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廣告
隱藏 ✕
※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3-15 16:26:17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neepa (官小講話算三小)
標題  Re: [新聞] 影片幫女兒集氣挨酸民轟 宮原奈美
時間 Tue Mar 15 11:35:41 2016



我想應該是針對我這篇文章吧?

我早上已經有用臉書聯絡該位媽媽
http://i.imgur.com/mnBuq4n.jpg
[圖]
 
http://i.imgur.com/vwTN8ev.jpg
[圖]
 
http://i.imgur.com/PeyKHoq.jpg
[圖]
 

不過,我還是認為農場寫的有加油添醋。

早上我老婆就很緊張轉貼該位媽媽的臉書給我看,然後說我慘了。老實說是有點緊張啦。
但是如果真的要告,我也能接受而已。
我不認為我這樣寫有毀謗的程度,因為我完全是照著還沒被刪除的文章來表達評論。
所以...就這樣吧…

不過我還是希望該位媽媽能跟我說哪裡說錯了,我可以在文章裡面貼上她的意見,至少這樣

但是目前為止還未讀,也沒有回應。

想修改推文的朋友們趕快寄信給我吧…
大家好有guts,沒人叫我幫修推文~


最後,有鄉民律師要來幫我辯護嗎?

對了,大家可以把備份的照片寄給我嗎? 如果沒馬賽克更好。
拜託大家惹~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Z00D.

--

  官大講話聲音大;
  官小講話算三小。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25.63
※ 文章代碼(AID): #1MvuCK51 (Gossiping)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58012948.A.141.html
cake10414: 你看吧 就是媒體在那邊帶風向1F 03/15 11:36
jorden: 高調2F 03/15 11:36
iPad8: 測風向3F 03/15 11:36
※ 編輯: neepa (1.200.225.63), 03/15/2016 11:38:01
Tiphareth: 他不是後來不承認自己有帶生病的小孩去演唱會 說了一些4F 03/15 11:38
Tiphareth: 欲蓋彌彰的話嗎?
eatsemen:   #1MtyqUnr 這一篇嗎?我覺得你很中肯阿 (我不會被告吧)6F 03/15 11:39
jyekid: 看起來是對方說想提告才緊張7F 03/15 11:39

       不然勒....  = =
jorden: 原PO站得住腳啦  但是該收集的備份跟新聞 都收一收8F 03/15 11:39
sharkimage: 何必刪文 這種父母就是該噓9F 03/15 11:39
LFD: 被告時記得開庭地點可以轉到你的居住地附近10F 03/15 11:40

      很幸運的,我也在臺南,我就在法院附近上班....
Fuuuck:                 法院認證一下也不錯11F 03/15 11:40
member7023: 不要緊張 站的住腳就沒事12F 03/15 11:40
rubybear: 幫高調一下13F 03/15 11:40
LFD: 4X貓之前有教學14F 03/15 11:40
※ 編輯: neepa (1.200.225.63), 03/15/2016 11:42:39
Juanru: 我覺得很中肯啊,現在po道歉文,護航的一定很爽15F 03/15 11:41
soria: 媒體報的可多了 包括帶出去 吃哥哥留的退燒藥什麼的 真無16F 03/15 11:41
soria: 言
jorden: 請教一下4X貓+118F 03/15 11:41
danorken: 老實說 你的文絕對不會有事情 推文也不會有事19F 03/15 11:41
angel6502: 4x貓有教學過,不用怕,你站得住腳20F 03/15 11:41
lslayer: 不要怕啦 那種人敢告就等著被法院認證21F 03/15 11:41
jorden: 不要急著PO道歉文 這就變成對方打你的證據22F 03/15 11:42

  沒有啦,沒有道歉文啦。就是無奈啊~

holygoner: 召喚4x貓23F 03/15 11:42
gundam0613: 怕屁 這一定告不成的好嘛24F 03/15 11:42
lslayer: 反而法院會要他解釋為什麼小孩發高燒不送醫院還要從南部25F 03/15 11:42
soong2468: 最機車的還是記者,搧風點火後都沒他們的事26F 03/15 11:43
milkbread: 你那文章最好告的成拉 別緊張27F 03/15 11:43
linux5566: 看不出來有什麼毀謗的地方,免驚啦,跑法院麻煩而已28F 03/15 11:43

   就是麻煩啊,放假時間已經夠少了
   上48小時才放24小時,還要調假去開庭。
   我要陪小孩啊....

