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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為 MindOcean 轉寄自 ptt.cc 更新時間: 2016-07-05 23:15:23
看板 Gossiping
作者 iamsiusa1 (王奕凱)
標題 Re: [新聞] 現身抗爭 王奕凱:辭職是怕老闆困擾
時間 Tue Jul  5 22:06:08 2016


我回應一下,我要強調,真正法案的重點在是如何實質縮短工時又能兼顧加班的需求,因此不應只是現有的「一例一休」跟「兩例」間的選擇,是要能兼顧「應補休」跟「能加班」的選擇。

因此,重點是要一例一休的「休」改成加班跟應補休,而不是兩例的「例」被改成例假能加班。

所以我認為最好的版本是蔡培慧的版本,而不是行政院的一例一休版本,所以希望大家不要誤解。

因此,如果反過來為了能加班而將兩例的例改成能加班,自然還是可能有連續兩例假日加班的情形,但如果讓休假日能補休,那例假就不能加班,而休息日加班能補休,才能真正得以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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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NUxxIi5 (Gossi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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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bird: 你是王奕凱本人?1F 07/05 22:07
shinbird:                                         感謝您的努力
SUPER22K: 推本篇重點3F 07/05 22:07
ybz612: 你誰啊4F 07/05 22:08
shinbird: 不過明天的委員會有洪慈庸跟林淑芬兩員2例大將耶@@5F 07/05 22:08
Cold5566: 跟我想法一樣 如果沒有補修 休息日給老闆的代價太輕了6F 07/05 22:08
simata: 為何網路上說千人會去..結果才百人..人數統計出大包?7F 07/05 22:09
armorblocks 
armorblocks: 推  那種硬吵二例的別在來鬧了8F 07/05 22:09
g8330330: 推  辛苦了  但例假加班本來就能補休9F 07/05 22:09

例假不能因為想加班而加班,例假加班沒有重大天災事故都是違法的,勞動部長有說,是很多人誤以為例假理由可以掰,只要給補休跟雙薪也能加班,其實不行。

vow70: 休息日=加班費+補休。謝謝。10F 07/05 22:10
g8330330: 你心知肚明DPP就是不給補休的11F 07/05 22:10
w3dB: 推12F 07/05 22:10
shinbird: 突然就擺在今天,太快措手不及=..=13F 07/05 22:10
shinbird: 803那次預告了快半個月吧,我車票跟食宿訂好才衝的
g8330330: 這法下去就是直接月薪=包含休息加班費,等於沒改15F 07/05 22:11
iWatch2: 一堆新聞都說你被開除耶 你有想說什麼嗎XD16F 07/05 22:11
thyme51244: 你應該不要辭的17F 07/05 22:11
g8330330: 沒超過工時,又合法讓員工加班18F 07/05 22:12
rexlin: 突然擺今天,整天都在外面來不及,你真為勞方發聲,很感謝~~~19F 07/05 22:12
trywish: 法定的例假和上面的需求沒差別吧,頂多差別在於例假要的20F 07/05 22:13
g8330330: 老闆也不用多付錢21F 07/05 22:13
cul287: 本人??22F 07/05 22:13
trywish: 加班是說要重大事件,不過從這條改一下就好,增訂兩例假23F 07/05 22:13
trywish: 除非重大事件,不然不能都加班之類。既有法就能改完了。
trywish: 彈性也有,比起額外多個名詞,造成一堆漏洞好多了
Albert666: 大推26F 07/05 22:15
g8330330: 從法條給補休很容易,但Dpp不肯改硬說是週休二日27F 07/05 22:15
tomo1026: 沒錯  重點在此  朝聖28F 07/05 22:15
gca00631: 真的有人要把例假修成能更好加班喔?根本資方思想嘛29F 07/05 22:16
yunfeeling: 本人喔30F 07/05 22:16
