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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 Gossiping
作者 VB6 (VB)
標題 [新聞] 撤告太陽花學運人士 陳為廷:還有一半被
時間 Mon May 23 19:44:17 2016


撤告太陽花學運人士 陳為廷:還有一半被告是公訴罪


2016-05-23  18:22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行政院今上午宣布,行政院決定撤回對126位太陽花學運人士的
告訴,並已由行政院法規會代表到法院撤告。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的陳為廷今回應,「是正
確的決定」,但撤告只是第一步,還有一半的被告為公訴罪,仍要面對漫長的司法訴訟,盼
各界給與支持與關注。



太陽花學運期間,包括三一八佔領立院、三二三攻佔行院及四一一路過中正一分局,目前台
北地方法院審理中被告涉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共計一百五十八人;其中有一百廿六人
涉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毀損等罪,為告訴乃論刑事告訴。




行政院發言人童振源今早表示,針對太陽花學運在2014年3月23日夜晚至24日凌晨進入行政
院一案,行政院長林全認為太陽花學運為政治事件、並非單純法律事件,在增進和諧、減少
衝突的原則下,決定撤回太陽花學生運動126名被告的告訴乃論刑事告訴。




陳為廷認為此舉為「正確的決定」,但他強調仍有一半被告為公訴罪,未來還是要面對訴訟
,希望各界持續給予關注;此外,太陽花學運占領行政院行動當晚,有許多人被警察打,加
害者也必須要究責,希望新政府也要揪出打人警察。




