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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4-12-18 22:51:32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MrDK (DK)
標題 [新聞] 破門救援50犬隻 動保團體執行長遭起訴
時間 Thu Dec 18 19:05:18 2014


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蘋果日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破門救援50犬隻 動保團體執行長遭起訴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2014年12月18日16:58

台灣照顧生命協會執行長董冠富(綽號虎哥)今年6月13日
向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檢舉八里區一處非法養殖場,但動保處
稽查認為該養殖場雖環境髒亂,管理不周,但犬隻未挨餓且
無生命危險,沒有強制帶走犬隻的必要,董男竟指示3名協
會成員救出養殖場內包括柯基犬、臘腸犬等50隻狗,再自掏
腰包照護、植晶片後全數送養,不料遭養殖場林姓老闆提告
,士林地檢署認定虎哥觸犯竊盜罪,今將他起訴。


董冠富今得知遭起訴,無奈痛批:「這就是恐龍檢察官!養
殖場裡面的狗沒有水喝,連大便都發霉了,非常髒亂,加上
這些狗都沒有植入晶片,我們救出來後,花了8萬多塊照顧、
植晶片再送養,全程沒有圖利任何人,更沒有違法。」


起訴指出,39歲的董男當天並未到場,但得知動保處沒開罰
養殖場後,致電協會成員稱「一切後果我負責」,要成員救
出所有犬隻,成員帶走犬隻後交由董男在網路上刊登廣告全
數送養成功。


董男否認竊盜,辯稱這些狗都沒有植入晶片,無法判斷飼主
,是他將狗帶回植入晶片,是狗的所有權人,本來就有送養
權利。


但檢方認為,《動保法》規定應辦理登記的寵物出入公共場
所無人伴同時,他人才可協助送交至收容所,但照生會成員
闖入有圍牆的犬舍,並非在公共場所帶走犬隻,已觸犯竊盜
罪;至於3名協會成員僅受董男指使,且不知帶走犬隻後續

如何處置,被檢方認定沒有犯意,全獲不起訴。(吳珮如/台北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41218/526514
破門救援50犬隻 動保團體執行長遭起訴 | 即時新聞 | 20141218 | 蘋果日報
[圖]
台灣照顧生命協會執行長董冠富(綽號虎哥)今年6月13日向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檢舉八里區一處非法養殖場,但動保處稽查認為該養殖場雖環境髒亂,管理不周,但犬隻未挨餓且無生命危險,沒有強制帶走犬隻的必要,董男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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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fox: 爽1F 12/18 19:06
zx97009: 動保2F 12/18 19:06
SEEDA: 不起訴...3F 12/18 19:06
Leo4891: 拿走非法養殖場的狗 不營利 這算犯罪嘛?4F 12/18 19:06
kingrichman:  這種東西應該要報警才對5F 12/18 19:06
wzj001: 剛好而已6F 12/18 19:06
zhankai: 動保整天在高潮什麼啊7F 12/18 19:06
kairi5217: 水!讚!這個檢察官好棒阿~~~~~~~~~~~~~8F 12/18 19:07
Pony5566: 在美國 擅闖私地的早就被開槍打死了(?9F 12/18 19:07
sony1256: 不起訴    檢察官應該也不爽那個養殖場10F 12/18 19:07
kingrichman:  如果真有虐待動物,請連絡警方一起到場11F 12/18 19:07
m1432012165: 我搶走邪惡銀行的錢,拿去燒,不營利,你說犯不犯罪?12F 12/18 19:07
HELLDIVER: 會被起訴不意外啊13F 12/18 19:08
s540421: 起訴也只是剛好而已14F 12/18 19:08
m1432012165: 真的被起訴是剛好..15F 12/18 19:08
Leo4891: 邪惡銀行如果是非法的  搶了也沒差 反正就黑吃黑16F 12/18 19:08
BruceLin 
BruceLin: 愛狗愛到17F 12/18 19:08
goodsnk: 大家都說自己是動保亂闖入就好了18F 12/18 19:09
ronray7799 
ronray7799: 假如這樣沒違法我要去搶頂新魏家XDDD19F 12/18 19:09