shinbird: 支持2例假的人也重點是放在要『要能補休』31F 07/05 22:16
shinbird: 所以不論是時代版的2例或蔡培慧版的一例一休應補休
a5378623: 推一下33F 07/05 22:17
momocom: 止兀剛剛聲援你耶,要不要感謝他一下?34F 07/05 22:17
steven211037: 推35F 07/05 22:17
shinbird: 都應該支持。最爛的版本應該就是政院版1例1休砍7天假吧36F 07/05 22:17
g8330330: 時代二例跟你主張毫無衝突37F 07/05 22:18
PePePeace: 辛苦了38F 07/05 22:20
makoto1982: 推  想法與你相同39F 07/05 22:20
j68345517: 休息日補休40F 07/05 22:21
cul287: 你這樣有理想的行動派 加入時代力量比較好41F 07/05 22:21
shinbird: 我也覺得你入時力好了。2年後才有機會選市議員42F 07/05 22:22
now99: 推43F 07/05 22:23
ToToRoTW: 二例是無論如何都不能在兩例假上班,最好沒衝突44F 07/05 22:23
shinbird: 最好是2例絕不能上班啦~!36-39條都能修了,40條不能修?45F 07/05 22:24
shinbird: 政院跟立委一直說例假不能上班,是因為照行的40條規定
shinbird: 沒有道理為什麼其它條文都可以修改,40條不能修改
alohaandy: 推48F 07/05 22:25
zero09107: 網路寫千人 問題是日期是臨時+正常日 是能有幾個去49F 07/05 22:25
rexlin: 同意S大,哪有不能上班的,要忽悠人也不是這樣的50F 07/05 22:25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不尊重專業喔喔喔喔喔喔51F 07/05 22:25
foolfighter: 推錯篇
Cold5566: 例假是徹底保障休息 沒有修法的必要53F 07/05 22:26
g8330330: 就是故意不修拿來當理由阿54F 07/05 22:26
foolfighter 
foolfighter: 奕凱加油啊55F 07/05 22:26
catgary: 謝謝你!!56F 07/05 22:26
shinbird: 不論是時代2例或是蔡培慧版我都支持。但不能忍公然說謊57F 07/05 22:26
ToToRoTW: 呵呵,我怎記得之前不是這樣講的?58F 07/05 22:26
mydeargod: 的確 不反對加班 但是得要有加班費跟補休59F 07/05 22:27
g8330330: 搭配7日內一定要休2天  照樣很保障休息60F 07/05 22:27
shinbird: 自已去看吧。他們說非天災或重大突發事件不能上班。就是61F 07/05 22:27
shinbird: 照現行的第40條法規。但他們這次都已經是在修法了。
shinbird: 都可以從36條修到39條跟84條去。怎麼40條就鐵打不動?
thyme51244: 為什麼推文出現支那用語64F 07/05 22:29
facefear: 台灣加油!!!!!!!!!!!!!!!!!!!!!!!!!!!!!!!!!!!!!!!!!!!!65F 07/05 22:29
trywish: 法一定都可以修的。自創名詞唯一好處在於增加漏洞。66F 07/05 22:29
ToToRoTW: 笑了,轉彎真快,之前不是一定要兩"例假",拒絕變形工時?67F 07/05 22:29
greedypeople: 真男人奕凱 QQ68F 07/05 22:29
shinbird: 明明就是在修法,卻硬是跳過這一條不能修改?誰信?69F 07/05 22:30
ToToRoTW: 可沒看過有人出來抱怨例假規定太嚴70F 07/05 22:30
bforest: 推71F 07/05 22:30
greedypeople: 不過總是覺得有點可惜72F 07/05 22:30
trywish: 有喔,之前就有人出來帶風向,用例假太死不夠彈性。73F 07/05 22:30
shinbird: 你有沒有看清楚我的主張? 支持2例的人重點也是在『補休74F 07/05 22:30
thyme51244: DPP其他立委不知道還有沒有需要助理的75F 07/05 22:31
shinbird: 所以不論是時代2例或是蔡培慧版,我都支持,只要能補休76F 07/05 22:31
shinbird: 我不在乎他們用的是2例或是一例一休的名義去立法
thyme51244: 短期雇員要怎麼補休?78F 07/05 22:31
trywish: 對了,之前還有笑話,有人說要增加特休...他不知道特休的79F 07/05 22:31
trywish: 金額比一日上班金額還低嗎?
