
MagnumSaber:不論對方是怎樣犯罪就是犯罪,但是自己不自愛又怎麼能194F 02/12 21:42
tschia:正是如此  根本沒人認為撿屍無罪  偏有人把重點放在這裡195F 02/12 21:42
ipadmini2:要比喻情景應該是 出門但是大門敞開遭入室竊盜吧 呈現不196F 02/12 21:43
ipadmini2:設防狀態
tschia:活該就活該  不就是不同情才說活該198F 02/12 21:43
newjackle:不同情有各種情緒反應都代表著不同情...沒人要跟你吵架~199F 02/12 21:43
smallfinger:把pub換成麥當勞,把喝醉改成睡著,這樣是不是也活該?200F 02/12 21:44
Sumino:愛玩火被燒了活該 不值得同情 不過犯罪就是犯罪201F 02/12 21:44
tschia:你自己也往上看看  從一開始推文就肯定撿屍犯罪202F 02/12 21:44
MagnumSaber:要求別人的看法呢...203F 02/12 21:44
smallfinger:犯罪是當然還用說,但即使喝醉也不是活該204F 02/12 21:46
newjackle:相信大多數的男生都是懂得管的住自己小頭的...205F 02/12 21:46
gn4373055:請問要如何分辨被撿的女生是否自願?206F 02/12 21:46
newjackle:但台灣真的不是沒有壞人的地方啊!!!207F 02/12 21:46
tschia:倒不用擔心別人說在麥當勞睡著活該  睡著會醒沒有機會撿208F 02/12 21:47
gn4373055:一堆都是自願被撿的 然後討價不成 反告對方?209F 02/12 21:47
newjackle:喝醉是可以安全的喝醉的~只要你有信任的人帶你回家!!!210F 02/12 21:47
Rex1009:睡在麥當勞跟把自己灌到媽都不認識根本是兩種情況211F 02/12 21:48
gn4373055:鄉民會幹瞧 就是一堆喝醉酒的pu根本就是自願被撿阿212F 02/12 21:48
smallfinger:原來活不活該要看會不會醒啊,神邏輯..213F 02/12 21:48
gn4373055:而針對這種情況 諷刺這些被撿的pu 何錯之有214F 02/12 21:48
tschia:在pub喝醉還是活該  換成是男的喝掛被扒光皮夾也是活該215F 02/12 21:48
gn4373055:醉倒在夜店外 又穿著火辣的 本來就讓人有既定印象216F 02/12 21:49
kcl0801:有些人邏輯不好 不管他是不是醉到跟死豬一樣 撿屍就是犯罪217F 02/12 21:49
tschia:搞不清楚狀況   還笑別人神邏輯哩218F 02/12 21:50
ding0725:好笑  別人管不管得住小頭干我屁事  自己管得住自己的就219F 02/12 21:50
newjackle:當然有些人會諷刺這些可憐被撿的人啦!不需要著重在這...220F 02/12 21:50
ding0725:好221F 02/12 21:50
gn4373055:那又請問自願被撿 而且睡醒還很開心 是否犯罪?222F 02/12 21:50
kcl0801:不管那些人自不自愛 你撿了就是犯罪 這樣很難懂?223F 02/12 21:50
newjackle:重點是女生真的要好好保護自己,那種地方真的最好少去224F 02/12 21:51
ding0725:有些人還以為自己是活在完全沒犯罪的國家裡勒225F 02/12 21:51
jason86188:不喝醉就不能撿  不領錢就不能搶  恩棒棒226F 02/12 21:51
ding0725:要喝個爛醉那麼多地方可以去  哪裡不去去夜店227F 02/12 21:52
tschia:說真的在pub喝掛根本已經不只是不懂得保護自己而已228F 02/12 21:52
jason86188:說難聽點就算女人犯賤自己喝醉  去撿的不就更賤229F 02/12 21:53
MagnumSaber:說真的就算沒有這些難聽網路言論,危險還是存在的...230F 02/12 21:53
newjackle:都說了大家意見都一樣,撿者該死!只是對於受害者有不同231F 02/12 21:54
bencheming:恐怖的婦女團體又出現了232F 02/12 21:54
newjackle:的評論而已...233F 02/12 21:54
tschia:不懂得保護自己是不知道危險  在公共場所喝掛哪裡叫不知道234F 02/12 21:55
mamaka:這個沙文團體可以消失嗎 每次總是一堆三寶發言235F 02/12 21:55