DDJwolf: 自以為正義20F 12/18 19:09
FrankerZ: 動保是什麼有國家權力的職位嗎?21F 12/18 19:09
theskyofblue: 無言22F 12/18 19:09
peiring: 雖然非法養殖場很可惡,但你沒有公權力23F 12/18 19:10
kingrichman:  這種要闖進去要跟警方一起證明有急迫性24F 12/18 19:10
cluku: 自命愛護動物,就以為擁有大於一切的權力…25F 12/18 19:11
kageo101: 公權力?有權力立法處理的單位都給你裝死談什麼公權力26F 12/18 19:11
linceass: 起訴的好 自以為正義27F 12/18 19:11
izna: 如果我發現隔壁老王家裡囚禁了一個女孩子 我破門把她救出來28F 12/18 19:11
b6byc: 狗沒有水喝,連大便都發霉了,非常髒亂 ,殺人都不會死刑了29F 12/18 19:11
ckpioneer: ..........【自掏腰包照護、植晶片後 全數送養】  @@30F 12/18 19:11
fucq47: 爽31F 12/18 19:11
izna: 是不是犯罪啊?警察會找出女孩子還給老王嗎?32F 12/18 19:12
ckpioneer: 其實算好人33F 12/18 19:12
KSUGOD: 我也覺得豬很可憐 我可以衝進去救豬仔嗎34F 12/18 19:12
goodjeff: 活該35F 12/18 19:12
Leo4891: 照鄉民邏輯 你會被告闖入綁架犯民宅36F 12/18 19:12
izna: 女孩子是被集團走私來的 沒有身份 沒有國籍~37F 12/18 19:13
gogobar 
gogobar: 仇狗宅高潮38F 12/18 19:13
mineco504: 有愛心還是要照規則走阿39F 12/18 19:13
jayfan: 警察都不能隨便闖入民宅了耶= =這個被起訴真的剛好而已40F 12/18 19:13
windy041: 法修一修比實在啦,美國某些州,鏈起來沒給水,就視為虐41F 12/18 19:13
windy041: 待了
b6byc: 鬼島講法?43F 12/18 19:14
drigo: 第一次看到這種闖進別人私有地把「財產」全帶走還稱不是竊44F 12/18 19:14
peiring: 法律上人和狗是不同的,人不能是任何人的所有物,但狗可45F 12/18 19:14
MacOSX10: 以後會不會有蘿莉控覺得蘿莉身上衣服太便宜就綁回家46F 12/18 19:14
ckpioneer: 不能拿銀行譬喻吧,銀行是合法,那是【非法養殖場】耶47F 12/18 19:14
kslxd: 看看所謂的動保團體48F 12/18 19:14
ckpioneer: = =49F 12/18 19:14
drigo: 盜的50F 12/18 19:14
izna: 那如果我闖入經營非法人獸交的妓院把動物都救出來咧?51F 12/18 19:15
jayfan: 但今天你也不能隨便跑去地下工廠搬東西吧,應該是二回事52F 12/18 19:15
izna: 警察會保護非法人獸交妓院 然後抓走我嗎?53F 12/18 19:15
SEEDA: 非法營利就能擅闖  那一堆八大行業收一收好了啦54F 12/18 19:15
pths313: 公權力不夠嚴認定不是非法養殖場 你也只能找別管道55F 12/18 19:15
Sashaaaa: 正妹愛狗大於愛宅男 宅宅崩潰56F 12/18 19:15
peiring: 起訴了也是輕判57F 12/18 19:15
Leo4891: 八大行業哪沒有合法 非法警察就抄掉了58F 12/18 19:16
izna: 重點是公民受法律保護的前提應該是有盡守法義務59F 12/18 19:17
orfan: 我可以闖入總統府把裡面那個人強制拉出去送精神病院嗎60F 12/18 19:17
sionxp: 這樣大家一起去監獄解救阿扁好了61F 12/18 19:17
xzxc: 體制內行不通就走體制外 這....62F 12/18 19:17
izna: 一個沒有守法的場所 法律竟然也保障他的權益?63F 12/18 19:17
tan70405: 旺旺64F 12/18 19:18
Leo4891: 就很怪阿 而且他也沒拿來營利 鄉民還拿爛例子反駁....65F 12/18 19:18
rrr111222: 支持66F 12/18 19:18
zxc8424: 執行長真男人 讚67F 12/18 19:19
arrenwu: 檢察官不起訴的是被教唆偷狗的那幾個,教唆者虎哥被起訴68F 12/18 19:19
msj2287: 看不喜歡就可以入侵私人土地?69F 12/18 19:19
pths313: 先讓當初投訴的動保處認定他是非法的再說70F 12/18 19:19
chpohoa: 你說非法就非法 不用執法人員認定喔71F 12/18 19:20
lake00485: 他有營利請蒐證,不然被告活該72F 12/18 19:20
linceass: 你說非法就非法?73F 12/18 19:20