appoo: 推你81F 07/05 22:32
thyme51244: 討論空間跟面向都還很大82F 07/05 22:32
shinbird: 彈性?那是政院的說法吧?例假訂太死不能上班不利企業83F 07/05 22:32
gca00631: 勞團不會支持把例假修的更好加班的吧?84F 07/05 22:33
linfish: 推本人!85F 07/05 22:33
trywish: 都是笑話呀,政院目前推的方案都再鬧笑話。完全資方思考86F 07/05 22:33
gca00631: 資方倒是可能支持87F 07/05 22:33
trywish: 政院都支持了,還說南部民眾很想加班。88F 07/05 22:34
magiciantom: 推89F 07/05 22:34
shinbird: 不管是時代或蔡培慧的版本重點都是在保障勞工能夠獲得固90F 07/05 22:34
trywish: 當然不可否認,這樣改對輪班制會有很大問題,不過那些都91F 07/05 22:34
armorblocks 
armorblocks: 推  硬弄成兩例假  沒有彈性會比較好嗎?92F 07/05 22:35
greedypeople: 我是覺得假如問題不再一例一休或兩例  這些東西就是93F 07/05 22:35
shinbird: 定的休息日。即使是出勤也要能有加班費跟補休。94F 07/05 22:35
tyifgee: 奕凱?!95F 07/05 22:35
trywish: 可以在修。例假絕對不會造成沒有彈性,法條都能改。96F 07/05 22:35
shinbird: 而不是像政院版的1例1休,是在變相鼓勵加班。97F 07/05 22:35
greedypeople: 變成讓資方把實際的加班實數擠到前面五天98F 07/05 22:35
NX9999: 推推,謝謝99F 07/05 22:36
tomo1026: 我支持一例一休  休息日可以出勤  但可選補休  選補休100F 07/05 22:36
appleblood: 推101F 07/05 22:36
greedypeople: 有補休版結果就是勞工沒辦法選擇將長工時攤到第六天102F 07/05 22:37
ToToRoTW: 別鬧了,之前在本版支持一例一休還會被噓爆103F 07/05 22:37
Janius: 簡單說,例假能拿來加班,但是要給加班費跟補休(都給)104F 07/05 22:37
greedypeople: 資方就是會在前面五天把所有加班時數榨乾105F 07/05 22:37
trywish: 現在也還是好嗎?他們說的基本上是二例變形,政院版的一106F 07/05 22:38
trywish: 例一休和目前講的一例一休有本質上的差異,目前偏向二例
greedypeople: 法定的加班上限46HR攤到每天就是約兩小時108F 07/05 22:38
tomo1026: 必須支付對應加班費(選加班費2.33起跳  選補休1.33起跳)109F 07/05 22:38
shinbird: 所以重點是在要能『補休』啊。2例或1例1休的名字非重點110F 07/05 22:38

對,其實問題一直都是補休問題,而不是名稱,如果例假改成都加班補休也會造成連續上班,真正要讓例假盡量放假,休息日加班能補休才是對縮短工時的正解

greedypeople: 你二例那資方就是要你每天加班而已 不給攤到第六天111F 07/05 22:39
shinbird: 那個被噓爆的版本不是蔡培慧提的能補休版好嗎?112F 07/05 22:39
trywish: 二例稍為修正一下就能第六天上班,還能強制第七天絕對無113F 07/05 22:39
greedypeople: 這樣的結果是不是真的比較好我是有疑慮的114F 07/05 22:39
akirakid: 推115F 07/05 22:39
ToToRoTW: 我才不信之前沒人知道例假規定,不也是唯一支持二例?116F 07/05 22:39
trywish: 法上班之類,那些都可以改。不要被政院洗腦了。117F 07/05 22:40