此外,陳也表示,行政院新聞稿中也認同太陽花學運為社會共識,但民間版本的「兩岸監督
條例」與民進黨版的仍無共識,希望行政院與民進黨的版本,建議可往民間版本修正,才是
根本解決之道;陳也強調,民間團體還是會持續監督兩岸監督條例,若政院未來強推民進黨
版本,民團也不排除再赴政院抗議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705917
撤告太陽花學運人士 陳為廷:還有一半被告是公訴罪 - 政治 - 自由時報電子報
[圖]
行政院今上午宣布,行政院決定撤回對126位太陽花學運人士的告訴,並已由行政院法規會代表到法院撤告。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的陳為廷今回應,「是正確的決定」,但撤告只是第一步,還有一半的被告為公訴罪,仍要面對漫長的司法訴訟,盼各界給與支持與關注。太陽花學運期間,包括三一八佔領立院、三二三攻佔行院及四一一路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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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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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t917: 自己人1F 05/23 19:44
kutkin: 會怕就好2F 05/23 19:45
jyekid: 早上還有人說 無罪 快衝立法院ㄟ .... 那些人多看點書吧3F 05/23 19:45
ynd: 還有一半被摸奶4F 05/23 19:45
diablo5566: 有本事去摸小英的奶5F 05/23 19:45
tasogare: 摸奶也是6F 05/23 19:45
ap954212: 沒事兒7F 05/23 19:45
Atwo: 蔡英文為什麼不全部撤銷?8F 05/23 19:45
Zuleta 
Zuleta: @摸奶有罪嗎9F 05/23 19:45
aqsss: 不是說敢闖就敢擔嗎..10F 05/23 19:45
a1122334424: 公訴罪啊  不過有這樣的態度 之後會比較好處理吧11F 05/23 19:46
randolphhan: 公訴罪是要怎麼撤銷?違反法律程序嗎?12F 05/23 19:46
aa01081008tw: 小英撤公訴?? 伸手入司法喔..想害小英被幹爆喔13F 05/23 19:46
jyekid: 蔡英文? 他是總統 要問林全 行政院院長只能處理非告訴14F 05/23 19:46
hsshkisskiss: 四樓老媽的奶是在被摸的那一半嗎?奶昔胃口真好...15F 05/23 19:46
lesnaree2: 喔喔 又要抗議了 可是這次沒1495囉16F 05/23 19:46
hachime 
hachime: 幹,結果還是要被告阿,廢物DPP17F 05/23 19:46
linhsiuwei: 反觀打死竊賊的丈夫有罪18F 05/23 19:46
ImBBCALL: 爽喔。非告訴乃論叫法務部不准起訴不就好了19F 05/23 19:46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行政院告的行政院可以撤告20F 05/23 19:46
jyekid:                                                 *告訴Y21F 05/23 19:46
PaPaYang: 摸奶無罪22F 05/23 19:46
AKAHOSHI: 9.2崩潰一半 高潮一半23F 05/23 19:46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檢察官告的,蔡英文當然無權過問24F 05/23 19:46
orange7986: 五樓口味真重25F 05/23 19:47
jyekid: 現在總統是蔡英文 不是馬英九...要伸黑手進司法先被戰吧26F 05/23 19:47
ptt0219: 非告訴乃論之罪,就不需要被害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告訴,檢27F 05/23 19:47
ptt0219: 察官就能提起公訴唄~~
gabin2000: 問北檢要不要不起訴啊29F 05/23 19:48
jyekid: 北檢使用"簽結" ?30F 05/23 19:48
countryair: 公訴罪不是說撤就可以撤吧,應該用其他方式處理31F 05/23 19:48
basesam: 去摸一摸 心情會更好32F 05/23 19:48
ImBBCALL: 事證明確哪能簽結33F 05/23 19:48
drigo: 替代役分到哪啦?34F 05/23 19:49
jyekid:                    問問處理馬英九的北檢啊35F 05/23 19:49
sd09090: 邱太三你敢動檢察官嗎36F 05/23 19:49
ryrp: 不是在當兵?37F 05/23 19:49
sandiato: 看北檢敢不敢不起訴啊38F 05/23 19:49
sd09090: 馬英九官司144件簽結2439F 05/23 19:50
m1432012165: 非告乃論本來就不能撤阿,一堆崩潰蛆在哭啥?40F 05/23 19:50
sd09090: 打人警察有被起訴一位嗎41F 05/23 19:50
lu0713: 摸奶是什麼罪?42F 05/23 19:50
aa1052026 
aa1052026: 可惜摸奶不是公訴罪43F 05/23 19:50
aa1052026: 做了就要擔 而不是希望會有人來赦免
ImBBCALL: 摸奶要看帥不帥在做決定有沒有罪45F 05/23 19:51
ptt0219: 若非告訴乃論之罪不起訴,反而代表民進黨把手伸進司法。46F 05/23 19:51
rc0216: 奶媳好喝嗎47F 05/23 19:51
ptt0219: 公民不服從是當事人知道自己幹的事情違法,也準備去坐牢.48F 05/23 19:52
YujiReul: 公訴不是行政院能處理的49F 05/23 19:52
kingrichman:  公訴罪只能由檢察官不起訴50F 05/23 19:53
ptt0219: 既然敢做就要有去坐牢的心理準備,而不是說自己沒罪。51F 05/23 19:53
Atwo: 司法院長不是總統提名的嗎?52F 05/23 19:53
lovetwbbs: 違法也是事實啊zzz53F 05/23 19:53
panzerbug: 剩下就要檢察官通通不蒞庭,卷都給空白54F 05/23 19:53
ron19971997: 反正判刑的話 會特赦 沒關係55F 05/23 19:54
les5277: 公務罪撤掉那就真的可以把法院關了56F 05/23 19:55
kakoiee: 摸奶為啥不是公訴罪?57F 05/23 19:55
ImBBCALL: 妨礙公務這罪有點嚴重,還是照正常程序跑好一點58F 05/23 19:55
vergilmir: 公訴罪你找行政院也沒用59F 05/23 19:56
ImBBCALL: 而且都進法院審理了喔?那沒救了60F 05/23 19:57
smallca: 通敵賣國也違法怎麼不先把那些人抓起來 整天那邊違法違法61F 05/23 20:01
apexclimber: 叫小英特赦不就好了  不過小英擺明消費太陽花就是了62F 05/23 20:02
kaku5840: 違法事實啊63F 05/23 20:05
clotilde: 怕屁阿 違法還敢叫64F 05/23 20:06
cul287: 摸奶庭還是多讀點法律吧65F 05/23 20:06
lipstick: 順便消掉為廷摸奶案底  國家需要他66F 05/23 20:06
knightking: 就像摸奶,對方也撤告67F 05/23 20:06
chinafuck56: 莫奈無罪68F 05/23 20:07
billy4305: 推 但是公訴罪 沒辦法啊69F 05/23 20:16
lites: 即使訴求合理 但手段違反(闖入與破壞公署) 就該依法辦理70F 05/23 20:23
yonmi: 加油吧71F 05/23 20:23
cchaha3122: 摸奶團出發72F 05/23 20:24
chungkuowei:   摸奶一樣還是要坐牢73F 05/23 20:26
wn7158: 摸奶沒罪,就太扯了74F 05/23 20:33
ueewen: 他只說給予支持與關注……75F 05/23 20:40
lisy1991516: 噓文內容這麼廢還沒罪 真是太扯了76F 05/23 20:43
jasonchangki: 微罪不舉啊,傻了是不是77F 05/23 20:48
jasonchangki: 臺灣的司法初一十五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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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時間: 2016-05-23 20:37:47 (台灣)
  05-23 20:37 TW
北七.....公訴罪是行政院能撤的嗎??
廢話
2樓 時間: 2016-05-23 22:17:14 (台灣)
  05-23 22:17 TW
···
>司法是我黨國永續之根基!!!
>黨國司法崩壞中!!!
>黨國失去司法控制權,
>黨國將永無翻身再起之日!!!
3樓 時間: 2016-05-23 23:57:52 (台灣)
  05-23 23:57 TW
摸奶是公訴罪嗎?
4樓 時間: 2016-05-24 03:36:30 (台灣)
  05-24 03:36 TW
還在講摸奶,煩
5樓 時間: 2016-05-24 05:51:15 (加拿大)
     (編輯過) CA
刑法沒有公訴罪,只有 告訴乃論之罪 與 非告訴乃論之罪 的區別。
非告訴乃論之罪,是指任何的犯罪事實一但經檢察官或是司法警察知道後,就一定要依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開始偵辦調查,進而決定要不要起訴,告訴人不得聲明撤回告訴。
檢警若是知悉而不偵辦,則會夠成刑法第127條的瀆職罪。
簡單的說,「非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不論是否告訴,只要檢察官知道有犯罪嫌疑,即需偵查起訴,例如殺人、放火、竊盜、強盜等罪,因其侵害法益較重大 應予追訴處罰。
6樓 時間: 2016-05-24 12:09:32 (台灣)
  05-24 12:09 TW
公訴罪沒辦法,難道要想騜無視法律,愛怎樣就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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