LFD: 那就是資料收齊吧 有備份的圖片全部抓一抓29F 03/15 11:43
※ 編輯: neepa (1.200.225.63), 03/15/2016 11:44:23
ladyuno: 他要浪費錢就給他告阿!30F 03/15 11:43
holygoner: ls大大 突破盲點!31F 03/15 11:43
weijunW: 鍵盤律師認為除非證明當事人看了你的文,受不了跑去○○,32F 03/15 11:43
jyekid: 那篇裡面有幾個推文比你危險多了33F 03/15 11:43
lslayer: 帶去台北的行程吧34F 03/15 11:44
weijunW: 不然你都沒事的~35F 03/15 11:44
angel6502: 你的文章真的不用怕,他告不贏的...等著看法院認證36F 03/15 11:44
jorden: 等法院認證  然後再反誣告37F 03/15 11:44
jcto04: 坐等看法院認證38F 03/15 11:44
※ 編輯: neepa (1.200.225.63), 03/15/2016 11:47:12
kgb1019: 他告推文的還比較有機會= =39F 03/15 11:45
milkbread: 有人就以為告人不用錢的樣子 動不動就要告人 等著看40F 03/15 11:45
LFD: 某些推文的比你還危險+1 放心啦41F 03/15 11:45
Whitening: 拍拍!原PO別怕啦!42F 03/15 11:46
chocoislove: 有理走遍天下,就怕遇到無理的…43F 03/15 11:46
bseiqwkbk: 不懂你在怕什麼.....44F 03/15 11:46
coon182: 告你絕對失敗...不用擔心45F 03/15 11:47
diefox: 挺你 你被告的話 我幫你出兩千台幣律師費46F 03/15 11:47

    麻煩大家幫我備份一下...

EthelHan: 你根本不用怕==47F 03/15 11:47
sunnyjane: 初音會去法院打卡哦48F 03/15 11:47
cake10414: 法官認定才是重點 鍵盤說沒事不代表沒事好嗎49F 03/15 11:48
※ 編輯: neepa (1.200.225.63), 03/15/2016 11:49:12
cake10414: 不過確實我覺得推文比較危險 你的文章是OK的50F 03/15 11:48
CockyDick: 偏偏就去台北告你51F 03/15 11:48

    不會啦,我是被告,可以申請來我的居住地。
corona: 全然可受公評之事不然何必設公開?52F 03/15 11:49
jyekid: 話說 那篇推文要幫忙修也不必吧 敢講敢批評就負責任啊53F 03/15 11:50

    因為我覺得他們措辭比較嚴厲一點...
    彼此幫忙一下啊!