MagnumSaber:沒有網路言論搞不好一般人更不會注意到撿屍這塊犯罪236F 02/12 21:55
LeehomLee:被沒錢的撿肯定是犯罪 有錢的話就 呵呵237F 02/12 21:56
kipi91718:我覺得這主張還算合理阿238F 02/12 21:56
aljinn:其實我比較想看到女性也開始撿屍 男性需要有被害意識才會改239F 02/12 21:56
qaz12453:廢文 自己行為沒辦法自己負責 何不乾脆禁止某性別進夜店240F 02/12 21:57
qaz12453:何得爛醉 給人有機會趁虛而入 被ox怪誰
tschia:我倒不覺得女性也撿屍會給男性有什麼被害意識242F 02/12 21:58
ul4fm4xk7:禁止某性別進入夜店 某性別團體會出來該的243F 02/12 21:58
ericugly:麻煩那些莫名其妙的團體先弄清楚何謂「著手」,不然這樣244F 02/12 21:59
ericugly:很難看
kcl0801:法律都立了 哪有不知從哪著手...246F 02/12 22:00
MagnumSaber:男生撿男生應該就會有了,前幾天就有被下藥的新聞247F 02/12 22:00
rinsoukan:撿屍除非女方自願不然一定是趁機性交罪吧..248F 02/12 22:01
ul4fm4xk7:偏見阻止被害人報警求助的意願,這很好笑,沒聽過有人會249F 02/12 22:02
ul4fm4xk7:阻止受害者去報警的 不是都是勸被害者報警嗎?
kians:關仇女屁事  網路一堆仇宅的才是真的251F 02/12 22:10
qqwe1017:以為這邊跟FB一樣 都不會用考 只會人云亦云?252F 02/12 22:14
mike0327:一堆人是沒看過李宗瑞的那個喔 多的是自願被撿的出事再說253F 02/12 22:19
mike0327:被性侵
s5894143:犯罪就是犯罪...只要違反被害人意願就是犯罪了阿255F 02/12 22:22
wt5665:某些推文就是造成仇女的原因吧256F 02/12 22:22
kengoptt:就自己愛喝,怪誰?257F 02/12 22:24
s5894143:就算說沒反抗,也是有可能構成刑法225條趁機性交罪吧?258F 02/12 22:25
jay111101:乘機性交的被害人已經無意識了,就不用管有沒有意願吧259F 02/12 22:26
jay111101:乘機性交是看加害人,所以就算被害人是故意被檢,撿屍的
jay111101:還是乖乖洗屁股去坐牢吧!!!
yumanatu:誘惑別人犯罪,製造別人犯罪的機會,再來譴責犯罪?262F 02/12 22:29
yumanatu:難怪犯罪率那麼高
jay111101:經不起誘惑的人跟畜牲有什麼差別???264F 02/12 22:30
Angoboy:男人永遠要記住,免錢的最貴啊265F 02/12 22:34
HollisterCo:一堆自願的 女權是還要高漲多久266F 02/12 22:35
jay111101:說活該的人哪天喝醉走在路上被肛就別上來抱怨267F 02/12 22:35
kageo101:被肛剛好轉去戰甲 怎麼會抱怨呢?268F 02/12 22:38
ul4fm4xk7:喝醉被肛也是活該 懂不懂 都沒在看別人講話的269F 02/12 22:40
jay111101:怎麼不反觀明知撿屍會被告,為何還要去撿???270F 02/12 22:40
Ives20130:喝到爛醉被怎樣都是活該啦,是看不懂國字嗎?271F 02/12 22:41
Camderela:為何會有人讓自己喝醉後倒在可以被撿走的地方 真奇怪...272F 02/12 22:43
miniric:活該跟犯不犯罪有衝突嗎????????沒有阿,邏輯重修273F 02/12 22:44
Ives20130:啊怎麼不說明知一堆人在等撿屍,妳還要喝到爛醉274F 02/12 22:46
Ives20130:人家不用大頭思考,妳也不用大頭思考嗎
xgodtw:裝醉女屍:不要妨礙我好嗎?276F 02/12 22:53
wt5665: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277F 02/12 22:54
palajuice:這些沒事做的婦團又怎麼知道那些酒醉的女屍不想被撿?278F 02/12 22:55
drigo:有的裝醉女屍搞不好是在釣魚, 和解金幾十萬都沒問題279F 02/12 23:11
nichew:台灣要跟這個父權為主的社會挑戰真的是一定被抹黑的,台灣280F 02/12 23:11
nichew:的男人過太爽  貪得無饜  卻只會栽贓女人,媒體是幫兇 台灣
nichew:的女人不想被定型  一定要站出來!
