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overthrowCPC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9-08 11:42:48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lolivo (丐幫幫主)
標題 [新聞] 大巨蛋若解約 法界:問題會更大
時間 Thu Sep  8 08:28:07 2016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完整新聞標題:
大巨蛋若解約 法界:問題會更大

葉慶元律師分析相當透徹,其觀點值得一看。。。
3.完整新聞內文:
大巨蛋解約或續建,北市府今天掀最後底牌,法界人士認為,若市府最後決定是解約,後
面的問題會更大,一旦遠雄打起仲裁或訴訟,恐不利市府。

曾任北市府法規會主委的律師葉慶元指出,若市府解約,主要的理由有三項,包括未按圖
施工、工期延宕、公安疑慮,但這三項幾乎都不足以構成重大違約事由。

葉慶元說,在工期延宕部分,相較於五十年的BOT案件,遠雄工期延宕天數比例並不算高
;未按圖施工方面,建築界之前已講得很清楚,施工過程一定會改來改去,都發局自己頒
行的法規也很清楚,只要不涉及結構變更,是可以併使照一起申請變更的。


至於北市府一直強調的「公安疑慮」,由於這個公安疑慮是來自於北市府自己訂的安全規
範,缺乏國家的法源依據,如果北市府片面解約,仲裁怎麼可能打得贏。

葉慶元說,一旦解約,大巨蛋不是拆就是要找第三方續建,若要續建,巨蛋的建造成本市
府就要一次埋單;本來遠雄是花四十幾年營運期賺回巨蛋的建造成本,如果因北市府解約
,遠雄可以一次收回,豈非是圖利遠雄。


至於解約後遠雄是否還需針對都發局通過的六項防災維護計畫進場施工?市府建管處表示
,大巨蛋建照的起、承監造人還是遠雄,依據建築法,遠雄依舊有維持工地安全的責任,
跟BOT契約解除與否無關。


不過台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理事長婁光銘認為,若雙方正式解除契約,遠雄就沒有
施作大巨蛋工程的資格,因為遠雄已不是廠商,就沒有義務再繼續施作。