grooving: 科科 地下繁殖場和政府的關係都打很好 別想動到他們頭上74F 12/18 19:20
ddabc1234: 沒死人 黑心食品就可以繼續吃 沒死狗 不孝商人繼續虐狗75F 12/18 19:20
ckpioneer: 不是我說非法的..........是新聞內第二行寫的    @@76F 12/18 19:20
everemember: 沒有為自己或他人不法所有是要竊盜個屁,低能檢察官77F 12/18 19:20
linceass: 有沒有自認為非法就可以擅闖他人房舍的八卦?78F 12/18 19:20
s920093122: 本來就不能私闖民宅了 警察沒檢察官給的搜索票 也79F 12/18 19:21
ddabc1234: 希望動保團體 直接去堵朱立倫 關於非法養殖場要怎處理80F 12/18 19:21
izna: 什麼爛社會81F 12/18 19:21
s920093122: 不能私闖民宅 檢察官要搜索票還需要跟法院申請82F 12/18 19:21
Leo4891: 但檢察官起訴的不是闖入民宅  是竊盜罪83F 12/18 19:22
MOSMOSQQ55: 宅宅昨天輸給兔本,進來來找動保挑了XD84F 12/18 19:22
BUMAS: 人家的狗變你的狗這樣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嗎?85F 12/18 19:22
arrenwu: izna你不喜歡的話可以搬離台灣,法治社會就是這樣86F 12/18 19:22
overmoai: 感覺蠻多人心態有病87F 12/18 19:23
izna: 闖行政院的被讚美 闖非法場所救出受虐動物的被酸 台灣真好88F 12/18 19:23
arrenwu: 而且你舉救女生的例子非常好笑,人跟物品是不一樣的89F 12/18 19:23
wilsonwind: 原來PTT有些人想法這麼噁心,受教了90F 12/18 19:23
BUMAS: 被告剛好而已91F 12/18 19:23
arrenwu: 你把狗想成花瓶就知道你的類比哪裡出問題了92F 12/18 19:23
arrenwu: 我國憲法有保障人的各種權利,物品沒有
Leo4891: 應該把狗  比喻成 搶來的鈔票才對94F 12/18 19:24
j5163124: 出發點也是好的 一堆憤狗人不知道在高什麼潮95F 12/18 19:24
s920093122: 刑事訴訟法就有明文規定了 你根本沒有公權力的使用96F 12/18 19:24
wt5665: 我覺得你老婆過得不好於是打昏她送人97F 12/18 19:24
arrenwu: 跟你的出發點無關啊,法治社會就是要按照法規98F 12/18 19:25
HongChie: 就自己犯法罵檢察官幹嘛~要貫徹理想必須付出的代價罷了99F 12/18 19:25
izna: 意思就是我們應該把別的生物看作物品才是正確思維100F 12/18 19:25
izna: 這時候顯然應該是好好檢討法規的時機了吧
Leo4891: 這例子可以比喻 強盜搶銀行 你再搶劫搶強盜 把錢捐給孤兒102F 12/18 19:26
arrenwu: 啥時後又變成正確不正確了XD 法規就是這樣啊103F 12/18 19:26
KSUGOD: 你家的狗吃的不夠肥 我來接收了104F 12/18 19:26
amergy: 心理病態的鄉民原來這麼多105F 12/18 19:26
s920093122: 憲法明文規定 除了人算"有生命外" 其他都算物106F 12/18 19:26
BUMAS: 沒人說愛狗不對,但是這種行為就是違法107F 12/18 19:26
Leo4891: 然後檢察官起訴 說你犯了竊盜罪108F 12/18 19:26
after1: 家長: 反正你先打人就是不對ˋ^ˊ.    台灣人不意外109F 12/18 19:26
Purekim: 可以檢舉 但是你自己進去私人土地搶走就是竊盜阿110F 12/18 19:26
silverair: 爽111F 12/18 19:26
arrenwu: 你不可能把其他生物想得跟人一樣啊 這樣連螞蟻都不能碰了112F 12/18 19:27
BUMAS: 不合你的意見就是有病,真是厲害啊113F 12/18 19:27
albb0920: 這個罵檢察官恐龍的,檢察官不考慮提告嗎?114F 12/18 19:27
arrenwu: 要把各種能新陳代謝的存在想得跟人一樣 生活過不下去的115F 12/18 19:27
everemember: 只要他沒有所有意圖,待犬隻恢復以後再還回去,哪裡116F 12/18 19:27
everemember: 有竊盜問題,還可以主張無因管理勒
qazedc: 仇狗酸宅高潮囉~~~~~~~~ 啊啊啊啊啊~~~~~(≧<>≦)118F 12/18 19:28
pths313: 動保處有認定他是非法養殖場嗎??有認定再來談啦119F 12/18 19:28
BUMAS: 重點就在沒還回去120F 12/18 19:29
arrenwu: @everemember 那我搶別人雨傘送給其他人,這樣沒事囉?121F 12/18 19:29
arrenwu: 還回去?他媽的以後我偷完被發現就說我準備要還 無罪?