※ 編輯: neepa (1.200.225.63), 03/15/2016 11:51:24
cake10414: 對啊 敢講就看看到底有沒有越線啊54F 03/15 11:50
Tiphareth: 她截你的圖喊越線要告我就覺得莫名其妙了55F 03/15 11:51
kgb1019: 個人覺得他頂多嚇嚇你而已56F 03/15 11:51
pinkkky: 好奇 這個妹妹有注射流感疫苗嗎??  整個新聞出來完全沒57F 03/15 11:51
CockyDick: 先脫產 不然名下財產太多不能申請免費法扶58F 03/15 11:51
Tiphareth: 到底是越了甚麼線?她應該要說清楚講明白。59F 03/15 11:51
ipod89757: 不要縮啦!60F 03/15 11:51
pinkkky: 提過注射疫苗的事情61F 03/15 11:51
eatsemen: 那篇新聞的標題太聳動了 該不會他只看標題沒看內容吧62F 03/15 11:51
eipduolc: 看不出來你哪裡抵毀她63F 03/15 11:51
※ 編輯: neepa (1.200.225.63), 03/15/2016 11:52:44
arsonlolita: 媽媽有沒有過失啊?真敢告64F 03/15 11:52
eipduolc: 倒是引用你文章的網站,有經過你同意嗎65F 03/15 11:52
bilipala: 文章看起來沒啥毀謗的內容,你刪文怎麼知道那些是記者加66F 03/15 11:52
eatsemen: 你寫的內容很中肯阿 看不出來有甚麼可以告...67F 03/15 11:52
zxc8424: 放心啦 根本不會起訴@@68F 03/15 11:52
corona: 記者亂加的可能性還是有的69F 03/15 11:53
zxc8424: 他要告什麼? 法官說不定會當庭罵他70F 03/15 11:53
diefox: push71F 03/15 11:53
jayfeng: 你那篇還好吧 告不成啦72F 03/15 11:53
coco5566: 她女兒可以告她過失致死吧73F 03/15 11:54
ahead4367: 放心啦74F 03/15 11:55
silentmoment: 不用修改啊,你陳述事實何來毀謗之意?75F 03/15 11:57
   不是啦,我的意思是貼上他的陳訴啊
   她認為有不正確的地方我可以幫他跟大家說,正反兩面的說法。
※ 編輯: neepa (1.200.225.63), 03/15/2016 12:00:01
puliaer: 又沒說錯幹嘛怕人家告 現在一堆鄉民都在幫你備份了76F 03/15 12:00
plzza0cats: 幫QQ77F 03/15 12:00
chasewang: 你講的不都是事實嗎 告不成就變法院認證惹78F 03/15 12:00
kosuke: 看了你的文 我認為是告不成 不過提告是她的權利79F 03/15 12:02
kosuke: 倒是如果對方真的告 建議你多收集她當初的截圖 方便釐清
takeKaNa: 小孩開離世 現在就揚言提告??81F 03/15 12:04
vgil: 先恭喜你收到不起訴書一份  告得贏才有鬼82F 03/15 12:05
mrchica: 怕屁83F 03/15 12:06
mema: 要減低罪惡感最簡單的就是怪罪別人84F 03/15 12:08
Whitening: 真心認為臉書成癮的狀態應該要被正視!85F 03/15 12:09
hwshann: 他不敢告啦86F 03/15 12:09
fungirl3645: 怎麼覺得你回的文章很中肯呢87F 03/15 12:11
GimO: 沒事的88F 03/15 12:14
silentmoment: 不用太擔心她的陳述,鄉民都有備份的!89F 03/15 12:15
billmin: 你覺得你講的是對的 幹嘛要辯護?90F 03/15 12:15
tracy25: 支持你91F 03/15 12:15
fevergrape: 那邊根本一言堂,無法接受實話欸92F 03/15 12:17
lslayer: http://is.gd/1MU6DW這是在公園夫妻那流傳的第三者(?澄清93F 03/15 12:19
lslayer: 文 他們好像主張女兒在北上過程中都健康要南下時才發病94F 03/15 12:20
mytoychiu: 推 你那篇文我印象深刻 寫得很中肯95F 03/15 12:21
sa4035: 我覺得沒什麼講錯的地方啊96F 03/15 12:21
cyh33: 覺得你的發文沒問題,我比較想要聽事主說明為何她文章要設定97F 03/15 12:22
lslayer: 說他文章都沒刪是改權限不讓媒體及鄉民捕風捉影恩....98F 03/15 12:22
sharkimage: 樓上的文好多矛盾 之前她朋友說哥哥沒做快篩 現在另一99F 03/15 12:23
cyh33: 公開,然後又說只是給朋友了解近況...到底公開的用意是什麼100F 03/15 12:23
sharkimage: 個朋友說哥哥「再次」做快篩 說法要不要統一一下101F 03/15 12:23
harkk2001: 北上很健康啊~~因為不會染上就馬上發病阿102F 03/15 12:23
cyh33: 公開了又不能接受其它意見.103F 03/15 12:23
w76530: 這怎麼可能告的贏....啊!這裡是台灣...104F 03/15 12:23
sharkimage: 所以當初哥哥有無做快篩 快篩結果是否如朋友所說非流105F 03/15 12:24
sharkimage: 感呢
xx78826: 加油107F 03/15 12:24
sharkimage: 那篇文說爸爸提議說要錄影 如果妹妹醒來可以看 結果妹108F 03/15 12:26
sharkimage: 妹醒來看到媽媽已經在影片中要她let ut go...好詭異哦
sharkimage: 哥哥高燒到41度 宮原朋友之前在某新聞下留言說哥哥沒
sharkimage: 做快篩 這滿特別的 好奇醫師怎麼判定?
lslayer: 天曉得 就看告下去法院有沒有打算讓公園夫妻交代過程囉112F 03/15 12:31
Zerose56520z: 告就告啦,林北也臺南人,我挺你,公道話變成酸民,113F 03/15 12:32
Zerose56520z: 讓她被法院認證啦
Milktea13: 你的文很中肯!po文他自己刪掉是事實,是要告什麼?115F 03/15 12:35
edison1003: 先收個諮詢費好惹(茶)116F 03/15 12:35

