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ckpioneer.bbs.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04-09 09:15:44
看板 FuMouDiscuss
作者 Howard1984 (跟鄉民認真,你就真的輸了)
標題 [心得] 同學,我能爲你們做些什麼?
時間 Wed Apr  9 02:18:19 2014


小魯蛇我是在博愛特區內法院上班的一個小小公務員,從318衝入的隔天,下班後有空就會到立法院外靜坐,323的當天也去靜坐,只不過在衝進行政院前1小時,才從鎮江街離開,走過行政院到台北車站搭車回家,當天看電視看到凌晨4點,隔天聲押魏揚,也忙到12點半才離開,我一直在想,330也跟大家一起走上街頭,4/1白狼要來,也趕緊請假去現場,我一直在想,除了這樣,我能夠幫什麼忙?

在昨天的新聞說同學們要退出議場,很多人擔心隨之而來是司法的追殺,之後可能會被約談或起訴,雖然有義務律師團可以幫大家辯護,但在這之前,幫大家補充一點基本法學常識,讓大家面對司法追訴的當下不會徬徨無助,如果有說錯的地方,希望大家一起討論或指正。

明天不知道警方跟檢方會有什麼樣的動作,如果明天退場時,警察是「口頭」或是拿著通知書請你跟他回警局做筆錄,因為大家都在議場裡面好幾天了,你可以跟警察說:「警察杯杯,我現在很累,我先回家洗澡睡個覺,等我休息夠了再去做筆錄。」,除非警察有說要逮捕你或是出示「檢察官」所開的拘票要拘提你,不然警察最多只能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的規定查明你身份後就要讓你離開。若是警察明天是依「現行犯」來逮捕你的話,警察必須要告知你涉犯那些罪名(要請警察杯杯說明清楚點,最好連條號、項、款都說明清楚,不要有機會讓他唏哩呼嚕的過去),告知你被告
及被逮捕才享有權利(得保持沈默,無需違背自己意思陳述,可以選任辯護人,可以請求調查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及需要他們幫你通知的親友,不過現在的身份僅算是「犯罪嫌疑人」),這樣的逮捕才合法,或是出示檢察官的拘票,告知你因爲涉嫌什麼罪名,因為什麼樣的原因要拘提你,也同時必須告知你被告的權利及詢問你需要通知的親友,這樣的拘提才合法,他們才能將你上手銬帶回警局製作筆錄,在被逮捕或拘提的當下,請記得當時的時間,因為憲法第8條規定,被逮捕拘禁的時間最長只有24小時(但是要扣除押解人犯的交通時間,找律師的時間,找律師最長4個小時,
夜間不得詢問的時間或是因為身體不舒服就醫的時間等等),除非檢察官認為你有羈押的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不然24小時過後一定要放人。


因為是晚間的6點撤出議會,警察逮捕或拘提解送到警局的時間一定是在6點之後,而依中央氣象局的日出日沒資料顯示,明天日沒是在6點17分,ㄒㄧㄥˊ刑事訴訟法有規定夜間不得訊問(除非是查驗人別或是經檢察官或法官同意,或是受訊問者自己同意),一定要等到隔天的日出後(早上的5點29分)警察才能對你製作筆錄。另外警察製作筆錄時,一定要確認你的基本資料有沒有打錯(日後ㄐㄧ檢察署或法院聯絡上比較不會有問題,不然ㄏ很容易就會因為無故不到庭而被通緝),製作筆錄依規定要有兩個警察,一個問,一個打字,如果只有一個警察的話,他必需在製作筆錄
前就先告知你因為警局的人手不足,只能由他一個人幫你製作筆錄,問你是否同意,經過你的同意才可以開始做筆錄。在做筆錄的過程當中一定要錄音(如果有錄影更好),而且必須連續不能中斷錄音(影),如果警察有在問完問題後把錄音(影)按暫停,跟你討論要怎麼回答的話,這都是違法的,請在下一段錄音(影)的開始時表達有這情形,到地檢署或法院請檢察官或法官勘驗警詢的錄音(影)光碟,證明警方製作筆錄有違法的情形。在警察局製作筆錄時ㄑ請注意警察打的是不是有符合你的意思,如果不是你的意思請他立刻更正,筆錄做完後會列印出來請你簽名,這時
也請仔細看清楚警察有沒有打錯什麼,雖然警察打字的速度真的是慢到靠北…邊走,做一份筆錄的時間至少要3個小時,但是不要因為想趕快回家或是警察在旁邊靠…什麼的就隨便簽名。如果你不是因為現行犯被逮捕或是被拘提而到警局製作筆錄,只是因為好心到警局幫警察杯杯的忙,這時候你就可以回家休息,如果警察有問你要不要到地檢署向檢察官說明等鬼話時,就看你要不要繼續好心下去,如果不想再當好人的話,你就真的可以回家了,警察是拿你沒轍的。但是如果是被以現行犯逮捕或是被拘提的話,警方是一定要把你在前述的24小時內解送到地檢署給檢察官訊問(
基本上警察是用16小時,檢察官用8小時)。