everemember: 所有意圖是主觀要件,請檢察官舉證啊123F 12/18 19:30
arrenwu: 一堆人最有問題的就是把狗想成人 非常奇怪124F 12/18 19:30
BUMAS: 自己為有愛心的酸宅也高潮了啊125F 12/18 19:30
renyjojo: 沒法律常識的還頗多  哈哈126F 12/18 19:30
everemember: 刑法本來就是無罪推定,你要主張沒有不法意圖有何不127F 12/18 19:31
everemember: 可?舉證本來就是檢察官的工作
arrenwu: 那些狗對於那些闖空門的就是"不法之所有"啊129F 12/18 19:31
NCmuhaha: 有的動保團體目的只是為了搶補助  有好壞之分130F 12/18 19:31
Leo4891: 搶別人雨傘這例子不好阿  應該改成 搶別人偷來的雨傘131F 12/18 19:31
everemember: 偷別人雨傘送給別人就是為他人不法所有了,很難懂?132F 12/18 19:31
shields5566: 真男人啊133F 12/18 19:32
arrenwu: 狗又不是他們的,是拿個屁啊?134F 12/18 19:32
BUMAS: 你狗沒還還自己拿去送人,就是所有意圖了啊135F 12/18 19:32
arrenwu: 那他們拿那些狗就是不法之所有啊  很難懂?136F 12/18 19:32
renyjojo: \哈 還自打臉了137F 12/18 19:32
alwyss: 不送138F 12/18 19:32
everemember: 不法所有的"意圖"意思是有將該財產權於自己的主觀意139F 12/18 19:32
everemember: 思
arrenwu: 不如你說說什麼叫 不法之所有 吧141F 12/18 19:33
arrenwu: 那狗是不是狗場的?如果是 沒什麼好繼續多講的吧
ckpioneer: 好像之前有告朱立倫?   這邊寫的   http://ppt.cc/eNTI143F 12/18 19:34
2014-06-30 自由時報 新北縱容非法繁殖場?動保團體控告朱立倫 (貓狗119救援日誌) - 台灣照生會 - 北部貓狗119 - 討論區 - 臺灣照顧生命協會-貓狗119 103.10.24.幹,今天開庭時,新北市動保處的周秘書,姚組長,竟向 檢察官 說:現場 非法繁殖業者 無構成 動保法 的 虐待動物,也有水可喝,他媽的糞水可喝嗎,這就... ...

 
s920093122: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者不法所得 就是不法意圖144F 12/18 19:34
ckpioneer: 喔,我是回應那個 ddabc1234145F 12/18 19:35
grooving: 這有什麼好吵的 就類似廖添丁啊 做的是好事 但是違法146F 12/18 19:35
qazedc: 恨狗酸宅不譴責非法養殖場 反譴責救狗人士 真是大開眼界147F 12/18 19:36
arrenwu: "做的是好事"是你講的啊 我可一點都沒覺得這有什麼好148F 12/18 19:36
everemember: 重點在於他有沒有所有的意思。原文只有提到"送養"這149F 12/18 19:36
everemember: 個送養是指被認領的話,表示他有處分的意思,所以有
everemember: 所有的意圖。反之,如果是送至保護機構,因為沒有處
lunhsuan: 非法養殖是誰定義的?新聞? 動保? 他們應該是要求修法152F 12/18 19:37
arrenwu: 八卦板仇狗的人非常少喔,反而是愛狗人士滿多的153F 12/18 19:37
g7063068: 講那麼多幹嘛? 講一堆法律語言好像很懂一樣~154F 12/18 19:37
everemember: 分意思,所以沒有所有意圖155F 12/18 19:37
lunhsuan: 而不是自己衝進去156F 12/18 19:37
g7063068: 偷就是偷157F 12/18 19:37
BUMAS: 非法養殖跟竊盜都是違法的,懂?158F 12/18 19:37
everemember: 講這麼淺顯了很難懂?159F 12/18 19:37
arrenwu: 如果養殖場真的違規,交給法院嘛160F 12/18 19:38
arrenwu: 送至保護機構為啥可以解成沒有處分的意思?