              diefox麻煩2000塊幫我匯給edison1003

momoisacow: 玩ptt怕成這樣 我看你還是退註好了117F 03/15 12:36

           不要這樣嘛... 我好歹也養了3780天的帳號....
※ 編輯: neepa (61.57.55.206), 03/15/2016 12:42:33
ONEorTWO: 叫你老婆別擔心好嗎 你講得根本是合理評論 最好告得成118F 03/15 12:41
ONEorTWO: 女兒才剛死 就又急著搶救自己的FB名聲 這媽媽實在是....
sai007788: 光是唱歌希望她女兒早點走就夠了吧?120F 03/15 12:43
angilcus: 放心吧!這告不起來……(煙)121F 03/15 12:46
gncn: 文組看不懂啦   我絕對不會說什麼寶的看不懂顆顆122F 03/15 12:46
amy6272000: 覺得你文章沒什麼問題,是內容農場為了衝點閱率故意123F 03/15 12:49
amy6272000: 改標題
ohkokusa: 不用怕阿= =125F 03/15 12:49
sharkimage: 這對父母真的太在乎自己 只想討拍不想討罵 把事發當時126F 03/15 12:51
sharkimage: 不利的貼文照片都隱藏/刪除了 現在妹妹剛走馬上就提告
sharkimage:
SilverFox: 推你沒錯129F 03/15 12:54
chenvlun: 坐等他在法院直播130F 03/15 13:00
shijh: 看完你的文 我是覺得不用怕啦131F 03/15 13:07
yannicklatte: 法院認證132F 03/15 13:11
majaja5566: 噓的人就不要遭到迫害沒人聲援133F 03/15 13:11
kersihi: 推你沒錯,加油134F 03/15 13:12
mills169: 去請教4X貓吧 他很有經驗135F 03/15 13:15
aynak: 如果拿到對方說法,建議你用回文方式另開一篇,你原本那篇136F 03/15 13:15
aynak: 不要再動,避免編輯痕跡
aynak: 真的被告了通知一下,贊助你一點XD
gakkiaki: 就一個中二媽罷了139F 03/15 13:17
tnGG: 放心啦 嚇嚇你 他不會告140F 03/15 13:17
aynak: 雖然有點浪費了你陪孩子的時間,但我很欣賞你的態度,希望141F 03/15 13:18
aynak: 你站出來可以站好站滿,讓大家意識都這個問題
saadrupbn: 被告失敗不能那個什麼補償嗎?讓人黑白告143F 03/15 13:23
justastupid: 媽媽很可笑144F 03/15 13:27
smileray: 推你145F 03/15 13:35
tree85: 超可笑的媽媽146F 03/15 13:38
diefox: 別擔心147F 03/15 13:41
HKuo: 推你 加油148F 03/15 13:41
xrukix: 法學常識沒學好吼 人家一個要告就怕怕149F 03/15 13:42
iam0718: ptt一堆鄉民律師會幫你 不用怕150F 03/15 13:47
deadindust: 告是應該告不起來,但就怕媒體抹黑……拍拍151F 03/15 13:54
elle: 你先不要太緊張 一個鄉民正常的發表意見 卻被告 是鄉民共同152F 03/15 14:03
elle: 要面對的責任 不是你一個人的
ipod89757: 保留法律追訴拳154F 03/15 14:13
Birthday5566: 加油  真的  鄉民會支持妳155F 03/15 14:20
Llawliet0: 你也在怕齁   發這篇討拍156F 03/15 14:45
Llawliet0: 當初很嗆就繼續下去啊  不要看到要被告就軟屌在那潤飾
Llawliet0: 你害怕的嘴臉也滿好笑的
Llawliet0: 繼續維持當初發那篇文的態度我倒還支持你

