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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bill90322 (輝)
標題 服貿協議為什麼會弄成這樣??
時間 2014年03月20日 Thu. PM 07:36:07


我不知道他講的對不對 請問他講得有錯嗎(虛線內是某人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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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錯了
民進黨根本就不是想擋, 不信你請民進黨的人宣布只要當選所有的ecfa全面無效要重新來簽訂(是可以的喔 當時簽ecfa時有加一條是可以單方面解約)
你想想看蔡英文在2012選總統時說過甚麼話, 當選後ecfa概括承受(哇靠超委屈的, 有條文你可以當方面解約 不用委屈的概括承受)
你真的以為民進黨是要黨服貿壓, 那是作秀, 綠營的高官一堆在中國做生意又不是神經病還解約哩, 現在這是在做一場秀給他的選民看 剛好學生又很無知(別懷疑就是無知, 不信 明天去立法院隨便抓一個人問請問甚麼是服貿, 他是幹嘛的)
對方是世界第一大市場, 當南韓日本拼了命要過去時(尤其是南韓)台灣還在鎖國,
的確簽約後會有衝擊, 也會有一定的店家倒閉, 但是對岸過來開業穩贏的嗎? 就算有贏好了, 他會請哪些人工作想想吧, 跟他國簽訂(台新 台紐)也都是這樣, 你不想簽, 不想跟對岸來pk, 也行那就請民進黨的政治人物直接說(我也不要求他們說要廢掉)就說, 上了之後所有ecfa的條文內容全面停止要重新評估後再簽訂 這樣做到這樣的宣誓就好,
不需要說到再也不跟對岸簽訂合約, 只要說先暫停, 然後重新評估後再簽約
這樣就好
要不要來賭 絕對不可能


第一他本來就是行政命令
第二本來立院也打算要逐條審理(雖然我認為這不合理,國與國的談判沒有這樣的 但立院卻時要做)
第三ecfa到晚收清單的服貿過了多久的時間??
還在黑箱還在不透明
黑箱作業30秒偷渡
就算前面是黑箱好了,在九個月前完成簽署後就開箱了,條文、但書都在裡頭,各地也辦了幾十場公聽會,立法院也辦了十八場還是二十場,也就是說在九個月內無論立委或人民都有時間審視這些條文內容。而且,談判的團隊跟台星、台紐都是同一個,沒聽說誰在他們簽署甚至通過時,質疑這些協議談判是黑箱。

九個月前或六個月前或三個月前,可以有時間、能力理解對自己重要的事情,現在說反服貿反黑箱,不就跟我說那你這九個月都在幹嘛?等到病人都宣告急救無效,升天了,才來說他有病耶?

講程序好了。程序呢,反對聲音好大好大的黃國昌自己在今年一月時都承認,若非馬英九有意讓這兩岸協議經過立法院的程序,依現行法制根本早就通過了。

張慶忠三分鐘就拍板或許大家都很不爽,但是追根究底,大家到底把這件事情當成是奇檬子而已,還是認真的看未來還可能再發生的事情,開大門走大路,政府宣示開放的聲音和動作從來未曾停止,而日本、韓國正在洽談的TPP,可能帶來的衝擊才是嚇人,前面轉了篇資訊,也不見有人關心,現在大家是認真的嗎?

不是不審而是無法審壓~~整個會期都被癱瘓是要審屁呀
只要有心少數人都可以癱瘓議會
只要有心少數人都可以霸戰主席台
只要有心少數人都可以讓議會空轉
你跟我說適因為這30秒的關係???
你怎不說案子躺在立院多久了...........為甚麼都沒有辦法審

去年8月5日,朝野黨團同意服貿審查要開20場公聽會,並邀各產業公會及工會代表參加後,才可實質審查。江啟臣已辦4場,其餘16場公聽會,由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擔任內政委員會召委的國民黨籍立委張慶忠、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段宜康各排8場。
張慶忠去年10月就開完8場公聽會;段宜康負責召集的公聽會則進度緩慢,引起國民黨團質疑是故意拖延服貿協議審查;去年12月20日協商達共識,公聽會要在今年3月10日前開完。"

這個事實真相有多少人清楚咧?然後就栽贓抹黑說內容不知道,沒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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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上個禮拜的服貿初審為什麼會變全武行