ckpioneer: 該繁殖場的狗【未植晶片】可主張無主,好像也不能算偷162F 12/18 19:39
arrenwu: 那東西就不是你的,你拿走了結果不要就沒事?不覺得怪嗎163F 12/18 19:39
grooving: 你如果知道養殖場背後有多大利益就知道政府根本不會辦了164F 12/18 19:39
BUMAS: 那個e先生,你去把原文董先生的辯解看清楚165F 12/18 19:39
everemember: 送至保護機構又不是處分,僅是寄放,待痊癒後可以領166F 12/18 19:39
ckpioneer: 其實如果是合法的狗舍也應該都會植晶片..167F 12/18 19:39
everemember: 回,哪裡有處分意思?168F 12/18 19:40
wolfking623: 甚麼時候開放吃狗肉169F 12/18 19:40
BUMAS: 在來講他有沒有意圖170F 12/18 19:40
grooving: 會有人甘心犯法去做這種事就是因為政府放任地下養殖場171F 12/18 19:40
Leo4891: 光要認定違不違法就是一個大問題  就算環境再爛172F 12/18 19:40
arrenwu: 我趁你不注意借你的雨傘用一用之後還你 這樣沒事?173F 12/18 19:40
Leo4891: 只要政府沒有積極管理 公權力也不能拿他怎辦174F 12/18 19:40
arrenwu: 把狗類比成雨傘,很容易就可以知道哪裡有問題了175F 12/18 19:41
BUMAS: 董男都說他自認是所有權人,有權把狗送人了,還要辯什麼176F 12/18 19:41
arrenwu: 一個我的東西,憑你的主觀認定就可以拿走 這會沒問題?177F 12/18 19:41
everemember: 感謝BUMAS提醒,剛剛重新確認後發現他是主張擁有所178F 12/18 19:41
everemember: 有權
pths313: 偷就是偷~就是違法~起訴只是正常法律程序180F 12/18 19:41
everemember: 回答arr沒錯,把雨傘拿去用一用放回去沒有刑法責任181F 12/18 19:42
everemember: 學理上叫做使用竊盜
arrenwu: 所以下雨了,我偷別人傘先用,過個半年想到了放回去沒事?183F 12/18 19:43
arrenwu: 如果這是真的,這比這狗場事情嚴重多了
pigofwind: 雨傘拿去用一用之後還給你  的確不會有刑法責任喔185F 12/18 19:43
everemember: 很抱歉,我要更正剛剛言論,這位先生確實有不法所有186F 12/18 19:44
sboy1111: 這種入侵之類的事情法規上本來就很謹慎,連討債的都知道187F 12/18 19:44
everemember: 意圖,在後面那段他認為取得所有權而"出養"是我誤會188F 12/18 19:44
arrenwu: 還是說這屬於民事部分?189F 12/18 19:44
pigofwind: 沒有刑法責任並不代表沒有民事責任 而且拿去半年你主張190F 12/18 19:44
grooving: 仇狗宅不知道在跳針什麼 一串推文看下來又沒人在說動保191F 12/18 19:44
everemember: "過個半年"這邊就不是單純使用,而可能會被認定有所192F 12/18 19:44
arrenwu: 我了解了,看來這部分是由刑法處理193F 12/18 19:44
grooving: 團體應該無罪194F 12/18 19:44
everemember: 有意圖195F 12/18 19:44
pigofwind: 只有使用沒有所有意圖,你覺得檢察官會信?196F 12/18 19:44
arrenwu: 講錯,應該說雨傘用一用還回去是由民法處理197F 12/18 19:45
everemember: 有民事損害賠償的可能,但是很難主張,因為民事法你198F 12/18 19:46
arrenwu: 這一定要定罪啊 不然每個人腦子熱了就去亂拿別人物品199F 12/18 19:46
everemember: 要舉證證明自己的損害200F 12/18 19:46
garcia: 動物不會投票 也不會捐錢給政客 希望台灣在動保上能更進步201F 12/18 19:46
arrenwu: 反正法規怎麼訂,就怎麼解決吧 尤其是這種這麼北纜的202F 12/18 19:46