ToToRoTW: 還慣老闆最好會讓補假等等,都忘拉118F 07/05 22:40
trywish: 二例最大問題在於補修,一但走向二例,要拔掉補修就非常119F 07/05 22:40
shinbird: #1NTI5IdD (Gossiping)<==蔡的版本在這,那有被噓爆?120F 07/05 22:41
thyme51244: 你支持一例一休要補休 應該不要辭的122F 07/05 22:41
trywish: 困難,所以他們寧願創新名詞,也不願讓你搞二例。123F 07/05 22:41
lovelebron24: 推124F 07/05 22:41
bqbq: 推王奕凱125F 07/05 22:41
a5245242003: 謝謝你126F 07/05 22:41
shinbird: 上面寫的看不懂喔?誰說例假規定是定死的不能改?127F 07/05 22:41
trywish: 當然也不是沒替輪班星人想過,補修應該在某種程度下可停128F 07/05 22:42
thyme51244: DPP內有各種路線的立委 你應該留下來的129F 07/05 22:42
shinbird: 再來重點是【能補休】好嗎?慣老闆跟政院不想給。所以才130F 07/05 22:42
trywish: 但是你和資方談判之前,絕對不能這樣講。就算可停,資方131F 07/05 22:42
tomo1026: 勞工可以選擇休息日的加班要選擇補休  或是多拿加班費132F 07/05 22:42
shinbird: 被一直抗議一直被噓爆好嗎?133F 07/05 22:42
trywish: 也必須付出足夠的代價,而不是創一個不補修來搞勞工。134F 07/05 22:43
moocow: 蔡培慧也是社運出身的不分區 不能完全代表DPP立場135F 07/05 22:43
shinbird: 如果只是加班費跟補休擇一讓勞工選,那一定是被迫拿加班136F 07/05 22:43
※ 編輯: iamsiusa1 (49.216.242.199), 07/05/2016 22:45:30
shinbird: 啊。老闆重點就不是想讓人休息,而是想強迫加班。137F 07/05 22:44
tomo1026: 錯  以成本控管角度來說  企業寧可以你選補休138F 07/05 22:44
yeahhey: 推  辛苦了  謝謝妳139F 07/05 22:44
trywish: 例如不補休畢需付出當日薪資*4~5以上,這樣才有用。140F 07/05 22:44
jeromeshih: 推141F 07/05 22:44
shinbird: 所以蔡培慧的版本才會是休息日又要給加班費又可以補休142F 07/05 22:44
trywish: 那是老員工,老員工還懂責任制哩,補休也排不完。143F 07/05 22:44
tomo1026: 如果你是有規模組織的公司  老闆都會寧願你拿補休  因144F 07/05 22:45
tomo1026: 成本支出減少  他的績效也會比較好
james5566:146F 07/05 22:45
trywish: 新員工就慘了,直接上6天,起薪直接壓低,所以才說學生才147F 07/05 22:45
trywish: 更該出來抗議,不然現在是40hr 26k。未來則是48hr 26k
jerrywei17: 所以之前說例假比較不會被凹加班的勒149F 07/05 22:46
※ 編輯: iamsiusa1 (49.216.242.199), 07/05/2016 22:50:31
tomo1026: 起薪壓低這件事情扯到市場機制  會扯不完150F 07/05 22:46
trywish: 不過未來應該會高於26k,因為基本薪資x4天的1.33 1.66,151F 07/05 22:46
shinbird: 對~因為補休現行法規是半年沒休完等於勞工自動放棄152F 07/05 22:46
trywish: 所以加班基本薪資大概會落在26~27k這段153F 07/05 22:47