有神人可以幫我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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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bill90322 時間: 2014-03-20 19:36:07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9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4516 
( ̄︿ ̄)p f871114, SG1, giads51, alice0108, l017tw123, WindForce, dtggmike, ddg929, BomberChang 共 9 個人 說瞎!
1樓 時間: 2014-03-20 19:37:14 (美國)
  03-20 19:37 US
國與國的協議是行政命令?
2樓 時間: 2014-03-20 19:38:33 (美國)
+3 03-20 19:38 US
看似說得通順,實存大量矛盾,
許多法條根本在玩弄文字遊戲!
 不開放陸人投資但開放陸公司獨資方式投資有差別嗎?
不是30秒跟3分鐘長短的問題! 服貿協議是條約,應該透過立法程序來處理, 卻被馬英茸與kmt當成「行政命令」處理! 不當作條約來審查的情形,國民黨三十秒宣布開會根本沒做逐條審議, 更宣布已審查,這不是背棄人民與漠世人民福祉嗎?
呵呵 我也是完全聽不懂他在講什麼 很多專有名詞 平常根本碰不到 所以一直被打假的
3樓 時間: 2014-03-20 19:40:27 (台灣)
-1    (編輯過) TW
我只知道富士康,服貿一過,1.5萬的大陸員工,就可以過來了,請問到底是創造就業機會,還是讓台灣更多人失業?
4樓 時間: 2014-03-20 19:41:01 (美國)
  03-20 19:41 US
馬英茸上任就說有633,fta.黃金建設. 現在kmt'完全'執政,
美牛ecfa都過關了,問問老百姓實際生活情況吧,不要活在水母的世界了.
5樓 時間: 2014-03-20 19:41:30 (台灣)
  03-20 19:41 TW
f大瞬間突破盲腸!以行政命令混充法條!知法玩法實在比犯法還可惡!!
6樓 時間: 2014-03-20 19:41:49 (台灣)
+1 03-20 19:41 TW
立法監督行政本來就是應該的
不然我國憲法說的東西都是假的
7樓 時間: 2014-03-20 19:42:05 (台灣)
+1 03-20 19:42 TW
國與國之間的條約 其法位階等同國內法
法律是一定要經過立法院的
視為行政命令 等於自我矮化為中國一省(不可能是把中國當成台灣的一個省吧)
8樓 時間: 2014-03-20 19:44:23 (台灣)
+1 03-20 19:44 TW
而且當時該案送進議會時也是偷偷摸摸,簽訂時連院長都不知道!
9樓 時間: 2014-03-20 19:45:06 (美國)
  03-20 19:45 US
希望諸多盲生能夠瞭解被掩蓋的華點.
10樓 時間: 2014-03-20 19:56:44 (台灣)
  03-20 19:56 TW
我這裡有一份非常讚的合約(內容先保密),你不在家的時候已經叫你老木幫你簽了,你老木簽完你乖乖的接受合約就是,不會害你,對你一定好,獲利會好幾倍。。。 不過先不要管這個..你有沒有聽過安麗..不是不是...是說 簽都簽了,你就接受這個事實啦。
11樓 時間: 2014-03-20 19:59:15 (台灣)
+1 03-20 19:59 TW
12樓 時間: 2014-03-20 20:08:38 (台灣)
     (編輯過) TW
『第一他本來就是行政命令』,這個就是為了合理化這次黑箱的硬凹。你不會乾脆說他本來就是人民要給馬賣台的[空白支票],位階等同法律效力的東西是行政命令?
焦點評論:粗暴闖關的錯在哪裡(徐偉群) | 蘋果日報
[圖]
任何一個產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都以具有「意思表示的可理解性」為前提。由此基本原則可知,3月17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主席張慶忠立委以一個沒有任何證明,也沒有任何人理解的不明語句,在程序外宣稱服貿協議已經交付院會,這根本不可能發生改變服貿協議審議程序的效力。所以,在此事實基礎不變的情況下,未來任何透過所謂「議事錄確定」,或者「院會備查決議」來宣稱服貿協議生效,都是違法而且無效的宣稱。 ...
13樓 時間: 2014-03-20 23:22:18 (台灣)
  03-20 23:22 TW
第一點就錯了,既然是"協定",怎麼可能是行政命令!
行政命令的層級要怎麼擴及到對岸去,把人家當小弟?
不如下一道行政命令,叫大陸人都繳稅來台灣看他們肯不肯.....
14樓 時間: 2014-03-21 01:44:33 (美國)
     (編輯過) US
服貿一過,富士康1.5萬的大陸員工,就可以過來 .............<----會信這個的就真的只是盲從
15樓 時間: 2014-03-21 04:58:59 (台灣)
  03-21 04:58 TW
因為服貿是不安好心
所以更要研究
研究的發現是
狗屁賣國契約
16樓 時間: 2014-03-21 12:54:38 (台灣)
  03-21 12:54 TW
馬英九: 服貿一過,富士康1.5萬的大陸員工,不會過來.       <--  這還要解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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