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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west0417 (west)
標題 【新聞】審BOT案 財部訂大巨蛋條款
時間 2016-12-25 Sun. 02:35:13


22號的新聞 但是 好像都沒看到有人貼

個人認為對於台灣未來的BOT有起到"正常"的作用

期望未來再也不要看到 停車場BOT變成商場 轉運站BOT變成商場


http://udn.com/news/story/7238/2184686
審BOT案 財部訂大巨蛋條款 | 財經焦點 | 產經 | 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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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五大案引發外界背離公共建設公益性、圖利財團等批評,為避免五大案重演,財政部推動促參司訂定促參案附屬事業規劃參考原則、「大巨蛋條款」,希望未來各機關推動促參案時,要注意附屬事業不可「反客為主」。 ...

 

北市五大案引發外界背離公共建設公益性、圖利財團等批評,為避免五大案重演,財政部推動促參司訂定促參案附屬事業規劃參考原則、「大巨蛋條款」,希望未來各機關推動促參案時,要注意附屬事業不可「反客為主」。
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點名台北文創BOT案、雙子星大樓聯開案、三創資訊園區BOT案、美河市聯開案、大巨蛋BOT案為前朝「五大案」,目前大巨蛋案仍棘手難解別再跳針五大案了 黨報都已經說了只有大巨蛋難解而已了

促參司司長王秀時表示,部分促參個案附屬事業規模大於公共建設本業,招致過度商業化、背離公共建設公益性、圖利財團等質疑。雖然木已成舟的案件已無法補救,但附屬事業規劃參考原則可讓未來各機關在先期規劃時參考,化解社會疑慮,兼顧公共利益及投資誘因。

王秀時指出,促參案最主要的目的是公共使用及公共利益,副業不可以變成主業,因此規劃附屬事業時,要評估財務自償的必要性、公共服務品質的完整性及土地整體利用的效益性等三大因素。

以交通建設為例,高鐵、捷運等大眾運輸系統的投資規模龐大,票價又必須考量民眾的負擔能力,財務自償性往往偏低,因此附屬事業的開發比重會相對較高。

但在規劃商場、旅館、辦公室等附屬事業時,要評估是否有必要、是不是可提供更多元的公共服務,或提高公共建設的使用率及品質,以及是不是可發揮土地使用最大效益等。

「大巨蛋條款」就附屬事業開發經營目的、需評估因素、使用容許項目、營運收支、投資規模、所需用地使用期限等都予以規範,並提醒主辦機關注意附屬事業規模的合理性,避免減損公共利益;若評估不具合理性,宜研議採其他開發方式。

同樣財政部的新聞 卻是自打臉的 超詭異新聞

北市招商不力影響全國 柯反批財政部「只會牽拖」 | 即時新聞 | 20161223 | 蘋果日報
[圖]
台北市長柯文哲打五大案產生反作用力,中央財政部昨點名北市今年前10個月促參案簽約金僅1.1億元,落後桃園、高雄及新北等縣市,另外北市促參大案掛零,已「拖累」地方政府整體簽約金額。柯今天受訪時不悅的說, ...[/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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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底要不要變更遊戲規則? 變更了 說招商不利 不變更 財政部自己弄一個大巨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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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west0417 時間: 2016-12-25 02: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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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libertin0806 說讚! ( ̄︿ ̄)p iDemon 說瞎!
1樓 時間: 2016-12-25 07:25:45 (台灣)
  12-25 07:25 TW
完全不正常的做法…..就是本體不賺錢才需要其它賺錢的商業設施來維持營運,只要廠家做出來的本體符合促參招標的契約要求,商業設施怎麼蓋來維持營運關政府鳥事。另這方面評估也絕非政府專業,只會日後讓促參法又搞得像採購法,價位凌架品質…
2樓 時間: 2016-12-25 17:32:29 (台灣)
  12-25 17:32 TW
樓上的你看看交九蓋成什麼樣?沒人管財團就會亂蓋啦!你以為那些來標BOT的就多專業?專業的會把大巨蛋的設計改成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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