everemember: 使用竊盜很難入罪,因為刑法應該是最後手段203F 12/18 19:46
arrenwu: 因為動物不是人啊 這不就是最大的差別?204F 12/18 19:46
pigofwind: 我記得民事實務上得主張相當於租金之損害賠償不是嗎?205F 12/18 19:47
everemember: 問題是一把雨傘拿走30分鐘的租金,你去簡易庭還要先206F 12/18 19:48
everemember: 墊1000元的裁判費用,又浪費時間
mited: 這就是法匠208F 12/18 19:49
SuperPenguin:209F 12/18 19:50
s056911335: 如果新聞正確檢座也是放水放滿大的210F 12/18 19:51
ISP: 法匠個頭,那些狗是飼養場主人的私有物,那房子是飼養場主人211F 12/18 19:51
ISP: 的私有財產,你侵入我的私有財產偷走我的私有物,不是竊盜難
arrenwu: 我是覺得那幾個闖進去的也要被起訴啦 不然挺怪的213F 12/18 19:52
ISP: 道要頒個榮譽市民獎給你嗎?214F 12/18 19:52
arrenwu: 這簡直跟小學生做壞事用「因為XXX叫我做的」一樣215F 12/18 19:52
everemember: 一起闖進去那個就檢察官職權不起訴...算放水216F 12/18 19:53
everemember: 沒把新聞看清楚是我的錯,撿座你是好人嗚嗚
nsaids: 為啥不蒐集違法事證再檢舉 沒營業許可證卻賣狗就不行啊218F 12/18 19:54
pigofwind: 檢察官大概也是覺得是為了狗所以有點放水吧 [攤手]219F 12/18 19:55
arrenwu: 就一群蠢貨腦衝啊 都忘記自己活在法治社會了220F 12/18 19:55
nsaids: 或者跟他們買狗 看該附的證明有沒有給 沒有就是違法啊221F 12/18 19:56
Leo4891: 我看是跟官方反映無效 才會腦充血 不然通常第一想法是檢222F 12/18 19:56
Leo4891: 舉非法養殖
qazedc: 仇狗酸宅的言論如果放在18世紀美國南方應該也頗稱職224F 12/18 19:56
nsaids: 明明很簡單就能拿到檢舉證據225F 12/18 19:56
arrenwu: 反映無效,可以訴願或遊行啊 闖進去是啥小226F 12/18 19:57
pppwalker: 真把自己當神了227F 12/18 19:57
arrenwu: 不要再扯仇狗囉,仇狗的人很少的228F 12/18 19:57
qazedc: 仇狗人士少 XD 是都自稱理性中壢人士嗎 (⊙o⊙)229F 12/18 19:57
s056911335: 檢察官已經盡力把可以吃案的都搓掉了(稱讚意謂230F 12/18 19:57
arrenwu: 正常人的都不會特別討厭狗的,就像不會討厭路邊的樹一樣231F 12/18 19:57
grooving: 去檢舉看看就知道了 查無不法 然後會有黑衣人來找你聊天232F 12/18 19:58
arrenwu: 有人是不是小學國中都沒在上公民課程啊 不知道遊行訴願耶233F 12/18 19:58
s056911335: 不然那幾個不起訴的理由根本見鬼234F 12/18 19:58
urdie: 闖入別人家裡偷完東西 再把東西貼上自己名字標籤送人 犯罪?235F 12/18 19:58
pigofwind: 只要說愛狗就可以合理化一切行為的言論,放在還沒有236F 12/18 20:00
pigofwind: 法治思想的國家應該也蠻稱職的
pigofwind: 順便把反對的人都貼上仇狗酸宅的標籤,完美
formyptt: 反正就依法行政,謝謝指教。以後馬先生這麼說大家可別239F 12/18 20:01
arrenwu: 不知道是有人長大變蠢,還是公民課程已經不教法治精神了240F 12/18 20:01
formyptt: 生氣。241F 12/18 20:01
arrenwu: 沒有人說不可以生氣 生氣不犯法的242F 12/18 20:01
grooving: 明明推文的人都是說動保做法有錯 然後一起罵非法養殖場243F 12/18 20:03
grooving: 怎麼仇狗人士會看到不一樣的推文 還一直護航非法養殖場?