警察把你送到地檢署的法警室,由地檢署的法警接手,此時你會先待在候審室等檢察官的開庭,等到檢察官要開庭時法警會把你提解到法庭,檢察官會先確認你的年籍資料,再來是告知你所涉犯的罪名及前述被告的權利(得保持沈默,無需違背自己意思陳述,可以選任辯護人,可以請求調查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之後檢察官會問你一些問題,請想清楚再回答,也請注意書記官打的內容是不是你所說的,最後檢察官會諭知,有可能是聲請羈押(這個最好不要),或是交保(錢如果帶不夠北院法警室外面或是北院2樓法庭樓梯背面有提款機可以領錢)、限制住居、責付或是直接
請回,如果沒被聲請羈押,在手續辦完後就可以回家了,之後再依地檢署的通知去開庭就好。

如果真的很不幸的被檢察官聲請羈押,要先等檢察官把羈押聲請書寫好,把卷整理好,再連同你一起送到法院,這時你會從地檢署的候審室被移到法院的候審室,等法官把卷看完後就會提解你上來開庭,法院開庭的程序基本上跟地檢署差不多,但是如果你之前在警局及檢察官前都是呼籠回答的話,在法院請你要認真的回答法官的問題,因為這是最後的機會,如果法院諭知要羈押的話,在未來的兩個月內都會在看看守所內過,所以請誠心誠意的回答法官的問題,如果法官沒有諭知要羈押的話,有可能會是交保、限制住居、責付,如果是這些的話,一樣也是手續辦完後就可以回
家了,如果法官是諭知「聲請駁回」的話,東西拿一拿就可以回家了,連辦手續都免了。


基本上先把明天有可能會遇到的情形先寫出來讓大家有個底,不過還是希望不要遇到,之後有時間再把在偵查中及法院審判中會遇到的情形跟大家分享。(另外因為是用手機打字,排版如有傷眼請見量)


