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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xeroxboy (日洛克斯男孩)
標題 說真的  台灣到底適不適合擁有槍枝來自衛呢??!!
時間 2016-03-28 Mon. 13:29:13


最近本魯一直看到社會新聞

看來我們是不是要認真討論這議題了!!

台灣到底適不適合擁有槍枝來自衛

適合的的原因,及作法有哪些?


不適合的原因有哪些!!??


如果是我要推這項法案的話,我的配套措施如下

1.有犯罪前科禁止購買槍支,直系親屬有犯罪者也是比照辦理,橫系親屬有犯罪者需評估。
2.購買槍枝者需要附上心理醫生證明精神狀況是否穩定,並且每半年或是一年需要再檢查一次。
3.每把槍支序號須搭配身分證字號以及彈道資料,槍支若是遺失須在48小時內報案處理。
4.購買前須至警察局或是政府單位所安排的靶場訓練,用槍安全及相關法令課程,結訓畢業才可以擁有槍枝。

在追加
5.常常與人衝突者或是交通事故者須斟酌。
6.8+9條款,在校品性不良者,特別是操性成績或是常常被記過者,須謹慎斟酌。
8.未滿19歲禁止購買。
9.長期無業者(一年以上),需謹慎斟酌。
10.看留言者的回覆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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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xeroxboy 時間: 2016-03-28 13:29:13
※ 編輯: xeroxboy 時間: 2016-03-28 14:41:17
※ 看板: Gossiping 文章推薦值: -1 目前人氣: 0 累積人氣: 2314 
( ̄︶ ̄)b xeroxboy 說讚! ( ̄︿ ̄)p mickey13 說瞎!
1樓 時間: 2016-03-28 13:33:30 (台灣)
  03-28 13:33 TW
台中:
嚴禁這項法案通過,不然我們黑道就GG了!!
2樓 時間: 2016-03-28 13:39:25 (台灣)
  03-28 13:39 TW
反正台灣人蠢到發生事情找廢死來墊背就好啦,討論串不是一堆,都廢死的人害的世界就和平了= =,所以我才覺得台灣人死好,我已經沒有什麼覺得好無感的了
沒這麼悲觀吧!! 兄弟
3樓 時間: 2016-03-28 13:48:53 (台灣)
  03-28 13:48 TW
看到版上還有人在罵廢死,我就他媽的想提議殺人無罪,像國定殺人日那樣,先幹掉那些人
4樓 時間: 2016-03-28 13:49:49 (台灣)
  03-28 13:49 TW
我跟智障活在同一座島上呼吸,想到就難受
5樓 時間: 2016-03-28 13:56:26 (台灣)
-1 03-28 13:56 TW
樓上這麼聰明,怎不出國生活??
沒有槍情緒管理就不好了,何況有槍??
三寶跟酒駕都常常發生,這種都不修法遏止,試想8+9拿到槍會怎樣??
(說不定會減少很多鬥毆事件??)
在追加一條8+9條款,在學校常常被記大過者品行不良者,需謹慎斟酌。
6樓 時間: 2016-03-28 14:00:04 (台灣)
-1 03-28 14:00 TW
同意,這樣以後殺小孩就不用拿刀砍了,手會痠。
長期無業者,需謹慎斟酌。
7樓 時間: 2016-03-28 14:07:46 (台灣)
+1 03-28 14:07 TW
魯蛇阿,要不然還用忍受鬼島這種異象,看到一堆先開頭罵廢死,以為自己是正義化身就覺得噁
8樓 時間: 2016-03-28 14:16:19 (台灣)
+1 03-28 14:16 TW
這次的案件現場,有槍也來不及救女孩,除非未卜先知才有辦法阻止這場凶殺案。
9樓 時間: 2016-03-28 14:18:16 (台灣)
+1 03-28 14:18 TW
至於開放槍械,我偏向先開放.22子彈,更大口徑的看.22情況再試行與否。剩下的看你那四條不錯。