shinbird: 企業當然是希望你選補休,又沒時間放,他連加班費都不用154F 07/05 22:47
tomo1026: 沒錯  半年必須改  所以才會說勞基法罰則勞檢必須優先155F 07/05 22:47
shinbird: 付。勞基法可是沒規定補休可換錢的,除非你離職。156F 07/05 22:47
tomo1026: 這點真是惡法....惡劣到不行157F 07/05 22:48
trywish: 錯了,優先是擋下反案再來修勞基法,這資方法案不能過158F 07/05 22:48
shinbird: 所以蔡的版本又會又多一天『七天內得補休完畢』啊159F 07/05 22:48
shinbird: 例假比較不會被凹的原因是在於『要通報』、『要通報』
shinbird: 不通報的話就算違法。而通報的話勞工局就得介入,才不會
tomo1026: 真的兩例假  企業寧願被罰都要你無償上班啦....162F 07/05 22:49
shinbird: 隨便被賴掉。重點人家都有講好嗎= =163F 07/05 22:50
tomo1026: 罰則太輕了  看看鴻海164F 07/05 22:50
trywish: 真的兩例假也會出現折衷版本,重大事件這條應該會被修掉165F 07/05 22:50
shinbird: 重罰2萬當然不怕啦。所以才要提高罰則增加勞檢啊。166F 07/05 22:50
trywish: 反正別替那些政客煩惱,他們比你還精的,勞工要拿對自己167F 07/05 22:51
tomo1026: 勞基法的責任制  就注定你例假無法正常了168F 07/05 22:51
trywish: 有利的部分才能開啟談判大門。目前根本黑箱一下子就跑出169F 07/05 22:51
shinbird: 提高罰則&增加勞檢是本來就該作的了吧?跟幾例幾休無關170F 07/05 22:51
trywish: 一個一例一休加班費1.33 1.66的48hr反案,誰受的了171F 07/05 22:51
trywish: 事情有先後 一例一休政院版先擋>修法>二例(or變形)
tomo1026: 其實現行就是這樣  一堆同事上班六天  然後第六天1.33起173F 07/05 22:52
shinbird: 罰則跟勞檢這不論這次有沒有要修幾例幾休,一直以來都是174F 07/05 22:52
tomo1026: 甚至要求你周六上班不能報加班費  只能報休不掉的補休175F 07/05 22:53
shinbird: 被要求修改而且力行的重點啊。不修1例1休也是要作好嗎?176F 07/05 22:53
trywish: 勞工一開始的籌碼還有七天假喔,是40小時+七天177F 07/05 22:53
tomo1026: 這些不是未來式  是進行式...178F 07/05 22:53
dostey 
dostey: 出來選億元 絕對支持179F 07/05 22:54
tomo1026: 7天這個應該是這次審議不小心修出來的  之前政府政策180F 07/05 22:54
tomo1026: 已經定義鼓勵企業實行週休2日 & 12天國假   這次是法案
shinbird: 政院版從1.0變到2.0再到2.1都一直沒有捉到重點啊。182F 07/05 22:54
tomo1026: 審議版本不知道怎樣  假日跟40小時沒有一併決議才多7天183F 07/05 22:55
shinbird: 沒有補休也沒有提高罰則等配套。是怎麼讓人相信能落實?184F 07/05 22:55
trywish: 所以勞工把七天假虧掉了,還要多上52天班,只多1.33 1.66185F 07/05 22:55
shinbird: 要砍七天是資方要求的,其實這七天不砍台灣假期也沒有186F 07/05 22:56
trywish: 根本虧大了。工時變高非常多。罰責那些都要改,但這條文187F 07/05 22:56
trywish: 不能過。基本上新政府上任那時候打算恢復這七天,所以5月
shinbird: 比較長。跟華航空服工會要求的123天假一樣而已。189F 07/05 22:56