     當然害怕啊,怕麻煩啊~
     不過,我前後篇的態度有不一樣嗎?
     還是我認錯了嗎?

kosuke: 這根本用不到律師 頂多1次筆錄1次偵查庭就結束了160F 03/15 15:07
kosuke: 重點就是我之前說的 把對方發過的文章截圖收集齊全
ReBegin: 告回去162F 03/15 15:12
MOSMOSQQ55: 幫你推一下163F 03/15 15:25
alains: 幫推,你說的是事實,也沒謾罵,被告真的會很冤~反告回去吧164F 03/15 15:28
RFV123: 這個告了有什麼罪名嗎165F 03/15 15:34
※ 編輯: neepa (1.200.235.66), 03/15/2016 15:39:37
ding0725: 推你166F 03/15 15:47
Longoria3: 天兵媽媽啊,還沒死時在那邊說要生回來,批評有錯?167F 03/15 16:06
alanismei: 看了原po文章,沒什麼好告的,別太擔心168F 03/15 16:17
YOLULIN1985: 我是覺得怕麻煩就少講兩句,這邊又不是沒亂告人的案169F 03/15 16:19
YOLULIN1985: 例
hellomitty: 其實被告也是不起訴,只是這年頭........希望你別想太171F 03/15 16:20
hellomitty: 多啦!
bomda: 超好笑的 原PO加油啦173F 03/15 16:21

--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507 
作者 neepa 的最新發文:
點此顯示更多發文記錄
分享網址: 複製 已複製
1樓 時間: 2016-03-15 12:16:16 (台灣)
  03-15 12:16 TW
...原po怕啥?明明是對方站不住腳…
2樓 時間: 2016-03-15 12:19:37 (台灣)
  03-15 12:19 TW
加油,這邊備份資料超多
3樓 時間: 2016-03-15 12:45:34 (台灣)
  03-15 12:45 TW
說真的要告就快告喔,公然污辱按照以往判例舉證的是出自她自己張貼的"公開文",既然歡迎人家轉載早就屬於可受公評之議的範疇內~大家都在等法院認證是告的成還是反誣告!
4樓 時間: 2016-03-15 13:37:51 (台灣)
  03-15 13:37 TW
你沒錯 不用怕
03-15 13:58 TW
SDooR:[自己刪除]
6樓 時間: 2016-03-15 17:22:27 (台灣)
  03-15 17:22 TW
告對方不幫忙集氣....????
7樓 時間: 2016-03-15 18:58:12 (台灣)
  03-15 18:58 TW
你的文章她絕對告不成的! 等法院認證!
r)回覆 e)編輯 d)刪除 M)收藏 ^x)轉錄 同主題: =)首篇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