我也是偏向 先開放小口徑 試試看!!  不過我要再追加一條,常常發生交通事故者條例
10樓 時間: 2016-03-28 14:27:41 (台灣)
+1 03-28 14:27 TW
先修使用槍支傷人致死的刑責再說
這條我在刑法裡面似乎有看過,好像在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裡面有!!
11樓 時間: 2016-03-28 14:42:54 (日本)
  03-28 14:42 JP
這麼有爭議的話題,當然是先在小7試著實施一年,再評估囉。先討論讓小7店員佩戴:沙漠之鷹,Uzi, 還是 AK47。
別什麼推給小七,小七店員很辛苦的
12樓 時間: 2016-03-28 14:57:10 (台灣)
  03-28 14:57 TW
我的意思是目前非法使用槍砲彈藥的刑責還太低....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確實如此
13樓 時間: 2016-03-28 15:02:04 (台灣)
  03-28 15:02 TW
一是鬼島人的自律能力和支那人有拼,二是防不了那種積壓偽裝很久真正猛的;通常之前都無前科但是醞釀到時候就幹大案。
當歹徒拿著刀或是黑槍出現在你面前時威脅你或是你家人時,你會恨不得手中有把防衛性武器來保護你想保護的。
14樓 時間: 2016-03-28 15:17:46 (台灣)
  03-28 15:17 TW
這種白痴提議還要討論?
還真的以為鬼島治安不好??
要不要去歐洲一些國家看看
半夜你敢獨自在外散步?
你的論述感覺怪怪的?  感覺不合邏輯,話說這議題很適合討論,歐洲有些國家也考慮開放喔!!
15樓 時間: 2016-03-28 15:58:03 (台灣)
  03-28 15:58 TW
16樓 時間: 2016-03-28 16:05:35 (台灣)
  03-28 16:05 TW
odinmask 開槍手也是會痠的
17樓 時間: 2016-03-28 16:14:37 (台灣)
     (編輯過) TW
先開放擁刀合法再說吧 槍比刀械還可怕耶 造成傷亡的速度比刀械還快 且說真的 台灣這麼小 你要掏槍自衛得確定你的槍法夠準 不然很容易誤傷無辜阿 就算沒打到人 打壞別人的東西或花花草草也不好啊 光用膝蓋想就覺得台灣民情不適合擁有槍械 刀械已經算頂了
購買前須至警察局或是政府單位所安排的靶場訓練,用槍安全及相關法令課程,結訓畢業才可以擁有槍枝。  還有刀比槍更恐怖  更容易取得
18樓 時間: 2016-03-28 16:25:00 (台灣)
+1 03-28 16:25 TW
槍就是因為夠可怕有震攝力&容易學會使用 才值得擁有,刀劍說真的沒甚麼用,攜帶防身不夠力且也不是非常方便
沒錯!!
19樓 時間: 2016-03-28 17:41:33 (台灣)
  03-28 17:41 TW
信長不就說了嘛,槍改變了殺人型態
有嗎?  等等 我問他一下!!
20樓 時間: 2016-03-28 17:49:00 (台灣)
+1    (編輯過) TW
越來越支持台灣開放公民『合法擁槍』了!不然好人好像都只能被壞人欺負的份?現在EDC bag裡面,都嘛隨身帶一把Pocket Knife防身~那天遇到那種『瘋子』?我可不想手上只有一把....軟骨雨傘....萬一沒下雨?更慘~連傘都沒有!台灣能像美國一樣,開放有執照的公民可以CCW是最好。遇到那種王八蛋~當爸爸的可以先下手為強。其實開放點22口徑的夠了~拿來自衛用,又不是真的打算拿來殺人!台灣很多人服過役,會用槍的~就差... 沒槍而已。
沒錯  !!  我的想法跟你一樣!!
21樓 時間: 2016-03-28 17:49:09 (台灣)
  03-28 17:49 TW
建議殺傷力比較低的大型電擊棒 或者電擊槍 優先開放爭議性比較低
容易取得民意共識
這想法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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