trywish: 到6月這段時間的決議是有這七天假的。190F 07/05 22:57
tomo1026: 是聽服務業的說雙週84的有這7天?但我也不知道早就沒在放191F 07/05 22:57
shinbird: 這七天是被KMT拿去作為跟資方講價的籌碼,但本來就不用192F 07/05 22:57
shinbird: 砍。所以DPP才出面擋下,說落實周休二日後才會砍。
trywish: 這和kmt無關,剛換政府時候是打算給出來的。194F 07/05 22:58
shinbird: 如果DPP真的能落實周休二日,那砍了七天假還有話說。195F 07/05 22:58
trywish: 記得之前有看到新聞,剛換完幾天就說要放這七天。196F 07/05 22:58
tomo1026: 7天是為了雙週84要變成單週40的籌碼197F 07/05 22:58
shinbird: 但政院版從頭到尾都不是真的周休二日,而是在鼓勵加班。198F 07/05 22:59
tomo1026: 其實也是政府十多年的政策了  鼓勵實行週休2日&12天假199F 07/05 22:59
trywish: 關門協商之前(高層授意前),基本上是放7天+週40200F 07/05 22:59
tomo1026: 現在是要把他法制化所以出現這些問題201F 07/05 22:59
trywish: 關門後,就統一口徑週40,鼓勵加班202F 07/05 22:59
tomo1026: 這7天是因為不備查才沒過吧?但單週40已經過了203F 07/05 23:00
shinbird: 對啊,七天假是KMT搬出來跟資方換40工時的籌碼204F 07/05 23:00
tomo1026: 很詭異的是單週40跟這7天怎麼不是同捆包審議205F 07/05 23:00
shinbird: 所以今年初改了40工時,卻沒有砍這七天假。因為被DPP以206F 07/05 23:00
shinbird: 不審的方式,自動失效了。所以資方才出來說政府政策不聯
king22649:208F 07/05 23:01
nagi520: 如果底薪夠高..鬼才要加班..如果房價不飆..鬼才要加班209F 07/05 23:01
shinbird: 貫不講信用。所以政院現在才急著要在這會期內砍這7天掉210F 07/05 23:01
shinbird: 這個會期通過這砍7天假的法案,剛好928就不用放了
tomo1026: 這7天應該是必砍啦...就看能換到哪些東西了212F 07/05 23:02
trywish: 我記得那時候舊政府留給新政府決定,新政府上任沒幾天就213F 07/05 23:02
nagi520: 工時過長是因為底薪過低不得不加班才造成的結果...214F 07/05 23:02
trywish: 說要放,然後就開始談判,等於勞工這七天假是後來才被虧215F 07/05 23:02
shinbird: 原本是要被捆包審的啊,但卻被DPP擋下了。所以變成40工216F 07/05 23:03
tomo1026: 沒有喔  週休二日的公司早就都不放這七天了  市多的217F 07/05 23:03
tomo1026: 變成一個談判籌碼吧  我是認為這七天有點刻意
shinbird: 通過也執行了。但七天假審議還躺立院的詭議情形219F 07/05 23:03
tomo1026: 政府刻意要用這7天去換一些東西  但是卻兩邊不討好220F 07/05 23:04
turbomons: 加油吧 這次真的對DPP失望透頂221F 07/05 23:04
shinbird: 東拉菇大說這是舊政府給新政府的【大禮】 科科222F 07/05 23:04
trywish: 所以一開始談判就是40+7天假,然後談出這個結果。223F 07/05 23:04
shinbird: 你不能一直只看到很多周休二日的沒放這七天啊224F 07/05 23:04
trywish: 其實給這7天不能說不好,談判籌碼越多當然越好,工商大老225F 07/05 23:05
trywish: 也著急的跑來談判,結果政府談的輸到脫褲是怎樣?