另外在這場學運中,我只看見我們有神一般的隊有,但是確是面對豬一樣的隊手…



--
Sent from my iPhone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9.143.183.15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981103.A.D9E.html
DRIariel:QQ1F 04/09 02:21
wahaha99:iphone打這麼多字@@2F 04/09 02:27
stsyne:希望不會用到,謝謝你3F 04/09 02:28
emeth66:(幫忙割闌尾(?4F 04/09 02:32
wenwen0919yu:推!謝謝5F 04/09 02:32
angel0328:希望是備而不用6F 04/09 02:34
kageo101:幫高調!有空的話麻煩修一下排版更好 感謝!7F 04/09 02:35
nomo16:Push8F 04/09 02:37
Meerie:推好心專業文!9F 04/09 02:39
vickieivy:推10F 04/09 02:39
vickieivy:推
A0913208:幫高調12F 04/09 02:40
geartrains:推 希望備而不用13F 04/09 02:41
cherish2010:14F 04/09 02:41
OhShark:推 希望備而不用+115F 04/09 02:43
pinkiceberg:高調16F 04/09 02:45
hsin1207:推17F 04/09 02:47
sugar1029:推18F 04/09 02:47
Misako:用手機打這麼多字,真的很有心,推!19F 04/09 02:49
hsiang1990:推!!20F 04/09 02:49
alvar:推21F 04/09 02:51
thankyoualot:推22F 04/09 02:51
kelly717:推!23F 04/09 02:51
auxotroph:推24F 04/09 02:53
mindsteam: 25F 04/09 02:54
happyww888:推26F 04/09 02:55
k58903040:推!!27F 04/09 02:56
ciami33:推28F 04/09 02:58
johnny12728:推29F 04/09 02:58
mollyclin:推!謝謝你~!30F 04/09 02:59
liga504123:推31F 04/09 03:00
LaISseZ:推!32F 04/09 03:03
sleeplesser:有心推33F 04/09 03:07
piperwitches:推,希望備而不用34F 04/09 03:09
mjackboyone:推35F 04/09 03:10
brenda4084:推 希望備而不用36F 04/09 03:11
n118:他們會來版上看嗎?37F 04/09 03:20
bettyshinn:推38F 04/09 03:20
xunhuiwu:39F 04/09 03:20
mkai:幫推~40F 04/09 03:28
abc53:推 不過我猜裡面的律師應該有告訴他們了41F 04/09 03:38
happsey:推42F 04/09 03:40
rick65134:推 我覺得很多細節可能律師也會忽略掉吧 好強的小公務員43F 04/09 04:07
anika:專業且詳細44F 04/09 04:10
smalloneR:公務員的力量!!45F 04/09 04:18
cathaaka:推心意! 用手機打這麼多字QQ.....46F 04/09 04:52
menedol:47F 04/09 04:55
rabbit777773:謝謝48F 04/09 05:03
ching620:推~謝謝!49F 04/09 05:08
w82320:全攻略!請問有辦法確認自己身上有沒有傳票嗎?50F 04/09 05:11
pinknoise:推51F 04/09 05:30
kromax:最後一句話是身為台灣人最大的悲哀 為什麼是豬坐在廟堂上?52F 04/09 06:09
a114261:推53F 04/09 06:37
dryweed:推54F 04/09 06:48
candra:推55F 04/09 06:55
ab32110:推!要不要轉一下八卦?56F 04/09 07:00
llflly:推一下57F 04/09 07:23
jayweek:推58F 04/09 07:23
david26:推59F 04/09 07:26
d34:推!60F 04/09 07:26
jason327327:推61F 04/09 07:53
loach98:高調62F 04/09 08:08
sxoao:謝謝63F 04/09 08:20
borui:推!64F 04/09 08:24
Innes:請問一下,如果檢查官詢問"認不認罪",是認還是不認?65F 04/09 08:45
Innes:ex: 妨礙公務罪?
flyintmtc:幫高調,實用67F 04/09 08:55
kiki41052:推 謝謝68F 04/09 09:00
rosebullet:推69F 04/09 09:09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20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0986 
※ 本文也出現在看板: MANGROVE PttHot 以及 1 個隱藏看板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4-04-09 09:17:11 (台灣)
  04-09 09:17 TW
用iphone打這篇?神~也難怪有些注音文了...
2樓 時間: 2014-04-09 09:22:57 (台灣)
  04-09 09:22 TW
用心,幫高調
3樓 時間: 2014-04-09 09:31:26 (台灣)
+1 04-09 09:31 TW
推 希望備而不用
4樓 時間: 2014-04-09 10:55:20 (台灣)
  04-09 10:55 TW
幫高調
5樓 時間: 2014-04-09 10:57:01 (台灣)
  04-09 10:57 TW
推!
6樓 時間: 2014-04-09 11:09:34 (台灣)
  04-09 11:09 TW
推 專業文  這些法律常識都要有!
7樓 時間: 2014-04-09 11:51:44 (台灣)
  04-09 11:51 TW
8樓 時間: 2014-04-09 15:19:44 (台灣)
  04-09 15:19 TW
用心幫推!
9樓 時間: 2014-04-09 19:14:38 (台灣)
  04-09 19:14 TW
簽名檔XDDDD
10樓 時間: 2014-04-09 20:26:59 (紐西蘭)
  04-09 20:26 NZ
不推 說不過去
MindOcean 轉錄至看板 MindOcean (使用連結) 時間:2014-04-10 05:11:50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