工程界則認為,第三方有興趣接手的機率不高,最大困難在於大巨蛋材料、鏽蝕處的清點
工作,以及是否願意接受北市府的七大公安標準。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udn.com/news/story/10014/1947200
大巨蛋若解約 法界:問題會更大 | 要聞 | 聯合新聞網
[圖]
大巨蛋解約或續建,北市府今天掀最後底牌,法界人士認為,若市府最後決定是解約,後面的問題會更大,一旦遠雄打起仲裁或訴訟,恐不利市府。 ...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7.121.13
※ 文章代碼(AID): #1NqB2QD8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73294490.A.348.html
plus203ft: 葉慶元的東西值得一看嗎?1F 09/08 08:28
nitk376: 原來是姓葉的..2F 09/08 08:29
g8330330: 葉算KMT界吧3F 09/08 08:29
momo1244: 拆掉蓋公園啦 幹4F 09/08 08:29
STi2011: 來了來了 他們悄悄地來了5F 09/08 08:29
aahoo: 聯合重工  危言聳聽  KerKer  我信惹好嗎6F 09/08 08:31
bear6709: 講的很中肯阿  不然北市府為何不解約?7F 09/08 08:31
dsa3717: 法界XD8F 09/08 08:32
bob120400: 這位也能代表法界?9F 09/08 08:32
pinea0615: 所以這篇表遠x涉及結構變更可以解約就是了?10F 09/08 08:32
kingrichman:  施工過程一定會改來改去,科科11F 09/08 08:34
bazi4200: 就跟當兵依樣~上面想刁你~你怎講都1812F 09/08 08:35
Aatrox: 法界衛星喔13F 09/08 08:36
Aatrox: 葉慶元不就好冰冰的法規會主委
momoisacow: 大家都不是法官啦 但是都想私下喬15F 09/08 08:38
winiS: 叫遠雄恢復地貌,成本遠雄吸收啊16F 09/08 08:39
winiS: 亂蓋怪誰啊
kingrichman:  不用照圖施工那要圖做啥?18F 09/08 08:40
kingrichman:  解約就是打官司留給下任解決
daniel3551: 他代表法界?20F 09/08 08:43
koungs: 1.聯合重工2.前台北市政府法規會,就沒什麼好看,可以開噓21F 09/08 08:43
koungs: 了
uglyfinger: 重點是發文的這個帳號吧?根本就很有事23F 09/08 08:44
kingrichman:  結論上來講,是不是重大違約就是兩造去攻防24F 09/08 08:44
ery001: 重工啊?浪費時間25F 09/08 08:44
kingrichman:  現在有轉圜還好,打官司變爛蛋機率很高26F 09/08 08:45
i90206: 葉......算了吧.........27F 09/08 08:46
mitchku: 葉訟師你敢嘴28F 09/08 08:48
fashionjack: 葉是當事人,球員兼裁判,合約明訂逾期可解約,沒說29F 09/08 08:48
fashionjack: 要與50年比。
skyringcha: 記者你法界是誰?七月不是過去了嗎?31F 09/08 08:49
citydiver: 黨工律師的話沒什麼好參考的32F 09/08 08:50
fashionjack: "只要不涉及結構變更",樑柱樓梯都少了怎不影響結構33F 09/08 08:53
fashionjack: 包照發,蛋照蓋,官司照打,官司打完蛋已蓋好。
jay3u7218: 法界??法海的弟弟??35F 09/08 08:56
rolekal: 葉 嗯36F 09/08 09:00
pluto1030: 因人廢言是退化的象徵。少樓梯少柱子在工程模擬很容易37F 09/08 09:04
pluto1030: 過關,因為是模擬絕對不真實,反倒官司靠法律,不管怎
sbflight: 法界??? 結界吧39F 09/08 09:23
royfw: 法界=葉慶元???40F 09/08 09:44
JSMJ: 我相信敢接手的不高...41F 09/08 09:48
truewater: 延宕不能解約?幹  周朝先是對的  台灣政府好有錢啊42F 09/08 10:08
truewater: 因為連當過官的都保障包商慢慢蓋  追加預算也沒關係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6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1694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 ̄︿ ̄)p simon786, qq12355q, liangrong, klin1, microken 說瞎!
1樓 時間: 2016-09-08 11:46:51 (台灣)
  09-08 11:46 TW
···
上網查一下就知這隻也是幫兇
2樓 時間: 2016-09-08 11:49:43 (台灣)
  09-08 11:49 TW
連合統報&葉慶元 ←wwwwwwwwwwwwwww
3樓 時間: 2016-09-08 11:53:30 (台灣)
  09-08 11:53 TW
又要幫x雄助攻了,蓋下去是他要的,至於在蓋下去前提下市府要求東要求西的頂多放過,真要解約他是會拚命的.
4樓 時間: 2016-09-08 12:04:17 (台灣)
  09-08 12:04 TW
"只要不涉及結構變更,是可以併使照一起申請變更的。"
只是少了幾個逃生梯而已喇!
並沒有結構變更~~~~頗呵~
5樓 時間: 2016-09-08 12:04:19 (台灣)
  09-08 12:04 TW
市府訂的安全規範都不當一回事,不按圖施工還能振振有詞
6樓 時間: 2016-09-08 12:04:42 (台灣)
  09-08 12:04 TW
這還不是重大違約? 那要到哪種程度才算?
7樓 時間: 2016-09-08 12:06:01 (台灣)
  09-08 12:06 TW
就耗下去成國恥館。成觀光名勝。
8樓 時間: 2016-09-08 12:16:41 (台灣)
  09-08 12:16 TW
381好急喔~這就可以知道打到381痛處了~哈哈哈
9樓 時間: 2016-09-08 12:16:52 (台灣)
  09-08 12:16 TW
未按圖施工、工期延宕、公安疑慮,但這三項幾乎都不足以構成重大違約事由.....放屁.....~~
10樓 時間: 2016-09-08 12:42:19 (台灣)
  09-08 12:42 TW
葉慶元⋯⋯
11樓 時間: 2016-09-08 12:53:08 (台灣)
  09-08 12:53 TW
葉先生  所以是你老闆 還是馬英九 變更合約~~陷市府於絕境中阿?
12樓 時間: 2016-09-08 12:54:46 (台灣)
  09-08 12:54 TW
就算遠雄違約 市府要解約只能鑑價買回~~就是託了幾年郝市長不敢處理的因素阿~~這約是你簽的還是誰阿~~法規會葉先生
13樓 時間: 2016-09-08 13:19:48 (台灣)
  09-08 13:19 TW
解約是這個葉先生問題會更大吧...球員兼裁判
14樓 時間: 2016-09-08 14:30:30 (台灣)
  09-08 14:30 TW
,施工過程一定會改來改去,都發局自己頒
行的法規也很清楚,只要不涉及結構變更,是可以併使照一起申請變更的===>施工過程一定會改來改去??
只要不涉及結構變更,是可以併使照一起申請變更==>只要不涉及結構變更,就一定可以??
這說法漏洞百出
15樓 時間: 2016-09-08 17:10:39 (台灣)
  09-08 17:10 TW
這隻跳出來嘴看來解約的方向就是對的了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