shinbird: 很多現行沒周休二日的,還是有這七天喔,還有服務業227F 07/05 23:05
quester08: 推228F 07/05 23:06
shinbird: 國定假日如果出勤是要多算加班費的,不無小補。229F 07/05 23:06
tomo1026: 因為今年實行單週40  照舊制度的話這7天應該也沒啦230F 07/05 23:06
tomo1026: 只是就莫名其妙的審議問題多了7天籌碼這樣
trywish: 那時候的討論其實是有喔,所以工商才急得跳腳。232F 07/05 23:06
noko: 多希望你在我選區233F 07/05 23:07
shinbird: KMT一開始想用的是40工時+砍七天假,好得資方同意。234F 07/05 23:07
tomo1026: 勞動部推的法案是40小時  和12天假喔  去網站看就知道了235F 07/05 23:07
shinbird: 結果資方同意了。但KMT卻落選了。所以砍七天假這吃力不236F 07/05 23:07
tomo1026: 但是對於本身就週休的企業來說 莫名其妙要多吃7天假吧237F 07/05 23:08
trywish: 但就因為流程的關係,新政府拿到是40工時+7天假的籌碼。238F 07/05 23:08
shinbird: 討好的不平等條約。KMT就決定「禮讓」給DPP去作主239F 07/05 23:08
trywish: 所以談到最後變這樣,惹惱了七天假派。更不用提現在硬推240F 07/05 23:08
shinbird: 因為這七天假本來是不用砍的,但被KMT拿去作籌碼用掉了241F 07/05 23:09
trywish: 的加班條款。結果只有百人上街頭242F 07/05 23:09
trywish: 不能那樣講,因為40工時還是過了,反而多了7天
tomo1026: 我是覺得7天有換到更好的勞動條件何樂不為啦..反正本來244F 07/05 23:10
shinbird: 40工時已經頒行了,不算是新政府的籌碼,因為收不回去245F 07/05 23:10
tomo1026: 就是40hr  12天假  假日可以配合加班  加班費1.33或補休246F 07/05 23:10
shinbird: 所以資方才會一直要新政府兌現這砍七天假的約定。247F 07/05 23:10
shinbird: 但這七天並沒有換到更好的啊。至少政院版的不是
trywish: 當時520後,是40hr 19天假 後面一樣。結果談到變成目前的249F 07/05 23:11
tomo1026: 現在換成40hr 12天假 假日可配合加班 2.33加班費(補休?)250F 07/05 23:11
DongRaeGu: 推251F 07/05 23:11
tomo1026: 我沒什麼意見這樣252F 07/05 23:11
shinbird: DPP的承諾是要【落實周休二日才會砍這七天假】253F 07/05 23:11
trywish: 40hr 12天假 假日加班1.33 1.66,怎看都虧了。254F 07/05 23:12
shinbird: 但政院的折衷版他們自已都無法保證能落實周休二日了255F 07/05 23:12
mituki0226: 還沒改週40之前是跟著公務員在跑才沒七天假.至於隔週256F 07/05 23:12
trywish: 目前不覺得會變2.33 2.66,本來22k定義是企業基本薪+22k257F 07/05 23:12
shinbird: 只說是希望。又不肯提高罰則跟勞檢。所以只有更爛而已258F 07/05 23:12
tomo1026: 現在是說  加班日給當日日薪  還要多給1.33以上日薪259F 07/05 23:12
trywish: 也被搞成起薪22k。企業應該會想辦法弄成1.33 1.66260F 07/05 23:13
akei23: 加油,我有看你臉書261F 07/05 23:13
tomo1026: 我是覺得當日日薪部分可以讓員工選要錢要假  這樣我同意262F 07/05 23:13
shinbird: 政院版1例1休又砍7天,非但沒法縮減工時,還會造成變相263F 07/05 23:13
mituki0226: 休的.排班制的.理論上還是有這七天假.264F 07/05 23:13
ynd:  林全這種加稅部長為什麼不大力站在帶風向鄉民方265F 07/05 23:13
RedJackson: 怎麼沒推爆266F 07/05 23:14
shinbird: 鼓勵雇主"合意"讓勞工加班。這才是這次會吵這麼兇的原因267F 07/05 23:14
rant: 你今天根本是來幫dpp消毒的268F 07/05 23:14
ynd: 光星期四他就不敢站,何況還去33會,要抗爭要帶腦袋269F 07/05 23:14
trywish: 應該要先給加班費,在用補休換錢會更好,有時候加班不得270F 07/05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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