arrenwu: 誰護航非法養殖場了? 有人說那是對的嗎?245F 12/18 20:04
arrenwu: 不要再講仇狗囉,很少人仇狗的,就像很少人仇樹一樣
JOJOJIMJIM: 動保這次做得很好247F 12/18 20:05
linceass: 立意是好的 但行為是錯的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在那邊酸宅,248F 12/18 20:06
JOJOJIMJIM: 重點做法是錯的但是執行長說她自己會負責249F 12/18 20:06
linceass: 仇狗的 根本鄉愿250F 12/18 20:06
lunhsuan: 動保應該是去遊行或是請立委議員修法更嚴格251F 12/18 20:06
JOJOJIMJIM: 她知道有錯但是也扛起責任  這點值得很讚許252F 12/18 20:06
lunhsuan: 因為現行法律就是沒法傷到非法養殖場253F 12/18 20:07
qazedc: 李姓中壢不仇狗人士254F 12/18 20:07
linceass: 是啊 他要負責 所以他被起訴了 那罵檢察官恐龍是何解?255F 12/18 20:07
yumika: 正義在台灣沒有價值 這就是為什麼越黑心賺越多256F 12/18 20:07
yesno1011: 爽257F 12/18 20:07
arrenwu: 是啊 如果是走 遊行 或 訴願,根本什麼問題都沒有258F 12/18 20:07
pigofwind: 他一邊負責一邊主張自己無罪一邊罵恐龍檢察官阿孩子...259F 12/18 20:07
trohlens: 民事 惡意佔有 無權處分 刑事 侵入住居 竊盜 侵占 毀損260F 12/18 20:08
linceass: 我們可以讚許他救援狗的行為 但他非法入侵民宅是事實261F 12/18 20:09
arrenwu: 正義?這件事情跟正義有什麼關聯?還是又有人把狗當人看?262F 12/18 20:09
unlock: 保護環境也叫正義阿 又不一定要和人有關係263F 12/18 20:11
everemember: tro...惡意佔有是啥小,無權處分講的只是效力問題,264F 12/18 20:11
everemember: 這邊是侵權行為。然後刑事與侵占無關-.-侵占的構成要
everemember: 件不是這樣,這邊是竊盜-.-
arrenwu: 保護環境是因為跟人有關係才扯得上正義好嗎?267F 12/18 20:12
unlock: 很明顯這是一個私法正義的例子 所以也被起訴啦268F 12/18 20:12
everemember: 然後毀損-.-哪裡有至令不堪用...敗偷不要亂引條文269F 12/18 20:12
trohlens: 自以為義的動保團體 自己的所作所為更目無法紀270F 12/18 20:13
unlock: 你知不知極端的環境保護者是想減少人類數量阿271F 12/18 20:14
trohlens: 破門而入不算毀損?272F 12/18 20:14
urdie: 小偷闖入非法賭場內偷東西 偷完貼上自己名字標籤送人 犯罪?273F 12/18 20:14
arrenwu: 他想減少人類數量跟正義有關嗎?274F 12/18 20:14
Leo4891: 人家又沒破門 只有告偷竊而已275F 12/18 20:14
unlock: 這種法律上叫確信犯 確信自己是正義和正確犯下的罪276F 12/18 20:15
arrenwu: 我並沒有說以保護環境為出發點的行為都符合正義啊277F 12/18 20:15
pigofwind: 新聞看不出來有把門毀損到致令不堪用啊 0.0278F 12/18 20:15
pigofwind: 呃 確信犯不是這個意思吧...