mike0327:我打死都不會喝醉在路上當然不會被肛283F 02/12 23:19
iamcute:裝醉女pu:不要妨礙我好嗎?284F 02/12 23:21
ashkaze:就算真的有裝醉女屍想釣魚,被釣上也是活該好嗎! 精蟲充腦285F 02/12 23:29
ivan0618:286F 02/12 23:34
liuyh530:期待個屁287F 02/12 23:53
philip571:你就讓他撿嘛,撿完了自然有法律制裁他288F 02/12 23:56
whitelady:之前的確有男的喝醉 結果醒來發現被缸的新聞 男的喝醉被289F 02/13 01:05
whitelady:肛被偷被搶都是活該 誰教他要進獅子籠呢?
xgodtw:nichew是在反串嗎?291F 02/13 02:15
Vipasyin:推BG #1D1I9aTZ  真的很值得看的文章 講多身邊人心聲292F 02/13 06:40
Vipasyin:A某超強反串XDDDD想激起大家嗆前提也也要有好邏輯阿XDDD
Vipasyin:連值得同情跟犯罪行為都可以混為一談 果然神邏輯XDDD
smallz:隨手做環保 不撿難道讓她在路上被車輾過嗎??295F 02/13 10:19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3939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ott terievv
作者 H072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4-02-12 21:25:32 (台灣)
+2 02-12 21:25 TW
為什麼要把自己暴露在危險的情況下?
你要是如果敢去,就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不然就是做好萬全的準備
2樓 時間: 2014-02-13 11:18:28 (台灣)
+3    (編輯過) TW
ㄛ 我就看過撿屍阿 我一點都不想阻止,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阻止了說不定兩邊都不爽我。很多瞎B的喝法就是:【我今天一定要弄死自己】。 旁人管的著?你她爸?
3樓 時間: 2014-02-13 13:21:11 (台灣)
+2 02-13 13:21 TW
自己喝成這樣還怪別人?雖然不應該強姦,但是是你自己變成獵物的吧?
4樓 時間: 2014-02-13 13:34:32 (台灣)
  02-13 13:34 TW
一定不帥+沒錢
5樓 時間: 2014-02-13 14:05:14 (台灣)
     (編輯過) TW
支持撿屍!謝謝指教!
6樓 時間: 2014-02-13 14:14:44 (台灣)
  02-13 14:14 TW
既然那麼喜歡喝酒的話  就要勇於承擔後果
7樓 時間: 2014-02-13 14:22:02 (台灣)
+1 02-13 14:22 TW
噓 lolucky531:關仇女屁事 男生喝醉在路上被肛我也不會同情呀
8樓 時間: 2014-02-13 15:18:21 (台灣)
+1 02-13 15:18 TW
你會關防火牆關防毒去逛色情網站嗎?  不會?
那你為什麼要在夜店把自己喝得不省人事?
9樓 時間: 2014-02-13 15:21:11 (台灣)
  02-13 15:21 TW
撿屍就是性侵,吸菸等於放火
[圖]
10樓 時間: 2014-02-14 01:10:12 (台灣)
  02-14 01:10 TW
所以戴鑽錶活該被搶、開賓士活該被刮?
11樓 時間: 2014-02-14 06:10:18 (美國)
  02-14 06:10 US
台灣病了
12樓 時間: 2014-02-14 22:19:43 (台灣)
  02-14 22:19 TW
自己愛喝又躺在路邊 這不是自己引狼入室?
13樓 時間: 2014-02-15 03:51:12 (台灣)
  02-15 03:51 TW
很多女生去夜店....就是標榜今天要出來爽的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