unlock: 這是確信犯的一種 宗教信仰的比較多280F 12/18 20:17
lake00485: 當事人他都知道自己有錯了不懂還再戰啥仇狗人士281F 12/18 20:17
unlock: 我想講的是這和正義有關 他要不是相信自己是對的幹麻犯罪282F 12/18 20:19
arrenwu: 國中生替死黨出氣揍人的時候也覺得自己是對的啊 ㄏㄏ283F 12/18 20:20
Pony5566: 這就是邪教最喜歡搞的"殉道"不是嗎xd284F 12/18 20:21
shinobunodok: 這到底是動保還是動寶?285F 12/18 20:21
s056911335: 這樣算違法性錯誤嗎@@?286F 12/18 20:22
unlock: ㄏㄏ287F 12/18 20:22
bbo40453: 推勇者288F 12/18 20:23
AngelMAyCry: 我覺得13很可憐,我可以衝進地保強姦他嗎289F 12/18 20:25
sikerkuaitai: 違法就違法 自以為正義?根本噁心290F 12/18 20:25
sss70618: 那些回文按「爽」的人大概就是不把狗當生命看吧291F 12/18 20:29
everemember: 他認為這樣不是竊盜。應該是構成要件的禁止錯誤292F 12/18 20:31
linkin5566: 仇狗肥宅崩潰293F 12/18 20:33
mmmmmmmmmmm: 狗本 關久一點294F 12/18 20:35
mirage2000: 狗本偷竊還自以為自己是正義295F 12/18 20:37
pigofwind: unlock你是對的 這應該算是確信犯  我跟另一種搞混了296F 12/18 20:37
sumade5566: 學運社運一堆人走體制外一堆人挺 救狗的人走體制外就297F 12/18 20:38
sumade5566: 被罵翻 難怪社會上會出現拿榔頭殺狗的垃圾
s056911335: 感謝ever大,小弟的刑法破爛到一個極限QQ299F 12/18 20:40
dannyshan: 狗是東西 人不是 偏偏就是有人要把狗跟人放在一起比300F 12/18 20:41
dannyshan: 這麼愛比拿你的家人去換狗啦
sumade5566: 這番言論也請拿去上面那篇榔頭殺狗的新聞講啊 毀損他302F 12/18 20:44
arrenwu: 誰不把狗當生命看了?連蚊子蟑螂螞蟻都是生命了303F 12/18 20:44
sumade5566: 人物品的罪犯都得到物品主人的原諒了,那一堆人是跟著304F 12/18 20:44
sumade5566: 罵什麼?
crazydai 
crazydai: 對很多鄉民來說,狗就是法律定義上的財產,沒別的意義306F 12/18 20:45
sumade5566: 以後這類殺狗新聞就請動物=物品論的人比照一般物品毀307F 12/18 20:46
sumade5566: 損的新聞去看待
arrenwu: 我差不多就都一直是這樣看待啊309F 12/18 20:46
peiring: 在法律上就是這樣看狗的,你不滿意就只能主張修法了310F 12/18 20:47
peiring: 在法律上狗被別人打只能告毀損,不能告傷害,因為本案在討
peiring: 論法律,當然用法律的觀點看,你不認同這樣的觀點,可以主張
peiring: 修法
everemember: 不盡正確,因為動物有另外特別法的處罰,在刑事法上314F 12/18 20:49
everemember: ,純粹看做財產不是很恰當
peiring: 其實我也覺得動保法該修了316F 12/18 20:52
wingandboy: 用大水庫理論救援啊317F 12/18 20:54
Iwannadie: 爽三小?318F 12/18 21:00
Asucks: 推保護動物319F 12/18 21:05
toshism: 都說非法養殖場了為什麼不能救320F 12/18 21:12
alankira: 起訴OK,但支持救出狗狗的人321F 12/18 21:17
abner0123: 法律是死的,有些事既然是對的,就該去做!支持你!322F 12/18 21:17
remprogress: 動保法該修一修了 這次支持董先生323F 12/18 21:20
dogreen: 法律是死的,有些事既然是對的,就該去做!講的真好!!324F 12/18 21:57
dinayogi11: 這.....手段雖激進,總規也是為狗好,緩起訴啦325F 12/18 21:59
JDKnife: 政府單位就是廢 非法繁殖場最可惡326F 12/18 22:05
leion: 真的是真男人327F 12/18 22:08
ezZreal: 闖入就是犯法誰管你什麼狗不狗的 可憐洞保328F 12/18 22:16
ru513: 真的該修動保法,都說是非法養殖場了耶!329F 12/18 22:18
meow0727: 如果有通知警察,有警察或相關單位人員在場會比較好330F 12/18 22:22
JacksonDell: 肥宅等到遇到愛狗女友就忽然變愛狗人士331F 12/18 22:25
regeirk: 唉332F 12/18 22:26
belsebelse: 有種 根本是法規太落後了333F 12/18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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